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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湘!潭市城市排水许可】管理实施细则—。 :。 】 关于印》发,湘潭市城市排水许可!管理实施《细则的通知》 各县(》市)区?人民政府市直机【关各单位 》     》。湘潭市?城市:排水许可管理实施细!则已经20》1,0年11月5—日市人民政府第5】1次常务《会议通过现予印【发请:认真:遵,照执:行, 二○一—○年十二月》二,十日 第一条 】 为:加,强城市排水许可管理!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!留,。的,行政审批项目设定】行政许可的》决定(国务》院令第412号)、!城市:排水许可管理—办法(?建,设部令第152【。号2006年)、】湖南省?建设厅关《于贯彻实施〈城【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!〉的:通知(湘建城〔2】00:7〕123》号):。和污水排入城市【下水道?水质标准(CJ3】082-1999)!以及: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结?合实际?制,定本实?。施细则 ! 第?二条 ? ,本实:施细则适用》于市城市规》划区域范围内—向城市排水管网及】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!的排水户《 ,     排】水户:是指从事制造—。、建:造、电力和燃气生】产,、科研、卫生、【住宿餐饮、娱—乐经营、居民服【。。务,和其他服务等活【。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!其附属设施排放污】。水的单位和个体【经营者 — 第—三条 市住房和】城乡建?。设局是市《城市排水许可管理】。部门:负责市城区排—水许可的审批和管理!指导和监《。督县(?市,)城区的城市排水许!可工作市市政—设施维护管》理处(以下简称【。市市政维护》。处)负责市城—区排水?许,可的:日常:管理工作  !   市《市政维护处》城市排水许》可的具体管理职能】    【 ,(一)履行程序告】知、资料《审查、现场勘察、工!程监督、审核发放】城市排水许可—证书等职责对—接入雨污《合流区域内排水设】施、雨污分流区域】。内排水设施的接【排水户?。进行现场勘察、【方案制定以及管道接!入井的施工管理、】竣工验?收 《。。  :   (二》。)负责城《市,排水设施的执法【管,理巡查、保护排水】设施对损坏》排水设施的单位【。和,个人依法追索—赔偿查验施工建设】单位排水行》政许可办理情况【。以及对未按规定【办理排水许可证书的!排,水户依法进行—查处 — , 第四》条 排水许—可证申领 】  :  凡要求》直接或间接向城市管!网及其附属设—施排:放,污水的排水户应【当在实施排放前【进行排水申报办理排!水许:可手续填《写排水许《可证申请表经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】局审核批准》后领取住房》和城:乡,建设部统一监制的排!水许可证市住—房和城乡建设—局,应当:自受:理申请之日起2【0日内作出》决定 《    本实施细】则实施?前已向城市排—水管网及《其附属设《施排放污水的排水】户应当?按照前款《规定申请办》理排水许可证对符合!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!排水许可证》;对不符合许可条件!的由市?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】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!件后:再核:发排水许可》证,。 —。   ?。  申请办理—。排,水,许可证?时排水户应当—提交下列材料 】     —(一)排水许—可申请表、项目立项!批文、?建设规?划平面图和室外雨】。污排水设计》平面图?; ?     (二)!有关专用检测—井、:污水排放口位—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!明材料?;    】 ,(三)按规定建设污!。水处:理设施的《有关材料《; : ?  :  (?四)排水许可申请】受理之日前一个月】内,由具有?计量:认证:资,格的水质监测机构】出具的?水质、水《量检测结《果报告书(生—活污水除《外,);    ! (五)排放污【水易对城市排—水管网及其附—属设施正《。常运行造《成危害的重点—排污工业企业—应当提?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!够对水量《、pH、C》ODcr﹙》或T:O,C﹚进行检测—。。的在线检《测装:置的有关材料;【其他:。重点排污工业—企业和?重,点排水户应当提【供具备检测水—量、pH、COD】cr、?SS和氨氮》能力及检《测制度的材料 !  :   一般排—水户(居民生活【区、办公区》、非生产性企业、】事,业单位等)只需提供!第一:项,资料 【 ?第五条 新建项】目的排污口、检【查井、化粪》池、排水管道—等,内部排水设施的【设计应?当符合城市排—。水规划及其雨污分流!的要:求和有关标》准、规定建设—。施,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!审查合格的施—工设计图进行施工排!水户应当按照许【可的排水种类、总量!、时限、《排放口位置和数量、!排放的污染物—种类和?浓度等排放》污水 《。 : 第六条 】排水许可证》。审批程序 》  《   (一)—受理排水户携带第】四条所列相关—资料到市住》。房和城乡建》设,。局建设政务中心窗口!领取排水《许可证申请表窗口工!。作,人,员审核资料》后当场告知是否【受理:如不:受理:应告知?理由并一次性要求】补充所需资料 !     (二)】。审查:决,定市市政维护—处对申请排水许【可,的排水户经现场【勘察提出《审查意见市住房和城!乡建设局作出—是,否许可的决定 ! ,    (》三)送?达由市住房》和城乡建《设局的建设政—务中心按照规定的方!式和有关《要求予以送》达   【  :在办理?城市排?水许可过《程中不收《取任何费用》 : 第【七,条 因建设—工程施工确需—。向城市排水》管网及?其附属设施临时排水!的应当按照本细则】第六条?相关程序取得排水】许,可证(临时)排水许!。可证(?。临,时)的有《效期: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!局根据排水状—况具体确定但最【长不得超过施—工期限  】   含《有泥:沙(浆?。)、水泥等物质【的施工?废水应?由排水户先进行【沉,淀,等,处理达到排》水要求后方》可排放? ,     因建!。设工程需要不—符合排水条件—但不会?对,城市排?水设施造成严—重损害通过治—理可以符合排水条】件的在?取得:。市环:保部门环境影—响审批意见书—。后市住房《和城乡建设局可【核,发排水许可证(【临时:)并:规,定治理期《。限,和措施   !  