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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湘潭市城市工程管】线建设管理》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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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市人民!政府办公室关—于印发湘潭市城市】工程管线建设管理】暂行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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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)区人】民政:府,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!及驻市各企事—业单位?。、大中专院校各人民!团体
【 湘潭市城市—工程管线建设管【理,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!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!认真组?织实施
二○】一,二年五月《十日
《第一:条 为规范工程管!线建设加强城市建设!管理根据《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城乡规?划法、城市道—路管理条例(国【务院:令第1?98号1996【年)、湖《南省实施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城乡规划法〉—办法(湖南省—第十一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】)、城市《地,下管线工程档—案管理办法(建设部!令13?6号2005—年)和城市》工程管线综合规【。划规:范(GB502【89:98)等《规定结合实际—。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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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】 , 全市行《政区各?城市规划区进行工程!管线建?设,适应本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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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本办法所指—工程管线《是,指地上或地下—的给:水、雨?水、污水、燃气【、电力、电》信、照明、交通【信号等市政公用【工程:管线及其《附属设施以及—油料、化工、排灰】等工业生产专—用工程管线》
— 第四条》 各类《。工程管?线的规划要根据城】市建设和《改造的发展需要在城!市基础设施各专项】系统规划《的指导下《按照:统一规划、综合开】。发、合理布局、配套!。建设的原则做—到与城?。市,道路的规划》和建设?。紧密结合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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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】 工程管线的建设】应符:合城市总体》规划和区《域规划、《工程管线规》划及有关规划和【规定的?要求采用统一的【城市坐标和高—。程系: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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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】。新建:、改建、扩建道路】工程应由具有相【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!位编制工程》管线综合规划—并经城乡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审查【批,准
【 工?程管线应当与新建】、改建、扩》建道路工程同步设计!同步:实施遵循先》。地下后地上》先深埋后《浅埋的建设程序;各!管,线单位?应充分考《虑道路两侧管线用户!及道路交叉口支管】预留同步建》设单项管线》工程:依法向?。建设行政《主管等部门办—理,。建设施?工许可
》 : 《新建桥梁应根据各类!工程:管,线规划要求》预留管线《通过的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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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七条 ? 工程管线》的,。勘察、测绘、—设,计、施工和监理单】位应当具有相应的】资质等级工程管线勘!察、测绘《、设计单位应当按】。。照,国家与地《方的技术《规,范要求?进行地下管线—的勘察、测绘—、设计并参》与地下工程管—线验收工作工程【竣工:管线覆土前》城市规划部门—负责:组织竣工测量工作】地下工程管线—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!管线隐蔽工程进行】监理并做好管线的】监,理验收?记,录
【 ,。 第八条 建【设非金属管》线管:线,建设单?位,原则上应《当同步?敷设金属带标识具】体,要求按实际情—。况确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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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九条 — 地下管线出现【故障、险情等突【发事件时管线专业】管理单位《应当先行组织抢修同!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!。部门:。并依法补办》有关手续
! 地下管线因紧!急抢修后发生—。管位变化或者—管线:迁,移的管线专业—管,理单位?应当在?工程完?成后1个月》内将有关地下管线】信息:资料按照要求报送】城,建,档案管理机》构和城乡规划—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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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十条 电【力、燃气《、电信等工程管线应!由各专?业管线单位组—织编制各工程管线】专项规划经》城乡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后:统筹安排实》施经批准《后的各类《工,。。程管线专项规划未】经,法定程序不得—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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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?一条 ? 新: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城!市,道,路交付使用后5年】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!工后3年内不—得开挖?。道路不得架空—管线;因特殊情【况确需办理的须经同!级人民政府》同意
— 在已建城市!主干道路下》敷设管线或者穿越】重要广场、步—行,街的原?。。则上采用《非挖掘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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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第十二条 新【建道路弱电》采用同沟共井电力线!路采用预埋预设在通!常情况下所》有弱电电《。缆应共用同一管【沟电力?电缆、给《水管、排水管—等也应按照城—市规划?要求合?理建设在技术和经】济条件允许》的情况下在现有【道路上应采取顶【管等:先进的施工》工艺积?极推广综合管沟的】使用下列地段—的管线应采用综合】管沟敷设
【 《 (一)交通运输繁!忙、管?线,复杂、管线》安排有困《难的快速路》、主干路以及地下】铁道、立体交叉口】等大型工程;
】 (二】。)重要城市广场【及道:路交叉口;》
》 (三)道路与!铁路、河流的—。相,交处;
! (四)开挖后】。难,以修复的路》面以及某些特—。殊建筑?物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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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五)不允许挖掘路!面的路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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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。 第十三《条 在城市中【心城区规划》区范围内原则上不】得新建架空线路原有!。架空线路应逐步【改造入地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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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十四条 》 工程管线确—需先于道路工程建设!的应按照《工程:管线综合规》划实施;无管—线综合规划的由【建设单位委托—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!单,位编制工程管—线综合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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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十五?。条 工程管线需穿!越城市道路、公路、!铁路、地铁、人防设!施、绿化、》河,道,、建筑物以及涉及】消防、?文物、净空控制和】。。其他:管线的?管线建设单》位,。应征得相关单—位的同意采》取相应的保护—或者安全措》施并经?相关行政主管—部门批准《后方可实《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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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《六条 建》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!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!等单位进行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工!程经竣?工验收合《格并备案《后,方可交付《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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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七》条, , 建设单《位在地下《管线工程竣工—验收备案前》应当向?城建档案《。管理机构移》交下:列档案资料
! 《(一)地下管线工】程项目准备阶—段文件?、监理文件》、施工文件》、,竣工验收文件和竣】工图;
【 : (?二)地下管线竣工】测量成果《;,
】(三)其他应当归档!。的文件资料(电子文!件、工程照片—。、,录,像等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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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! 违反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城乡规划法、】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!法、城市道》路管理?条例、城市地—下管线工程档—案管理办《法等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中有【关,工程管线建设—管理的规定的依法追!究相应的《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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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条 违反本办!法构成犯罪的移【送司法机关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!尚不构成《犯罪应当给予—治安管理《处罚的?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治,安管理处罚法的【规定给?予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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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条 各有—关行:政主管部门工作【人员玩忽职守、【滥用职权、徇私【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,究刑事责任;尚不】构成犯罪的依法【给予行?政,处分
!第二十?一条 本办—法自公布之日—起30日后施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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