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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》潭市集体土》地上房?屋拆迁补偿安置【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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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—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!集体土地上房—屋,拆迁补偿安置办【法的批复《
湘潭《市人民政府
! 你市关于批【准〈湘潭市》。集体土地上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】办法〉的请示(潭政![20?10]6号)—。收,。悉经:研,究,现,批,复如下?
一、】同,意湘潭市集体土地】上房屋拆迁补偿【安置: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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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二、》你市要强《化依法?。行政观?念,进一步完善集体土】地上房屋拆迁补【。偿,安置机制确保—房屋拆迁程序合法】切,实维护?被征地农民和被拆迁!人的合法权益—
三、】你市要切实加强对】集体土地上》房,屋拆迁补偿费—用的管?理妥善?做好被拆迁》人的住房安置工【作
二〇》一〇年四月十五日】
第一条 为】做好:征收集体土》地上:房屋拆迁补》偿,安置工作依法规范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!为维护拆《迁秩序切实》保护:被拆:迁单位和个人(下】称被:拆迁人?)的:。合法权益《保障各?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!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土地管理《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土地管理法实施条】例、湖南省实—施〈: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。土地管理法〉办法】等法:律、法规和规章【的规定?。结合实际《制定本办《法
!第,二条 本行—政区:域内因?征收集体土》地,其房屋及其》他地上附着物—的拆迁补偿安—置适用本办法
】 : , ?。农村集?体经济组织》成员全部成建制转】为城镇居民后因征收!其原有剩余土地【涉及房屋及其—他地上?附着物拆迁补偿安】置的按本办法执行
!
: 经批【准使用?国有农用地以—。及乡镇村《公共设施《、公:益事业建设使用集】体所有的土地涉及】房,屋及其?他地上附着物的【拆迁补偿安置参【照本办法执行—
? ? 国?务院:、省人民政府对公路!、铁路?、水:。利、水电工程等【基础设施建设征【地拆迁补偿另有规】定的:从其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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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条 市人民】政府统一领》导本市?行政区域内征—。收集体土地上—的,房屋拆迁补》偿安置工作》(,下称:拆迁补偿安》置工作)《
? , 县(市【、区)人民政—府负责组织和实施】本辖:区内的拆迁》补偿安置《工作:。
】第四条 市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对县(市、—区)的集体土—地上房屋拆迁补偿】安,置工:。作,进,行指导和监督
! 县—。。(市、区)国土【。资,源行政主管部门征】地拆迁事务所(下】称,征拆机构)负责【办理房屋拆迁补【偿安置工作的具体】事务
【 市城》。区,的拆迁?补,偿安置方案》由市国?土资源行政主—管部门统《一审核;《。。县(市)的拆迁补偿!安置方案由》各县(市)国—土资源?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但,应当由市《国土:资源行?政主管部门》审核的除外
【 —发,展改:革、人?力资源和社会—保障、规《划、房产、城管执法!。、物价、财政、公】。安、监察、建设、民!。政、农业等部门依】。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!好相关工作
】
第—五条 从事集体】土地上?房,屋拆迁补偿》安置工作的人员必须!经市国土资源—。行政主管部门—统,一培训考《核合:格后方可从事—征地拆?迁补偿安置工—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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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六条: 拆迁补偿安置应!当遵:循依法、公开—公,平公正的《原则实?行统:一标准、统一拆迁、!合理安置
! 城《市规划区内县级人】民政府?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在!实施拆?迁前按程序完成【安置用地《。选址和安《置房:建设详细规划—报批工作《拆,迁补偿安置资—金在实施《拆迁前应按规定存入!国土资源行政主【管部门在《财政开设《的专户实《行专款专用》。
