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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娄,底市中心城区—燃气:工程管?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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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》建发〔2008〕1!57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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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【为加强中心城区【燃气工程建设管理保!证燃气工程质量规范!燃气工程《建设审批程序—促进燃气事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】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!、建设工《程质量管理》条例:、湖南省燃气—管理条例等法—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!定结合我市实际【特制定?本,办,法
第二条 !本办法所称燃气工程!是指燃气《储,存、输配设施以【及管道燃气供气设施!的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工程】
(【一)燃气场》站(含燃《气汽:车加:气站)及《输配设施的建设【工程(以下简称【一类燃气工程)【;
? ? (二)市政燃气管!道、瓶组气化—站,、,。单体建筑及小区【庭院的燃气管道建设!工程(以《下简称二《类燃气工程)
第!三条: 娄底》。市建设局授》权市燃气《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!中心城区《范围:内燃气工程》建设:。项,目的监督管理负责】对中心城区燃气【工程建?设实施市场》监,管、:质量监督、安全【生产管理工作
】第四条 凡在中心!城,区进行?。燃,气工程建《设的项目必须进行】工程报建和审批实】行工程质《量监督和《施工安全监督
】第五条 》 燃气工程分为项】目批准(一类燃气】工程)、《设计方案、初步设计!审查;?施工图设计审查【;施工许可(30】万元以上的》燃气工?程);质量》安,全,监督;?工程竣工验收;备】案;工程移交等阶】段
?第六条 燃【气工程的设》计、施工、监—理单位必须具—备相应资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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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,七条:。 ?燃气工程设计文件必!须,经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审查批【准,燃气工程《设计前管道》燃气: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建!设单位?的要求及《时,向其提供《气源接入《点作:为工程设计》的原始?资料
第八条 ! ,民用建筑燃气配【套设:施工程的建设—应由建设《。单位根据“三同时”!要求办理相关手【续,;配套建设的管道】燃气:设施应当与主体工】程同时?设计、同时报—建、同?时施工?、同时验收、同时】交付使用《
【 第九条 【。燃气工程设计、【施工质量安全严【格按照国家、—省、市有关法律、】。法规和?工程建?设强:制,性技术?。标准进行监督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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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— 新建、改》建、扩建的燃气工】程必须?在工:程竣工验收合—格之日起15日内报!。。市燃气办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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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。一条 》建设单位办理燃气】工程竣工验收备【案应当提交下—列文件
!(一)工《程竣工验收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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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二)燃气工程竣工】验收备案《表;
— (三)》施工位置图》;
(四!)强度、《气密:性,试,验验收记录》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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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五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:应当由公安消防、】技术监督等部—门验收或《评,价的文件
—第十二条 【。管道燃气经营—企业是二类》燃,气工程的接》收和供气单》位二类?。燃,气工程专项验—收合格?后业主单《位可在6《0天:内按照规定将工程】移交:管道燃气经营企业】工程:移,交内容包括实物【及完整的工程竣工资!料在完成移交前业】主,单位承担工程实【物的维护
第十】三条 业主单位!在,用气前到管》道燃气经营企业【办理有?关供气手续管道燃气!经营企业应当在【。。建设单?。。位完成燃《气工程?竣工移交及供气手续!后立即组织供气不】得,。拒绝向符合供气和】用气条件的单—位和个人供气
】 ,第十四条《 ?燃气工程报建—费用严格按省市【有,关收费标准收取 !
第十五条 】 本办法自20】09:年1月8《日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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