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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株洲市城》乡建设用地》增减:挂钩工?作实施细则(试行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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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《人民政府办》公室关于《印发株洲市》城乡建设用地—增减挂钩工作实【施细则(试行—)的通知
各县】市区人民《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!、,各直:属机构?:
《 株洲市城乡】建,设用地增《减挂钩?。工,。作实施?细则(试行)已【。经,市人民政府》同意现?印发给你们请认【真执行
二○○!九年六月二十—四日
第》。一条 为进一步【加强和规范城—乡建设用地》增减挂钩《试点:工作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土,地管理?法、国务院关于深化!改革严格土地管理】的决定、国土资源部!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!。。。管理的意见、—关于规范《城镇建设用地增【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!少相挂钩试点工作】的意见、关》于进一步规》范,城乡建设用地增减】相挂钩?试点工作《。的通知、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!钩试点管理办法、】湖南省城乡建设【用地增减《。挂钩拆旧《区土地整理复—垦项目管理细则以及!株洲市城《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!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!、法规、政策规【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本细则
第二条】。 株洲市《内专项用于指标周】转,的,城乡用地增》减挂:。钩项目区的》选址、申报、实施、!验收、管理》和,监督:适,用本细?则
第三》条 本细则所称城】乡,建设用地增》减挂钩(以下—简称挂?钩,),是指依据土》地利用总体规划将】若干拟整理》复垦为?耕,地的:农村建设《用地地块(即拆旧】地,块)和拟用于城镇建!设的地块(即—建新地块)》等面积共同组—。成建:新拆:旧项目区(》以下:简称项目区)通过建!新拆旧?和土地整理复垦等】措施在保证项目区】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!的基:础上最终《实现增加耕》地面积提高耕地质】量,节约集约用地合【理,布局城?乡建设用《地的目的
第四条! 本细?则所:称拆:旧区土地整理—复,。垦项目(以下简【。。称拆旧?区项:目)是指对》城镇规划圈外—利用不合理、不【充分和废弃》闲置的农村》集体建设用地以及】。国有工矿《用地等?进行整理复垦的【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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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项—目区实施必须符合土!地利:用总体规划并与乡】镇建设规划和—土地整?理专项?。。规划相衔接》
:第六条 挂》钩工:作管理实行层级【。管理责任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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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挂:钩工作实行“省【主管、市《统筹、县实施—”的层级管理市【政府成立增减挂钩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】协调挂?钩工作中的》重大问题制订挂钩工!作,相关政策落实挂钩项!。目,。资金领导小》组下:设办公?室办:公室设在《市国土资《源局由市国土—资源局和市财政局指!定专人?开展工作负责—制定:。辖区内挂《钩工作方案并报【批审查项目》区,实施方案督查—项目:实施:监督挂钩资》金的使用组》织项:目验收?和落实周《。转指标的归还计【划等工作
! 挂钩项目建新区】所,在地县市区人民政】府负责挂钩资—金,筹措挂钩《项目:拆,旧区所在地县市【区人:。民政府负责复垦【项目的实施
【第七条 项目—区申报原则
【。。 《(一)以规划统【筹挂钩工《作引导城乡用—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!化推进土地节约【集约利用《促进城乡协调—发展
】(二)以城带—乡、以工《促农通?过挂钩工作改善农民!生产、生活条件促进!农业:适度规模经营—和农村集《体经济发展
【 (三)以】挂钩周转指》。标,安排建新拆旧—年,度规模调控实—施进度考核计划目】标
(】四)因地制》宜统筹安《排零拆整建》先易后难突出重点】分步实施
】 , (五?)充分尊重群众意愿!维护:集体和?农户土?地合法权益
! (?六)项目《区必须由当地实现资!金平衡?
