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,本规范用《词说:明
】1 ?为,便于在?执行本规范条文时】区别对待《对要求严《格程度不同的用【词说:明如下
—
《。 1)》。表示很严《格非:这样:做不:。可的用?词
! 》正,。面词采用“必—须,”反面?词采:用“严禁”
】
— 2:)表示严格在—正常:情况下均应这样【做的用词
】
!正面词采用“应【”反面词《采用“不应”或“不!得”
《
》 , 3)表示允许稍!有选择在条件许可】时首先应这》样,做的:用词:
》
》 正面》词采用“宜”反面词!采,。用“不?宜”;?
,。
— —表,示,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!可以这样做》的用词?采用“可”
】
2 本【规范中指明应按【其,他有关标《准、规范执》行的写法为“应符】合…:…的规定”或—“应按……执行”】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