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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? ,娄底市中心城区廉】租住:房实物配租实施细】则 【 ? ?关于印?。发娄底市中心城区廉!租住: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!的,通,知 》娄建发〔2011】〕,92号 娄—星区住房与城乡建】设局、物价》分局、?民政局、财政—局娄底?经济技术开》。发区住房与城乡建设!局、物价办、社会事!务局:、市财政局开发区】分局各相关单位【     根据】。低收入家庭》认定:办法(民发〔—20:08〕156号)】和娄:底市廉租《。住房保障管》理办:法(娄建发〔2【。。011〕《44号)的规定为做!好市中心城区—廉租住?房实物?配租工作结》。合我:市实际制《定了娄底市中心城区!廉租住房《实物配租实》施细则现印发给【你们请认真贯彻【执行 】娄底市住《。房与城乡《建设:局, : ? 娄底市物价局】 《 二: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!日 第一条】 ,根据低收入家庭认】。定,办法(民发〔200!8〕:156号)》和娄底市廉》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!(娄:建发〔2011〕4!4号)的《规定:为做好中心城区【廉租住房实物配【。租分配?工作:特制定本实施—。细则 《 第二条 —市中心城区》城市低收《入住房困难家庭【申请廉租《住房实物配租及其监!督管理活动适用本】。。细则:。 《    本细—则所称实物配租是指!市人民政《府向符合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】难条件、《纳入:保障:对,象的家庭提供廉租】住房:并,。。按照政?府确定的《廉租:住房租金标》准计:收租金 — 第三条 !市房地产《管理局负《责市:中心城区区》域内廉?租住房实《物配租?管理工作 【 》第四条 申请实物】配租的基本条件根据!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!。住房改善条》件适时调整实施动】态管理? — 第五《条廉租住房实物【配租租金《标准由市房地产【管理:局会同市物价局拟】定报市?政府:批准后执行 【 ? 第六条— 申请?廉租住房实物配租】应当以家庭》为单位且必须同时具!备以下条《件 》  :  (一《),申请人具有中心城】区城镇常《住户口1年以上在当!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!庭应推举具》有完全民事行—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!为申:请人:。 《    《。(二)申请家—。庭人均住房》建,筑,面,积、家庭成》员人均收入、家庭财!产状况?符合市人民政—府,公布的城市低—收入住?房困难家庭标准【 ?。     》申请家庭成》员之间?应具有?法定:的赡养、抚养或【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!及其配偶、子女【、父母等《但申:请家庭成员中—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!。。政策或已作为—其他家庭的成员参】与,廉租住?房,保障申请的》人员不得《再次:参与实?。物配租申请 ! ,   (三》)未享受过以下购】房优惠政策 】  :  : 1、按房改成本价!或标准价购买—公有:住房; 【    2》。。、购买安居房、经】济适用住房; !。     3、【参加单位内部集【资建房; 】    4》、拆迁安置住—房;    ! 5:、政府提供的其他购!房优:惠政策 《 第七!条 有下列》情形的申请廉租【住房实物配》租不:予,受理 ?  《。 , , (一)不符合第】六,。条规定的; — ?    (二)家】庭日:常,生活消费水平明【显,高于当地《城市:低收入生《活平均水平的—、或非生《活性开支过》大组织高消》费娱乐?活动:的;:    】 (三)不》属于申报地管辖【户口:的或申?请家庭户口性质不】明确的;或家—庭成员关《系反映不《明确不完整的(【如有意回避成—员中有收入、或有】房产的); 【     (四!)申请家庭饲养昂贵!宠物的; 》     】(五)家庭拥有机】动车辆?(,残疾人专用车、摩托!车除外)的; 】   《  (?六)家庭《成员或?其供养?的成年子女自费出国!留学、旅游的; 】    — (七)自有住【房,属危险性房屋却【未提供专业鉴定机】构危:房鉴定?报告书?的; 【  :  (八《),正在劳教和服刑的】或2年内有赌博【。、嫖娼等《违法行为的或—吸毒的;《 》    (九)【属外地退休、离休、!下岗买断工龄—后迁回本地未—。出,具原工?。。作地是否《购买房改房或以【。成本价、《或标准价购买—公有住房或购—买安居房、经济【适用住房的或参加原!单位内部集》。