第八条项目【区立项申报程序【
项目】区所在地的县市区】人民政?府向市人民政府提】交,挂钩:周转指标申请和挂】钩项目区实施方案】等相关资料》经市挂钩领导小组办!公室审?。查后:。出,具审查意见报省国】土资源厅
第九】条,项目区?立项申报材料
【
(—一,)项目区基本—情况包括项目区的人!口、面积、自然地理!概况:、,土地利用现状、土】地权属、《。。土地利用规划情【况等;
!(二)分《析项目区建设用【地整理复垦条件、潜!力、可行性》及对环境的影响【落实拆?旧地:。块确定拆旧地块的规!模、范围、位—置落实?建新地块规模—、,范,围、位?置;
】(三)制《定项目拆旧》地块整理复垦与拆】。。迁,安置补偿方案—;
:
《 (四)拆旧区权】属证明及权属汇总】。表;
(!五)提?出挂钩周《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!计划;
》 , (六)提【出建:新,地块的?。土地使用安排;【。
—(七)资金来—源保障证明》;
? : (八)拆旧区】安,置方案;
【。。 (《九,)建新区安置方【案;
】(十)?市,、县级人民政府【批,准农村居民点撤并】、改造及相》关方:案,的文件;
— , ?(,十一)相关听证会纪!要与签?到,表;
— , (十二《。)市、县人民政府关!于归还?周转指标《的,承诺书;
】 ,。 (十三)县级【国土:资源局、乡镇人民】政府与?。村、相关单位签署】的协议;
【 ?(十四)《。涉及拆?迁的:须提:供被:拆迁对象(村民或】原用地单位》。)签署?。的,意见;
】 (十五)拆旧【地块实施前的—详细现状《影像资料等
! (十六)项目区!(,包括拆旧地块与建】新地块)位》置图、土地利用现】状图、土地利用总体!规划图;
】 (十七)拆旧地!块勘测定界图(比】例尺不小于12【000);
! :(十:八,)拆旧地《块实施?规划图(比例—尺不小于11000!。0):;
(】十九:)建新区地块勘【测,定界(比例尺不小】于120《00);
第十】条市、县市区国土】资源管理部门应按批!准,的实施方案切实组织!好项目区的实—施工作并《对其真实《。性、可行性负—责
通过!项目立项的挂钩【项目由市挂》钩,领导小组办》公室在?项目申?报表上签《署意见明确项目承】担单:位、立项地点、【项,目类型、项》目建设规模及项目】建设:期限等指标项目【承担单位原》则,。上为建新区所在【地国土?资源局
— 通过项—目立项的《拆,旧区项目由项目建设!单位组织进行项目设!计和预算编制—市国土资源局组织】相关:部门对设计和预【算进行审查项目的】预,算由市财政投资【评审中心《审核后报市挂钩领】导小组确《定项目设计和预算审!查通过的项目由【市国土资源》局下达项目建设任务!和项目?资金:预算明确项》目建设规模、新【增耕地、投资—规模、?主,要工程任务以及资金!来,。源项目?建设单?位原则?上为拆?旧区:所,在,地国土资源局
! 项目》设计和?预算一经批复—不得擅自修改—因特殊原因确—需调整的须》按原程序报原批准】。机关批准
第【十一条项《目区涉?及工程?建设的必须严—格执行?项目法人制》、招投标制、合【。同制、?公,示制、监理制和【廉政建设制》度
— 按照招投标有关】规定需进行项目【招投标的项目—建,设单位?应根据湖南》省土地开发整理项】目施工招《投,标管理办法自行【组织或?。委托:招标:代理:机构对挂钩项—目的全部工程—。或单项工程、特殊】专业工程实》施招投标确定—工程施工单位签【订工程承包合—同
第十二条【项目区竣《。工验收
【 项目竣》工后:项目承担和建设单位!应当组织项目初验办!理竣工决《算和工?程结算并经市财政】投资评审《中心审核出具决算意!。见后写出《竣,工报告?并提:出验:收申请?
》。 (一)竣》。工验收?依据
》 ?1.项目区实施【规,划及批准文件
】 2.实施规!。划,。变更文件、土地权】属调整方案
【 ? 3.现行国家【、省:行,业,标准及相关规定【
(二)竣】工验收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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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项目区实施【规划:执行情况、拆—迁农:户满意程度调查、】复垦耕地《及增加?的耕地?有效面积《。的数量和质量、【建新区农民集中居住!用地及城镇建新地块!用地情?。况、资金使用与管理!情况:、工程质量、土地】权属管理、》档案资料《管理、工程管护措】施、后?续利用及挂钩周转】指,标归还情况等
【
(三)竣【工验收应提》交的材料
! ,1,.项目区竣工验收】请,示、自查报告和市(!州)国土资源管【理部门的初验—意见:
2【.项目区《竣工: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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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—.项目区竣工—图
【。4,.项目区批准文件】和经批准《的项目?区实:施规:划方案
!5.项目区实施前后!土地利?用结:构变化表及》相关影?像资料?
《 6.《土,地权属调整方案落实!情况报?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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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7.项目》区招标、监理有关材!料
:
8.【工程质量验收报【告,(含有验收资质【单位出具的房—屋,验收报告)
【 : 9.项目—财务决算及审计报】。告
10!.乡:、镇:政府出具的拆迁【农户满意程度调查】报,告
1】1.拆旧地块农民】安置去向表
【 , : 12.与农户签】订的:。复,垦耕地承《包协:议
《 1《3.复垦耕地质【量报告符合》条件的补划为基本】农田:的文件及图》件
》。 :14:.,挂钩周转《指标:归还情况报告
【
》15.?电子文档
》
(四)】竣工验收程序—
—项目区?验,收采取?自下而上方式—进行:。
》 由项目区所在县】市区国土资源管理】部门自查市国—土资源部门》对拆旧地块的复【垦数量和质》量、建新地块的规】模,。及挂钩周《转,。指标归还情况—进,行初验省国土资源】厅组织终验
第十!三条市、县国—土资源管理部—门应:作好项目区成果的】档案管理《工作收?集整理有关文件和资!料立卷归《档妥善?保管
第十四【条挂钩周转》。指标的?使用与管《理
! 挂钩周》转指:。标按照“总量—控,制、封闭运》行、定期考核、【到期归还《”的原则进行管理】专项用于《项目区内建》新地块的《面积规模控制并在】规定时间《内用拆旧地块复【。垦出来的《农用地(耕》地,)面积归还归还【的农用地(耕地)面!积数不得少于下达的!挂,。钩周转指标》周转指标归还快的可!在不:突,破总量的前提下在规!定时间内滚动使用
!
