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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湘,潭市城市排水许【可管理实施细—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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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湘—潭市:城市排水许》可管理?实,施细:则的通知
各【县(市)区人民政府!市直机关各单位【
—湘潭市城市排水【许可管理实施—细则:已经201》0年11月5—日市人民政府第【51次?常务会议通过现予】印发请认《真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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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》○年十二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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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:条 为加》强城市排《水许可管理根据国务!院对确需保留—的行政审批项目设】定行政?。许可的决《定(国?务院令第412号】)、城?市排水许可》管理办法(建设【部令第152号【2,006年)、—湖南省?建设厅关于》贯彻:实施〈城市排—水许可管理》办法〉的通知—(湘:建城〔200—。7〕123号—)和污水排入城市】下水道水质标准(】C,J3:082-199【9)以及有关法【律,、法规?的规定结合实际【制定本实施细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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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条 本实—施细则?适用:于市城市《规划:区,域范围内向城市排水!管网及其附属—设施排放污水的【排水户
】 :。 排水户是指从【事制造、《建造、电力和—燃气生产、科研、卫!生,、住宿?餐饮、娱乐》经,营、居民服》务,和其:他,。服务等活动》向城市排《水管网及《。其附属设《施排放?污水:的单位和《个体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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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三条 市住房】和城乡建《设局是市城市排水许!可管理部门负—责,市,城区:。排水许可的审批【。和管理指导和—监督县(市)—城区的城市排水许】可工作市市》政设施维护管理处(!以下简称市》市政维护处)负责市!城区排水许可的日】常管理工《。作,
? 市—市政维护处城—市排水许可》的具体管理职—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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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履行程序!告知、资料》审查、现场勘察、工!程监督、《审核发放《城市排水许》可证:书等职责对接入雨污!合流区域内》排水设施《、雨污?分流区域内排水设施!的接排水户进行现场!勘,察、:方案制定以》及管道接入井的【施工管理、竣工【验,收
】 (二?)负责城市排水【设施的执法》管理巡查、保护排水!设施对损坏》排,水设:施的单位《和个人依法追索【赔偿查?验,施工建设单》位排水行政许可办理!情况以及对未按【。规,定,办理:排水:许可证?书的:排水户依法进行查处!
第!四条 《排水许可《证申领
》。 凡要求!。直,接或间接向城市管网!及其附属设施排放】污水的排《水户应当《在,实施:。排放前进行排水申报!办理排水许可手续】填写:排水:许可证申请表经【市,住房:和城乡?建设局审核批准【。后领:。取,住房和城《乡建设部《统一监制《的排水许可证市【住房和城乡》建设局应《当自受理申请之【。日起20《日内作出决定
! , :本实施?细则实施前已—向城市?排水管?网,及其附属《设施排放污水—的排水户应当按【。照,前款规定《。申,请办理排《水许可证对符合【许可条件的予以【核,发排水许可证;【对不符合许》可条件的由市住房】和城乡建设局责令限!期改正符合条件后再!核发排水许可—证 《
? 申—请办理排水许可证】时排水户应当提【交下列材料》。
《 (一)排】。水许可申请表、项目!立项批文《、建设规划》平面图和室外雨污】。排水设计平面—图;
》 (—二)有?。关专:。用检测井《、污水排放口—。位置和口径的—。图纸及说明材料;】
【 (三)《按规定?建设污?水处理设《施的有关材料;
! (四)!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!日前一个《月内由具有》计量认证资格的水】质监:。测机构出具的—水质、水量》检测结果报告书(生!活,。污水:除外);
】 ,。 (五)排放污!水,易对城市排》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!正常运行《造成危害《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!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!安装能够对水量、】p,H、CO《Dc:r﹙或TOC﹚【进行检?测的在线检测装【置的有关材》料;其他重点排污工!业企业和重点—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!。检测:。水量、pH、C【。。ODcr、S—S和氨氮《能力及检《测制度的材》料
!一般排?水户:(居民生活区、【办公区、非生产【性企业、事》业,单位等)只需提供】第一项资《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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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五条 新建项目的!排污口、《检查井、化粪池【、排水管道等内【部排水设施的设【计应当符合城市排】水规划及其雨污分】流,的要:求和有关标》。准、规定建设—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!。经审查合格的施工】设计图进行施工排水!户应当按《照许可的《排水种类、总量、时!限、排放口位置【和数量、排放的污染!物种类和《浓度等排《放污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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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【排水:许可证审《。批程序
】 (一》)受理排水户携【带第四条所》列,相关资料《到,市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局:建设政务中心窗口领!取排:水许:可证申请表窗口【工作:人员:审核资料后当场告知!是否受理如不受理】应告知理由并一【次性:要求补充所需资【料
】 (二)审查—决定市市政维护【处对申?请排水许可》的排水户经现场【勘察提出审》查意见市《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】。作出是否许》可的决?定
】 (三?)送达由市住—房和城乡建设局的】建设政务中》心按照规定》的方式和《有关要求予以送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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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在办理城》市,排水许可过程中【。不收取任何费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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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七条 因建!设工程施工确需向城!市排水管网及其【附,属设:施临时排水的应当】按照本细《。则第六?条相关程序取得排】水许可证(临—时)排水许可证【(临时)《的有效期由市住房和!城乡建设局根据【排水状况具体确定】但最长不得超过施】工期限
】 含有》泥,沙(浆?)、:水泥等物质的施【工废水应由排水户】先进行沉淀等处【理达到排水要求后方!可排:放,
【 因建设工程需【要不符合排水条件】但不:会对城市排》水设施造成严重损】。害通过治理》可以符合排》水条件的在取—得,市环保部门环境影】响审批?意见书后市》住,房和城乡建设—局可:核发排?水许:可证(临时》)并规定《治理期限和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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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排水】户在规定的治理【期限内?经治理仍不符合【排放要求的市—住,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!吊销排?水许:可证(临时)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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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—。 排?水许:可证的有效》期为5年有效期满】需,要继:续排:放污水的排水户【应当在有效期届【满30日前向排【水许可主管部门【提,出,申请市住房》和城乡建《设局应当根据申【请在有效期届—满前作出是否—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!延续的有效期—。为5年
