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~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[附条文说明] GB50060-2008 建标库

4.3  电器的选择

4.3.1  电气设备的绝缘耐受水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》GB311.1的有关规定。高压电气设备电瓷爬电距离应满足安装地点的污秽条件要求。

4.3.2  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断路器,宜选用真空断路器或SF6断路器;66kV和110kV电压等级的断路器宜选用SF6断路器。

4.3.3  隔离开关应根据正常运行条件和短路故障条件的要求选择。

4.3.4  3~35kV配电装置的电流互感器、电压互感器宜选用树脂浇注绝缘结构;66~110kV配电装置的电流互感器、电压互感器可根据安装使用条件及产品制造水平选择。

4.3.5  35kV及以下采用真空断路器的回路,宜根据被操作回路的负载性质(容性或感性负载),选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或阻容吸收器进行过电压保护。

4.3.6  66~110kV配电装置,宜采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进行过电压保护。

4.3.7  装设在屋外的消弧线圈宜选用油浸式;装设在屋内的消弧线圈宜选用干式。

4.3.8  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宜采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,金属成套开关设备应具备下列功能:

    1  防止误分、误合断路器。

    2  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。

    3  防止带电挂接地线(合接地开关)。

    4  防止带接地线关(合)断路器(隔离开关)。

    5  防止误入带电间隔。

4.3.9  3~20kV屋外支柱绝缘子和穿墙套管的爬电距离,应满足安装地点污秽等级的要求。当不能满足时,可按提高一级或两级电压等级的支柱绝缘子和穿墙套管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