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?。
,
株洲市城!市地下管线工程【档案:管理办法《
,
》
各县市》区人民政府,市政】府各局委办、—。各直属机构:
! ?株洲市?城,市地下?管,线工程档案管理办】法已经市人民政【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!们,请遵照执行
】
:二○○八年九月【三日
《第一条 《为加强?。城市地下管线工【程档案管理,适应城!市建设和管理—的需要,根据中【华人民?共和国档案法—、国:务院建设工程质【量管理?条,例、建设部城市【地下管线工程—。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!法,律、:。法规和规《章,结合本市实【际,制定《本办法
第二条 !本办法适用于城【市规划区《域内地下管》线工程档案的管理】
《 本?办法: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是!指埋:设在:地下(含水下)【。的,给水、排水、雨水】、燃气、通》讯,、电力、热力、交】通设施、广播—电视、?工,业管道等光》(电)缆和管(【沟、:隧)道及《相关:的人防、地铁等【。工程
【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!线工程档案是—指地下管线工程的规!划、建设及其—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!。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!保存价值《的,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】、电子等各种载体的!文字:。材料
第三条 】市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全市地下管线工!程档案的有》关管理工作,市规】。划、公用事》业,、,通讯、电力、广【播电视、《城市:管理、公《。安,、,交通等有关部—门和单位应当—协助做?好地下管《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!市城建档案》馆(市?城,。。建档案管理处)具体!负,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的收集、管理和开发!利用工作,并接【。受,市档案行政主管【部门的业务》监督、指《导市城建档》案馆(处)主—要职责为:
】。 : (一)接收、鉴】定、统计、》保,管地:下管线工程档—案材料;
》
(二)负!责城:。市地:下管:线信息数据库和管线!信息系统的》建立、管理、维护】和更新;
— 《(三)为城市规划】、建设、《管理提供地下管【线,工程档?案,材料:。服务
?
,第四条 市建—设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组织【有关部门对》。已有的地下管线进】行普:查和:补,。充,测绘,所形成的普】查测绘成《果和地下管》。线工程档案,由市】城建档案馆(处)统!一接收和管理
【
《 , 各专业管线—单位要对各自管辖范!围内的地下管线档案!进行摸底、调查和规!范整理凡材料缺【失,。或不全的,由管线产!权单位负责补测、】并将准确和完—整的管?线,档案移交市城建档】案馆(处)》过期未移交的,由】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指》派有资质《的测:绘单位组《织补测补绘,—其产:权单位配合,—并承担补测》项目的?费用
第五条 建!。设单:。位在办理《工程:规划报建《前,必须到》市,城建档案《馆(处)查询施【工地段的《地下管线工程档【案,取得该施工地】段地下管线现状材】料建设单位向规【划部门?报送施工《地段地下管》线现状材料后,【。办理规划报建手续
!
第六条 建设单】位在办理地下—管线工程施》工许可?手续时必《须与市城《。建档案馆(》处)签?订管:线工程竣《工档案移交责—任书,同时市城【建,档案馆(处)应【当将工程竣工后需】移交的?工程档案《内容和要求告知建】设单位
》第七条 施工单【位,在,施工前应先取得施工!地段的地下管线现】状材料,在》施工中发《现未建档的管线【时,:必须立即通过建设】。单位向市建设行政】主管:部门报告
! :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接到》报,告后,应当组织【市城建档案馆(处)!等相关单位》查明地下管线—性,质、权属,》。。责,令地下管线产—权单位测定其坐标、!标高及走向》。,,并及时向市城建档】案馆(处)》报送:测量的材料
【第八条 《地下管线工》程覆盖前,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!。有相应?资质:的工程测量》单,位,按照城》市地下管《线探测技术规程(】CJJ61)进行竣!。工测量?,,形成准确的竣—工测量数据文件和】。。。管线工程测量—图
第九条 地下!管线工程竣工验【收前,建《设单位应当提请【市城建档案馆(【处)对地下管线【工程档案进行专项】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!工程,市质安部门才!予办理竣工验收【及备案手续
—
