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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株洲市城市地下】管线工?程档案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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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市《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!各局委?办、各直属》机构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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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株洲市城市地下!。管线工程《档,案管理?。办法:已经:市人:民政府同意》。,现印发给你们,请!遵照执行
— 二○○八年—。九月三日《
第一条》 为加强《城,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管理,适应城市【建设和管《理,。。的需:要,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档案法、国务院建设!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、!建设部城市地下【管,线工程?档案管理办法等【有关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,结合本市实!际,,,。制定本办法》
第二条 本办】法适:用于城市规划—区域内地下管线工】程档案的管理
】 ,。 本办法所称】地下管线工程是指】埋设在地下(含水下!。)的给水、排水【、,雨,水、燃气、通—讯、电力《、热力、交通设施、!广播电?视,。、工业管《道等光(电)缆【和管(?沟、:隧)道及相关的人】防、地铁等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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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本办法所称地下管】线工程档案是指地】。下管:线工程?的规划?、建设及其》。管理活动中》直接形成的对国【家和:社会: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!、图:表、声像、电子等】各种载体的文—。字材料
第三条 !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。负责:全,市地:。下管线工程档案的】。。。有,关管理工作,市规】划、公用《。。事业、通讯》、,。电力、广播电视、】城市管理、公—安、交通等有—关部门?和单位应当》。。协助做好地下管【线工程档案管—理,工作:市城建档案馆(市】城建档案管理—。处)具?体负:责地下管线工程档】案的收集、管理和】开发:利用工作,并接【受市档案行》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!督、指导《市城建?档案馆?(处)主要》职责为:
! (一)接收—、鉴定?、统:计、:保管地?。下管线工程档案【材料;
】 (二)《负责:城市地下管线—信息数据《库和:。管线信息系》统的建立《、管理、维护—和更新;
】 , (三)《。为城市规划》、,建设:、管:理提供?地下管线《工程档案《材料服务
第四】条, 市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!。。当组织?有关部?门对已有《的地下管线进行普查!和补充测绘,所形】成的普查测绘成【果和地下管线工程】档案:,由市城建档案馆(!处)统一接收和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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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各专业—管线单位要对各自管!辖范围内的》地下管线档案进行】摸底、调查》和规:。范整理凡材料缺失或!不,全,。的,由管线产权单位!负责补测、并将准确!和完整的管线—档案移?交市城建档案馆(处!)过:。期未移交的,—由建设?行,政主管部门指派【有,。资质的测绘单—位组织补测补绘,其!产权单?位配合,并》承担补测项目的【费用
第五—条,。 建设单位在办理】工程规?划报建前,必须【到市城建档》案馆(?处)查?询施工地段的地【下管线工程档案【,取得该施工地段地!下,管,线现:状材料?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!报送施工地段地下管!线,现状材料后》,办理?规划报建手续—
第六条 建设单!位在办理地》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!手续时必须与市城】建档案馆(处)签】订管线工程竣工【档案移交责》任,书,同时市城—建档案馆(处)应】当将工程《竣工:后需移交的》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!。告,知建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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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施工单】位在施工前应先取】得施工地段的—地下管线现状材料,!在施:工中发现未建档的】管线时?。,必须立即》通过建设单位向市建!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报告
【。 :。 市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!报告:后,应当《组织市城建档案馆】(处)等《相关单位查明地下管!线性质、权属,【责令地下管线产【权单:。位测定其坐标、标高!及走向,并》及时向市城建档案】馆(处)报送—测量:的材料?
