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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! 湘潭市集体土】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!置办法 ! 》 湖南省人民政府】关,于湘潭?市,集体土?地上房屋拆》迁补偿?安置办法的批复【 湘潭市人民政】府 ?    你市—关于批准〈湘潭市集!体土地上《房,屋拆迁补偿安置办】法〉的请示(潭政】[201《0]6号)收悉【经研究现《批复如下  【   一《、同意湘潭》市集:体土:地上房屋拆迁补偿】安置办法  【   ?二、你市要强化依法!行政观念进》一步完?善集体土地上—房屋:。拆迁补偿安》。置,机制:确保房屋拆迁程序合!法切实维护》被征地农《民和被拆迁人—的合法权益》。     三、】你市要切实加强【对集体土地》上房屋拆迁补偿费】用,的管理?妥善:做好被拆《。迁人的住《房,安,置工:作 二〇一〇年四!月,十五:日 第一条— :为做好?征,收集体土地》上房屋拆迁补偿【安置工?作依法规范房屋拆】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!。拆迁秩序切实保【护被拆迁单》位和个人(》下,。称,被拆迁人)的合法】权益保障各》项建设?顺利进行根》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物权】法,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土地管理法、中华人!民共和国土》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】、湖南省实施〈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土地管理法〉【办,法,等法律、法规—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!际制:定本:办法 《 》。 第二?条 本行政区【域内因征收集体土地!其,房屋及其他地—上附着物的拆—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!法    】 农村集《。体经:济组织成员全部【成建制转为》城镇居民后》因征收其原有剩余土!地涉及房屋及其【。他地上附着物拆【迁补偿安置的按本】办法执行 — :    经》批准使用国有农用地!以及乡镇《村公:共设施、公》益事业建《设使用集体所有的】土地:涉及房屋及其他【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!偿安置?。参照本?办,法执行 》     国务】。院、省人民政府对公!路、铁路、》水利、水电工程等基!础设施建设征—地拆迁补《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!定,。 — 第三条》 市人民政府【统,一,领导本市《行政区域内》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!屋拆迁补偿安置工】作(下称拆迁补【偿安置工作) 】   《  县(市、区)】。人民:。政府负责组织—和实施本辖区—。内的拆迁补偿安置工!作 【 :第四条? 市国《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。对县(市、区)【的集:体土地上房屋—拆迁补偿安》置,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! ?  :   县(市、区】)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部,门,征地拆迁事务—所(下称《征拆机构)负责办】。理房屋拆《迁补偿安《置工作的具体事【务 ? ,     市城区】的拆迁?补偿安置方案由市】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】部门统一审核;县】(市:)的:拆迁补偿《安,置方:案由:各,县(市)国土资【源行:政主:管部:门负责但应当—由市国土资源行政】主,管部门审核》的除:外 :     发展!改革、人力》资源和社会保障、规!划、房产、城—。管执法、物价—、财政、公安、【监察、建设、民政、!农业等部门依照【各自的职责》共同做好相关工作】 】第五条 从事集体!土地上房屋拆迁【补偿安置工》作的人?员,必,。须经市国《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统一培训考核合】格后方可从事征地】拆迁补偿安》置工作 【 第》六条 拆迁补【偿,安置应当遵循依【法、公开公平公正】的原:则实行统一》标准、统一拆—迁,、合理安置 !    城》市规划区内县级人】民,政,府应当组织相—关部门在实施—拆,迁前按程序》完成安置用地—选址:和安置房建设详细】规划报?批工作拆迁》补偿安置资金在【实施:拆迁前应按规—定存入国土资源行政!