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M 控制像片整饰格式
M.0.1 控制像片正面整饰格式见图M.0.1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平面点、平高点和高程点,在其编号前面分别冠以P、PG和G等字。
2 大山为三角点,土山为小三角点,凤凰山为不埋石图根点,Ⅱ007为水准点,不能准确刺出的三角点,小三角点及水准点用虚线以相应符号表示。
3 符号的边长或直径均为7mm。
M.0.2 控制像片反面整饰格式见图M.0.2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用黑色铅笔整饰,以相应符号标出点位。
2 在相应位置绘出2cm×2cm大小的点位略图,略图方位要与实地对应,并用文字准确描述点位位置。方向以像片编号字头方向为上,用上下左右表示。
3 需签署刺点者、检查者姓名和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