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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】 计划用水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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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七:条 城市用水—实行总?量控制与定额—管理相结合的计划】用水管理制》度
第八条 城】市,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门应当会同—发改、水利等部【门制定年度用—水计:划确:定城市年度节约用水!计划并实行总量控制!
第九条》 实行居民用—水和非居民用水【量化管理居民用水】的,定额量根据》省有关规定执行非】。居民:用水实行《计划和定《额相结?合的用水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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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市用【水办应当根据—。城市年度用水计划】、用水定额和—非居民用户近三年平!均,用,水量及?发展需求《等因素?在每年年底前核定】各非居民《。用户的下年度用水】计划对新增非—。居民用户市用水办】应当根据用》水定额?、行业?平均:用水:水平以?及,。该单位发《展需求核定》其用水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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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《条 城市供水企【。业应当每月向市用水!办报送上月非居民用!户,的用水量和》相关用水《资料非居民》用户应当建立健全用!水原始记录和统【计台帐?做好用?水和节?约用水统计》工作:。
第十二条 【居民:用水按户计量—收费新建《住宅应当安装—分户计量水表现有】住房未?安装分户计量水【表的应当《限期安装《
第十三条— 非居民用户—应按照下达的—用水计划指》标实行计量用—水超出核定》的用:。水计划用水》的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书》面,通知其采取有效【。措施降低用》水量:超计划、超定—额用水的,》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!收费制度其收费标准!按省有关规定执行】
第十四条 需】要增加用水量的单】位应当向市用水办提!出增加计划用—水指标?。的申请并符合—下列条件
【 (一)生产经!营发展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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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(二)用水符合【湖南省地方用水定】额(DB43/T】388-2008)!
? , (三)已经采】。取相应?的节水措施水的重复!利用率及《中水回收利》用符合行业定—额标准用《水单位需要》增加临时用水的可】向市用水《办,申请临时计划用【水指标市用水办【应充分考虑》全市经济社》会发展对用水的【需求在接到用水【单位增加计划—用水指标或临时计】划用:水指标的申》请时应当及时—受理:并在15个》工,作日内?予以核定逾期—。视,为同意增加用水【指标:对不:予核定的《单,位应当说明理由并】书面告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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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用水单!位因停?产、减产《。或其他原因致使用】水量减少《的市用水办应核减】计划用?水指标
第十【六条 水资源紧缺时!在确保城《市居民基本生活用水!的,前,。提下经?本级人民政》府批准可以采取措】施限制?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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