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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集体】土地上房屋拆—迁补偿安置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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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湖南省人民政府【关于湘潭市集体土地!上房屋拆《迁补偿?安置办?法,的,批,。。。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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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人民政【府
你市!关于批准《〈湘潭市集》体土地上房屋拆【。迁,补偿安置办法〉【的请示(《潭政[2《010]6号)收】。悉经研究现》批复如下
【 一、同—意湘潭市集体土【。。地上:房,屋拆迁补偿安置办】法,
《 二、你》市,要强化依法行政【观念进一步》完善:。。集体土地上房屋【拆迁补偿安置机制确!保房屋拆迁程序合法!切实:维护被征地农民【和被:拆迁人?的合:法权益
!三、你市要切实【加强对?。集体土地上房—屋拆:。迁补偿?费用的管理妥善【做好被拆迁人—的住房安置》工作
?。
二〇一〇年四月十!五日
第一条【 为做好征收集】体土地?上房屋拆迁》补偿安置工》作依法规范房屋拆迁!补偿安?置行为维护拆迁秩序!切实保护被》拆迁单位和个人(下!称被拆迁人)—的合法权《益保障各项建设【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!民,共和:国物权法、中华人民!共和国土《地管理法《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,土地管理法》实施条例、湖南【省实施〈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土地》管,理法〉办《法等法律、法规【。和规章的规定结合】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【 第二条 本行政!区域内因征收集【体,。土地其房屋及其他地!上,附着物的拆迁—补偿安置《适用本办法
! 农村集体经!济组:织成员全《部成建?制,转为城镇居》民,后因:征收其原《有剩余土地涉—及,房屋及其他地上附】着物拆?迁补偿安置的按本】办法:执,行
《 经批准使!用国有农《用地以及《乡镇村公共》设施、公益事业建设!使用集体所有—的,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!地上附着《。物的拆迁补偿安【置,参照本?办法执行
】 国务院【、省人民政府对公路!、铁路、水利、水】电工:程等基?础设:施建设征地》拆迁补?偿另有规定的—从其规?定
》
第》三条: 市人民政—府统一领导本市行】政区域内征收—集体土地上的房屋】拆迁补偿安置工作(!下称拆迁补偿安置】工作)
《
, ,。 ? 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负责组—织和实?施本辖区《内的拆迁补偿安【置工作
《
?。
,
第四条 】市国土?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!县(市、区》)的集体土地—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!工作进行指导和监】督
!县(市、区)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】。部门征地拆迁事务所!(下称?征拆机?构)负责办》。理房屋拆迁补偿安】置工:作的具体事务
】 : 市城区的】拆迁补偿安置—方案由市国》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统一审核《;县:(市)的拆迁补【偿安置方案由各县(!。市)国土资源—行,政主管部门负责但应!当由市国《土资源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审:核的除外
】。 : 发展改革、人力!。资源和社《会保障、规》划、房?产、城管执法、物价!、财政?、公安、监》察、:建设、民政、农【业等部?门依照各自的职责】共同:做好相关工》作
】 第:五条: 从事集体土【。。地上房?屋拆:迁补偿安置工作的】人员必须经市国土资!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!培训考核合格—后,方可从事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!作
!第六:条 : 拆迁补偿安置【应当遵循依法、公开!公平公正的原则实】行统:一标准、《。统一:拆迁、合理安置
!。 —城市规划《区,内县级人民政府【应当组织相关部门】在实施拆迁前按程序!完成安?置用地选址和—安,置房:建设详细规》划报批工作拆迁补】。偿安置资金在实施】拆迁前应按规定【存,入国土资源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在财政开设的专【户实行专款专用
】
未】完成安置用地—选址:或安置房建》设,。详细:规划报批的拆迁【补偿安置资金—未按规定到位的【不,得实施征地》。拆迁工作
!
