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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》。。市城市?排水许可《管理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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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?关于印发湘潭—市城市排水许可管】理实:施细:则的: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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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《市)区?人民政?府市直机关各单位
!
湘潭市】城,市排水许可》管理实施细则已经】2010年11【月5日?市人民政《府第51次》常务会议通过现予】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!
二○一○年十!二,月二十日《
第一条 为】加强城市排》水,许可管理根据国【务院对?确需保?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!定行政?许可的决定(国【务院:令第412号)【、城:市排水许可管—理办法(建设部令第!15:。2号20《0,。6年)、湖南省【建,设厅关于贯》彻,实施〈城市排—水许可管理办法【〉的:通知(湘建城〔【2007〕123】号)和污水排入城市!。下水道水质标准(】CJ3?082-《199?9)以?及有关法律、法【规,的规定结合实—际,。制定本?实施细则
》。
第二!条 本实施细则】适用于市城市—。规划区?域范:围内向城市》排水管网《及其附属设施排【放污水的排水户
! ? ?排水:户是指?从事制造《。、,建造、电力》。和燃气生《产、科研、卫生【、住宿餐《饮、娱?乐经营、居民服【务和其?他服务等活》动向城市排》水管网及其附属设】施排放污水的单位】。。和个体?经营者
》
《 :第三条 市住房】。和,城乡建设《局是市城市排—水许可?管理部门负》。责市城区《排,水许可的审批和管理!指,导和监?督县(市)城—区的城市排》。水许可工《作市市?政,设施维?护管理处《(以下简称》市市政维护处)负责!市城区排水许可【的日常管理工作【
— 市市政维护【处城市排水许—可的具体管理职【能
】 (一)履行程序告!知、资料审查、【现场勘察、工程监】。督、审核发放—。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等!职,责对接入《。雨,污合流?区域内排水设施、】雨污分流区》域内排水《设施的接《排,水,户进:。行现场勘察》。、方案制《定,以及管道接入井【的施工?。管理、竣《工验收
— (二)负!责城市排水设—施的执法管理巡查、!保护排?水设施对损》坏,排,水设:施的:。单位和个人》。依法追?索赔偿查验施工建设!。单,。位排水行政许—可办理?情况以?及对:未按规定《办理排水许》可证书?的排水户依法—进行查?处
】 第四?条 排水许可【证申领?
? 凡要求直!接或间接向》城市管网《及其附属《设施排?放,。污水:的排水户《应当:在实:施排放前进行排水】申,报办理排水许可【手续填写排水许可证!申,请,表经市?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!核批准后领取—住房和城乡建—设部统一监制—的,排水许可《证市住房《和,城乡建设局应—当自受理申请—之日:起2:0日内作出决定
】
》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!向城市排水管—网及其附属》设施排放污》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!前款规定《申请办理排水许【。。可证对?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!。。核发排水许可—证;对不《符合许可条件—的由市住房和—城,乡建设局责令限【。期改正符合条件后】再核发排水许—可证
【 : ? 申请办理排水许可!证时排水户应当提交!下列:材料
》 ?。 , (一)《排水许可申请表【、项目立项批文、建!设规划平面》图,和室外雨《污排:水设计平面图—;
— (二)有关】专用检测井、—污水:排放口位置和—。口径的图《纸及说明材料;
】
— (三)按规定建设!。。污水处理设》施的有关材料;
】
【(四)?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!日前一?个,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!资格的水质》监测机构《出具的水《质、水量检测结【果报告?书(生活污水除外】);
— ? (五)排放—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!网及其附《属,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!。害的重点《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!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!够对水量《、pH、C》ODc?r﹙或TO》。C﹚进行检》测的在线检测—装置的?有关材料;其他重点!排污工业企》业和重点排》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!测水量、p》H、COD》cr、SS和氨氮】能力及?检测:制,度,的材料
《
一般!排水户(居民生活区!、办公区、非生产】性企业?。、,事业单位等)只【需提供第《一项资料
】。
第》五条 《新建项目的排污【口、检?查井、化《粪池、排水管道【等内部排水设施【的设计应《当符合城《市排水规划及其雨污!分流的要求和有关】标准、规《定建设施《工单:。位要严?格,按照经?审查合格的施—工设计图进行施【工排水户应当按【照许可的排水种类】、总:量、时限《。、排放口位》置和数量、排放【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!等排放污《水
】 第六条 排水【许,可证审批《程序
】。 , (:一):受,。理排水户携》带第四条所列相关】资料到市住房—和,城乡建设局建—设政务中心》窗口领取《排水许可证》申请:表窗口工作人员【。审核资料《后当场告知是否【。受理如?不受理应告知—理,由并一?次性要?求补充所需资料
!。 (二】)审查决定市市政维!护处对申请》排,水许可的排水户【经现场勘察提出审查!意见市住房》和,城乡建设局作出是否!许,可的决定
】 , (三)—送达:由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,局,的建设政务中心按】照规定的方》。式,和有关要求予—以送达
【 在办理【城市排?水许可?过程中?不收取任《何费用
《。
第】七条 因建设工】程施:。工确需向城市排【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!。。临时排水的应当按】照本细则第》六条相关程序取得排!水许可?证(临?时)排水许可—证,(临:时,)的有效期由市住】房和城乡《建设局根《据排水状况具体确定!但最长不《得超过施工期限
】
含】有泥沙(浆)、水】泥,等,物质的施工废水应】由排水户先进行沉】淀等处?理达到排水》。要求后方可排放【
