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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—市建设工程抗震【设防管理试》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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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!市人:民政府办公室关于】印,发,湘潭市建设工程抗震!设防管理试行办法】的通知
》各县:(市)区人民—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!
湘潭】市建设工程》抗,震设防?管理试行办法—已经市?人民政府同意现【予印:发请:。认真遵照执行—
二○一【一年七?月二十一日
【。第一条 为加强我!市,建设工?程,抗,震设防监《管保护人《民群众生命财产安】全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:防震减灾法、地震】安全:。性评价?管理:条例、湖南省—实施〈中华人民共】和国防震减》灾法〉办法》。、建设工程抗震设】防管:理规:定(中国地》震局令第《7号2002年)】、湖南省《发展计?划委员会湖南省地】震局关?于将建设《工程项目抗》震设防?。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!设管理程序的—通知:。(湘计投《〔2000》〕382《号)及其他有关【规定:。结合实际制定本试】行,办法
第二—条 市、县(市)!区的地震工作主管部!门或负责《管理地震工作的【机构:(以下统称地震【行政主管部门—),要依法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!程抗震设防要求【和地震安全性评【价工作?。。。的监督管理》发展和改革、住【房和:城乡建设、城乡规】。划等行?政主管部门和—建设工?程设计、施工单位】要,。按照各自职责—分,。工,协作严格管理做【好建:设工:程抗震设防》的相关工《作
第《三条 全市—范围:内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的建设工—程必须达到规定的抗!震设:防要求对建设工【程项目的《抗震设?防,要求依法纳》入基本?建设管理程序—作为建设工程项【目可:行性论证、》工程设?计审查、竣工—验收的内容》
第?。四条 发展和改革!部,门应将新建、改【。。建、扩建建设—工程项目的审批、】。核准、备《。案文件抄《送地震行政主—管部门对纳》入省政府规定的地震!安全性评价》建设工程《目,。录,的项目项目业主应】根据地震行政主管】部门审定《的抗震设防要求编写!可行性研究》报告:将工程建《设项:目地震安全性评价】报,告、抗震设防审批意!见书作为必》备文件与建设工程可!行,性研究报《告一起提交项—目,审批主管部门查验发!展和改革部门—在审查、论证建设】工程项目可》行性研究报告时应】依法采?纳地震行政主管部】。。门的意见
第【五,条 城乡规划部】门在办理建设工【程,的,城乡规划手》续时应征《求地震行《政,主管部门《的,抗震:设防意见召开城【乡规划例会》时应通知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人参加
第六条! 住房和》城乡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审查建设》工,程初:步设计时《地震行政《主管部门应》参,加建设工程》。初步设计评》审对建设工程—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!审查应根《据地震行政》主管部?门出具的《审,。核意见进行抗震设】防设计审查
! 对应》当进行地震安—全性:评价:的建设工程地震行政!主管部门应函告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?部,门并在施工过程中联!合有关部《门开展?抗震设防监》督检查建设》单位:。要将建设工程—地震:安全性评价、—抗震设防要》求、抗?震设计和施工等资】料报地震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】行,政主管部门归档【
:第七:。条 地震行政主】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!抗震设防要求审【定的申请后》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!、法规的规定进行】分类审核自收到申】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!内出具审《定结论
【 对一般工业【与民用建筑按照国】家颁布的《。。地震:烈度区划《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!图确:定抗震?设防要求对属于省】政府规定的地震安】全性评?价建:设工程目录的—工程应书面通—知工:程建设单位开—展地震安《全性评价工作
】 经地震行政!主管部门资》。。质,审查的地《震安全性评》价工作机构要依法开!展地震安全》性评价?工,作建设工程的—安全性评价结果报】省地震安全性评定】委员会评审评审通】过后由地震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按?项目管理权》限审批抗震》设防要求核发拟【建工程项目抗震设】防要求审批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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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设计单!位应:当按照地震行政主管!部门提供的》抗震设防《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单!位应:当按照经审查—的施:工图进行施》工相关行政主—管部门要加强监管】严,格建设工程各环【节的规?范操作确保抗震设防!要求在建设工—程中落实到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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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《 依?法应做而未做地震】安,全,。性评价工作》和未取得《。拟建:工程项目抗震设防】。要求审批意见书的】。。项目发展和改—革,部门及有关审批主】管部:门应不予审批施工单!位,。不得施?工
第十条 【 违反本办法要求的!。按照: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!减灾法及相关—规定给予相应处【。罚
第《十一条 本办法自!公布之日起30日】后试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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