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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株洲市城市地下管】线,工程档案《管,。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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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区人民!政府,市《政府各局委办—、各直属机构:【
株洲市!城市地下《。管线工程档案—管理办法已经—市,人民政府《同意,现印》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!行
?。 二○○八年—九月三日
—第,一条 ?为加强城市地—下管:线工程档案管理【,适应城市建设【。和管理的需》要,根?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档案法、国务】院建设工《程质量管理条例、建!设部:城市地下《管线: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!有,。关法律?、法规和规》章,结合本》市实际?,制:定本办法
第二条! 本办法《适用于?城市规划区域—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的管:理
《 , 本办法所称地】下管线工程》是指埋设在地下(】。含水下)的给水【、排水、雨水、燃】气、:通讯、电力、—热力、交通》设施:、广播电视、—工业管道等光(电】),缆,和管(沟、隧)【道及相关的人防、】。地铁:。等工:。程
?。 本办—。法所称地《下管线?工程:档案是指《地下管?线工程的规》划,、,建设及其管理活【动中直接形成—的对国家《和社会?具有保?存价值的《文,字、图表、声像、】电子等?各种载体的文字【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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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市建设行!政主管部《。门负责全市地下【管线工程档案—的有关管《理工作,市规—划、公用事业、【通讯:、电:。力、广播电》视、城市《管理:、公安、交通等有关!部门和?单位应当《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!程档:案管:理工作市城建—档案馆(市》城建档案管理—处)具体《负责地下管》线工程?档案的收《集、管理和开—发利用工作,并【接受市档案行政主】管部门?的业务监督、—指导市城建》档案馆(处)—主要职责为:—
》 (一)《接收、鉴定》、统计、保管—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材!料;
— (二)负责城】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!库和管线信息系统的!建立、管理、—维,护和更新;
!。 (?三,)为城市规划—、建设、管理提供地!下,管线工程档》案材料服务
【第四条 《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组》织有:关部门?。。对已有的地下管线进!行普查?和补充测绘,所形】成的普查《测绘成果和地下管线!工程档案,由市【城建档案馆》(处)统《一接收和管理
! 各专业管线!单位:要对各?自管辖范围》内的地下管线档【案进行摸底、—调查和规范整理【凡材料缺失或不【全的,由《管线产权《单位负?责补测?、并将准确和—完整:的管线档《案移交市《城建档案馆(处)过!期未移交的,由建设!行政:主管部门指派有资】质的测绘单位组织】补测补?绘,其?产权单位配合,并承!担补测项目的—费用
第五条 建!设单位在办》。理工:程,规,划报建前,》必须到市城建档案馆!(,处)查询施工地【段的地下管线—工程档案,取得该】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!状材料建设单位向规!划部门报送施工地】。段地下管线现状【材料后,办理规划】报建手续
第六】条 建设单位—在办理地下管—线工程?施,工许可手《续时必须与市城建档!案馆(处)签订管线!工程竣工档案移交】责任书?,同时市城》建,档案馆(处)—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!移交的工《程档案内容和要求】告知建设单位
】。第七条 施工—单位在施工》前应:先取:得施工地段的地下】管线现?状材料,《在施工中发》现未建档的管线【时,必须立即—。通过建设单位向市建!设行政主《管部门报告
【。 《 市建设《行政: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!,应当组织》市城建档《案馆(处)等—相关:单,位查明?地下:管线性?。。质、权属,责—令地下管《。线,产权单位测定其【坐标、?标高:及走向,并》及时向市城建—档案馆(处)报【送测量?的材料
第八条 !地下管线工程—覆盖前,建设—单位: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!质的工程测量单位】,按照城市地下管】线探测技术规程(】。C,JJ61)》进,行竣工测量,形成准!确的:竣工测量数》。据文:。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!