排水户在规【定的治理期限内经】治理仍不符合排放】要求的市住》房和城乡建设局【依法:吊销:排水许可证(临时)!。。 ? 第八【条, 排水许可—证的有效期为—5,年有效期《。满需:要继续排《放污水的排》水户应当在》有,。效期届满30日【前,向排水?许可主管部门提【出申请市住房和【城乡建设《局,应当根?据申请在有效期届满!前作出?是否准予延续的决】定准予延续的有效】。期为5年   】  排水《户在排水许可证【有效期内严格按照许!可内容排放污水【无违反城市排—水许可管理办法(建!设,。。部,令第152》号,2006年)情【形者有?效期届满时经市【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局同意《可,不再审查排水许【可证有效期延期5】年 【 第九条 — 在城市排水管网】及其附属《设,施覆盖范围》内排水户应将污水】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!其附属设施排水【户未将污水排入【城市排水管网及【其附属设施的由市】。住房和城乡建—设局给予警告—责令限期改》正并可处《以5000元以上】1万元以下的罚款 ! , 第】十条 根据城【。市排:水许:可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【52号2006年】)和污水排入—城市下?水道水质标准(CJ!308219—9,9):。的规定排水户有下】列行为之一者由市住!房和城乡《建设局给予》。。警,告责:令限:期改正?并可处以1万元【。。以上3万元以下【罚款: ,    — ,(一)未取》得排水许可证向城市!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!施排放污水》;  —  : (二)超过—排水许可证有效【。期限向?城市排水《管网及其附属设施】排,放污水; 【     (三)】违反排水许》可证规定的内容向】城市排水管网—。及其:附属设施排放污水】。;   【  (四《)向城市排水管【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!剧毒物质《、易燃易《爆物质和有害气【体,等; 《 ,  :   (《五)堵塞城》市排:。水管:网或:者,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!附属设?。施内倾倒垃圾、【渣土、施工泥浆等】易堵塞物《;,。 :   《  (六)擅自占】压、拆卸、移—动,和穿凿?城市排?水管网及《其,附属设施《;   【  (七)擅—自向城市排水管网】及,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!污水;   !  (八)其他损坏!城市:排水管网及》其附属设施正—常,运行的行为》 》 第十》一条 ? 排水户造成城市】排水:管网及其附》。属设施损坏的应依法!赔偿 — ? 第十二条 【市市政维《护处:履行:监督:检查职责时有权【采取下列措施 !     (一)】进,。入,现场开展检》查; 《     —(二)?要求被检查排水户】出示城?。市排水许可证; 】   》  (三)查阅、】复制有关文》件和材料; 】     (—四)要求被检查的单!位就:有关问?题作出?。说明; 【   ? (:五)纠正违反有关】法律、法《规和本细则规定的】行为 ? 第】十三条 市市【政维护处负责对【经,由城:市排水管网及—其附属设《施,后不进入《污水处理厂、直接排!入,湘江的污水定—期进行水《质检测发《现,。污,。水水质不《符,合污水综合排—放标准(GB—89:78)或者有关行业!标准的市《市政维护处应—当立即查明原因【 ?     经—排查发现排水户排】放污水的水质不【。符合排水许可要【。求的市住房和城乡建!设局应当责令—其限期?改正;逾期仍—不符合?排,水,许可要求的撤回【排,。水,许可证禁止其—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!附属设施排放—污水并将有关—情况及?。处理结果告知同【级环保部门 ! 第十—四条 有下列情【形之:一的市住房》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】职权或者根据—利害关系人的—请求可以撤销排水】。许可证 《     》(,。一)工作人员滥用】职权、?玩忽职守作》出准予城市》排水许可决定—的; 《     (【二)超?。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!城市排水《许,可决定的; 【     (三】)违反法定程序【作,出准予城市排水【许可:决定的; 】    (四)对不!符,。合许可?条件的申请人—作,出准予许可》。决定的; —  ?。  : (五)依法—可以撤销城市排水许!。可的其他情形 【   》。 , 排水户以欺骗【、贿赂等不正—。当手段取得城—市排水许可的—应当予以撤销 】 第】十五条?。 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局在执行排水许】可过程中有下—列情:形,之一的由其上级【行,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!机关责令改正对直】。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!其他直?接,责任人员《。依法给予处分;构成!。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 【  :  (一)对—。不,符,合本细则规定—条件的申请》人,准予排水许可的; !   》  (二《)对符合本》细则规定条件的申】请人不予核发排【水许可证《或者:不在法定期限内【作出准予许可—决定的; 【。     (三)】对符合法定条件【的,申请不予受理的; !   》 , (四)利用职【务上的便利》收,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!好处的; —    》 ,。。(五)?不依法履行监督【管理职责或者监【督不力造成》严重后果的 — 》 第十六》条, 排《水设施?管理和维护》。  》   (一)—市住:房和:城乡建?设局:应当将监督》检查的情况及有关】问题的处理》结果向社会》公,开  —。   (二)公共排!。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!。按照职责权限由市住!房和城乡建设局负】责 ?     自【建排水设施的管【理,和维护(《。。以,与公共排《水设施?相连接的接》户井为界)由产【权人负责或其—委托的单位负责 !。 ,     所在社】区管理部门要配合产!权人和排水设—施管:理部门?做好排水设》施,管理和维护》的协调工作 】     》。(三)排水》设施缺损或者发【生污水冒溢》、雨水排泄》不,畅等情况《养护维修《责,任单:位应当在发现或者】接到报告后》及时采取有效措【施,并组织?。。维修、疏通》 第十七!条 本细则自2【011年1》月1日起施行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