资建房的证明的;】   —  (十)》已,租,住直管公房》的    】 (十一)不配合工!作,。人员依法《进行调查隐瞒家庭】真实收入和财产【提供虚假证明或故】意放弃、转移生活】权益:和财产的; 】     (十二)!属,。集体土地上拆—迁户的; 》 , :    (十三)其!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! , 第八条! 家庭保障》人口:的认定   !。  (一)最低收入!家庭享受廉租—住房实物配》租保障待遇时以低】保,证的保障人口为【准;低收入》。家庭:享受:廉,。租住房实物》配租保障待》遇时以户口本上登记!的常:住人口为准主—要指具有《法定赡养、抚养【、收养关系的、且】在一起共同生活的】人员包括《配偶、父《母、子?女等; 》  ?  : ,(二)对《于因上学、入托或】其他情?况暂时居住在本家庭!中,的人员不《计入保障人口; 】 , :    (三)离婚!家,庭,的未成年《。子女按离婚时法院】判决书?或调解?书,或离婚协议书—认定的为《准;    ! (四)家庭成员有!农业户?口,的不计入《保,障,人口数 》 , : ?第九条 最低收【入家庭和低》收入家?庭的认定以持—有民政?部门出具的证明为】准 : 第】十,条 符合下—列情形的认定为住】。房困难家庭 — :     (—一)家庭《无房(含商业用房】下同)靠租》。房居住的; !   ? (二)家庭—有房但人均住房建】筑面:积低于低《收入住房困》难标:准的(有《。多处:住房的?住房面积须合并计算!);    ! (三)家庭—有房但?经专业鉴定机—。构鉴定?属于不能居》住的危房的》且,又无:其他住房的》;   【 , (四)政府规定的!其他住房困难—情形的 】 第十一条 】 申请廉租住房【实物配?。租,应提:交以下资料 !。    (一)【书,面申:请报告; 】    (》二)家庭成员身【份证和户口簿、结】婚证等相关证明;】 ?     (三)】。。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年!。度城市?居民低生《。活保障金领》取证或出具的低收】入,证,。。明; 》     (四)】家庭住房《情况证明; — ?    (五)填报!城镇:低收入家庭廉租住】房实物配租申—请审批表; 【 :    (六)由】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管!理,部门进行备案—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!和房屋?租赁备?案证明; —   《  :(七)诚信承诺书;!   —  (八)需要提】交的其他证明资【料(如?离婚证、离婚协议】。、伤残证明》、士兵证《或复员证明、重大】疾病诊断证明等)】;  —。   前款规—。定,。的各类证明》材料如属复印件的应!。。当经申?请人:签字确认并提—供,原件核?对 ? ? 第十二—条 申请《人必须诚信申报【签署诚信承》诺书 》     诚信【承诺书包括以—下内:容 》    根据娄底】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!。申报:条件:及要:求,本人提供的申报!材料的?原,件、复印件都是真】实有效的《并授权住房保—障管理相关机构【可以依?法对本人及家庭人】员状况、家庭收【入、住?房及:房屋、财产》等情况?进,行调查查档并—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!如有不实申》报或弄虚作假—行为取消本人申报资!。格,5年内?。不得再?。申报并承担相应的】法律后果 》 ,     —诚信承诺书须经承】诺人签名 【 第十【三,条 ?廉租住?房保障包括货币补贴!和实物配租》两种保障方式每户】家庭在当年度内【只能选择申请一种】保,障方式 】 第十四条【 ,申请廉租《。住房实物配租按照】以下程?序办:理     !(一)申请》符合廉租住房—保障的?家,庭应推选一名具有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!。家庭成员向》户籍所?在地社区居委会提】出,申,请填:写申请表格并按要】求提供有关资—料 》    《。社区居委会对有以】下情形的申请人【不予受理《   —  1、对户籍不】在,本居委会的或户籍信!息不:详、又不提》供合法依据证明的】;    】。 2、未按规定提出!申请:、提供有关证件、证!明的或证件、证【明提供?不,齐全的或《应提供证件原件核对!复印件却《未提供?的;   】。  3、《申请人家庭有本细则!第七条所规定—。的情形; —     4、申!请人家庭其》成员应出具相关单位!的收入证明》而未出具的或出【具不符合《要求的; 》  《   5、已拆迁】安置住房的; 【 :  :   (二)—初审和公《示,社区居委会接—到申请?人申请后对申请人】家庭成员的户籍、收!入,及资产情况》、现家庭住》房状况等《通,过入户调查》、组织评议、—邻里访问以》及信函索证等方式】进行初?审将:初审结果在社区进行!公示15《天公示后无异议或异!议不成立的》签署初审意见—报街道?