第九条 —。地下管?线工程竣《。工验:收前,建设单位应当!提请市城建档案馆】(处)对地下—管线工?程档案进行专项预】验收预验收合格的】工程,市质安部门】才予办理竣》工验收及备案—手续
— 建设单位应】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!。档案:管理的规《定,及?时收集、整》。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!文,件材:料,,建立、健全建设项!目,档案,?并在管线工程竣工验!收后,及时》向市城建档案—。馆(处?)移交工程》档,案市城建档》案馆(处)应当加强!。。对,地下管线《工程:档案:收集、整理工—作的业务指》导,:并对技术档》案和施工管理材【。料的:完整性出具书面意】见,书面意》见应:当在工程《竣工验?收时一并《备案
第十条 建!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!线工程竣工验收【备案前向市城建档】案馆(处《。)移交下列档案材】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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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(一)?。地下管线工程—项目的?。规划:、设计?、施:。工批准文件及其【他前期文件材—料;
《 (二—)地下管线工程施工!技术文?件及施工《原始:记录;
— (三)地【下,管线测量成果、技】术总结及精度分析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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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【)地下管线工—。程竣:工图:;
— (五)《其他应?当归档的文件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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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建,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!馆(处)移》。交的地下管线—工程:竣工档案必》须,。符合建设《工程文件归》档整理规范(GB】/T50《328?)的要求,必须完】整、准确《。、真实,不得涂【改和:伪造,并由编—。制单位技术负—责人签名盖》章
第十一条【 市城建档案馆(处!)对建设单位移【交的地下管线工程竣!工档案应当即时查验!对,报送的档案》材料不齐全或—不符合?法定形式的,当【场或五个工作日内一!次性告知需》。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】对符合第《十条规定要求—的,应?于,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!面收件凭证
【第十二条《 地下管线投—入使用后,涉及管】位、:管径、标高变动【的改建、《扩建或者维修,【建设单位应当—根据实际变动—情,况修改?原竣工图《,并在竣工》验收后三《个月内向市城建【。档案馆(处)报送修!改部:分的工程竣工—档案
第十三条 !废弃的地下》管线,管线产权【单位:。应当自地《下管线废弃之日【起一月内将地下【管线废弃情况—书面告知市城—建,档案馆(处)
】第十四条《。 多种地下管线统一!。铺,。设施工时,》可由:建设单位协》商确定的《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编!制地下管线工程竣工!档案:材料,并《负责报送;》。没协商或者协—商,不成的?,由各管线建设【单,位各自编制》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!案,材料,并分别—报送
《第十五条 房地产】开发企业或其他【建设单位要将新建小!区地下管线工—。程现状测量成图,并!将测量图及》其他文?件材料在移交房屋】竣工档案《时一并移交市—城建档?案馆(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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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六条 市城建档案馆!。(处)应根》据管线建设》单位报送的地下【管线工程档案材料,!及时将数据录—入地下管线信息数据!库,实行动态管【理,
第十七》条 市?城建档案《馆(处)应建立【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!。理和使用制度,【积极开发《地下管线工程—档案:资源,为城市规【划、建?设、管理提供服务】
第十《八条 市城建档案馆!(处)对《需要保密的地下管】线工程档案》,,必须按照《国家:有关规定进》行保:密管理?,,并完善保《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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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—各建设、施工单位要!严格执行《地下:管线工程建设的规】划,报建、施工》许可和档案》查询制度,文—明,施工、合法建—设凡违反本办法规定!,建设?单位未向市城建档】案馆(处)报送地下!管线档案材料的,由!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依国务院建—设工程质量管—理条:例,第五十九条、—建设部?。。城市地下管线工档】案管理?办法第十七条等条】。。款,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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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条 违反本办—法,规定,建《设,。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!规,定查询?和取得施工地段的】地下:管线材?料而:擅自组织施工—,依法予以行政【处罚,损坏》地下管?线给他人造》成损失的《,依法承担赔—偿责任
》第,二十一?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!,工程测量单—位未按?规,。定提供准确的地下】管线测量成果—,依法予以》行政处罚,致—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!。线给他人《造成损失的,—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
第《二十二条 违反本】办法规定,有关【行政管理部门和【市城建档《案馆(处)及其工作!人员:有下列?情形之一的,由市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或】监察部?。门予以责令改正、】通报批评《;对直接《责任人员和》负有责任《。的主:管人员?依,法给予行政处分,】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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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对符合?规定的地下管—线工程?档案材料不予—接收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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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二)对【不符合规范的地下管!线工程档案材料【予以接收的;—
(三】。)违:。反保密制度提—供地下管线工—程档案材料》的;
】(四)其他玩忽职守!。、,。。滥用职权、》徇私舞弊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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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三条 各县—(市)城镇》。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管理,参照本办法】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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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军事!、人防地下管—线工程档案》按照国家有》关,法律、法规管理
!。第二十五条》 本办法自公—布之日起计算三十日!后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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