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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二章 申请—条件
第【五,条 申请廉租住房的!家庭: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!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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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具有株洲市(】区)户籍《,,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!户籍持有《年限符合市》政府每年公布的【廉租住房政策条件,!并在市(《区)工作或居住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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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家!庭人均收《入和人均《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!政府每年公布的【廉租住?房政策标准;—
—(三:)没有购《买房改房或》享受过其他政—府购房优惠政—策,
》 本条第一款—(一)?、(二)《项条件实行动态管】理,:市房产局和市—。民政局征询》有关:部门意见后,综【合考:。虑财政承受能—力、登记《家庭的收入和—住房困难《情况,确定》保障:范,围,报市政府批准后!每年3月份向—社,会公布执行
第】六条 符《合上述条件》且年满30》岁以:。上,的未:婚人员凭民政部门】出具的未婚》证明申请廉租住房】
第七条 实物】配租优先分配保障对!象中的?低保家庭、》烈士遗属、市—级以上劳动》模范等先进》人物、严重残疾人】员和家庭成员中有】70:周,岁以上老《人且无?。自有:住房的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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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?条 申请廉》租,住房以家庭为单位,!以具有完《全民事行为》。能力:的家庭成员为—申请人?。,申请人《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!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!养、抚养或收养【关,系
第九条 【一个家庭限》定配:租一套廉租住房;享!受廉租住房实物配】租保障的家庭—,不再享受》。其他住房保障待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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