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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【城市基础设施项目】施工管理暂行办【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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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?市,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】于印发?湘潭市城市基础【设施项目施工管理】暂行办法的通—知 :
各?县(市)区》人,民,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!市属:。。及驻市?各有关企事》业单位、大中专【院校各人民团体
! ? 湘:。潭市城市基础设施】项目施工管理—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!政府同意《现予印发《请认真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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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》。二年:五月十日
第【。一条 《为规范城市》。基础设施建设项【目施工行为确—保质量和安》全提高城市基础【设施建?设管:理水平根《。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!管理条例(》国务院令第》373号20—03年)、建设工】程质量管《理,条例:(国务院令第—279号2000年!)、房屋建筑和市政!。。基础设施工程质【量监督管理规定【(住房?和,城乡建设《部令第5号201】0年)等规》定结合实际制定本】暂行办?法
】 第二条 市【城市规划区》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!项目包括道》路、桥涵、排水、地!下管:线,。。、路灯、绿》化、城市雕塑、【污水处理、防—洪、环卫《设施及市政维修养护!工程适用本暂行办】法
!。第三条 市住房】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,。门负责市《城区基础设》。。施建设项目的施工】监督:和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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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条 ? 项目施工单位应当!科学:组织施工尽量—减少施工对周—边群众和环境的【。不良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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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项!目施:。工单位要《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!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!南省工程《施工:项,目部和?现场监?理部关?键岗位人员》配备、标准及管【理办法(试行—)的通知(湘建建〔!20:10〕109号)】的规定?。和项目投标书承诺】组织有关技》。术人员和专职人员按!要求认真履》行,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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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条 项目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!家现行相关工期定】额,、施工规范及相【。关,法律法规的规—定编制详细的施工组!织方案制定切实【。可行的施工》。进度计划;对城市】交通和市容环境影响!较大的项目》应当编制应急预案】并连:同施工?组织方案报》项目监?理、业?主单位?审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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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。七条 《项目:。施工单位应当按照】审定的施工组织设】计要求?将人员、设备和材】料组织到位满足【项,目进度计《划要:求应当在项目—工地显著《位置就工程质—量、安全、进度等事!项张贴公开承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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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八条 【项目建设单位应当】为项目施工活动提供!。必要的条件》做好有关《协,调工作?创造良好的施工【。环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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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九条 项目建【设单位要督促—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!工规范以及经审【定的施工《图、施工组织设计】进行施工接受市住】房和:城乡:建,。设行政主管部门的】监,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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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条 项目建设】单位和施工单位是项!目建设?和工程?安全质量的第一【责任人对项目建设和!工程质量安》。。全负主要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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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一条 市住房和!城乡建设行》。政主:管部门依法》对已办理《报建手续《的项目?工程质量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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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二条 项!目施工单位》应,当如期如质推进【项目建设一》旦发生可能影—响项目质量、安全】、工期的事故要第一!时间报告项目建【设单位?提出有效《应对措施项目建【设单位必须认真审查!分,析情况确定影响程度!必要时应当报告市住!房和城乡建设行政】主,管,部门调整施》工力量将项目施工对!城市环境的不利影响!降至最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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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对?于,施工难度大、施工条!件复杂的市政—基础设施项目—立项时?应当听取市民和【专,家的意见建议—以确保?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!安全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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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十四《条 对于不能按合!同要:。。求完成?施工任务《且拒绝项目建设【单,位,要求加强施》工力量或者》调整施工队伍—的市:住房:和城乡?建设行政主》。管部门按照省住房】和城:乡建设?厅关于?印发湖南省建—筑,市场不?良行为记《录公示制度的—通知(?湘,建建〔20》0,8,〕39号)规定【上报不良行为记【录进行相应行—政处: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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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!条 根据相关规定!安全文?明施工措《施费用列入》。工程造价作为文明】。。施工和安全生产【第一责任《人项目施工单位应】当完:善设施、落实措【施做到安全施工、文!明施工
! 第十六条 项!目施工现场必须【围,挡作:。业围挡应符合—相关规定主》干道围挡高度不【低,于2.2米次—干道围挡高》。度不低于《1.8米;渣土及】沙石等建材运输要】覆盖严密驶出—。。工地的车辆要—保,持整洁轮《胎要冲洗干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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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七?条 道路施工的】项,目建:设单位和施工单【位,要与交警《部门配合做好交通】组织工作工地沿【线,做,好围挡并设置夜【。间警示灯确》保交通秩序良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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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十八条 项—目建设?单位要做好针对特】殊气候变《化、严重环境污【染和安全责》任事:故的应急预案确保】项目实施不出现严】重干扰市民正常生】活,秩,序的现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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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九:条 项目施工和监!理招投标按照有【关规定?执行
! 第二十《条 项目竣工【验收由项目》建设单位牵头组【织除项目有关责任】主体外还须通知【项目建成后负责维】护管:理,的单位和相关行政】。。主管部门参加并【在项目?竣工后承担法定【质量维护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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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】 项目实行竣工验!。收永久性竣》。工标志牌制度工程竣!工前:必须按规定》镶嵌好永久性—标志牌标志牌—的制:作安装费用》纳入工程《。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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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— 湘?潭县、湘乡市、韶】山市的城市》。基础设施项目—。施工管理可参—照本暂行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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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第二十三条 】 本暂行办法自【公布之?日起30日后施【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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