》 , , 排?水户在?排水许可证有—效期内?严格按照许可内容排!放,。污水:无违反城市》排水许可管理—办法(建设部令第1!5,2号2006—年)情形者有效【期届:满时经市住》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!。可不再审查排水许可!证有效期延》期5年
! 第九条》。 在城《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!设施覆盖《。范围内排水户—应将污?。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!及其附属设施排水】。户未将污《水排入城《市排水管网及其附】属设施的由市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】给予警告责令限【期改正并可》处以5000—元以上1万》元以下的罚》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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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条? , 根据城市排水许可!管理办法《(建设?部令第152—号2006年)和污!水排入城市》下水道水质标—准,(CJ30821】999?),的规定排《水户有下《列,行为之一《者由市住房和城乡】建设局给予》警告责令限期—。。改,正并:可处以1《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!。罚款:
? (一)】未取得排《水许可证向城市排水!管网及其《附属设施排放污水】;
》 ? ,(,。二)超?。过排:水许可证《有效:期限向城市排—水管网及《其附属设《施排放污《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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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三)违反—。排水许可证规定的内!容向城市排》水管: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!污水;
—。 《 (四)向城—市排水管网及—其,附属设施排放剧【毒物质、易燃易【爆物质和有害气体】等;
】 (?五)堵塞城市排水】。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!管网:及其附属设施内倾】倒垃:圾、渣土、》施工泥浆等易堵【塞物;
— (六)】擅自占压、》拆卸、移动和穿凿城!市排水管《网及其附属》设施;
! (七)擅自向城!市排水管网及—其附属设施加压【排放污水;
! (》八)其?他损:坏城市排《水管网及《其,附属设施正常—运行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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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一条 【 排水户造》成城市排水管网及】其附属设施》损,坏的应依法赔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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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市市政维护处履【行监督检查职责时】有权采?取下列措施
【 —。。。(一)进入现场开展!检,查;
— :。 (二)要求被检!查排水户出示城市排!水许可?。证;
》 (—三)查阅、》复,制有:关文件和材》料,;
— (四)要求被!检查的?单位就有关问题【作出说?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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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五)纠正违反有【关法律、《法规和本细则—。。规,定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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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三?条 市《。市政维护处负—责对经由《城市排水管网及【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!污水处理厂、—直接排入湘》江的污水定期进行】水质:。。检测发现污》水水质不符合污水综!合排放标准(G【B8978》)或:者有:。关行业标准的—市市政维护处应【当立:即查明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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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经排查发现排水户排!放污水的水质不【符合排?水许可要求的市住房!和城乡建设局应当】责,令其限?期改正;逾期仍不】符合排?水,许,可要求的撤》回,排水许可《证禁止其向城市【排水管?网及其附属设施【排放污水并将有关情!况,及处:理结果告知同级【环,保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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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!条 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市住房】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职!权或者根据》。利害关系人》的,请求可?。以撤:销排水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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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(一)工—。。作人员滥用职—权、:玩忽:职守作出准予城【市排水许可决—定的;
! , (二)超越法【定职权?作出准?予城市排水许可决定!的; ?
》 (?三)违反《法定程序作出准予】城,市排水许《可决定的《;
!(四:)对不符合许可条】件的申请人作出准】予许可决定的;【。
】(五)依《法可以撤销城市排】水许可的其他情【形
》。 , 排水户以欺】。骗、贿赂等》不正当手段》取得城市排水许可的!应当予以撤销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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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五条 市住【房,和城:乡建设局在执—行排水许可》过程中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由其上【级行政主管部门【或者监察机关责【令改正对直接负责】。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直:。接责任人员依法给】予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?追究刑事《责任
【 (一)对不符【合本细则《规定:。条件的申请人准【予排:水许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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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对》符合本细则规定【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!发排水许可证或者不!在法定?期,限内作出准予许可】决,。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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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:。(三)对符合法【定,条件的申请不予受】理的; 》
: (四)利用!职务上的便利收【受,他人财物或者其【他好:处的; 《
(五!)不依法履》行,监督管理职》责,或者监督《不力造?成严重后果的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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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! 排水设施管理和】维护
! (一)市住—房和城乡建》设局应?当将监督检查的情】况及有关问题的处】理结:果,向社:会公开
》 (【二)公共排水—。设施:的管:。理和维护按照职责权!限由市住房和—城乡建?。设局负责
— 《 自?建排水设施的—管理和维护(—以与公共排水—设施相连接的接户井!为,界)由产权人负责】或其委托《的单位负责
! 所在社区】管理部门要配合【产权人?和排水设施管理部门!做好排水设施管理】和维护的协调—工作
》 (三)排!水设:施缺损或《者,发,生污水冒《溢、雨水排泄不畅】等情况养《护维修责《任单位应当在发现】或者:接到报?告后及时采取有效】措施并组织》维修、疏通
】
第十七条 】本,细则自2《01:1年1月1日起施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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