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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湘潭市集体土地!上房屋拆《迁补偿安置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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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【人,民政府关于湘—潭市集体土地上【房屋:拆迁补偿安》置办:法,的,批复
湘》潭市人民政府—
你市关!于批准?〈湘潭市集体土地】上房:屋拆迁补《偿,安置办法〉的—请示(潭政[2【0,10]?。。。6号)?收悉经研究》现批:复如下
— : 一、同《意,湘潭市集体土地【上房屋拆《迁补偿安置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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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【你市要强化依—法行政观念进—一步完善集体土【地,上房屋拆迁补—偿,安置机制《确保房屋拆迁程【序合法切《实维护被征地—农民和被拆迁人的】合法权?益
》 三、你市—要切实加强对集【体土:地上房屋拆迁—补偿费用的管—理妥善做《好被拆迁人的住【房,安置工作
—二〇一?〇年四月十五日【
第?一条 为》做好征收集体土地】上房屋拆迁补偿【安置工?作依法规范房屋拆】迁补偿安置》行为维护拆》迁秩序切实保护【被拆迁单位》和个人(下称被【拆迁人)《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!建设顺利进》行根据中《华人:民共和国物》权法: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土地管理【法、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】实,施条例、湖南—省实施〈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土地管】理,法〉办法等法律【、法规?和规章?的规定结合》。实际制?。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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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 本【行政区域《内因征收集体—。土地其?房屋及其他地—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!安置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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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 , 农:村,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】。全部成建制》。转为城镇《居民后?因征:。收其原有《剩余土地涉及房【屋及其他地上附着】物拆:迁补偿安《。置的按本办法执【行,
经!批准使用国有农【用地:。以及乡镇村公共设】施、公益事业建设】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!涉及房屋及其他【地上附?着物:的,拆迁补偿安置参【照本办?法执行
》。 》 ,国,务院、省人民—。政府对公路、铁【路、水利、水电工程!等基础?设施建设征地拆【迁补偿另有规定的从!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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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!导本:。市行: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!地,上,的房屋拆《迁补偿?安置工作(下称拆】迁,补偿安?。。置工作)
】 县(市【、区:)人:民政府负责》组织和实施本—辖区内的拆迁补偿安!置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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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四条? 市国土资源【行政主管《部门对县(市、区)!的集体?土地上房屋》。拆,迁补偿安置工作进】。行指导和《监督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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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县:。(市、区)国土【资源行政主管—部门征地拆迁事务所!(下称征拆机构)】负责办理房屋—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!具体事务
】 , , 市城区》的拆迁补《。。偿安置?。方案由市国土资源行!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!;县(市)的—拆迁补偿《安置方案由各—县(市)国》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但?。应,当,。由市国?土资源行政》主管:。部门审核的除外