》 建: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!国家有关档案—管理的规定,及时】收集、整理建设项目!各,环节的?文件材料,》建立、?健全建设项》目档案,并在—管线:工程竣工验收后【,及时向市城建档】案馆:(处)移交工程档】案市城建《。档案馆(《处):应当加强对地—下管线工程档案收】集、整理工作—的业务指导,并【对技术档《案和施?工管理材料》的完整性出》具书面意见,—书面:意见应当在》工程竣工验收—时,一并备?案
第十条 建】设单位?应当在地下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】备案前向市城建档案!馆(处)移交下列】档案材料:
【 《(一:)地下管《。线,工程项目的规划、设!计、施工批准文件】及其他前《期文件材料;
! (二》)地下管线工程施工!技术:文件及施《工原始记录;
】 ? (:三)地下管线测量】成果、?技术总结及》精度分析;》
(【四)地下管线工程】竣,工图;
!(五)其他应当归档!的,文件材?料
建设!单位向市城建档案】馆(处?)移交的地》。下管线工程竣—工档案必须》符合:建设工程文》件,归档整理规范—(G:B/T?50328)的【。要求,必须完整【、准确、真实,【不得涂改和伪—造,并?由编制单位技术【负责人签名》盖章
第》。十一条 市城—建档案馆《(处)?对建:设单位移交的地下管!线工程竣工》档,案应当即时》。。查验对报送》的档案材料不齐全】或不符合法定—形式的,当场—或五个工作日内一次!性告知需要补正的】全部内容对符—合第十条规定要求的!,应于七个》工作日内出具书【面,收,件,凭,证
第十二条 】地下管线投入使【用,后,涉及《管位、?管径、标高变—动的改?建、扩建或者维修】,建设单《位应当根据实际变】动情况修改原—竣,工图,并在竣—工验收后《三个月内向》市城建档案馆(【处)报?送修改部分的—工程竣工档》案,
第十三条 废】弃的地下管线,管】线产权单《。位应当自地下管【线废弃之日起一【月内将地下管线【废弃情况书面告知】市城建档案馆(处)!
第十四条 【多种地下管线统一铺!设施工时《,可由?建设:单位协?商确:定的单?位按本办法规定【编,制地下管《线工程竣工档—案材料,并负—责报送;《没协商或者协商不】。成的,由各管线建】设,单,位各自?编制地下管线工程】竣工档?案材料,《并分别报送
—
第十五条 房地产!开发企?。业或:。其他建设单位—要将新建小区—地下管线工程现状】测量成图,》并将测量图及其他】文件材料在移—交房屋竣工档案时】一,并移交市城建档【案馆(处《。)
?第十六?条 市城建档—案馆(处)》。应根据管线》建,设单位?报送的地下管—。线工程档案材料,及!时将数据录》入地下管线》信息数据库》,,实行动?态管理
》第十七条 市城建】档案馆?(处)应建立地下】管线工?程档案管理和使用制!度,:积,极开发地下》管线工程档案—资,源,为城市规划、】建设、管理提供【服务
第十八条 !市城建档案馆(处】。)对需要保密—。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,必须按《照国家有关规定【进行保密管理,并】完善保密制》度
第《十九:条 各建设、—施工单位要》。严格执行地下—。管线:。工程建设的规划【报建:、施:工许可?和档案?查询制度,文—明施工、合法建【设凡违?。反本办法规》定,建设单位未向市!城建档案《馆(处?)报送?地下管线档案—材料的,由市—建,设行政主管部门依国!务院建设工程质量】管理条例《第五十九条》、建设部城市—地下管线工档—案管理办法第—十七条?等条款予以处罚
!第二十条 违—反本办法规定—,建设单《位和:施工单位《未按规定查》询和取得《。。施工地段《的地下管线材—料而擅自组》织施工,依法—。予以行?政处罚,损坏—地下管?线给:他人造成损失的,依!。。法承担赔偿责任
】。
第二十一条 违】反本办法规定,工】程测量单位未按【规,定提供准确的地【下管线测《量,成果,依法予—以行政处罚,—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!管线给他《人造成损失的,依法!承,担赔偿责任
第二!十二条 违反本办】法,规定,有《。关行:政管:理,。部门和市城建—档案:馆(处)及其工【作,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,:由市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或【监察:部门予以责令改正】、通报批评;对【直接责任人》员和负有责》任的主?管人员依法给—予行政?处分,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:
! (一)对符合】。规定的地下》管线:工,程,档案材料不予—接收的;
》
, 《。(二)对不符合【规范的地下》管线工程档案材料予!以接收的;
】 : (三)违》反保密制《度提供地下》管线工程档》案材料的;
】 , (四)其他玩】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》弊,的行为
》
第?二十三条 》各县(市《),城镇的?地下管线工程—档案管?理,:参照本办法执行
!。。第二十四条 —。军事:、人防地下管线【工程档?案按:照,。国,家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管理
第【。二,十五条 本办法自】公,。。布之日起计算—三,十日后施行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