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说】明
—
1 为便—于在执行本》规范条文时区别对】待对要求严格程度】不同的用《词说明?如下
! , :1) 表示很严格非!这样做不可的
】
,
正】面词采用“必须”】。反面词采用“—严禁”;《
— : 2?) 表示严格在正】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!。的,
?
正面!词采用“《应”反面词采用“】不应:。”或“不得》。”;
《。
《 3》),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!在条件?许可:时首先应这样做的】。
! 正面词采用“【。宜,”反:面词采用“不宜【”;
《
》 4《) 表?示有:选择在一定》条件下可以这样做】的采用“可”—
》
2 条文中—指明应按《其他有关《标准执行的写法为“!。应符合……的规定】”或:“应按…《…执行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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