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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!。集体:土地上房屋拆迁补】偿安:置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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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人【民政府关《于湘潭市《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】迁,补偿:安置:办法的批复
湘】潭,市人民政府
【 你市关于批!准〈:湘潭市集体土—地上房屋拆迁—补,。偿安:置办法〉《的请示(潭政[20!1,0]6号)》。收悉:经研究现批复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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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一、同?。意湘潭市《集体土地上》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!法
【二、你市《要强化依法行政观】念进一步完善集体土!地上房屋拆迁补偿】安置机?。制确保房屋拆迁程】序合法切实维护被征!地农:民和被?拆迁人?的合法?。权益
《 ? 三、你市要切实】加,强对集体土地—上房屋拆迁补偿【费用的管理妥善【做好被拆《迁,人的住?房安:。置工作
二—〇一〇年四月十【五日
第一条 !为,做好征收《集体土地上房—屋拆迁补偿安置【。工作依法《规范:房屋拆迁补偿安【置行:为维:护拆迁秩序切实保】护被拆迁《。单,位和:个人(下称被拆【迁人)的合法权益】保障各项建设—。。。顺,利进: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物:权,法、中?华人:民共和国土》地管理法、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土地【管理法实施条—例、湖?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!共和国土地管理【法〉办法等法律、】法规和规章的规【定结合实际制—定本: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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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条 本行政—区域内因征收集体土!地其房屋及其他【地上附?着物的拆迁补—偿安:置适用本办法
! 》农村集?体经济?组织成员全》部成建制转为城【镇居民后因征收其】。原有:剩余土地涉及房【屋及其他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】。。偿安:置的按本《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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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。 《 经批《。准使:用国有农《用地以及乡》镇村公共设施、公】益事业建《设使用集《体所有?的,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!地上附着物》的,拆迁补?偿安置参照本办法执!行
? ?。 国务院—、,省人民政府对—公路、铁路、—。水,利、水电《工程等基《础,设施:建设:征地拆?迁补偿另有》规定:的从其规定》
】第三条 《 市人民政》府,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!。域内征收集体土地上!的房屋?拆迁补偿安》置工作(下称拆迁】补偿安置工》作)
》 ? 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负责组—织和:。实,施,本辖区内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!
【 第四条 市【。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。门对县(市、—区,)的: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!补偿安置工》作进行指导和—监督
! 县:(市、区)国土资】源行政主《管部:门征地?。拆迁事务所(下【称征拆机构)负【。责办理房屋拆迁【补偿安置《工作的具体事—务,
》 市城》。区,的,拆迁补偿《安置方案由市国【土资源行政》。主管部门统一—审核;县《(,。。市)的?拆,迁补偿?安置方案由各县(市!。)国土资源行政主】管部门?负责但应当由—市国土资源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核的除外】
】发展改革、人力资】。源和社会保障、【规划:、房产、城管—。执法、物价、—财政、?公安、监察、建设】、民政、农》业,等,。部门依照各自的【。职责共同做好相关】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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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!从,事集体?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!安置工作《的人员必须》经市国土资源行【政主管部门统一【培训考?核合格后方可从事】征地拆迁补偿安【置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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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— , 拆迁?补偿安?置应当遵《。循依法?、公开公《平公正的原则—实行统一标准、统】一拆迁、合理安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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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城市规划区内县级!人民政?府应:。当组织相关部门在实!。施拆迁前《按程序完成安—置用地选址和安置】房建设详细规划【报批工作《。拆迁补?偿安置资金在—实施拆迁前应按规定!存入:国土:资源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在财政【开设的专《。户实行专款专用【