】
《 发展改革、人!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】、规划、房》产,、城管?执法、物价、—财政、公安、监【察、建设、》民政、农业等部门】依照: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!相关工作
— ,
第五条】 从事集体土【地上房屋《拆迁:。补偿安置《工作:的人员必须》经市国土资》源行政主管部门【统一培?训考核合格后方可】从事征地拆迁—补偿安置工》作
!第六条 》拆迁补偿安置—应当遵循依法、公】开公平公《正的原则实》行统一标准》、,统一拆迁《、合理安《置
【 城市规》。划区内县级人—民,政府应当组织—相关部门在实施【拆迁前按《程序完成《。安置:用地选?址和安置房建设详细!规划:报,批工作拆迁》补偿安置资金—在实施拆迁前应按】规定存?。入国:土资源?行政主管部门在【。财政开设的专户实】。行,专款专?用
《 , 未》完成安置用地选【址或:安置房建设详细规划!报批的拆迁》补偿安置《资金未?按规定到位》的不得实《施征地拆迁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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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对《在拆迁补偿安—置工作?中有突出贡》献的单位和个—人由市、《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府给予表彰和】奖励
】 第八条 【拟征农民集体所【有的土地《在土:地调查红《线确定后征地方案】。依法报批前市、【。县(市)国》土资源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!征土地?的用途、《位置、补《。偿标准、安置方式等!在拟征地的乡镇【(街道)和村(【社,。区)、组《发布拟征地》。公告告?知被征地的农民集体!。组织、村民和—其他:权利人其《征拆机构须同时【将拟征地公告—送达相关职》能部:门发布拟征地公告】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对拟征地】土地的权属、地【。点、面积等进—行调查?登记调查结果由被】征地农?村集体?经济组织、农—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!人,依法:确认并在确认书上】签字盖章自》拟征地公告发—布之日起12—个月内在拟征地范围!内暂停办理下—列事项
】 : (:一)新批《宅基地等其他建设用!地;
》 (二)】审批新?建、改建、》扩建房屋和其—他建(构)筑物【的建设办理房屋或】土地流?。转核发房屋》和土地权《属,证书:;
— , (三)办理户】口的:。迁入:、分户?但因出?生、婚嫁和复转【退军人、大中专【院校学生等确需【办理户口迁入且【符合户籍管理规【。定的人员除外—相关职能部门因前】述除外?情形依法办理—的手续应当告知【国土资源《行政主管部门;【
》 (四)以【拟拆迁房屋为经营场!所办理?工商注册登记—手续;
》 (五】)改变房屋或—。土地用途等;
【
? ? (六)《其他有碍房屋拆迁补!偿安置工作的手续】
】暂停办理期》限,。。内相关职能》部门违反前款规【。定办理的手》续不能作为房屋【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!造成他人损失—的,由违规办《理手续的单位—负责
! 第九条 征【地方案批准后市【、县(市《),人民政?府应当在收到征地】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!10个工《作日内在被征—地所在的乡》(镇、街道)和【村(社区)、组【。发布征?地公告?将批准?征,地的机关、文号【。、时间和被征地的】所有权人《、用途、位置、【地类、面《积,、补偿标准、农【业人员安置方—式以及?办理征地补》偿登记期限、地【点等予以公示
】 —被,拆迁人?应当在规定期限内】持其集体土地—使用证、建房—批准文件等合法证明!的原件到指定的【地点如实申》报办理拆迁补偿安置!等相关登记手—续
【 被?拆迁人既《不申报又不配合丈】。。量登:记的征拆《机构可根据》其房屋原始》批准建?房档案?和被拆迁建(构)】筑物的勘《查记录、照相、摄像!等资料?经公:证机关公《证后作为拆迁—补偿安置的》依据
《
—第十条 国土【资源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会同有》关部门?根,据批准的征收土【地方案在征收—土地公?告发布?之日:。起4:5日内以被征—收土地?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!征地补?偿安置方案并予【以公告
— ,。 , : 征:地补偿安置方案公】告应当包《括征地?批准机关、批准【文号、?批准时间、批—准用途?、征地拆迁补偿标】准、补偿《费,用,数额、农业》人员安置方式—、征地?补偿安置方案—实施的期限和地点、!听证的权《利与期限等
【 : : , 市:、县(市)国—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研究》被征地农《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!民或者其他权利【。人对补?偿安置?方案的不《同意见当《事人要求听证—的应当举行听证【会确需修改征地补】偿安置方案的应当】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!和批准?的征收土地方—案进行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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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 —。 在规定《期限内未领取的【征地拆?。迁,补偿费用征拆机【构应当以被征—地的: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!。村,民和其他权》利人的名义专户储】存