》 未《完成安置用地—选址或安置房建设】详细规?划,报,批的拆迁补偿—安,置资金未按规定【到位的不得实施【征,地拆:迁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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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条, 对?在拆迁补偿安—。置工作中有突出贡】献的单位和个人【由市、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》府给:予表:彰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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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】 拟征农民集【体所有的《土地在土《地调查红《线确:定后征地方案依法】报批:前市、县《(市)国《土资源?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将拟征土地的用【。途、位置、补偿标准!、安置方式等在【。拟征地的《乡,镇(街道)和村【(社区)《、组:发布拟征地公告告知!被征地?的,农民集?体组织、《村民和其他权—利人其征拆机构须同!时,将拟征地公告送【达相关职能部门发布!拟征地公告后国土】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对拟?征地土地的权属、地!点、:面积等进行调—查登记调查结果【。由被: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!织、农户和地上附】着,物产权人依法确认】并在确认《书上签字盖章自拟】。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!12个月内在拟征地!范围内暂停办理【下,。列事项
《
: (—一)新批宅基地等】其,他建:。设用地;
】 : (?二)审?批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房《屋和其他建(构)筑!物的建设办理房屋】或土地流转核—发房屋和土地权属证!书;
《 ? (三)—。办理户口《的迁入、《分户但?因出生、婚嫁和【复转退军人》、大中专院校—学生等确需》办理户口《迁入且符合户—籍管理规定的人员除!外相关职《能部门因前述—除外情形依法办理】的手续应《当告知国土资—源行政主管部—门,;,
《 (四)【以拟:。拆迁房屋为经—营场所办理》工商注册登》记手续;《
》 (五)改变房!屋或土?地用途等;
! (》六)其?他有碍房《。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!的手续
【 :。 暂停办理—期限内相关》职能部门《违反前款《规定办理的》手续不?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!安置的依据造成他人!损失的由违》规办理手续》的单:。位负责
【
: 第九条 征】地方案批准后市、县!(市)人民政府应】当在收到《征地方案批准文件】之日起10个工作】日内:。在,被征地所在》。的乡(镇、街—道)和村《。(社:区)、组发布征地】公告将批《准征地的机关、文】号、时?间,和被征地的》所有权人、用途、位!置、:地类、面积、补偿】标准、农《业人员?安置方式以》及办理征地》补偿登记期限、地】点等予以公示
! 被拆【迁人应?当在:规定:期限内持《其集体土地》使,用证、建房》批准文件等合法证明!的原件?到指定的地点如实】申报办理拆》迁补偿?安置等相关登记手续!
? 被拆迁】人既不申报又不配合!丈量登记的征拆机】构可根据其房屋【原始批准建房档【案,和被拆?迁建(构)筑—物的勘查记录—、照相、摄像等【资料经公证机关公证!后作为拆迁补—偿安置的依据
!
第十条 ! 国土资源》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—会同:有关:部门根据批准的【征收土地方案在【征收土地《公告:发布之日起4—5日内以被征收【土地所有权人—为单位拟订征地补】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!。告
:。
》 :征地补偿《安置方案公》告应当?包括征地批准机【关、批准文号、批】。准时间、批准用途】、征地拆《迁补偿标准、—补偿费用数》额、农业人》员安置方《式、征地补偿安置】方案:实施的期限和—地点、听《。证,的权利?与,期,限等
— 《市、县(市)国【土资:。源,行政主?管部门?应当研究被征—地农村?集体经济组织—、农民?或者其?他权利人对》补偿安?置,方案的不同》意见当事人要求【听,证的应当《举行听?。证会确需修改征地】补偿安置方案—的,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】、法规?和批:准的征收土》地方案进行修改
!。
第【十一条 《 ,在规定期限内未领】取,的征地拆迁补—偿费用征拆》机构应当以被征地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!、村民和《。。其,他权利人的名义专】户,储存
《 发【布征:地补:偿安置方案》公告并?足,额支付征地补偿【费后被征地者拒不】腾地的由市、—县(市)国》。。土,资源行政主管部【。门责令限期交出土】地;逾期不执—行的申?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!征地拆迁补偿费用】没有:足额支付到位—的,被征地农《村集体经济组织、村!民和其他权利人有权!拒绝:腾地
! 被:拆迁人对限期腾地决!定不服的可以—依法申请复议也可】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!起行政?诉讼行政复议—、行政诉讼期间不停!止征:收土地方《案的实施
【
》第十二条 被【拆迁:人,的房屋被依法—拆迁补偿后被—拆迁人应《当办理土地使—用,权、房屋《所有:权注销?登记;不办理的由】土地、房屋行政主】管部:门依:。。法注销
【
第》十三条 《 征拆机构应当依照!本办法制定房屋【拆迁补偿安置—通知并送达被—拆迁人主要内容如】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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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,一)征地项》目名:称、批准文件—、征收?土,。地方案公告》和征地补偿》安置方案公告等;】
》 :。 (二)《被拆迁人的房屋结构!、面积及各项—补偿、补助费金额】。和安置方式等并【附,计价补偿清册—;
】 (三)《领取补偿费的时间】和地:点;