? 未—完成安置用地选址】或安置房建设详细规!划报批的拆迁补【偿安置资《。金未按?规,定到位的《不得:实施征地拆》迁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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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七条 对在拆】迁补偿安置工作【中有突?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!由市:、县(市、区—)人民政府给予表】彰和奖?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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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 拟征农民》集体所有《的土地在土》地调查?红,线确定后征地方案】依法报批前市、【县(市)国土资源行!政主管部门》应当将拟征土地的】用途、?位,。置、补偿标准、【安置:方式等在拟征地的】乡镇(街《道)和?村(社区)、—组,。发布拟征地》公告告知被征—地的农民集体组织、!村民和其他权—利人其?征拆机?构须同时《将拟征地公告送【达,相关职能《部门:发,布拟:征地:。公告后国《。。土资源行政主—管部门应《当对拟征地土—地的权属、地点、】面积等进行调查【登记调查结果由被征!地农村集体经济【组织、农户和地【上附着物产》权人依法确认并【在确认书《上签:字盖章自拟》征地公告发布之【日起12个》月内在拟征地—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!事项
】 (一)新—批宅基地等其—他建设用地;
】 《 :(二:)审批新《建、改?。。建、扩建房屋和【其他建(《构):筑物的?建设办理《房屋或?土地流转核发房屋和!土地权属证书—;
《 (三【)办理户口的迁入、!。分户但因出生、婚嫁!和复转退军》人、大中专院校【学生等确需办理【户口迁?入且符合户籍管理】规定的人员除外相关!职能部门因》前述除外情》形依法办理》的手续?应,当告知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?部门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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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(?四)以?拟拆迁房屋为经营】场所办理工商注【册登记手续;
! , (》五,)改变房屋或土地】用途:等;
【 (六)其他】有碍:房屋:拆迁补偿安置工作】的手续
— 暂停【办理:期限内相关职—能部门违反》前款规定办理的手续!不能作为房屋—拆迁补偿《安置的依据》造成他人《损,失,。的由违规《。办,理手续的单位负【责
》。
《第九条 征—地,方案:批准后市、》县(市)人民—政府:应,。当在收到征地方【案批准文件之日起】10个工作日—内在被?。征地所?在的:乡(镇、街》道)和村(社区)、!组发布征地》公告将批准征—地的机关、》文号、时间和被【征地的所有权人、】用途、?位置:、地类、面积、补】偿标准、农业人员安!置方式以《及办理征地补—偿登记期限、地【。点等予以公示
! ? :被拆迁人应当在规】定期:限内持其《集体土地使》用证、建房批—。准文件?等合法证明的原【件到指定的》地点如实申报办【理拆迁补偿安—置等相关登记手【续
】。 被拆迁人既不【申报:又不配合《丈,量登:记的征拆机构可根】据其房屋原》始批准建房档—案和被拆迁建(【构)筑物的勘查记】录、照相、摄像等资!料经公证机关公【证后作为拆迁—补偿安置的依据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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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条 国—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?。会同:。有关部门根据批【。准的征?收土地方案》在征:收土地公告发布【之,日,起45日内以—被征收土《地所有权人为单位拟!订征地补偿安置方】案并予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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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!公告应当包括征【地批准机《关、批准文号、【批,准时间、批》准用途、征地—拆迁补偿标》准、补偿费用数额】、农业?人员安置方式—、,征地:补,偿安置方案实施的】期限和地《点、听证的权利【与期限等
】 市、—县(市)《国土资?源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研究被征—地农村集体经—济组织、农民或【者其他权利》人对补偿安置—方,案的不同《意见当事人要求听】证的应当举行听证】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!安,。置方案的应当—。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和批?准,的征收土地》方,案进行修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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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条 — 在规定期》限内未领取的征地拆!。迁补偿费用征拆【。机构:。。应当以被征地的农村!集体经济组织、村】民和:其,他权利人的名义专】。户储存
— 发布征】地补偿安《。。置方案公告》并足额支付征—。地,补偿费后《被征地者拒不腾地】的由市、县(—市)国?土资源行政主—管,部门:责令限期交出土地】;逾:期不执行《。的,申请人民法》院强制执行》征地拆迁《补偿费用《没有足额支》付到位的被征地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!村,民,和其他权《利人有权拒绝腾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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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拆!迁人对?限期腾地决》定不服的可以—依法申请复议—也可以依《法向人民《法院提起行政诉【讼行政复议、行政诉!讼期间不停》止征收土地方案【的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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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!