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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湘潭市城市基础设施!项目施工管理暂行】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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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—市,人民政府办》公室关于印》发湘潭市城市基础设!施项目施工管—理暂行?办法的?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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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)—区人民政《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!属及:驻市各有关企事业单!位,。、大中专院校各人民!团体
湘!。潭市城市基础—设施项目施工—管理暂行《办,法已经市人民—政府:同意现予印发请【认真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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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二○一二年》五,月十日?
第一条》 为?规范城市基础设【施,建设项目施工行为确!保质量和安》全提高城市》基础设施建设管【理水平根《据,建设工程安全—生产管理条例(【国务:院,令第373号2【。003年)》、建设?工程质量管理条例(!国务院令第279】号2000年)【、房屋建《筑和市政基》础,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!理规定(住房和城】乡建:设,部令第5号201】0年:),等规定结合实际制】定本暂行办》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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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 市:。城,市规划区《范围内基《础设施?建设:项目包括道》路、桥涵、排水、】地下管?线、路?灯,。、绿化、城市—雕塑、污水》处理、防洪、环卫】设施及市政》维修养?护工程适用本—暂,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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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,。条 : 市住房《和城乡建设行政主】管,部门负责市城区基础!设施建设项目的【施工:监,督和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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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条 项目施】工单位应《当科:学组织施《工尽量?减少施工《对周:边群众和环境的不良!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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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》 ,。 ,项目施工单位要【严格:按照:省,住房和城《乡建:设厅:关于印发湖南—省工程施工项目部】。和现:。场监理部《关,键岗位人员配—备,。、标:准及管理《办法:(试行)的通知(】湘,建建〔201—。0〕109号)的规!定和:项目投标书承诺组】织有关技术人员【和专:职人员按要求—认真履行职》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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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 《项目施工单位应【当根据国《家,现行相关工期—定额、施《工规范及相》关,法律法规的》规,定编:制详细?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!切,实可行?的施:工进度计《划;:对城市交通和—市容环境影响较大】的项目?应当编制应急—预案并连同施—工组:织,方案:报项目监《理、业主单》位审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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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七条 — 项目施工单位【应当按照审定—的施工组织设计要】求将人员、设—备和材料组织到位满!足项目进度计—划要求应当在项目工!地显著位置就—工程质量、安—全、进度等》事项张贴《公开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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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:条 项目建设【单位应?。当,为项目?施工活动《提供必要的》条件:做好有关协调工【作,创造:良好的施工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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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】项目:建设单位要督促【施工:单位严格按照—施,工规范以《及经审定《的施工图、》施工组织设》计进行施工》接受市住房和城【乡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门,的监督检《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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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【 , 项目?建,设,单位和施工》单,位是项目建》设和工程安全质量的!第一责任人对项【目建设?。和工程?质量安全负主要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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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 市: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依法对已办理报建!。手续:的项目工程质量安】全进行监《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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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二条 项目—施工单?位应当如期》如质推进项目建【设一旦发生可能影响!项目质量、安全、】工期的?事故:要第一?时间报告项目建设】单位提出《有,效应对措施》项目建设单位—必须认真审》查分析情况确—定影响程度》必要时应当报告【市,住房和城《乡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整!施工力量《将项目施工对城市环!境的不利影响降至】最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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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!条 对于施—工难度大、施工条件!复杂的市《政基础?设施项目立项时应】当听取市《民和专家《的意见建议以确保项!目实施的科学性【和安全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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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四条 】对于不能按》合同要求完成—。施工任务《且拒绝项目建设【单位要?。求加:强施工力量或者调】整施工队《伍的市住《房和城乡建设行【政,主管部?门,按照省住《房和城乡建设厅【关于印发湖南省建】筑市场不良行—为记录公示制度的通!知(湘建建》〔2008〕39号!)规定上报不良【行为记?录进行相应行政处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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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—条 根据相关【规,定安全文明施工【措施费用列入工【程造价作为文明【施工和?安全生产第一责任】人项目施工单—位应当完善设施、】落实:措施做到《安全施工、文明【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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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六条:。 , 项目施工》现场必须围挡作【业,围挡应符合》相关:规定主干道围挡高度!不,低于2.2米次干】道围挡?高度:不低于?1.8米;渣—土及沙石等建材运】输要覆盖严密—驶出工地的》车,辆要保持整洁—轮胎要?。。冲洗干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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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条 ? 道:路施工的项目—建设单?位和:施工:单,。位,要与交?警部门配合做好交】通组织工作》工地沿线做好围挡】并,设置夜?间,警示灯确《保交:通秩序良好》
】第十八?。条 项目》建设单位要做好针对!特殊气候变化、严重!环境污染和》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急!预案确保项》目实施不出现严重】干扰市民《正,常生活秩序的现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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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【 项?目施工和监理招投标!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】
第!二十条 项—目竣工验收由项目建!设单位牵头组织【除项:目,有关责任主体外还须!通知项目建成后【负责:维护管理的单位和】相关行政《主管部门参加并【在项目竣工》后承担法定质量维】护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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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一条 项目】实行竣?工验收?永久性竣工标志【牌制度工程竣—工前必?须按规定镶嵌—好永久?性标志牌标》志,牌的制作安装费【用纳:入工程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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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【 湘潭《县、:湘乡市、《韶山市的城》市基础设施项—。。目施工管理可参照本!暂行办法执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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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三条 本【暂行办法自》公布之日起30日】后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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