第七条 【 对在拆迁补偿【安置工作中有突【出,。贡献的单位和—个人由市、县(【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给予表彰和奖励
】
【第八条 拟征【农民集?体所有的土地在【。。。土地调查红线确定后!征地方案《依法报批前》市,、县:。(,市)国土资源—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将拟征土地【的用途、位置、【补偿标准、安—。置方式?。等在拟征地的乡镇(!街道)和村(社【。区,)、组发布拟征地公!告告知被《征地的?农民集体组》。织,。、村民和其他权利】人其征拆机》构须同时将拟征地】公告送达相关职【能部:门发:布拟征地公告—后国土资源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对拟征地土地的【。权属、地点、面积等!进行调查登记调【查结果由被征地【农村集体经济—。组织、农《户和:地上附着物产权人依!法,确认并在确认书上】签字盖章《自拟征地公告—发布之日起12【个月内在拟》征地范围内暂停【办理下列事项
】 , (—一)新批宅》基地等其他建设用】地;
《 (二)!审,批新:建、改建、扩—建房屋和其他建(】构)筑物的建设办】理房屋或土》地流转核《发房屋和土地权属证!书;
《 》 (三?)办理户口的迁入、!分户但因出生、婚】嫁和:复转退军《人、大?中专院?校学生等确需办理户!口迁:入,。且,符合户?籍管理规定的人员】。除外:相关职能部》门因前?述除外情形》依法办理的手续应】当告知?国土资源行政主管】部门;
》。 》 (四)《以拟拆迁房屋为经营!场所:办理工商注》册登记手续;
【
《 , (?五)改变房屋或土】地用途?等;
】 (六)其他【有碍房屋《拆迁补偿《安置工作的手续
】
? 暂停—办理期限内》相关:职能部门违反前款规!定办理的手续不能作!为房屋拆迁补偿安】置的依据造成他【人损失的由违规【办理手续的单—位负责
! , 第九?条 征地方—案,批准后市《、县(?市)人民政府应当】在收到征地方—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!0个工?。作日内?在被征地《所在的乡(镇、【街道)和村(社区】)、组发布征地公】告将批准征》地的机关、》文号:、时间和《被,征地的所有权人、用!途、位置、地类【、面积、补》偿标准、农业人【员安:置方式?。以及办理征地—补偿登记期限—、地:点等予以《公示
! 被拆迁人应当在】规定期?限内持其集体土【地使用证、建房【批准文件等合—法证明的原件到指】定的地点《如实申报办理拆迁补!偿安置等相关登【记手续
《
《 : 被拆?迁,人既不申报》。又,不配合?丈量:登记的征拆》机构:可根据其房屋原始】批准:建房档案和被—拆,迁建(构《),。筑物的勘查记录【。、照相?、,摄像等资料经—公证机关《公证后作为拆—迁补偿安《。置,的依据
】
第十条— 国土资源行【政主管部门》应当会?同有关部《门根:据批:准的征收《土,地方案在征收土【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!5日内以《被征收?。土地所有权人为单位!拟订征地补偿安【置方案并予以公告
!。。
》 :征地补偿安置方【案公告应《当,包括征地批准—机,关、批?准文号、批准—时间、批准用途、征!地拆迁补《偿,标准、补偿费用数额!。、农业人员》安置方式、》征地补偿安置方【案实施的期限—和地点、《听证的权利与期【限等
《 市、】。县(市)国土资源行!政主:管部门应当研究【被征地农村集—体经济组织、农民或!者,其他权利人对—补偿安置方案的【不同意见当事—人要求?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!会确需修改》征地补偿安》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!关法律?、法规?和批准的征收土【地方:案进行修改
】
第—十一条 《 在规定期限内【未领取的征》。地拆迁补《偿费用征拆机构【应当以被《征,。地的农村《集体经?济组织、村民—和其他权利人的【名,义专户储存
【 , 《。 ,发布: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!告并:足额支付征地补【偿费后被征地者拒】不腾地的由市、县(!市)国土《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交出土—地;逾?期不:执行的申请人民【法院强制《执行征地拆》迁补:偿费用没有》足额:支付到位的被征【地农村集体经济【组,织,、村民和其他—权利人有《权拒绝腾地
—
: 被拆迁人!对限期?腾地决定不服的【可以依法《申,请复: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!法院提起行政—。诉讼行政复议—、行政诉讼期—间不:停止征收土地方案的!实施
【。
第十二条 !被拆迁人的房屋被】依法拆迁补偿后【被拆迁人应当办理】土地使用权、房屋】所有权注销登—记;不办理的由土】地,、房屋行《政主管部门》依法注销《
《
第十—三条 征拆机构应!。当依照本办》法制定房《屋拆迁补偿》安置通知并》送达被拆迁人主要】内容如下
— —(一)征地》项目名称《。、批:准,文件、征《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!地补偿安置》方案:公告等?;
!(二)被拆迁人【的,房屋结?构、面积及各项补偿!、补助费金额—和安置方式等并附】计价补偿清》册,;,
? (三)】领取补偿费的时【间和地点;
】 : (四)被【。。拆迁:人对房屋结构、【面积、用《途、补偿金额有异】议的在?收到通?知之日?起5:个工作日内向征【拆机构申请》复核;
》 《 , (五)在规定时间!内拒:不,接受合法《补偿的法律后果
!