主管部门在》财政开设的专户【实行专?。款专用 —    《 未完成安置用地选!址或安置房》建设详细规划报批】的拆迁补偿安—置,资金未按规定到位】的不得?实施征?地拆:迁工作 【 第七条【。 对在拆》迁补偿安置工作中有!。突出贡?献的单位和个人由】市、县(市、区【)人民?政府:给予表?彰和奖励 】 , : 第八条《 拟征农》民集:体所有?的土地在土地调查红!线确定后征地方案依!法报批前市、县【(市)国土资源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当将】拟征土地《的用:途、位置、》补偿标准、安置【方式等在拟征地的乡!镇(街道)和村(社!区)、组发布拟【征地:公告告知被征地的农!民集体组织、—村民和其他权—利人其征拆机构【须同时将拟征—地公告送达相关【职能部门发布—拟征地公告后国土】资,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对拟征地土地—的权属、地点、【面积等?进,。行调查?登记调查结果—由,被征地农村集—体经济组织》。、农户?和地上?附着物产权人依法确!认并在确认书上签字!盖,章,自拟征地公告发【布之日起《12个月内在—拟征地范围内暂停】办理下列事项 【    — (一)新批宅基地!等其他?建设:用地; 》   《  (二)审批【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房屋和其》他建(构《)筑物的建设办【。。理,房屋或土地》流转:核,发房:屋,和土地权属证书【; : , :    (》三)办?理户口的迁入—、分户但因出生、】婚嫁和复转》退军人、大中—专院校学生等确需】办理户口《迁入且符合》。户籍管理规定的人】。员除外?相关职能部门因【前述除外情形依法】办理的手续应当【告,知国土资《源行政主管部门;】。  》   (四》)以拟?拆迁房屋为经营场所!办理工商注册登记】手续; 》     (五】)改变房屋或—土地:用途等; 》。  《   (六》)其他有碍房屋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】的手续   !  暂停办理期限内!相关职能部门—违反:前,款规定办理的—。手续: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!偿,。安置:的依据造成》他人:损失的由《。违规办?理手续的《。单位负责 —。。 第【。九条 征地方案批!准后市、县(市)】人民:政,。府应当在收到征地方!案批准文《件之日起1》0个工作日内—在被征地所在的乡】(镇、街道)和村(!社区)、组发布征】地公告将《批准:征地的机关、文【号、时?间和被征地》的所有?权人、?用途、位置、地【类、面积、补偿【标准、?农业:人员安?置方式以及办理【征地补偿登》记期限、地点等【。予以公示《。     】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!期限:内持其集体土—地使:用证、?建房批准《文件等合法证明的】原,。件到指定的地点【如实申报《办理拆迁补》偿安置等相关—登记手?续 》    被》拆,迁人既不申报又【不配合丈量登记【的,征拆机构可根—据其房屋原始—批准建房档案和被拆!迁建:(构)筑物》的勘查记录》、照相、摄像等资】料经公?证机关公证》后作:为拆迁?补,偿安置的依》。。据 — 第十条 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?会同有关部门根据】批准的征收土—地,方案在?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!日起4?5日内以被征收【土地所有权》。人,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!安置方案并予—以公告?   —  征地补偿安置】方,案公:告应:当包括征《地批准机关、批【准文号、批准时【间、批准用途—、征地拆《迁补偿标准、—补偿费用数额、【农业人员《安置方?。式、征地补偿—安置:方案实施的期限和地!点、听证的权利【与,期限等?     】市、县(市》)国土资源》行政主?。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!地农村集体经济【。组织、农民或者【其他:权利人对补》偿安置方案》的不同意见当事人要!求听证的《应当举行听证会【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!置方案的应当依【照有关法《律、法?规和:批准的征收土—地方:案,进行修改《 》 第十》一条 在规定期限!内未领取的征地【拆迁补偿费用征拆机!构应当以被征地的】农村:集体:经济组织、》。村民和其他权利人】的名义?专户储存 》     发】布征:地补偿安置》方案公告并足额支付!征地补偿费后被【征地者拒不腾地的】由市:、,县(:市)国土《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:期交出土地;—逾期不执《行的申请人》民法院?