《 , 发布征地补!偿安置方案公告【并足额支付征—地补偿费后被征地】。者拒不腾地的由【市、县(市)国【。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限期交》出土地;逾期不【。执行的申《请人民法《院强制执行》征地:拆迁补偿费用没【有足额支付到—位的被征地》农村集?体经济组织、村【。民和其他权利人有权!拒绝腾地
— ? 被拆迁—人,对限期腾《地决定不《服的可以依》法申:。请复议?也可以依法向人民】法院提起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、!行政诉?讼期间不停》止征收土地》方案:的实施
【
第十二【条 ?被拆迁人《的房屋?被依法拆迁补—偿,后被拆迁人应当办】理土地?使用权、房屋所【有权注?销登记;不办理的】由土:。地、房?屋行政主管部门依】法注销
】。
第十》三条 ? 征拆机构应—当依:照本办法制定—房屋拆迁《补偿安?置通知并送达被【拆迁人主要内容【如下
— (一)征地!项目名称、批—准文件、征收土地方!案公:。告和:征地补偿安置—。方案公告等;
【
《 : (二)被拆—迁人的房屋》结构:、,面积及各项补偿【、,补助费?金额和安置方式【等并:附计价补偿》清册;
—。 : (三)领取补!偿费:的时间和地点—;
》。 (四)被】。拆迁人对房屋—结构、面积、用途】、补偿金额》有异议的在收到通知!之日起5个工—作日内向征拆机【。构申请复核;
】。 《 :。(五)?在规定时间内拒【不接受合法补偿的】法律后果
】
?。 第十四条 对房!屋及:。其他地上附着物的种!类、数量《的,认定:以及补偿费》用的支付方式—引起的?争议由县(市、区】)人民政府协—。。调协调不成的由市】人民政府《处理
》
第十五】条 城市规划区内!房屋拆?迁实行货《币补偿其住房安置采!取,公寓楼安《置和住房补助两【种形式
【 : 房屋拆》迁安置工作应当【做到“三公》开,”即公?开原:批准建房《用,地面积和实际—。丈量的房屋面—积被拆迁《户家庭人《口等情况;公—。。开拆迁补偿金额【。等情况?;公开?住房:安,置方案安置房源被】拆,。迁人自行搬迁时间】。安置选房等情—况
!第,十六条 》征地:单位或村集体—经济组织按规划统】一建设公寓楼—安置房符合条件的】被,拆,迁户可以《按人均?建筑面积不高—于35平方米的标】准(:独生子?女可增加1人住房】指标)申《请购买公寓》楼安置房
— ? 公寓楼安置】实行先搬《迁、先选《房、先?安置
《 公寓楼!安置房的《价格按实际建设成】本由建?设,、物价行《政,主管部门核定公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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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城市》规划区外《各级人民政府应【当采取措施》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!设按:规划、有计划地逐步!向小城镇和》中心村集中》。鼓励城市规划区【外的被拆《迁户在小城镇和中心!村购买或按》规划建?设住宅有集中—安置:条件的?鼓励:。集中安置不具—。备集中安置条件的可!以实:行自拆自建安置宅基!地选:址和建设应当符合乡!镇土地利用总体规】。。划,和村庄建设规划【并按程序报批—
【 第十七条 【实行住房《补助的不再安—。排公寓楼安置房【住,房补助按被拆迁人住!房合法批准占地面】积计算补助标准为1!00:0元/平方米—但被拆迁人》住房补助最》大占地?。面积不得超》过,210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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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十八条 被【拆迁房屋《的用途以土》地权属证《书登记的为准—土地权属证书—上未载?。明用途的以》建房批准《文书载明的用途为】。准
【 , 第十九条 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不予补偿
! : (一)违法—建,(,构)筑物、拟征地】公,告发布后的突—击装修(饰)—;
? (【二)超过批》准使用期限的临时】建(构)筑》物;
】 (?三,)虽经有权》机关批准但有关批准!文书中?注明国家建设需要时!无条:件拆除的《。临时建(构)筑【物;
! (四?)在批准《临时使用《的土地上修》建的永久性建筑;】
? 》(,五)建房批》准文书中明确应拆除!而,未拆除的《旧房等
! 第二十条 房!屋及装?修(饰)补偿根据】结构类别结合其合】法有:效的建筑面积按本办!法规定的标准(【见附:表1)计算补偿
! —房屋架空层》高度在2.2米以上!(,含,2.2米《)的应按合法面积计!算高度在2.2【米以下的以建筑【面积套相应》类别补?偿,单价计算后》再乘以实际高度【与2:。.2米的比》例计算?。补偿
— 房屋内外所!有的附属设施按合法!批,准建筑占地面—积260元/—。平方米计算补偿最高!。不超过5《.5:万,元但补偿费不足2万!元的按2万元补【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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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一条 被拆迁】人持有土地权—属证书或建房—用地:。批,准文书等合法证明】仅有:1处住房且获—得,的补偿总额低于【最小户型《公寓楼安置房—(70平方米—)购房总价款的【实行差额补助
【
