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《 —第二章 《申请:条件 第【五条: 申请?廉租:住,房的家庭应当—同时符合下列条【件:    【。 (一)具有株洲】市(区)户籍,家】庭成:员中至?少1人户籍持有【年限符合市政—府,每年公布的》廉租:住房政?。策条件,并在市(区!)工作或居住; !    (》二)家庭人均收入】和人均住房建筑【面积:符合市?政府每年公》布的廉租住房政策标!准;   —  (三)》没有购买房》改房或享《受过其他政府购房】优惠政?策 :     本条第】一款(一《。)、(二)项条【。件实行?动态管理,市房产局!和市民政局征—询有:关部:门意见后,综合考虑!财政承受《能力、登记家庭的】收入和住《房困难情况》,,确定:保障范?围,报?市政府批准后每年】3月份向社会—公布执行 》 第六条《 符合上述条件且】年满:3,0岁以上的未婚【人员凭?民政部?门出:具的未婚证明申【请廉租住房》 第七《条 实?物配租?优,先分:配保障对象中—。的低保家庭》。、烈士遗属、市级以!上劳动模范》等先进人《物、:严重残疾人员和家】庭成员中有70【周岁以上老》人,且无自?有住:。房的家庭《 第八条》 申请廉租住—房以家?庭为单位,以具有完!全,民事行为《能力的家庭成员为】申请人,申》请人和共同申—请的: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!定的赡养、》抚养或?。收养关系 》 ,第九条 《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!套廉租住房;—享受廉?租住房实物配租【保障的家庭,不再】享受其他住房—保障待遇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