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】
第四章 权益!保障
—第二十二条 农村土!地确权、登记和颁证!
— (一)农村集体!建设用地《复垦后的土地,所有!权属原农村集体经济!组织;?
: (二)农】村集体建《设用地进入株洲【市农村集体土—地交易管理中心交】易前,应由各县市】区,国土资源部门—负责收回《原集体建设用—地土地使用权—、所有权证》在交易完《成之后,由本—农村集体经》济组织申请集—体土:地变更登《记
》 : (三)县市区国!土资源、农业、林业!等,部门按?。照各自职责负—责复垦后的》农,村集体土地所—有权:和使用权《、承包?经营权?。、林权登记、颁证的!管理
》
第二十—三条 交易》优先权保障》
— (?一)复垦指标有【偿使用交易时—,报:价低于?底,价的不能《成交:。
?
: (《二)复垦《。指标:有偿使用之前,优】先满足?集体建?设用地 》
:
:第二十四条 交易纠!。纷,调,解复:垦,指标有?偿使用中发生—。的纠纷,可向市土地!管理委员会申请【调解不能调解的,通!过法律途径解决 !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