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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湘潭市经济适【用住房交易管理【暂行办法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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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》市人:民政府?。。办公:室关于印发湘潭市经!济适用住房》交易管理暂行—办法:的通知
各县【(市)区《人,民,政,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单!位市属?及驻市各有关企【事业单位
! ,湘潭市?。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!。理,暂,行办:法已:经市人民政府—同意现予印发—请认真遵照执—行
二○一一年】五,月,六日
第》一条 为》。规,范经:济适用住房交—易管理根据国务院】关于: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!住,房困:难,的,若,干,意见(国发〔2【007?。〕24号)》。、建设部《、国家发展》和改:革委员?会、监察部、财政】部、国土资源部、】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!税务总局经济—适用住房管理办法(!。建住房〔2》007〕258号)!、省:建设厅、省发改委、!省物价局、省—监察厅、省财—政厅、省国土资源】厅、:人民银行《长沙:中心:。支,行、省国税局、【省地税局湖南省【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!法,(,湘建房〔2008】〕4:60号)和湘—潭市经?济,适用住房管理—。办法:(潭政办发〔2【01:0〕17《号)等有关规定【结,合我市?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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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》 市城?区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,庭所购买经》济适用住《房的交易及相关管理!。适用本办法》
:第三条 本办【法所称?经济适用《住房是指政》府提供优惠政—策限定套型面积和】销售价格按照合理】标准建设面向城市】低收入住房》困,难家庭具有保障性】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!法中经济适用—住,房特指?湘潭市经济》适用住房《管,。。理办法(潭》政,发〔2004〕【21:号,)文件?实施:后经批准建设的经】济适用住房》
第四条 【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】不,。。满5年?(以:取得房屋所》有权证时间为—。准下同)《的不得直接》上市交易也不得私】自转让因特殊—情,。况确需转让经—济适用住房的按【程序报市经济—适用住房主管部门】批准后由责任单位回!购所回购的经济适用!住房必须出售给已】。取得准入《资格的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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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—以下情况必须—由,责任单?位收:回或回购经》。济适:用住房
【 :1.将所购经—济适用住房擅自出售!、出租、出》借或改变使用性【。。质且拒不改正的【。应按照原购》房价格扣除》每年1%的房屋【折旧后作《价收回;
— : 2.经》济适用住房家—庭其收入、》住房、财产等情况好!转不再属于经—济适用住房保障范】。围,和自愿退出》经济适用《住房的应及时上【报退出按照退—出当年经《济适用?住房评估价回购【;隐瞒发生不符合】经济适用住》房继续居住》条件经查实没有上报!退出且拒不改正的按!照原购房《价格扣除每年1【%,的房屋折旧后作价】由经济适用住房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!省,的规定通知收回【
《 3.法律、法规!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!有关:。规定回购
第六条! 回购时由市经】济适用住房》主管部门下达回购通!。知书告之回购—理由及期限迁出期限!为,3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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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当《事人在规定》的迁出期《限内:迁出的回购单位【。应,在其迁出后》10个工作日—内付清房款并办理】有关产权过户手续】在规定的《迁出期限内未迁【出,的可通过司法程【序强制迁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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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?条 所购经济【适用住房满5—年购房人需》上市转让经》济适用住房的—应当向市《经济适用住》房主:管部门申请办理上】市交易手《续并按照申请当年同!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!住房评估价与经【济适用住房的评估价!差价补?。足价款方可交易政】府可优?先回购?交易后的经济适【用住房的《土地使用性质在【其房产权证应重新注!记由划拨转为出让】取得完全产权—
? , 购房人也可经市!经,济适:用住房主管部门同意!按程序上缴差价款后!到市国?土资源、房产管理】部门办理产权变【更登记手续取得【完全产权经》济适用住《房取得完全产权【后,即可按照二级市场交!。易的有关规定进行】交易
》 , 市经济》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选!定具有资质的评估】机构评估《出应补缴《的差价款开出缴款】通知书
】 购房?人凭缴款通知书直】接到市非税收入征】。收管理局缴款—有关单位凭完费【凭证才能办理上市】交易或?者完:全产权的有》。关手续
— 缴《。纳市非税收入—征收管理局的差价】款,全额作为市住—房保障专《项资金按《有关规定管》理和:使用
第八条 】 购买经《济适用住房不满5】年或未?取得完全产权—因,特殊原?因需:要转移房屋》产权的按下列规【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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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1》.因死亡《。等原因需转移房【。屋产权的优先安排】其具有经济》适用住房《申请购买准入资格】的继承?人拟接受继承的家庭!必,。。须提供其他继承人】的,书面同意意见经【市经济适用住房主】管部门核准后允许办!理继承转《移登:。记手续办理产权转移!登记后?原,经济适?。用住房产权性—质不变否则其经济适!。。用住房?应交:由责任?单位回购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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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因】离婚需转《移房屋产权》至其中一方的—离婚双方应就产权】转,移事项达《成书面协《议经市经《济适用住房主管【部门:核准后允许》办理产?权转:移登记手续》办理产权转移—登记后原经济适【。用住房产权性质不】变
《 3.》因裁定、判决—、调解等涉及—经济适用住房财【产处置的由责任单】位回购后再处置被回!购所得售《房款
第九条 】 已购?买经济适用》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!住房已出售、取【得完全产权》的不得再购买经【济适:用住房?
:第十条? 经济适》。用住房上市交—易管理工作》中有关单位的工作人!员玩忽职《。守、滥用《职权、?徇私舞弊的依法【追究其行《政责任?;构成犯罪的—移,送司法机《。关依法追究其—刑,事责任
第十【一条 本办法自】公布之日起30【日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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