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【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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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1.0.1 【为统一?。核电厂及其附属【设施测量的技术【要求保证核电厂【工程:得到正确的测绘【资料做到安全适【用、技术先进—、经济合理、—确保:质量:制定本?规,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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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【.,2 本规范适用于!。各种堆型的》陆地固?定,式商用核电》厂工:程在规划设计阶段、!。工程建造阶段—的测量
!1.:0.3 本—规范采?用中误差作为—衡量测绘精度的标准!以2:倍中误差作为极限】误差
1!。.0:.4: 测量所使用【的仪器和相关设【备使用前《应进行检查、验证】及校:准对于?计量器具应经过【计量检定并》应在有效《期内使用对》。所使用的软件—应进行?测试:。或验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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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1.0.5》 对工程中所引】用的测量成果资【料应进行检》核;测量过程中【的原始记《。录应:真实和准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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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1.0.《6 记录各—项测绘活动的有关】观测数据、数—字图:表、技术文档等【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!版资料?应分:类整理、备份归档】并,应与纸质资》料,一同长期《保,。存
1!.0.?7 各项测量工作!应积极采用经过实】践验证的、成熟【的新技术《、新工艺《或新设备《且应满足工》程,建设及本规范规定的!精度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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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8【。 核电厂工—程的测量《除应符?合本:规,范外尚?应符合国家现行【有关标准的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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