— (四)被拆!迁人对房屋结—构、面积、》用途、补偿金额【有异议的《在收到?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!。日内向?征拆机构申请复【核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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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(五)在规》定时间内《拒不接受合法补偿的!法律后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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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四条 】对房屋?及其他地上附—。。。着物的?种类、数量》的认定?以及:。补偿费用《的支付?方式引起的争议【由,县(市?、区)人民政府协调!协调不成的由市人】民政府?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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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五条 城》市规划区内房—屋拆迁实行货—币补偿其住房安置采!取,公寓楼?安置和住房》补助两种形式
】 , 房屋拆】迁安置工作应—当做到“三公开”即!公开原批《准建房用地面积【和实际丈《量的房屋面积被拆迁!户家庭?人口等情况;—公,开拆迁补偿金额【等情况;公开—住房安置方案安置房!源被拆迁人自行【搬迁时间安置选房等!情况
】 第十六》条 征地单—位或村集体》经济组织按规划【统一建设公寓楼安】置房符合条件的【被,拆迁户可以》按人均建筑》面积不高《于35平《方米的标准(独【生子女可增》加1:人住房指标)申请】购买公寓楼》安置房
》 : 公寓楼安】置实行先搬》迁、先选《房、先安《置,
公!寓楼安?置房的价格按实际建!设成本?。由建设、《物价行政主管部门】核定公布
— 城市规!划区外各级人—民,政府应当采取—措施引导农村村【民住宅建设按规划、!有,计划地?。逐步向小《城镇和中《心村集中鼓励城市规!划区:外的被拆迁户在小城!镇,和中心村购买或【按规划建《设住:宅,有,集中安置条件的【鼓励集中安置不具】备集中安《置条件?。的可以实行》自拆自建安置—宅基地选《址和建设应当符合】乡镇土地《。。利用总体规划和【村庄建设规划并按】程序报批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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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》。条 实行》住房补助《的不再安排公寓楼安!置房住房补助按被】。。拆迁人住房》合法批准占地面积】计算补助标准为10!0,0元:/平方米但被拆迁人!住房补助最大占【地面:积不得超过2—10平方米
!。
: 第十八条 】被拆迁房屋的—用途:以土:地权属证书登—记的为准《土地权属证书—上未载?明用途?的以:建房批准《文书载明《。的用途?为准
】 :第十九条 —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不予补偿
】。 ? : (一)《违法建(构)—筑物、拟征地公【告发:布后的突击》装修(饰)》;
? (【。二)超过批准使用】期限的临《时建(构)筑物;】
》 (三)虽经有!权机关批准但有关】批准文?书中注明国家建【设需要时《无,条件拆除的临—时建(构)筑—物;
?
《 (《四,)在批准临时使用的!。土地上修建》的永久性建筑—;
!(,。五)建房批准文书】中明确应拆》除,而未拆除的旧—房等
》
? 第二十条 房!。。屋及装修(饰—),补偿根据结》。构,类别结合其合法【有效的建筑面积按本!办法规定《的标准?(见附表1)计算补!偿
? 房屋】架空层高度在2【.2米以上》(,含,2.:2,米)的应按合—法面积计算》高度在2.2米以】。。下的以建筑面积【套相应类《。。别补偿单价计算【后,再乘以实际高度【与2.?2米的比例》。计算补偿
》。
, 房屋内!外所有的《。附,。。属设施?。按合法批准建筑【占,地,面积260元/平方!。米计算补《偿最:高不:超过:5.5万元》但补:偿费不足2万—元,的按2万元补偿
】
》。 第二十一条【 :被拆:迁人持有土》地权属证书》或建房用地批准文】书等合法证明仅【有,1处住房且》获得的补偿总额低于!最小:户型公寓楼安置房】。(70平《方米)购《房总价款的实行【差额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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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二条 实行自拆自!建的:宅基地补助按原合法!。批准的宅基地—占地面积计算—标准为40》。0元:/平方米(》含“三?通一平?。。”费用)
】 自拆自建安!置宅基地《由被拆迁人以外的】单位(个人)实施】“三通一平”配套】的本条所《列的宅基地补助费支!付给实施《单位(个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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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:二十三条《 :拆迁被拆迁个人【有,土地使用证》或建房用地批准文书!的,住房兼营业用房有】工商营?业,执照、税务证、【拆迁前6个》月纳税证明》的其营业用房按所属!房屋主体《类别的补偿》标准:(见附表1)增加】30:%的补偿增加补偿后!不,再归还经营场地或作!。。其他安置上述—三项必备手续每缺】少一项扣减增加补】偿部分1《。/3的补偿商品和】。营业用具自行—处理不予补》偿
《 ,
第二十四】条 拆迁》被拆迁个《人有土地使用证或】建房用地《批准文书的住房兼生!产用:房有工商《营业执照、税务证】、拆迁前6个月【纳税:证明:的其生产用房按所】。属房屋?主,体,类,别的:。补偿标准《(,见附表1)增加【45%的《补偿(包括停—产,停业工资及设—备拆除、安装、【搬运等所需》要,拆,。迁,补偿的全部费用)】增加补偿后不—。再归还经营场地或】作其他安置上述三项!必备手续每缺少【。一项扣减增加补偿部!分1/3《的,补偿产?品和生?产用具自行处—理不予补偿
!