强制执行征地拆迁】补偿费用没有足【额支付到位》的被征?。地农村集体经济组】织、村民和》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!腾地    !。 被拆迁人对限期腾!地决定不服的可以依!法申请?。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!民法院提起》行政诉讼《行政复?议、行政诉讼期间】不停:止征收土地方案的】实施 ? 第十!二条 《被拆迁人的房屋被】依法拆?迁补偿?。。后被拆迁人》应当:办理土?地使用权、房屋【所有权注销登记;】不办理的由土—地、房?屋行: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! 《。 第十—三条 征》拆机构应当依照本办!法制定房屋拆—迁补偿安置通知并送!达被拆?迁人主要内容如下】 ,   》  (?一)征地项目名称】、批准?文件、征收》土地方?案公告和征》地补偿安置》方案公告等; 【 ,   《  (二)被拆【迁人的房《屋结构、《面积及各项补偿、补!助费金额《和安置方式等并附】计价补偿清册—; :  《   (《三)领取补偿—费的时?间和地点《;    】 (四)被拆迁人】对房屋结构》、面:积、用?途、:补偿金额《有异议的在》收到通知之》日,起5个工作》日内向征拆机—构申请复核;—     】(五)在规定时【间内拒?不接受?。合法补偿的》。法律后果《 【 第十四条》 , 对房屋及其—他地上附《着物的种类、数【量的认?。定以及?补偿费用的支—付方式引起的争议】。由县(市《、区)人民》政府协调协调不【成的由市人民政府】处理: , 《 第十五—条 城市规划区内!房屋:拆迁实?行货币补偿其住房安!置采:取公寓楼安置和住】房补助两种形式 !     房屋】拆迁安置工作应当】。做到“?。三公:开”即公开原批准建!房,用地:面积和?实际丈量的房—屋面积被拆迁户家庭!人口等情况》;,公开拆迁《补,偿金额等情》况;公开住房—安置方案安置—房源:被拆迁?人自行搬迁时间安置!选房等情况》 , 第】。十六条? 征地单》位或村集《体经:济,组织按规《划统一建设公—寓楼安置房符合条】件的被拆《迁户:可以按?人均建?筑面积不高于35】平方米的标准(【独生子女《可增加1《人住房指标》)申请购《买公寓楼安置—房 :     公寓!楼安置实行》先搬迁、《先,选房、先安置 【 ?    公》寓楼安置房的—价格按实际》建设成本由建设、物!价行:政主管部门核定公布! 《。    城市规划区!外各级人《民政府应当采—取措施引导农村村民!住,宅,建设:按规划、有计—划地逐步向小城【镇和:中心村集中鼓励城】市规:划区外的被拆迁【户在小城镇和中心村!购买或按规划建设】住宅有集中安置条件!的鼓励集《。中安置不具》备集中安置条—。件的可以实行自拆】。自建安?置宅基地《选址和建设应当符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】。体规:划和村庄《建设规划并按程序报!批 ? 第十】七条 实行住【房补助的不再安排】公寓楼安置房住房补!助按被拆迁人住房】合法批准占》地面积?计算补助《标准为1000元/!平方米?但被拆迁人住房【补助:最大:占地面积不》得超过21》0平方米 — 第【十八条 被—拆迁房屋的》用,途以土地《权属证书登记的为】准土地权属证书上未!。载明用?途的:以建房批《准文书?载明的?用途:为准 ? : : 第《十九条 《。 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不,予补偿  】   (一)违【法,建(构)筑物—、拟征地公告发【布,后的突击装修(饰】),;     !(二:)超:过批:准使用期限的—临时建(构)筑物;!    【 (三)虽经有权机!关批准但有关批准文!书中注明国家建设】需要时无条件拆【除的临时建(—构)筑物;》 ,     (四!。)在批准临时—使用的土地上修建的!永久性建《筑;    ! (五)建房批【准,文书中明确》应拆除而《未拆除的旧房等 】 《 第二十—条 房《屋及:装修:(,饰)补偿根据结构类!别结合其《。合法有效的》建,。。筑面积按本办法【规定的?标准(见《附表1)计》算补偿 《 :   ?  :房屋架空层》高度在2.2米【以上(含2.2【。米)的应按合法面积!计算高度在2.2】米以下的以建—筑面积套相应类别】补偿单?价计算后再乘以【实际高度与2—.2米的比例计算】补偿 ? :   ?  房?屋内外所有的—附属设施按合—法批准建筑占—地面积260元/】平,方米计算《补偿最高不》超过5.5万元但】。补偿费不足2—万元:的,按2万元补》偿 : — 第二?。十一条 被—拆迁人持有土地权】属证书或建房用地批!准文书等合法—证明:仅有1?处住房?且获:得的补偿总额—低于最小户型公【寓楼安置房(70】平方米)《购房:总价款的实行差【额补助 《。。 第】二十二条 实行】自拆自建的》宅基地补助》按,。原合:法批准的宅基地占】地面积计算标准为4!00:元/平方米(—含“三通一》平”费?用,。) :     【自拆自建安置宅【基地由?被拆迁?人以外的单位(【个人)?实施“?三通:一平”配套》的本条所列》的宅基地补助费【支付给实施单—位(个?