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,
第二!章, ,申请条件
】第五条 申》请廉租住房的家庭】应,当同时符合下列【条件:
— (一)—具有株洲市》(区)户《。籍,: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!户籍持有年限符合】市政府?每年公布的廉租住房!政策条件,并在市】(区)工作或—居,住;
【 (:二)家庭人均收入和!人均住房建筑面【。积,符合市政府每年公】布的廉?租住房政策标准;】
,
? (三)》没,有购买房改房或享受!过其他政《府购房优《惠政:。策
:
》。本条第一款(一【)、(二)》项条件实行动—态管理,市》房产:。局和市民《政局征询有关—部门意见后,—。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!力、登记家庭的【收入和住房困难情况!,,确定保障范围,报】市政:府,批准后每年》3月份向社会公【布执行?
第?六条 符合上述条】件且年满3》0岁:以上的未婚人员凭】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!证明申?请廉租住《房
?第,七条 实物配租优】先分配保障对—。象,。中的低保家庭、【烈士遗?属、:市级以上劳动模范】。等先进人《物、严重残疾—人,。员和家?庭成员中有70【周,岁以上老人且无自】有住房的家庭—
:。第八条 申》请廉租住房》以,家庭为单位,—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!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!请人,?申请人和共同—申请的?家庭成员应当具【有法定的赡养、抚养!或收养?关系
第》九条: 一个?家庭限定配租—一套廉租住房;享】受,廉,租住房实物配租保】障的家庭,不再享受!其他住房保障—待遇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