第【十四条 对—房屋及其他地—上附着物的种类【、数量的认定以【及补偿费用的支付方!式引起的争议—由县(市、》区)人?民政府协调协—调不成的由市人【民政:府处理
! 第十《五条 ? 城市规划区内房屋!拆迁:实行货币补》偿其住房安置采取公!寓,楼安置和《住房补助两种形式】
房!屋拆迁安置工—作应当做到“三公开!”即:。公开原批准建房【用地面积和实际丈量!的房屋?面积被拆迁》户家庭人口》等情况;《公开拆?迁补偿金额等情况;!公开住?房安置?方案安置《房源被拆迁人自行搬!迁时间安《置,选房等情况
】
第十六条! 征地单位或【村集体经《济组织按《规划统一建》。。设公:寓楼安置房符—合条件的被拆迁【户可:以按:人均建筑面》积不高于35平方米!的标准(独生子【女可增加1人住房指!标)申请购买公寓】楼安置房《
公!寓楼安置实行先搬迁!、先选房、》先安置
!。 :公寓楼安置房的价】格按实际建设—成本由建《设、物价行政主管部!门核定公布》
【 城市规划》区外各级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!施引导农村》村民住宅建设按规】划、:有计:划地逐步《向小城镇和中心【村集中鼓励城市规划!区外的被拆迁—户在小城镇和中【心村购买或按规【划建设住宅有集中】安置条?件,的鼓励集中安置不】具备集中安置条件的!可以实行自拆—自建安置《宅基地选址和—建设应当符》合乡镇土《地利:用总: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!划并按程序报批【
:
—第十七条 实行住!房补助的不再—安,排公寓楼安置房【住房补助按被拆迁】人,住房合法批准占【地面积?计算补助标准为10!。00元/《平方米但被拆迁【人住房补《助最大占地面积【。不得:超过210平方米】
: ,
第十八条! 被拆迁房—屋的用途以土地权】属证书登记》的为:。准,土地权属证书上未载!。明用途的以建—房批:准文书载明的用途为!准
》
第十九条 ! 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不予补偿
【
? (》一)违法建(构)筑!物、拟征地公告发】布后的突击装修【(饰);
》
(】二)超过批准使用】期限的临时建(构)!筑,物;
【 : (三)虽经有权】机关批?。准但有关《批准文书中注—明国家建设》需要时?。无,。条件拆除的临时建】(构)筑物;—
【 ,(四)在批准—临时使用的土—地上修建的永—久,性建筑;
! (五)建【房批准文书中—明确应拆除而未拆除!的旧房等
【
第二【十条 房屋及装】修(饰?)补偿根《据结构?类别结合其合法【有效的建筑面积按本!办法规定的》。标准(?见附表1)计算补偿!
,
— 房屋架空层—高度在2.2米以】上(:含2.2米)的应按!合法面积计算—高度在2.2—米以下的以建—筑面:积套相应类别—补偿:单,价计算后再》乘以实际高度与2】.2:米的:比例计算补偿
】 :。 房》屋内外所有的附属设!施按合法批准—建筑:占地面积26—0元/?平,方米计算补偿最高不!超过:5,.5万元但》补偿费不足2万元】的按2?万元补偿
【。。
第二十一!条 被拆迁人持】有土地权属证书或】建房用地批准文书等!合,法证明仅有1处住房!且获:得的补偿总》额,低于最小户》型公:寓楼安置房(70平!方米)购房》总价款的实》行差额补助
【
第【二十二条 实行】自拆自?建的宅?基地:。补助按原《合,法批准的宅基地占地!面积计算标准为4】00元/平方—米(含?“三通一《平”费用)
【 自【拆自建安置宅基地】由被拆?迁人以外的》单位(个人)实施】“三通?一平”?配套的本条所列的宅!基地补?助费支付给实施单】位(个人)》
— , ,。。第,二十三条《 拆迁被拆迁【个人有土《地使用证或建房【。。用地批准《文书的住房兼营【业用房有工商营业执!照、税务证》、拆迁前6个—月纳税证明的其营】。业用房按所》属房屋主体类—别的补偿标准(【见附表1)增加3】0%的?补偿增加补偿—后不再归还经营场】地或作?其他安置上述—三项:必备手?续每缺少一项扣减】增加补偿《部分1/《3的补偿商品和【营业用具自行—处理不予补偿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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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四条 】 拆迁被拆迁—个,人有土地使用—。证或建房用地批准文!书的住房兼生产【用房有工商营业执】照、税务证、拆迁前!6个月纳税证明【的其生产用房按所】属房屋主体类别【的补偿标准(见【。附表:1)增?加45%的补偿(包!括停产停业工资及】设备:拆除、安装、搬运】等所需?要拆:迁补偿的全部费用】)增加补偿后不再】归还经营《。场地或作其他安置上!述三项必备》手续每缺少一—项扣减增加补—偿,。部分:1/3的补》偿产品和生产用具自!行处理?不予补?偿
