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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娄底市中心城—区征地拆迁安置实】施办法 ! 娄底】市人民?。政府关于《印发:娄底市中心》城区征?。地拆:迁安置实施办法【的通知? 娄?。星区人民政》府娄底经济开—。发区:管委会市政府各局】委、各直《属机构市有关单位】     —现将娄?底市中心城区—征地拆迁安置实施】办法印发给你—们,请认真贯《彻执行 》二○○九年六—月,四日 第一—条 为加强对【娄底市中心城区征地!拆迁安置工》作的管?理维护被征》地拆迁安置组织、个!人的合法《权益推进经济社【会持续和谐发—展根据中《华人民?共和:国,土,地管理法、娄底市】城乡建设征地拆迁安!置补:偿规定、娄底市【集,。。体,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!安置办?法、娄底市》城市房屋拆迁管【理,实施办法等法律【、,法,规和政策规定结【合实际?。制,订本办法 》 ? 《第,二,。条 娄底市中心】。城区行政区域内的】征地拆?迁安:置,工作适用本》办法 【 第三条 】 建:设,项目房屋拆迁的【过渡安置《实,行货币补偿》补偿标准由有—。关主:管部门根据政策规】定实施 【 第四条【 市人民政—府统一领导娄—底市中心《城区征地拆迁—。安,置工作负责协调处理!征地拆迁安置—工作中的《重大问题《。娄星区人民政—府,、娄: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!负责辖?区内征地拆》。迁安置?工作:的具体组《织、协调承担主体责!任娄星区人民政府】、娄底经济开发区管!。委会设立相应机构】履行以下职责 !     》(一)做好征地拆迁!安置工?作,的宣传?与发动?负责:优,化征地?拆迁安?置及建设施工环【境 :。   》。  (?二)组织、协调【相,。关职能?部门对被征土地、】房屋、附属物—等进:行放线、《调查:摸底、丈《量、登记、》核算和?签订协议 【     (三)】组织、协调》相关部门依法—对,违,章违法建《(构)筑物和拒【不,拆除:的房屋进行强制【拆除 ?     (】。四)协助有关—。部门送达有关征地】拆迁安置及腾地公】告和文?件并认真组织—实施;及《时向建设用》地,单位交付被征用土】地     !(五)处理》。征地拆迁安置及建设!施工中的争议—、矛盾和群众来信来!访等问题维护社会稳!定    】 (六)拟订房【屋拆除与安置工作实!施方案(《包括安置户》地基的抽签定位【。。、张榜公布、审批】报,建等具?体工:作)并负《责组织?、协调实施 【    》 (七)法律、法】。规、:规章规定的》其他工?作, 】第五条 市国土】资,源局履行以下征【地拆迁安置工作【职责 —    (一—),起草征(《。转):用地:公告及腾地公告以】市人民政府》名义发布 】    (》。二):依法依规按程序【办理被征土地、【房屋等丈《量登记与补》。偿核算?   —  (三《)起: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!与公:告以市人民政府名义!发布 《   《  (四)对—被征土地(房屋【)补偿费用及时支】。付到位?进行监督 】。    《(五)?核定各被拆迁安【置户的安置面—积 :。 :     》(,六)法律、法—规、:规章规定的其他征地!。拆迁安置工作 【 — 第六条 —市征:地拆迁事务处受【市国土资源局委托】按,有关:政策规定《具体组织实施—征地拆迁安置工作】 《 第七—条 市规划局【履行以下征地—拆,迁安置工作职—责   【  :(一:),会同国?土等部门《对被征土地上违【章违法建(构)筑物!的合法性作出鉴定】并提供?书面结?论     !。(二)?认真做好安置小区基!。地的规划《设计及时办理—被拆迁安置户规划报!。建审批手续 — : 》第八条 市城【市管理执法局依法】。按照有关程序—对建设用地范围内】的违:章违法建(构—)筑:物予以拆除》 《 《第九条 市拆迁】安置管理处履行以下!征地拆迁安置工【作职责  】   ?(,一)负责城市国有】土地房?屋拆迁管理工作 !   《  (二)依法【依程序?办理国?有土地?上房屋拆迁许可的】审批 《 , ,    (三—。。)承担城《市房屋拆迁安置【的具体业务》与技术?性工作?    【 (四)负责建设项!目征地范围内的【统,规,新建安置工作承担】安置小区的》建设 — 第》。十条 ? 用地建设单—位履行?以下征地拆迁安置】工,作职:责 ?。     (一)!用地单位《将市国土资源—局发出?的征地拆迁通知报送!娄星区人民政府【或娄底经《济,开发区管委会承担】征地拆?迁安置职《能的相?应机:构,并由其组《织实施;征地拆迁通!知应同时《报送市直有关单位】   —  (二)提供【征地拆?迁安置有关审批文】件、资料 】    (三)【支付征地拆迁安置】补偿费用和包干工】作,经费 》     (四【)协助开展相关征】地拆迁安置具体事】务成立了工程建设】项,目部的可由项目【部具体予以》协助   】  (五)对—征地拆迁《。安置工作过程中出现!的重大疑难问题【。经与娄星区人民政府!或,娄,底,经济开发区管委【会,承,担征地?拆迁安?置职:能的相应机》构协商后提》出书面建议意—见,及时报市人民—政府批准后实施 ! 》。 第十一条》 娄星区人民政府!、娄底?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!担征地拆《迁安置职能》的相:应机构包《干工作经费的—计算标准与》用途 ?。     (】一)征地拆迁安【。置工作?的包干工作经费按】被征土地、房—屋、附属设》施、附属物等—。。补偿费用《总额的3《%取值包《干(不包括市—征地:拆迁事务处》。征地拆迁《工作:经费)以市征地【拆迁事务处核算的】。征地协?定表、房屋拆迁补】偿协议为计算—。依据  【   (二》)包干工作经费的使!用范围?征地拆迁《安置工作过》。程中征?地拆迁安《置工作人员的工资】、补助、加》班费用?;区:。、乡(?镇、街道办事处)】、村、组工作协调费!用;交通、》工作用餐《、通讯补助费用;村!、组村民《的误工费用;个别】特殊问?题的处理费用—;工作人《员的:奖励费?用;强制腾》地,、强制拆除费用(】由人民?法院:收取的费用除—外);信访与维稳】费用等 】 第十二条 !征地拆迁安置补【偿费及包干工作【经费的支付》     (!一)用?地,建,设单位?。凭征地拆迁安—置,主管:部门审?。。定的征地拆迁安【置补偿?金额支付至相关【单位如有异》议按相关程序办理 ! :  :   (二)征地】拆,迁,安置工作《的包:干工作经费分—期支付建设》用地单?位凭征地拆迁—通知单?预,付适当工《作,经,。费至征地《(房屋)协》议全部?签订后支付工—作经费总额的30%!;被征用土地—全部腾地后再支【付,。30:。%;征地拆迁安【置工作扫尾》时全部结清 】 第十三条! 坚?持办事公开制度接受!人民群众监督所【有被征用《土地、青苗、附属】物、房?屋等补偿明细、【安置面积及其有关】调查结果等一律公】示 》 第十四条】 本办法自—。2009年7月【1,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