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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项目!跟踪审计
第!。十六:条 本办法》所称:项目跟踪审计是【指审计机关对—列入: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!政,府性投资项目在【。实施过程中影—响工程造价的现【场签证、设计—变更、设备材料采】购以及与项目有关】的,财务收支的真实【性、:合,法性和有效性—进,。行的审计监》督
第》十,七条 实《施建:设,。项目跟踪审计—主要审计《下列事?项的真实性、合【法,性和有效性
【 : (?一)建?设项目投资情况【;
? , (二)本【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审!计内容;
》。
《 (三)《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!第一、四、五款的审!计,。内容;
【 (四)依法应】当审计的《。其他事项
》
第十八条 —实施:跟踪审计《的建设项目对发生】影响工程造价的【工程量变更、材料】。。价格、设备》采购价?格的确定、设计变更!等事项建《。设单位应当及—时通知审计机关参】与
?
第十九《条 审计机关可【以根据需《要审查?。。建设项目《设计、施工各个【。环节财?务,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!项目内部控制—制度的建立和执【行情况并《提出审?计,建议: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