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!进行复审 》 :   【  社区《居委:会在受理《申请和初《审时:应遵循以下规—定    】 1、受理申请时必!须依据本细则—第十一条《的,要,求认真查看各种【证件的原件所收的】所,有复印?件,核对原件必须经申】请人和经办人同时签!字,确认复印属实 !     2—、,对人户分离的—申请人必须到户籍】所在地社区居委【会办理?。申报对申请家庭【如有成员不在本居】委会的必须提供【其成员所属地居【委会出具的》未,在属地办理申—报的:。。书面证明 】    3、对经】社区居委会民主【评议初审合格—的申:请人名单应在居委会!。张榜公示公示无异】议或异议不成立【。的在申?请表上?签署:经,办人姓名及》初,审意见加盖公章后】报办事处进行复审】 ,     (】三)复审和公—示街道办《事处自?收到初审资料后对】资,料进行复审将复【审结果在办事处【公示1?5天经公示》后无异议或》异,议不成立的在申请】表上签?。署经办人姓名及复审!意,见加盖?公章:后报市房《地,产管理局进》行审核 !。 :    办事—处复审时《应遵循以下规—定 》  :  1、《依据本?细则第十一条规定】审,查,申报资料《是否齐全《是否符合要》求资料不齐的通知居!委会通知《申请人补《报资:料   【  2?、对:低保家庭应采取核】对其低保证》。等,方法:进行核实《    【 3、复审结—果须在?办事处公示 !   ? 4、公示无—异议或异《。议,不成立的将申请【资,料,签,。署,经办人?姓名及复审意—见,加盖公章后连—同电子文《档报市房地产—管理局进《行审核 【。     (四)】审核和公示市房【地产管理局收—到申请资料后会【同民政部《门,就申请?人的有关情》况进行?审核并将审核结果】在当地媒体上公【示公示期限为1【5日 》 :     【市房地产管理局【审核时应遵循以下规!定 《     1、【依据本细则第十【一条规?定,审查申报资料—是否:。齐全是否符》合要求对不符合要】求的由办事处、居】委会通知《申请人补齐资料【或补办手续5日内】未补:齐资料或补办手续】的列入?资,料不齐取消名—单将取消名单下发到!申请人所在办事【处  —   2、市房地产!管理局?对申报家庭》的房产情况进行【查档查?档时查?档人须将《查档结果填入申请】表并签署《查档人?姓名后加盖查档业】务章 》 ,    3、市【房地产管理局审核经!办人对符合条件【的签署审核经办【人,姓名和审《核意见加盖审核【公章后将审核拟定】名单在?当地媒体予》。以公示 —     (五)审!批经公示《有异议的市房地产】管,理,局,应派专人进行调【查核:实;公示无异议【的或异议不成立【的由市?房地产管理局将【审核意见《送交市?住房保障工作领导】小组审批经》审批合格的申请【人可纳?入廉租住房》实物配租轮》候,名单 —    《对市住房保障领导】小组审批合格—的申请?人由市房《地产管理局》将相应信息录入信息!系统申报资料存档】入库 — 第十五条】 实物配《。租实行?轮候制度 】    经审—批申请家庭符—合规定?条,。件的市?房地产管《理局将其作为实物配!租对象纳入轮—候程序予以登记在轮!候期间?家庭人均居住面【积、家庭年》人,均,可支配收入、人员结!构、婚姻状况等情况!改变的申《请人应当自》改变发?。生之日起30日如实!提交书面材》料按程序报批并【重新调整轮候顺【序 : : 第十六条! ,保障对象凭》市房:地产管?。。理局开具的廉租住房!。。入住通?知单在规定》的期限内到廉租住】房管:理部门签《订廉:租住房租赁合—。同办理入住手续【。 】第十七条 保—障对象如有下—列情形的取消实物】。配租资格5》年内不得申请廉租住!房实物配租 】     (一【),保障对象因对—楼层、户《型等不满而放弃的】。; 《     (二)】。在规定期限内—未办理签约手续的;!    【 (三)《签,。约后在规定时限内未!实际入住的》;     !(四)其他情—形, 》 第十八—条 市房地产管理】局应当将实物—。配租:结果向?社会:公布 《 —第十:九条 廉租住房【。应当:推行:物业服务市房地产管!理局可以《委托廉租住房所在地!社区居民委员—会或物业服务企【业等专业机构对【已投入使用的—廉,。。租住房实施物业服务!  》   委托物—业服务的应》当与接受委托—单位:。充分协商并签订物业!服务合同入住廉租】住房:。的承:租人必须遵守物业服!务合同规《定及小区住户—管理规约 — , 《 第二十《条 廉?租住:房承租人应当—按时:缴纳房租、水、电、!煤,气、电视、》电话及物业服—务费:和其他应当由承租】人承担的《相关费用 ! 第《二十一条 廉租【住房承租人》。应合理使用并—保护好房屋及—固定装置和设备【在使用期限内承租】人损坏的《承租:人应按规定修复并】承担:费用    ! ,廉租住房室内—的固定装《置、设备超》。。过使用年限》需,重新装修、更换【或需对房屋进—行改造、增加设备】的由:市房:地产管理局统一【组织承租《。人应予配合 —     【。承租人?不得擅?自进行室内二—次装修或对》室内装置《、设备?进行改装  !。   廉《租住房承租》人使用房屋应当服从!住,宅小区?的统一管《理并遵?守下列规定 】     》(,。