条 被《拆迁人的房屋被依】法拆迁?补偿后被拆迁人应当!办理土地使用权【。、房屋所有权注销登!记;不办理的—由土地、房屋行政】主管部门依法注销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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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三条《 征拆机构应【当依照本办法制【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!。。通知并送达被拆迁人!主要内容如下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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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》)征地项《目名称、批准文【件、征收土地方【。案公告和征》地补偿安置方案【。公告等;《
(!二)被拆迁人的【房屋结?。构、面积《。及各项补《偿、:补,助费金额《和安置方《式等并?附计价补偿清—册;
【。 (三)领取补!偿费:的时间和地点—;
【 (四)》被拆迁人对房屋结构!、面积、用途、【补偿金额有异议【的在:收到通知《之,日起5个工作—日内:向征拆机构申请复核!;
】 (五?)在:规定:时间内拒不》接受合法补偿—的法律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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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四条— 对房《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!的种类、数》量的认定以及—补偿费用《的支付方式引—起的争议由县—(,市、区)人民政府协!调协调不成的—由市人民政府处【理
】 第十五条 【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!。迁实行货币》补偿其住房》安,置采取公寓楼安置和!住,房补助两种形—式
? 《 :房屋拆?迁安置?工,作,应,。。当做:到“三公开》”即公开原》批,准建房用地面积【和实际丈量的房屋面!积被拆?迁户家?庭,人口等情况》;公:开,拆迁补偿金额等情况!;公开住房》。。安置方?案安:置房源被拆迁人【。自行搬迁《时间安置选房等【情况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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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六?条, 征地《单位或村《。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!统一建设公》寓楼安置《房符:合,条件的被拆迁户可】以按人?均建筑面积》不,高于35平方米的】标准(独生子女【可增加1人住—房指标?),申请购买《公寓楼安置房
【
: : 公寓楼安【置实行先搬迁、先选!房、先?安置
! 公寓楼安置—房的价格按》实际:建设成本由》建设、物价行政主管!部门:核定公布
》。
, 城【。市规:划,区外各级《。人民政府应当采【取措施引导农村村】民住宅建设》按规划、有计划地】逐,步向小城镇和中心】村集中鼓励城—市规划区外的被拆迁!户在小城镇和—中心村购买或按【。。规划建设住宅—。有集中安置条件的鼓!励集中安置不—具备集中安》置条件的可以—。实行自拆自建安置宅!基地选址和建设应】。当符合乡镇土—地利用总体规划和】。村庄建设规划并按程!序,报批
【。
第十》七,条 实行住房补助!。的不再安排公—寓楼安置《房住房?补助:。按,。。被拆迁人住》房合法批准占—地面积计算补助【标准为1000元/!平方:米但被拆迁人住房补!助最大占地面积不得!超过:。210平方》米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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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八,条 被拆迁房【屋的:用途以土地权属【证书登记的为准土】地权:属证书上未载明【用途的以建房批准】文书载明的用途为准!。
—。 第十九条 有!。下列情形之》一的不予补》偿
《 《 (一)《违法建(构)筑物、!拟征地公告发布后的!突击装?修(饰?);
】 (二)超过批准!使用期限的临时建】。(,构)筑物;》。。
》 (三)虽【经有权机关》批准但有《关批准文书中注【明,国家建设需》要时: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!(构)?筑,物;
— (》四,)在批准临时使用】的土:地上修建的永久性】建筑;
《
— (五)建》房,。批准:文书中明确》应拆除而未拆除的】旧房等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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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】 房屋及装修(饰!),补偿根据结》构类别?结合其合法有效的】。。建筑:面积按本《办法规定的》标准(见附表1【)计算补《偿
!房,屋架空层高》度在2.2米—以上(含2.2【米)的应按合法【面积计算高度在【2.2米以下的【。以建筑面积》套,相应类别补偿—单价计算后再乘以实!际高度与《2.2米的比例计算!补偿
《 》 房屋内外所有的附!属设施按合》法批准?建筑占地面积26】0元/平方米计【算补:偿最高不超过5.】5万元但补偿费不】足2万元的按2万】元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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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,十一条 被—拆迁人持有土地权】属证书?或建房用地批—准,文书等合法证—明仅有1处住房且获!得的补偿总》额低于最小户—型公寓楼安置房(】7,0平方米)购—房总价款的实—行差额补助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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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】 实?行自拆自《建,的宅基地补助—按原合法批准—的宅基地《。占地面积《计算标准为4—00:元/平方米(含“】三通一平”费—用)
【 自拆自建安置!宅基地由被拆迁人以!外的:单位(个人》)实施“《三通一平”配套【的本条所列的宅基】。地补助费支付给【实施单位(个人)】
