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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【城市地下管》线,综合管理办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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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:洲市人民政府办公】室关于?印发株洲市城市地下!管线综合管理—办法的通《知
各县市区【人民政府、云龙示范!。区管委会市政—府各局委办》、各直属机构
! 株洲》市城市地下管线综】合管理办法已—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!印发给你们请认【真,执行
二○一【二年十月十二日
!第一条 为》加强城市《地下管线管》理规范地下》管线规划建设行【为,合理:。。开发、利用和保【护,地下管线空间资源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乡:规,划法、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、!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、!城,市地下管线工—程档案管理办法【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和,规章: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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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条 本《办法中城市地下【管线是指城市—新,建、改建、扩—。建的各类地》(水)下管线(含】城市:供水、排水、燃【气,、热力、电》力、:电信、公共监控【视频、交通信号、】有线电?视、工业《等地下管线人防【。、地铁?、集约管沟(—廊,。))及其附属设【施(以下简称管线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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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: 凡在?本市市区范围—内进行管《线工程规划、设计、!施工、监《理、验收、》维护、?。。档案:信息等管理活动遵守!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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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四条 成立株洲】市城市地下管—线综合?管理及信息化工程领!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!市长任组长市政府】分管副秘书长、【市住:建局:局长任副组长市住】。建、规?划、城管、国—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!管,线权属单《位负责人为成员领】导小组办公室设在】市住建局负》责日常管理和具体事!宜,
【 市住建部门—负责全市管线工【程的:综合协调《和监督?管理并?组织实施《。本办法
— 《 市规划、住建、城!管等部门按照各自】职责负责管线工程的!规划:、建设和管理
【
, 市【国土资源《、水务、人》防、环?保,。、园林绿《化、:公安交通、文广【。新等部门根据各自职!责协同实施本办法】。
【 各区人民政—府指:。。。定的相关管理—部门按照权限负【责本行政区》域管线管《理工作?
【 ,第,五条 管线建—设和运?营活动坚持统一规】。划、合理布局、保】障安全的原则—
— , ,第六条?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都有维护》管线及其附》属设:。施正常运行的义【务有权?对损毁、《侵占、偷盗、—。破坏管线设施的行为!进行制止和举报【
— 第七条 政【府鼓励和支持管线】科学:技,术研究和《创,。新,推广先进技术—。提高管线管理的科】学技术水平推进管】线建设单位和施工】单位积极采用集约管!。。沟,(廊)?和非开挖技术—进行管线建》设新、改、扩建排】水管线?要实行雨污》分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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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政府安排专项经费】。对管线普查后的动态!情,况,实行:跟踪测绘及时更新管!线信息系统保证【。系,统数据反映》现状实现《对管:线工程及系统数据的!动,态管: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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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【市规划局《会,同有关部门编制管】线综合?规划报?市政府批《准后纳入城市—总体:规,划
【 编制《控制性?详细规划时应根【据城市总体规划【、管线综合规—划的要?求对各类管线及其附!属设:施作出科《学合理安排
】 》管线的规划管理是】城,市规划与管理的重要!内容各项管线建设】工程应当《符合城市规划—服,从规划管理
【
《 第十条 —市住:。建局会同市规—划、国土、财政等】部门依据城》。市总体规划和管【线综合规划拟—定城市道路建—设计划报《。市政府批准后向【社会公示
! 管线》建设单位根据城市】道路建设计划拟定】本单位次年的管【线建设计划》报市住建局》备案:
第!十一条 管线—建设与新建、—改建:、扩建城市道—。路统一规划、同步设!计、同步实》施道路建设单位按】照规划要求预埋【管线横穿道》路的管道《
【 ,新,建、改?。建、扩建管线工程控!制,在规划?的,对应位置范围—内不得占用其他管】线位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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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二条 各类管线!的走向、位置—、埋深需综合规划并!按照下列原则—实施:
: —(一)沿道路—建设管?线走向应《平行:于规划道路》中,心线:并与地下隐蔽工【程相协调避免交叉】或互相干扰
! (》。二)同类管线原则】上合并建《设新建道路》配套管线入地架【空线路逐步进入地】下
《 ,。 ? (三)新建管线】让已:建成的管线;临【时管线让永》久管线;非主要管】线让主要管线—;小管线让》大,管线;压力管线让】重力管线;可弯曲】的管:线让不宜《弯曲的管《线柔性结构》管线让刚性结构管线!
— (四)管—线埋设深度》和各:类管线水平间距、垂!直间距以及与建筑】物、构筑物、树木等!的间距按《照国家有关技术标】。准执行?