《第二十五条 【拆迁经合法批—准土地用途为工商】企业用房《有工商?营业执?照、税务证、—拆迁前6个月—纳税证明的按所属】房屋结构类别的补偿!标准:(见附?表1:)进行征《收并按企业生产用房!补偿总额增加6【0%的补偿》(包:括,停产停业的工资及设!备拆除?、安:装、搬?运,等全部费《用):不,再归还生产经营场地!。和作其?他,安置
! ,拆,。迁经合法批准土地用!途为:学校、医院等—公益事业用房参【照前款予以补偿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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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六条 搬家费【按被拆迁《人住房合法批准【建筑占地《面积计算采》取货币补《偿方式但不申请【。购买公寓《楼安置房的按本办法!规,定的标准支》付1:次搬家费采取自【。。拆自:建安置方式或采【取货币补偿方—式并购买《公寓楼安置房的按】本办:法规:。定的标准《支付两次搬家费(见!附表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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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!安置过渡费》按被拆?迁人住房合法批准】建筑占?地面积计算(见附表!2)住房安》置过渡?期限按不同安置方式!确定公寓《楼安置的住房—安置过?渡期限不超过—12个月自》。拆自建的《住,。房安置过渡》期限不超过6—个月(由《于被拆迁人的—原因除外)超—过过渡期限》仍未安置《的超过上《述规定时间部分按】。双倍标准支》付过:渡费用
—。 》货币补偿不申购公】寓楼安置房并享受】住房补助的》不,支,付住房安置过渡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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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【七条 ?。 在规定期限—内接受补偿并—腾出土?地的按被拆迁人的合!法批准建房建筑面】积给予按期拆迁【腾地奖(见附表【。。2)没有在规定期限!内腾:。地的:则不享有按期拆迁腾!地奖
】 第?二十八条 架设管!网,、高压电《杆占地需要拆迁房】屋及其他地上附【着物的按本办法规】定的标准给》予补偿
】 拆迁国家【电力、通讯、给【排水、燃气》等设施?征拆机构应与业主单!位联:。系按实际工程量进行!。补偿征收土》。地前已废弃未用的不!。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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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征!地范:围内如遇测量标【志,、文物古迹及—其,他需要?保护的征拆机构应】与其主管部》门联系按规》定处理?
【 拆迁有合法批准】用地手?续的:预制场按照》本办法?规定的标准进行包】。干补偿(见》附表:3,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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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村集体(【企业)公共设施按本!办法规?定补偿(见附表4)!
【 第二十九条 市!、县(市)国土资源!行政主?管部门应《当建:立信:。息公开制度》并,接受公众《查询
《 市、】县,(市)国土资源行政!。主,管部门?应当建立征地—拆迁管理举报制【度公开举报》电,话,、来信来访地址和】其他联系方》式,
】第三十条 征地拆!迁工作人《员违反本办法规定造!成不良后果的由监】察部: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!成犯罪的由司法机】关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— 相《关职能部《门违反?。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!监察部门将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】、责任人的行—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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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一条 !被拆迁?人弄虚?作假、伪造、涂改土!地权属证《明等:文件的其证》明文件无《效尚不构成》犯罪的由公安机【。关依法予以处罚【;构成?犯罪的移《送司:法机关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》
: , 》。被拆:迁人:采取违法手段—骗取补偿或补—助的追回违法所得并!依法追究其》法律责任
【
第三十二!条 ?本办法实施》前已:发布征地《补偿安置方案公【告的按原公告确定】的标准办理但—本,办法实施后3个月未!按照原标《。准补偿到《位的按?照本办?法执行
! 市?人民政府可以—。根据社会经济—及城市建设发展【情况适时调整本办法!拆迁:补偿安?置标准报《省人民政府》批准后?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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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三十三条《 本办法由—湘潭市人民政府【负责解释《自,公,布之日起施行湘【潭市:人民政府以前—制定的有关集—体土地上房屋—拆迁补偿《安置的规定》同时废止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