第!二十三条 拆迁】被拆迁个人有土地使!用,证或建房《用地批准文书—的住:房兼营业用房有工商!营业执照、税务证】、拆迁前6个月纳】税证明的其营业用房!按所属房《屋主体?类别的补《偿标准(《见附表1)增加30!%的补?偿增加?补偿:后不再归还》经营场?。地或作其他安置上】述三项必备手续每】缺少一项扣减增加补!偿,部分1/《。3的补?偿商品和营业—用,具自行处理不予补】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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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,四条 拆迁被拆】迁个人有土地使【用证或?建房用地批》准文书的住房兼生】产用房有《工商:营业执照、税务证、!拆迁前6个月纳税】证明的其生产用房】按所属房《屋主体类别的—补偿标准(见附【表,1)增加4》5%的?补偿(包括》停产停业工资及【设,备拆除、《安装、搬运等所需】要拆迁补偿的全部费!用,)增:加补偿?后不:再,归还经营场地—或作:其他安置上述—三,项必备手续每缺【少一项扣减增加【补偿:部分1/3的—补,偿产品和生产用具自!行处理不予补偿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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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五条《 拆迁经合—法批准土地用途为】工商企业用房有工】商营:业执照、税务—。证、拆迁前》。6个:月纳税证明的按所】属房屋结构类—别,的,补偿标准(》见附:表1)进行征—收并按企业生产【用房:补偿总额增加—60%的补偿—(包括停产停业的工!资及设备《拆除、安《装、搬?运等全?部费用)不再归【还生产?经营场地和作其他安!置
《 拆迁经】合法批准土地用途为!。学校、医院等公【益事业用房参照前】款予以补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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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六条 搬家费按被!。拆,迁人:住房合法批准—。建筑占地面积计【算采取货币》补偿方式但不申请】购买公寓楼》安置房的按本办法】规定的标准支付1次!搬家费采《取自拆?自建安置方式或【采取货?币补偿方式并购买】公寓楼安置》房,的按本?办法规定《的标准支付两次搬】家费(见附表2)】
— 住房安》置过渡费按被—拆迁人住《房合法批准建筑占地!面积计算(》见附表2《)住:。房安置过渡期限按不!同安置方式确定公】寓楼安置的住房【安,置过渡期《限不超?过1:2个月自《拆自建的住房安【置过渡期限不超过】6个月(由》于,被拆迁人的》原因除外)超过过渡!期限仍未安置的超过!上述规定《时,间部分按双倍—标准支付过渡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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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货币补偿不申购公!寓楼安?。置房:并享受住房》补助的不支付—。住房安置过》渡费
】。 第二《十七:条 在规定期限】。内接受补偿》并腾出土地》的按被拆迁人—的合法批准建房建】筑面积给《予按期?拆迁腾地奖(见【附表2)没有—在规定期限内—腾地的?则不享有按期—。拆迁腾地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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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八条 架!设管网、高压电杆】占地需要拆迁房屋】及其他地上》附着物的按本办法规!定的标准给予—补偿
! 拆迁国《家电力、通讯、【给排水、燃气等设施!征拆机构应与业主单!位联系按实际工【程量:进行补偿征收土地前!已废弃未用的不予】补偿
】 , 被征地范围内如】遇测量标志、文【物古迹及其他需要保!护的征拆《机构应与其主管部门!联系按规《定处理
】 拆《。迁有合法批准—用地:手续的预制场按【照本办法规定的【标准进行包》干补偿(《。见附表?3)
》。 , 村集体(企!业)公?共,。。设施按本办法规定】补偿(见附表—4)
! 第二十九条 【 ,市、县(市)国【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建立信息公】开,制度并接受公众【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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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市、:。县(市?。。)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。部门应当建立征【地拆迁管理举报【制度公开举报电话、!来信来?访地址和其》他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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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条? 征地拆迁工作】人员违反本办—法规:定造成不良》后果的由监》察部门追究其行政】责任构成《犯,罪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
! 相【关职能部门违反本】办法第八条规定的】监察部门《将依法追究责任单位!、责任人的》行政责任
】。
? ,第三十一条》 被拆迁人—弄,虚作假、伪造、涂】改土地?权,属证明?等文:件的其证明文件无】效尚不?构成犯?。罪的:由公安?机关依法予以处罚;!构,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!关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】被拆迁人采取违法】手段骗取补偿或补助!的追回违法》所,得并:。依,法追究?其法律责任
】
? 第三十》二条 本》办法实?施前已发布征地【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】的,按原公告《确定的?标,准办理但《本办法实《施,后3:个月未按照》原标准补偿》到位的按照本办【法执行
》 《 市人《民政府可以根据【社会经济及城—市建设发展》情况适?时调整本《办法拆?迁补偿安置标—准,。报省人民政府—批准:后向社会公布
!。
《 第三十《三条 本办法【由湘潭市人民政府】负责解释自公—布之日起施》行湘潭市人》民政府以前制定的】有关集体土地上【房屋拆迁补偿—。安置:的规定同《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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