项目【区终验合格后由省】国土资源厅出—具验收意见》函
第十》五条株洲市土地储】备中心作为》项目业主负》责组织建新区—土地报?批、费用收取和挂】钩资:金使用设《立增减挂《钩资金专户确保资金!专款专用
】。。 (一)》资金来源
【。 1.》财,政拨款主要指—财政部门拨入市土地!储备中心的》。。。专项: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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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2.使用城》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!指标用地单位按【使用年度计划指【标应缴纳的新增建】设用:地有偿使用费、耕】地开垦费等费用标准!预缴拆旧《区复垦资金及增减挂!钩项目结余资金
! 3.集体】、农民和经济实体共!同投资
【 4.吸》纳社会资金投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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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—资金管理
】 :城乡建设用地—增,减挂钩资金管理办】法另:行制定
— 1.项目业主!对项目资金的—。使用负管理责任【建立健全会》计核算制《度确保资《。金专:款专用
— 2《.挂钩资金结余【部,。分建新区在市里的】项,目市、县市》区两:级,按55比例分—成建新?区在县里的项目【按,项目区全额返回专项!用于城?乡建设用地增减挂】钩工作?
第?。十六条拆旧区房屋拆!迁与农?。民安置:《。拆旧区涉及房屋拆】迁的必须坚持—农民自愿的原则农】民自:己要提出申请
! (》一)农民《安置采取以下三【种方式
— , , 1.集中安置点采!取拆迁重建的方式给!予被拆迁农户—。。。一块重建宅基地结合!村庄建设规划采【取“统一规划—、自主?建,造”的原则》。集中安?置区内批准宅—。。基地面积按照30-!35:平方:米/人的《标准:配,套,一,定面:积的生?产以:及公共建筑用—地,重建宅基地》。。面积小于原房屋面】积的给?予120元/平方米!的三通一平补助【集中安?置区内的基础设施建!设由政府统一投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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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:.集中联建公寓【式安置采取“—以宅基地换房—”,的方式由政府统一】兴建公寓式安置房拟!换房的?农民向村《委会提出《换房申请村委会制】定村民?宅基地换房办法提】交村民代表大—会或村民大会通【过村委会与村民签】订以宅基地》换房的协议村委会】再与县市区人民政】府签订本村村—民以宅基地换—房,的总体协议》
3.】自,主安置的《方,式由政府按征购的标!准给予补偿被拆【迁农户?自行安置不再另【行安排宅基地或“以!宅基地?换房”
】 (:二)房屋《拆迁补偿《标准拆旧《。区内涉及《拆迁房屋《的必须提供相关的合!法,证明材料拆迁—补偿标准参照—株洲市征地拆—迁补:偿标:准执行
—。 , (三《),农民:搬迁完成后由村委】会,负责:组织对房屋进行拆】迁
第十》七条挂钩项目—土地征收
— (一)项目!区内建新地》块,需要征收为国有【土地的可按批次建】。设用地报批按原地类!进行补偿《;属:于经营性《用,地的必须按照规定】实行招拍《挂方:式供地其中用—于房地产开发的必须!征为国有
】 , (二)《挂钩:项目建新地块土地征!收必:须符合土地利用【总体:规划:、村镇规划和经批】准,的挂钩试点项目规划!。申报:征收的建新地—块必须是纳入项目】建新区?所征收土地的用地】位置、地《块必须与《。项目编制申报和批准!的建新地块的位置】、地块一致其—挂钩:项目原则上应当已】经完成拆《旧并通过验》收
第十八条对归!还挂钩周转指—标情况好的县市【区在下一年度分解指!标,时可:适当多?分配周转指标—并,对其土地《利用年度计划—指标给予倾斜对【在城乡建设用地增】减挂钩工作中作出】突出贡献《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!。励;对?。未能按计划及时归】还挂钩?周转指标《的县市区停》止下达下一年度的】挂钩:周转指标并对其土】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!相应扣?减情况严重的停【。止,其开展挂钩试点工】作,
:第十九条对弄—。虚,作假、营私舞弊等】违纪、违规行为和】违反本细则有关规】定的直接负责主管人!员和其他责任—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!责,任
第二十条【本办法由市》国土:资源局负《责解释
第二【十一条本办法从【颁布:之日起执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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