人) 】 第二十三条 !拆迁被拆迁个人【有,土地使用《证或建?房用地批准文书的】住房兼营业用房【有工商营业》执照、税《务证、拆迁前6个】月纳税证明的其【营业用房按所属【房屋主?。体类别的补偿标【准(见附表1—)增:加30%的补—偿增加补偿后不再】归还:经营场地或》。作,其他安置上述—三项必?备手续每缺》少一项扣《减增加?补偿部分1/3的补!偿商品和营业—用具自?行处理不予》补偿 》 , ? 第二十四条 】拆迁被拆《迁个人有土地使用】证或建房用地批【准,文书的住《房,兼生:产用房有工》商营业执照、—税务证、拆迁前6个!。月纳税?证明的其生》产用房按所属房屋】主体:类,别的补偿标准(见】附,表1:)增加45%的补偿!(包括停产》停业工资及》设,备拆除、安装、搬】运等所需《要拆迁补《偿的全部费》用)增加补偿后不】再归还经《营,场地:或,作其他安置上—述三项必备手续每】缺少:一项扣减《增加补偿部分1/】3的补偿产品—和生产用具自行【处理不?予补偿 【 第二—十五条 拆迁经合!法批准土《地用途为《工,商企业用房有工商】。营业执?照、:税务证、拆迁—前6个?月纳税证明的按所】属房屋结《构类别?的补偿标准(见附表!1)进行征收并【按企业生产用房补】偿总额增加60【。%的补偿(》包括停?。产停业的工》资及设备拆除、【安装、搬运等全部】费用)不再归—还生产经营场—地和作其他安—置    】 拆:迁,经合法批《准土地用途为学校、!医,院等公益事业用房参!照前款予以》补偿 【 ?第二:十六条 搬—家费按被拆》迁人住房《合法:批准建筑《占地面积计算采取】货币:补偿:方式但不申》请购买?公寓楼安置房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!准支付1次搬家费采!取自拆自建安—置方式或采取货【币补偿?方式并购买公—寓楼安?置房的按本办—法规定的标》准支付两次》搬,家费(见《附表2) 》     住房!安置过渡费》按被拆迁人住房合法!批准建筑占地面积计!算(见?附表2?)住房?。安置过渡期》限按不同《安置方?。式确定公寓楼安置的!住房安置过渡期【。限不超过12个月】自拆自建的住—房安置过《。渡期:限,不超:过,6个月(由于被【拆,迁人的原因除外【)超:过过:。渡期限仍未安置的】超过上述规定时【间部分按《双,倍标准支付过渡费用! :     货币补!偿不申购公寓楼安置!房并享?受住房补助的不支】付,。住房安置过渡—费 《 《 第二?十七条 在规【定期限内《接受补偿并腾出土】地的按?被拆迁人的合法批】准建房建筑面积给予!。按,期,拆迁腾?地奖(见附表2【)没有?在,规定期限内腾地【的则不享有》按,期,拆迁腾地奖 ! 第二十【八条 架设管【网、高压电杆占地】需要拆迁房屋及其他!地上附着物的按本办!法规定的《标,准给予补偿 !  :  拆迁国》家电力、通讯、给】排水:、燃气等设》施征拆机构应与【业主单位联系按【实际工程《量进行补《偿征:收土地前《已废弃未用的不予】补,偿    】 被征地范围—内如遇?测量标志、文物古迹!及其他需要》保护的征拆》机构应与其》主管部门联系按【规定处理 》 :。     拆迁有合!法批准用地手—续的预制场按照【本办法规定的标【准进行包《干补偿(见附表【3) 》   ? , 村集体(企业)公!共设施按本办法【规定补偿(》见附:表4) ! 第二十九条【。 市、县(—市)国土资源行【政主:管部门?应当建立信息—公开:制度并接受公众查】询    】。 市、县《(市)国土资源行政!主管部?门应当建立征地拆迁!管理举报制》度,公开举报电话—、来:信来访地址和其【他联系?方式 ! 第三十条 征地!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本!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后!果的由监察部门【追究其行政责任【。构成犯罪的由—司法:机,关,依,。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 》   相关职能部门!。违反: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!监察部门《将依法追究责—任单位、责任人的】行政责任 】 第三十【一条 被拆迁人弄!虚作假、伪造、【涂,改土地?权属证明等文—件的其证明文件【。无效:尚不构成《犯罪的由公安—机关依法予以处罚】。;构成犯罪的移【送司法机关依法【追究刑事责》任  —   被拆迁—人采取违法》手段骗取补》偿或补助的追回【违法所得并依法追】究其法?律责任 ! 第三十》二条 《本办法实施前—已,发布征地《补偿安?置方案?公告的按原公—。告,确定:。的标准办理但本办法!实施后3个》月未按照原标—。准补偿到《。位的按照本办法执行!    【 市人民《政府可以根据社会经!济及城市《建设:发展:情况适时调整本【办法:拆迁补偿安置标【准,报省:人,民政府批准后向社】会公布 — 第三十】三条 本》办法由湘潭市人民政!。府负责解释自—公布之日起施—行湘潭市人民政府】。以前制定的有关集体!土地上房屋拆迁【补偿安置的规定同】时废止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