】第十三条《 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(,含,。道,路挖掘?)管线工程时管线】。建设单位持有关【批准文件依法向【市规划局申请办【理规划许《可证等规划审批【手续
—。。 ? 与道路同》步建设?的管线工程可与道路!工程一并办》理,规,划审批手续
】 管线建】设,单位在办理》规划审批手续时先】到市城建档案馆查】询施工地段地下管】线档案取得》施工地段《地下管线现状资【。料,再将其提交市—规划局办理规划【审,批手:续,
【 第十四条 管线】工程开工前管线建设!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!测绘单位进行放【线;放线后才能【办理:规划:验线手续经市规划局!检测无?误后动工;》管线工程《覆土前管线建设单位!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!测绘单位进行竣工】测量经市规划局核】实无误后方可覆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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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管线工程【的竣工测量费用纳入!管线:工程造价
】
: :第十五条 管线【工程竣工三个—月内管线《建设单?位向市?规划:局申:请核:实,取得建设工程—规,划核:实,证,明;否则不得组织竣!工验:收
!第十六条 》管线工?。程施工前《按规定向市住建【局,办理施?工许可证与道—路同步建《设的管线工程可以与!道路:工程一?并办理施工许可【证
—。 管线建—设单位在《。申办施工许》可证前到市城建档】案馆办理建》档手续并签订地下管!线工程?档,案移交责任书
【
【因管:线建设需占用—、挖掘道路的建【设,。单,位向市城《。管局、市交警支【队提交施工》地,段管线现状资料申】请办理破占道许可手!续
《。
第—十七条 依附于道路!的各:。种管线建设与道路】年度建设《。计,划相协调与》道路同步建设—确,无条件?同步建设《的经市?人民政府同》。意可以缓建管线工】程但按照规划要【。求预留管线管位
! —不依附于道路的管线!分别:纳入相关项目建设】。计划配套建设
】
—第十八条 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的》道路交付《使用后五年内—。大,修的道路竣工后【三年内不得开挖敷设!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!。。开挖敷设管线的按】有关规?定报:市人民政府》批,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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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!管线建设单位向设】。计、施工单位提【供,真实、准确》、完整?。的管线现状资料并做!好管线工《程竣工资《料的收集、整理【和归档工作
【
《。。 第二十条 【。管线工程的勘—察,、测绘、设计、施工!。和,监理单位必须—具有相应《的资质等级》
管!线工程勘察、测绘】、设计单位按照国】家与地方的技—术规范要求进行【管,线的勘察、测绘【、设计
— 管线工】程,施工单位严格按照】已审查通过的施工图!、批准的时间以【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操!作,规程进行施》。工设置管线标志【并提供?合,格的:管线竣工图》。及其他应提交的竣】工档案
》 , 管线工】。程监理单位对—管线隐蔽工程进行】监理并做好管位【的监理?记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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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一条 《新建:、改建?、扩建和整治道【路需:迁移、改建管线的道!。路建设单位通—知有关管线权属单】位并:告知迁移或者改建】的设计?要求由管线权—属单位负责迁移或者!改建并?。与道路工《程同步?施工: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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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新建、改【。建,、扩建道路施—工过:程中因场地条件【。或者地下空间占用等!原因需变《动管线平《面位置、标高—和规:格的按原《审批程序办理—变更手?续后方可组织施【。。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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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二,条 管线工程—需临时使用土地【或者拆迁房屋的【管线:。建设:单位按照法律、法】规的: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!。续,涉,及绿化、消防、【军,用,。。设,。施、轨道交通—、测量标《志、航道、河道【、,。桥梁:、文:。物等方?面的管线《建设单?。位征:求相关管《理部门的意》见并按照《有关规定《办理审批手续
】。
—第二十三条 管【线,工,程施工单《位在原有管线—。或者:设施埋设的位置不明!时采:用可靠方法》进行探测掌握实际情!。。。况后方?可施工可能对其【他管线或者市政、】绿化、建筑》物及构筑物等设【施造成影响的应采取!相应的保护措施并】及时:通知有关《单位派员到场监督】如有损坏施工—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通!知有关单位进行抢修!并做好记录所发【生,的费用由相关—责任单位承担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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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四条 管《线工:程施工时施》工单:位在:施工现场《。设置施工标牌并在其!周围设?置安全警戒线施工】标牌上标明建设【单位、施《工单:位、施工期限和联系!电,话,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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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五条 管线建设】单,位,组织管线工程勘察】、测绘、设》计、施工、监—理、城?建档案馆等相关【单位进行管线—。工程竣工验》收验收合格后交付】使用
》 管线建】设单位在工程竣【。工验收合格》后15日内向市住】建局备案并提交工】程档案移交》合格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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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六条 市住建局!负责监督管》线权属单《位对管线的维护【管理并?定期组织《。对其维护管理情况】进行督查管》线权属?。单位及养护作业单】。位配合督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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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七条 市—住建局负责组织编】制管线安全应急处】置综合预《案
【。 各管《线行业主管》部门:和管线权属单位编】制相应的安全应【急,处置预?案并报?市住:建局:备案
! 第二十八条 【管线权属《单,位对所?属,管线及其设施的安全!。运行负?责加强日常巡—查与: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!属设施完《好、安全《。运行及时修复—破损:、老化、缺失的管线!及,其附属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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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,九条 ?管线发生故障—需要挖掘道》路进行紧急抢修的管!线,权属单位可先行施】工做好记录》同时:向市住建、城—管部门报《告并:。在,。二十四小时》内补办批准手—续如:遇节假日补》办手续可顺延至下一!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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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【 管线权《。属单位不得擅自【迁移、变更或者废】。弃地下管线确需迁移!、变更或《者废:弃的必?须经市规划局—批准废弃的管线应】当拆除?不能拆除的管线应】当将管道及其—检查井?封填
! ,第三十一《条,。 在管线用地范【围内禁止下列—行为
《 ? (一)压占管!线,进行建设;》
— (二)》。损坏、占用、挪移】。管线及?其附属设施;