第八条 地下】管线:工程:覆盖前,建设—单位应当委托具【有相应资质的工【程测量单位,按【照城市地下管—线探测技术规—程(CJJ61【)进行?竣工测量,形成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!文件和?管线工程测量—图
第九》条 地下《管线工程竣工验收】前,建设单》位应当提请市城【建档案馆(》处):对,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!。行专项预验收预验】收合格的工程,【市,质安部门才予办理竣!工验收及备案手续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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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】单位应当严格按【照国: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!定,及时收集、【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!的文件?材料,建立、—健全:建设项目档》案,并在管线工程】竣工:验收后,及时向【市城建档案》馆(处)移交工程档!案市城建档案馆(】处)应当加强对地】下管线工《程档案?。。收,集、整理《工作的业务指导,】并对技术档》。案和施?工管理材料的—完整性出具书面意】。见,书面意》见应当在工程—竣工验收时一并【备案
第》十条 建《。设单位应当在地【下管线工《程竣工验收备案前】向市城建档》。案,馆(处?)移:交下列档案材料【。:
《 ?(,一)地下管线工程项!目的规划、设计、】施工批准文件—及其他前期》文件材料;
【。 (二)【地下:管线工?程施工技《术文件及施工—原始记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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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【)地下管线测量【成果:、技术总结及精度分!析,;
《 , , (四)地下管线工!程,竣工图?;
— (五)其他应【。当归档的文件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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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】位向:市,城建档案《馆(处)移交—的地下管线工程竣工!档案必须《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!档,整理规范(GB/】。T50328)的要!求,必须《完整、准确、真【实,不得涂改和【伪造,?并由编制单位技术负!责,人签名盖章
第十!一条: 市城?建,档案:馆(处)对》建设单位移》交的:地下:管线:工程竣工档案应当】即时查验对》。报送的档案材料不】齐全或不符合法【定,形式的,当场或五个!。工作: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!。补正的全部内—容对符?合第十条规定要求】。的,。,应于七个》工作日内出具—书面收件《凭,证
第十二条【 地下?管线投入《使用后,涉及管位】、管径、标高变动】的改建、扩》建或者维修,—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!际变动情况修—改原竣工图,并在竣!工验收?后三个月内向市【城建:。档案馆(处)—报送修改部分的【工程:竣工: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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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废【弃的地下管线,【管,。线,产权单?位应当自地下管线废!弃之日起一》。月,内将地下《。管线废弃情》况书面告知市城建】档,。案,馆(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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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多种地!下管线统一》铺设:施,工时,可由建—。设单位协商确—定的单位按本办法】。规定编制地下管【线工程竣《工档案?材料,并负责报送】;没:协商或?者协商不成的—,由各?管线建设单位—各自编?制地下?管线工程《竣工档案材料,并】。分别报送
—第十五条 房地【产,开发企业或其他建】设单位要将新建【小区地下管线工程现!状,。测量成图《,,并将:测量图?及其他文件材料【在移交房屋》竣工档案时一—并移交市城》建档案馆(处)
!第十六条《 市城建《档案馆(处)应根】据管线建设单位【报送的地下》管线工程档案材【料,及时将数—据录入地下管线【信息:数,据库,实行动态【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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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市【城建:档案馆(处》。)应建立地》下管线工程档—案管理?和使用制《度,,积极开发地下管】线工程档案资源,为!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!理提供服务
【第十八条 市城建档!案,馆(处)对》需要保密的地下管线!工程档案,必—须,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,进行保密《管理,并完善保密制!度
第十九条 各!建设、施工单位要严!格执行?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!规划报建《、,施工许可和》档案查询制度,【文明施?工、合法建设—凡违反本办法规【定,建设单位未向市!城建档案馆(—处):报,送地下管线档案材】料的,?。由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依国》务院建设工》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!十九条、建设部城市!地下管线工档—案管理办法第—十,七条等条款予以【处罚
第》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!。规,定,建?设单位?和施工单位》。未按:规定查询和》取得施?。。工地段?的,地下管线材料—而,擅自:组织:施工,依法予以行】政处罚,损坏地【下管线给《他人:造成损?失,的,依法承担—赔偿责?任
第《。二十一?条 违反《本办法?规定,?工程测?。量单位未按规定提】供准:确的地下《管线测?量成果,依法—予,以,行政处罚,致使施工!时损坏?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!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!偿责任
第二【十二:条 违?反本:办法规定,有关行】政管理部《门和市?城建:。。档案馆(处)及【其工作人员有—。下列情形之一的【,由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,。门或监察部门予以】责,。令改正、通报批【评;对直接责任【人员:和负有?责任的?主管人员依法—给予行政处分,构】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:【
》 (一)《对符合规定的地下管!线工程档《案材:料不予接收的;
! ,。 (二)对【不符合规范》。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。材料:予以接收的;
!。 (三)—违反保密《制度提供地下—管线工程档案—。材,料,的,;
(四!)其:。他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。权、徇私舞弊的行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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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三条 各县(【市)城镇的》地下管线工》程档案管理》,参照本办法执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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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 【军事、人防地下管】线工程档案按照【。国家:有关:法,。律、法规管理—
第二《十五条? 本:办法自公布之日【起计:算,三十日后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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