》 第二十二条【 实行自》。拆自建的宅基地【补助按?原合:法批准的宅》。基地占地《面积计算标准为40!0元:/平方米(》含“三通《一平”费《用)
《 , 自拆自】建安置?宅基地由《被拆迁人以外的单】。位(个人)实施“三!通一平”配》。套的本条所列的【宅基地补助》费支付给实》施单位(个人)
】
— 第二?十三条? 拆迁被拆—迁个人有《土地使用证》或建:房用:地批准?。文书的住房》兼营业?用,房,有工商营业执—照、:税务证、拆》迁前6个月纳—税,证明的其营业—用房按?所属:房屋主体类别的【补偿标?准(:见附表1)增加30!%的补偿《增加补偿后不再【。归还经营场地或作其!。他安置上述三项必】备手续每缺少一【项扣减增加补—偿部分1《。/3的补偿商—品和营业用》。具自行处理不予补】偿,
:
第二】十四条 拆迁【被拆迁个人有土【。地使用证或建—房用地批准文书的】住房兼?生产:用房有工商》。营业执?照、税务证、拆迁】前6个月纳》税证明?的其生产用房—按所属房屋主体类别!的补偿标《准(见附表》。1)增加《45:%的补?。偿(包括停产—停业工资及设—备拆除、安》装、搬运等所需【要拆迁补偿》的全部费用)—增加补偿后不再归还!经营场地或作—其他:安置上述三》。项必备手《续每缺少一项扣减增!加补偿部分》1/:3的:补偿产品和》生产用具《自行处理不予补【偿
《
第二十五!条 拆《迁经合法批准土地用!途,为,工商企业《用房有工商营—业,执照、税《务证、拆迁前6个】月纳税证明的—。按所属房《屋结构类别的补【偿,标准(见《。附,表1)进行征收【并按企业生产—用房补偿总》额增加?。60:%的补偿《(包括停产停业的工!资及设备拆除、【安装、?搬,运等:全部费用《。)不再归《还生产经营场地和作!。其他:安置
— ? 拆迁经合法—批,准土地用途为学校、!医院等公益事业【用,房参照前《款予以补偿
】。
第二十六!条 : 搬家费《按被拆迁人住房【合,法批准建《筑占地面积计—。算采取货币补偿方】式但不申请购—买公寓楼《安置房的按本—办法规定的标准【支,付1次搬家费采【取自拆?。自,建安置?方式或采取》货币补偿方》式并购买《公寓楼安置房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】标准支付两次搬【家费(见附表2【)
》 住房—安置过渡费按被【拆迁人住房合法【批,准建筑占地》面积计?算(见?附表2)住房安置过!渡期限按不》同安置方式确定公】寓楼安置《。。的住房?安置过?。渡期限不《超过12个月自拆】。自建的住房安—置过渡期《限不超过《6个月(由于—被拆迁人的原因【。除,外):超过过渡《期限仍未安》置的超过上述—规定时间部》分按双倍标准支付过!渡费用
《
货】。币补偿?不,申购公寓《楼安置房并享受住】房补:助的不?支付:住房:安置过渡《费
》。
: :第二:十七条? ,。 在规定期限内【。接,受补:。偿并腾出土地的按被!拆,迁人的合《。法批准建房建筑面积!给予按?期拆迁腾地奖(见】附表:2)没有《在规定期限内—腾,地的则?不享有按期拆迁腾地!奖
!。。第二十八条 【架设管?网,、高:压,电,杆占地需要拆迁房屋!及其他地上附着物】。的按:本,办法规定《的标准给予》补偿:
《 拆迁国【家电力、通讯、【给排:水,、燃:气等设?施,征拆机构《应与业主单位联系】按实际?工,程,量进行补《。偿征收土地前已废】弃未:用的不予《。。补偿
! 被征地范围内【如遇测量标志、文物!。古迹及其他需要保护!的征拆机构应与【其主:管部门联系》。按规定处理
【 : 《拆迁有合法批准【用,地,手续的?预制场按照本—办法规定的标准【进行包干补偿(【见附表3)
【 —村集体(企》业)公共设施按本】办法:规定补偿(见附表】。。4)
《
第【二十:九条 市、县(市!)国土资源行政【主管部?门应当建《立信:息公开制度并—接受公众查询
】 市【、县(?市)国?。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,应当建立征地拆【迁管理举报制—度公开举报电话、来!信来访?地址和其他联系方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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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:条 征地》拆迁工作人员—违反本?办法规定《造成不?良后果的由监察部】门追究其行政—责,任构成犯罪的由司】法机关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
【 相关【职能部门违反本【办法第八条规定【的监察部《。门将依?法追究责任单位、责!任人的行政》责任
》
第三十】一条 ? 被拆迁《人弄虚作假、伪【造、涂改土地权属】证明等文《件,的其证明文》件无效尚不构成犯罪!的由公安机关依【。法予:。。以处罚;《构,。。成犯罪的移送司法】机关依法追究刑【事,责任
— 被》拆迁人采取违—法手:。段骗取补《偿或补助的追回违法!所,得并依法追究其法】。。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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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:十二:条 本办》法实施前已》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!案公告的按原—。公,告,确定的标准办理【但本办法实》施后3个月未—按照原标准补偿【到位:的按照?本办法执行
! ?。 市人民政府可【以根据?社会:经济及城市建设发】展情况适时调整【本办法拆迁》补偿安置标准报【。省,人民政府《。批准后向社会—公布
! 第三十《三条 本办法由湘!潭市人民政府—负责:解释自公布之日起】施行湘潭市》人民政府《以前制定的有关集】。。体土地上《房屋拆?迁补偿安置的规定同!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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