一):不得改变房屋结【构、外貌和用途;】    【 (二)不得—对,房屋的内外承—重墙、梁、柱、楼】板、阳台《、雨棚、通道、屋面!及管道?进行违章凿、拆【、搭、占; 【    》 (三)不得占【用、损坏房屋的共】用部位、共》用设施设备》;,。 :。。。     —(四)不得利用【房屋从事危》害公共利益》的活动; 】    (五)不得!堆放易燃、易爆、】剧毒、放射性等危】险物品;  !   (六》)不得侵《害他:人的合法《权益 — 第二十二条! 廉租?住房只能用于申【请家庭及其》成员自住严》。禁,转租、转借、调换】、出:租、转让、经—营以及从事》居住以外的》其他任何活动 【 ? ? ,第二十三条 承租】人,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市房地产管【理,局取消其配租资格】并收回其承》租,。的廉租住《。房情节恶《劣的按有关法律【、法:。规进行处罚》 ?     (一)未!如实申报家》庭收入、家庭人【口及:住房状况或伪—造有关证明》材料骗取廉租住房实!物配租的; !    (二)【将承租住房》转借、转租或擅自改!变房屋用途的; ! : ,   (三》)擅自对房》屋进行装修和扩建】、加建、改建—或改变?房屋结构的》;   【  (四)》。在室内外堆放易燃】、易爆、剧》毒、放射《。。性等危险物品的【。;     !(五)无正》。当,理由连续6个月未】在所承租的廉租【住房居住或者—累计3个月以上未】交,纳廉租住房租—金的  【   (六)家庭】收入、?成员组?成、资产、住—房等:情况发生重大变【化未按?规定及时《主动申报的; !     (七)违!反有关规定》的 【 第二十四条 !廉租住房承租—人承租资《格实行一年》一审制度  !   市房地产【管,理局负责《实物配租住房的年审!工作:并根据年审结—果作出书面》认定或?调整决定 】。  :   廉租住房承】租人自承租廉租住】房的次年起应当于每!年12月《前向市房地产—管理局或其委托机】构如实申报家庭收】入,、资产、人口和【住房:的变动?情况市房地产管【理局或其委托机【构应当会同》有关部门对其申报】情,况进行审《核并按以下规定处】理, 《    《(,一)经审核符合【保,障条件的继续承租廉!租,住房;  】   (二)—经审核家庭收入【、资产、人口、【住房:等情况?发生变化不再—。符合原核定保—。。。。。障标准、方式但仍】符合:其他保障标准、方】式的按对应的—保障标准《、方式调《整;  【   ?(三)?经审核不再》符,合保障条件》的取消实物配租【资格及时收回—廉租住房 】    保障—对,象腾退所租住的廉】租住房时《应当停止《。使用:并结清?房租、水、电、煤气!、有线电视、电话、!物业服务费及其他应!。当由承租人承—担的相关费用 】 第二】。十五条? 出现下列情形【。的承租人应当—主,动申报?。退出廉租住房 【   》  (一《)家庭收《入、:资,产已超过规》定标准的; 【     —。(二:。)购买或通过其他】途,径获得住房的—;  —。   (三》)不符合实物配租】保障条件的其他情】形的 【 第二》十六条 《。廉租住房承》租人未按照》合同约定《退回廉租住房的市】房地产管理局应【当责令其限期—。退回;逾期未—退回:的,市,房地产管理局可以按!。照合同约定》。采取:调整租金《等方:式处:。理 《     廉租住】房承租人拒绝接受前!款规定的处理方式的!由市房地产管理【局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!。理 : 《 ?第二:十,七条 ?出现收回廉租住房的!情形时市房地—产管理局应书面【告知承租人限—令承租人在规定时间!。。内腾退廉租》住房 【 第二十—。八条 实物配—租的租金标》准实行政府》定价廉租住》房承租人必须—遵守国家《法律、法《规按:照廉租?住房租赁合同—按时足额交纳租【金 — 第二》十,九条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有—权对违反本细则规定!的行为进《行投诉和举报 【 第】三十条 申请人以】虚报、瞒报情况或】提供虚假证明—材料等不正当—手段骗?取廉租住《房实物配租的由【相关:部门:依法追回已分配的廉!租住房实物配租并】。取消:廉租住房实物配租】。申请资格5》年 《 《 第三十》。一条 对出具虚假】证明的组织和个人由!纪检监察依法追【究相关责任人员【的责:任 !第三:十二条 相》关部门的《工作人?。员,。违反本细则在廉租】住,房实物配租管理工】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!利索贿、受贿、玩忽!职守:、徇:私舞弊不履行—监督:。管理职?责的依纪给予处分】;属领导干部—的按照?娄底市领导干部【。问责管理办法予以问!责,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【。 第三十三条 本细!则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!市房地?产管理?局负:责解:释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