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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章 建】筑工地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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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六条 市—住房和?城,乡建设?部门负责建筑工【地(:含正式开工前—进行前期《“三:通一平”工作的建】筑工地)的监督管理!
第【二十七条 建【筑工地(含》正式开工前进行【前期“三通一平【”工:。作的建筑《工地)应硬质围挡】(1.8《m以:上)硬化工地出入口!道路修建缓》冲带、过滤池、【洗车台及相关配套】设施
第!二,十八条 市—住,房和城乡《建设局在办》理建设单位》报建和施工许—可时建设单位应当】签,订,环境卫?生责任书确》保施工中工地环【境,优美、出《入道:路卫生洁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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