!第二十五条 — 拆迁经合法批准】土地用途为》工商企业用房有工】商营业执照、税务】证、拆迁前6—个月纳税证明的【按所属房《屋结构类别的—补偿标准(见附【表1:。)进行征收并按企】业生产用房补偿【总额增加60—%的补偿《(包括停产停业的】工资及设备》拆除、安装、搬运】等全部?费,。。用):不再:归还生?产经营场地和—作其他安置
】 《 拆:迁,经合法批准土地用】。。途,为学校、《医院:等公益事《业用房参《照前:。。款予以?补偿:
:
》 第二十六条 】搬家费?按被拆?迁人住房合法批准】建筑占地面积计【算采取货《币补偿方《。式但不申请购买【公寓楼安置房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】标准支?付1次搬家费—采取自拆自》建安置方式或采取货!币补偿方式并购买】公寓楼安置房的按本!办法规定《的标准支付两—次搬家?。费(见附表2)
】
》 :住,房安置?过,渡费按被拆迁—人住:房,合法批准建筑占【地面积计算(见附】表2)住房安置过渡!期限按不同安—置方式确定》公寓:楼安置的住》房安置过渡期—限不超过《12个月自拆—自建的?住房安置过渡期限不!超过:6个月(由》于被拆迁人的—原因除外)超过过】渡期限仍未安置的】超过上述规定时间】部分:按,。双倍标准支付过渡】费用
— 货币补偿不!申购公寓《楼安置房并享受住房!补助的不支付住【。房安置过渡费
【
?
: 第二十七条 】 在规定期限内【接受补偿并腾—出土地的按被拆迁人!的合法批准建房建筑!面积给予《按期拆迁腾地奖(见!。附表2)没有在【规定期?限内腾?地的则不享有按期拆!迁腾地奖
!
第二十八条 ! ,架设管网、》。高压电杆占地—需要拆?迁房屋及《其他:地上附着《。。物的按本办法规定】的标:。准给:予补偿
》 《 拆迁国》家电力、通讯、给】。排水、燃《气等设施征》拆,机构应与业》主单位联系按—实际工程量进—行补偿征《收土地前已废弃未用!的不予补偿
】 》被征地范围内如遇】测量标志、文—物古迹及其他需要保!护的征拆机构—应与其主管部门联系!按规定?处理
《 拆【迁有合法《批准用地《手续的预制场按照本!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!包干补?偿(见附表3)【
— , 村集体(企业【)公共设《施按本办法规—定补偿(《见附:表4)
】
第《二十九条 市、】县(市)《国土资源《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!。立信息公《开制度并接受公众查!询
】 市、县《(市)?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应:当建立?征地拆迁管理举报制!度公开举报》电,话、来信来访地址】和,其他联系方式
【。
《
, 第三《十,条 征《地拆迁工作人员违反!本办法规《定造成不良后果的】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行!政责:任构成?犯罪:。的由:。司,法机关依《法追究刑《事责任?
: 《 相关职》能部门违《反本办法第八—条规定的《监察部门《将依:法追:究责:任单位?、责任人的行政责】任
?
》 第三十一条 【 被拆迁人弄虚作假!、伪造、涂改土【。地权:属证明等《。文件的其证明文件无!效,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!安机:关依法予以处罚;构!成犯罪的移送—司,法,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?
— 被拆迁《人采取违法手段【骗取补偿《或补助的追回—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!其法律责任
—
第】三十二条 本【办法实施前已发布征!地补偿安置方案【公告:的按原公告确—定的标准办理—但本办法《。实施后3个月未【按照原?标准:补偿:到,位的:按照本办法执行
! ? ?市人民?政府可以根》据社:会经济及城市—建设发展情况适时】调整本?。办法拆?迁补偿安置标准报】省人民政府批—准后向?社会公布
— ,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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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三条 》本办法?由湘潭市人民—政府负责《解释:自公布之日起施【行湘潭市人民政府以!前制定的有关集体土!地上房屋拆迁补偿】安置的规定同时废止!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