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
》 第六章 路【政管理
》
:第二十五条 — 县道、乡道—的路政管理》由市:、县(市)人民政府!明确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和公路管理机】构(市城《区人民政《府在没?有明:确农村公《路管理?机构前由市公路【管理局负责;开【发区、示范区—。由,其,管委会负责)按中】华人民共《和,国公路法、湖南【省实施〈中》华,人,民共和?国公路法〉办法、交!通运:输部路?政管理?规定执行;村道的】路政管理由县级交】通运输?主管部门《和公路管理机—构参照上述法—律、法规和规章【执行
】第二:十六条 农—村公路及其》设施是社会公—益性基?础设施受法律—。保护: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有爱: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!权检举和《控告破?坏、损坏农村—公路及其用地、【公路附属设施和影】响公路安《全的行为
】第二十七条 县道!。、乡道及村道两【侧边沟(截》水沟、坡脚护坡道】),外,。缘起向?外不少于1米—。范围:。。内为公?路用地?;农村公路两侧边】沟,(截水沟、坡脚护坡!道)外缘起》向外县道《不少于10米、乡】道,不少于5米、村道不!少于3米《的范围为建筑—控制区?
第二十八】。条 :。 为了保护》。农村公路及其桥【梁和渡口的安—全在大中型公—。路桥梁和渡口—周围200米内【以及在?公路两侧《一定:距离内?任何单位《和个:人不得挖砂、—采,石(矿)、取土、倾!。倒废弃物不得进行开!山放炮等爆破作【业及其他危及—公路及其桥梁、隧道!、渡口安全的活动
!
第《。二十九条 禁止在!农村公路及其用地】范,围内:设置集市贸易、【摆摊设?点、停车洗车、堆放!。杂物、倾倒》垃圾、设《置障:碍、制?坯晒粮?、挖沟引水、利【用公:路,边沟排放《污物或进行》。其,他损坏、污》染公路和影响公【路畅通的活动—
禁止】任何单位《和个人在《农村公路上非法【。设卡、收费》、罚款和《拦截车辆
—
,
第三?十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:自挖掘、占》用农村公路》因修建铁路》、,机场:、电:站等进行其他建设】工程需要占用、【挖掘农村《公路或者使公路改】线的必须事》先经公?路管理机构同—意;影响交》通,安全的?还应当经公安机关】同意:确需占用农》村公:路,路产的?应取得交通运输【主管:部门和农村》公路管理机构同意或!批准按规定》。缴纳相关费用;损】。。坏公路路产的应【负责修复或赔偿
!。
第三十》一条 未经交通】运输主管部门和农村!公路管理机构批准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在:县道、乡道、村道】及其用地范围和附属!设施上?设置广告、标—牌等非公路标志不得!损坏、?涂改、擅《自移动公路附属设施!不得:架设:、埋:。。设管线、电》缆,等设:施
第三【十二:条 在农村—公路上?行驶的车辆轴载【质量应当符合农【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!要求对?超过农村公路及【其桥梁的限载、【限高、?限长、限宽标—准的运输车辆不得在!有限定?标准的?。公路、?桥梁:上行驶?除农: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!。业需要?在,农村公路上》短距离行驶外—铁轮车、履带车【和其他可能》损害农村公路路【面的机具或者车辆不!得擅自在农村公【路上行驶《确需行驶的必须报】交通运?。输主管部门和农【村公:路管理机构》批准并按要》。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!。施
第三十】三,。条 有关部门【进行土地规划及审批!时不得与农村公路建!筑控制区范围相冲突!
: 新建村【镇、开发区、学【校,和货物集散地、大型!商业网?点、农贸市场等【公共场所与县道、乡!道建筑控《制区边界外缘的距】。离不少于20米的标!准并尽?可能在公路》一侧建设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