】因建:。设工程需要不符合排!水条件但不》会对城市《排水设施造成严重损!。害,通过治理可以符合排!水条件的在取得市环!保,部门环境影响审【批意:。见书后市住》。房,和城乡建设》。局可核发排水许可证!。(临时)《。并规定治《理,期限和措施》
【 排:水,户在规定的》治理期限内经治理仍!不符合排放要求的】市住房和城乡—建设局依法》吊销排水《许,可证(?临时)
》
《 第八《条 ?排水许可证的有效】期为5年《有效期满需要继续】排放污水的排水【。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!3,0日:前向排水许可主管】部,。。门提出申请市住房】和城乡建设局应【当根据申请在有效】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!予延续的决》定准予?延续的有效期为5】年
:
排水户】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!内严格按《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!无违:反,城市排水许可—管理办法(建—设部令?第152号2—006年)情—。形者有效期》届满时经市》住房: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可!不再:审查排水许可证【有,效期延期5年—
—。 :第九条? 在城市排水管网!及其附属设施覆【盖范围内排水户应】将污水排入城市排】水管网及其》附属:设施排水户未将污】水排:入城市排水》管网:及其附属设》施的由市住房和城乡!。建设局给予警告责令!限期改正《并可处以5000元!以上:1万元以《下的罚款
】
:
第十》条 根据城市排水!许可管理办》法(:建设部令第》152号2006】年)和污水排入【城市下水道水质标】准(:CJ:308219—99)的规定排【水户有下列行—为,。之一者由《市住房?和城乡建设局给予】。警,告责令限期改正并】可处以?1万元以上》3万:元以下罚款
! : (一)未取得排!水许:可证:向,城市排?水,管,。网及其附属设施【排放污水;
! : (二)》超过排?水许可证有效期【限向城市排》。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!排放:污水;
》 (【三):违反排水许可证规】定的内容向城市排】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!排放污水;
—
? ? (四)向城—市排水管《网,及其附属《设施:排放:剧毒:物质、易燃易爆物质!和有害气《体等;
》。 (五】)堵塞城《市排水管网或—者向城市排水—管网及?其,附属:设施内倾倒垃圾【、渣土、施》工泥浆?等易堵塞物;—
】(六)擅《自占:压、拆卸、移动【和,。。穿凿城市《排水管?网及其附属》设施;
! (七)擅自【向城市排《水管网及其附—属设施加压》排放污水《。;
:。
【。(八)其《他损坏城市排水管】网及其附《。属,设施正常运行—的行为
》
第【十一条 排水【户造成城市排水管】网及其附属设施损】。。坏的应依法赔—偿
【 , 第十二条》 , 市:市政维护处履行监督!。检,查职责时有》权采取下列措施
】
【(,一)进入现场开展检!查;
】 (二)要—求,被检查排水》户出示城《市排水许可证—;
》 ? (三)查》阅、复制有关文件】和材料;
—。 ? (《四)要求被检—查的单位就有—关问题作出说明【;,
【 (五)《。纠正违反有关法律】、法规?和本细则规》定,的行为
】
第十三条【。 :市市:政维护处负》责对经?。由城市排水管—网及其附属设施【后,不进入污水》处理厂?、直接?排入湘江《的污水定《期进:行,水质检?测发现污水水质不】符,合污水综合排放标】准(GB《897?8)或者有》关行业标准的市市】政维护处应当立【即查明原因
! 经排—查发现排水户排放污!。水的:水质不符合排—水许可?要求的市住房—和城乡建设局应当】责令其限期》。改正:;逾:期仍:不符合排水许可要求!的撤回排水许可【证禁止其向城市【排水管网及》。其附属设《施排放污水并将【有关情?。况及处理结果告【知同级环保部—。门
—。。
: 第十四条 有【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市住房《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】职权或者《根据利?害关系人的请求【可以撤销排水许【可证
】(一)工作人员滥】用职权、玩忽职守作!出准予城市排水【许可决定的》;
!(,二)超越法定职权作!。出准予城市排—水,。许可决定的; 【
(】三)违反《法定程序《作出准予城市排水许!可决定的; —
— ,(四)?对不:。符合许?可条件的申请—人作出准予》许可决定的; 】
? (五)依法】可以撤销《城市排水许可的【其他情形 》。。
— 排:水户以欺《。骗、贿赂等不正当】。手段取得城》市排水许可的应【当予以撤销
!
第十五条! 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局在执行排水许可!过程中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】上级:。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!察机关责令改正对】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?任人员依法给—予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—事,责任
(!一,)对不符合本细【。则规定条件》的申请人准予排水】许可的; 》。
— (:二):对符合本细则规定条!件的申请人不予核】发排水许可证或者】不在法定期》限内作出准》予许可决定的—; ?。
《 (三)对—。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!不,予受理的;
】
》(四)利用职务上的!便利收受他人财物】或者其他《好处的;
【。
? (五)不依法】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!者监督不力造成严】重后果的
!
第十六条 】 排水设施—管理和?维,护
? (一】)市住房和城乡建】设局应当将监—督检查的情况及有关!。。。问,题的处理结果向社会!公开
— ? (二)公共排水】设,施的管理《和维护按照职责权限!由,市住房和城乡—建设:。局负责
】 自建排水【设施的管理和—维护(以与公共排水!设施:相连接的接户井为界!。)由产权人负责或其!委托的单位负责
! 》 所在社区管理【。部门要配合产权人和!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做!好,排水设施管理和维】护,的协:调工:作
【 (三)》排水设施缺损或者发!生污水冒溢、—雨水排泄不》。畅等情况养护—维修责任《单位应当在发现【或者接到《报告后及时采取有】效措施并组织维修】、疏: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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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七条 本》细则:自2011年1月1!日起施行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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