】。 (三)!擅自移?。动、覆盖、》涂改:、拆:除、:损坏管线设施的安全!警示标?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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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)倾倒污水【。、排放腐蚀性液体、!气体;
》 (【五)堆放《易燃、易爆、有腐蚀!。。性的物质;
【 》 (六)《擅自接驳管线;
】
(七!)其他危《及管线安全的行【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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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二条 【市人民政府将各【。。部门、各专》业系统?的管线信息资—。源纳入智慧城市管】理范畴
】 市住建局会】同有关部《门具体负责建—立,。综合:管线信?息数据库、》开发综合管线信【。息管:理系统?。为城:市规划、建设、【管理:服务并资《源共享
! , 第三十三》条 开发综合管线】信息管理系》统应当使用市—测绘主管部门批【准的地理信》息系统标准》综合管线信息—管理系统的基础【地理信息《数据由市测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提供并及时更—新
》。
: 第三十四—。条 管线《权属单位《根据株洲市》城市地下管》线普查技术规程的】要求建立和维护各自!的子信息系》统并纳入综合管线信!息管理?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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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五条: 管:线工程实行工程档案!预验收制度管—线建设单位在提请市!城建:。档案:馆对管线工程档案】预验收合格后进行竣!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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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六—条 管线建设—。单位:在,新建、改建》、扩建的管线工程】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!。月,内按:。照有关规定》向市城建档案—。馆移交管线工程竣工!测量成果及》。其他档案资料和【电,子文件竣工测量及】电子文件须满足株】洲市城市《地,下管线普查》技术:规程数据格式要【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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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线!工程勘察、测绘【、,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!位配合建设单位收集!、整理管线工程竣工!档案
】 市城建档案【馆在管线工程—竣工档案《归档之?日起一个月》内将其纳入综合【管线信息管理系【。。统
!。管线:建设:。单位及管线权—属单位向市城建【档案:馆报送?真实、准确、—完整的管线工程【档案:不得涂改、伪造因管!线建设单位提—供不真实的档案资】料而给使用人造【成损失的依》法追究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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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三,十七条 管线—迁移、变更或—者,废,弃的管线权属单位将!迁移、变更》、废弃?部分的管线工—程,档,案修改、《。补充到本单位—的,管线专业图》上并自管线迁移、变!更、废弃之日起三十!日内:。将修改后的专业图】及有关档案》报送市?城建: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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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。八条 市城建—档案馆应为公—民、法人和其他有关!组织查阅、利用管】线信息资源》提供便利
【 公民、法!人及其他组织查阅】、利用综《合管线信息管—理,系统需办理相关手续!遵守国家有关保【密规:定
】 第三十九条— 管线建《设单位未取》得规划许可或者【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!。许可的要求进—行建:设的由市规划—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!四条规?定责:令停止建设》;尚:可采取改《正措施消《除对:规划实施的影响的】限期改正并处建设】工程造价百分之【五以上、百分—之十以?下的罚款无法—采取改正措施—。消除影响的限期拆】除;不能拆除的【没收实物或者违法】收入并可处建设工】。程造价百《分之十以下的罚【款
!第四十条 管线建设!单位未取得施工许】可擅自施工的—由市住建局依据建】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!。。第五十?七条规?定责令停止施工限】期改正并处建—设工程?合同价款的百分【之一:以上:、百:分之二以下的—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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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! 管线?建,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!案,馆报送地下管线工程!。档案的由市住建局】依,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!线工程档《案管理办法第十【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处!1万元以《上10万元以—下的:罚款;对单位—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直接责任》人员处?单位罚款数额5%】以上10%以下的】罚款;?因建设?单位未移《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造成施?工单:位在施工中》损坏地下管》线的建设单位—依,法承担?相应的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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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二条 未经批准挖掘!占用城市道路—分别由市城管局【和市交警支队依【。据城市道路管理条】例,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!恢复原状并处—二万元以下的罚款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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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三条》 道路建设单—位、管线建设单【位以及其他》从,事开:。挖、爆破、》钻探等施工活动【的单位未按照—规定查明并取—得施工地段的管线资!料而擅自组织施【工的由市住》建局依据建》设部城市《地下管线工程档【案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—责令改正;造成地下!管线:损坏的应《当承担赔偿责任【
【 第四十四条 对危!及和损害管线安【全的:责任人和行为由市住!建局责令其整改【;构成犯《罪的由司法机关【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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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—五条 市住建、【规划、测绘、城管等!部门的工作人员【在,。。城市地下《管线建设管理中玩】。忽职:。守、滥用职权、徇】。私舞弊的由》有关:机关依法追究行【政,。责任:;构:成犯罪的《由,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!。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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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六条 】各县:市可参照本办法制】。定,具,体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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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—七条 本办法—自发布之日起—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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