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—
: 娄?底市中心城》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!实施细则
【
!关于印发娄》底市中心城》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!实施细则《。的通知
》 娄建《发,〔2011〕92号!
娄星区》住房与城乡建设【局、物价分局、民政!局、财政局娄—。底经济?技术开发区住房与】城乡建?设局、物《价办、?社会事?务局、市《财政局开发区分【局,各相关单位》
: 根据低【收入家庭《认,定办法(民发—〔2008〕—1,56:号):和娄:底市廉租住房保【障管理办法(—娄建发〔《201?1〕44号)的规】定为做好市中心城】。区廉租?。住房实物配租工【作结:合我市实际制—定了娄底《市,中心城?区廉租住《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!现,印发给你们请—认真贯?彻执行
》
娄底市【住房与城《乡建设局《 : : , 娄?底市物价《局 :
《二〇一一《年七月二十八—日
?
第?一条 根据低—收入家?。庭认定办法(—民发〔2《008?〕,156号)和娄【底市廉租《住房:保障管理办》法(娄?建发〔?2011〕44号】)的:规定为做好中—。心城区廉租住—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!特制定本实施细【则
第二条 !市中:。。心城区城市》低收入住房困难【家庭申请廉租住【房实物配租及其监】督管理活动适用【本细则?
】。。本细则所称实物配】租是指市人民—。政府向符合城市低收!入住房困难》条,。件、纳?。。入,保障对象的家—庭提供廉租住房并按!照政府确定的廉租】住房租金《标准:计收租金
》
?
第三条【 市房地产管理【局负责市中心—城区区?域内廉租《住房实?物配租管理工作
!。
第【四条 申请实—物配:租的基本条件根据我!。市经济?发展水平和》住房改?善条件适时》调整:实施:动态管理
【
《 第五条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!金标准?由市房地产管理局】会同:市物价局拟定报市】政府批?准后执行
》
第六!条 :申请廉租住房—实物: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!。位且必?须同时?具备以下《条件:
—。 (一《)申请人《具有中?心,城,区城镇常住户口1年!以上在当地工作【或,居住申请家庭—应推:举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!力的家庭成员作为】申请人
! (?二)申请家庭人【均住房?建筑面积《、,家庭成员人》均收入、家》庭财产状《况符合市人民政府】公布的?城市低收入住—房困难家庭标准【
,
? : 申请家庭成员之!。。间应具有法》定的赡养、抚—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!。请人及其配》偶,、子女、父母等【但申请?。家庭: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!房保障政策或—。已作为其他家—庭的成?。员参与廉租住房【保障申请的》人员不得再次参与实!。。物,配租申请
》。
—。 (三)未》享受过以《下购房优惠政策【
《 1、按房改!成本价或标准—价购:买,公有住房《;,
2!、购:买安:居,房、经济适用住【房;
【 3《、参:加单位内部》集,资建:房;
! 4、?拆,迁安置住房》;
【 5、政府提供的!。其他购房优惠政策
!
《
, 第七条 有下列!情形的申《请廉租住房》实物配租不予—受理
?
》 (一)不—符合第?六条:规定的;《
(!二):家庭:。日常生活《消费:水平明显高于当【地城:市低:收入生活平均水【平的:、或非生《活性开支《过大组织高消费【娱乐活动的》。;
— (三)不】属于:申报地管辖户—口,的或:。申请家庭户口性质不!。明确的;或家庭成】员关系反映不—明确不完整》的(如?有意:回避成员中有收【入、或有房产的);!
? (【四)申?请家庭饲养昂贵【宠,。物,的;
《
: (五【)家庭拥有机—动车辆(残疾—人专用车、摩托车除!外)的;
》
(六!)家庭成员或其供】。养的:成年子女自费出国】留学、旅游的;
】。
》 (?七)自有住房属【危,险性:。房屋却未提》供专业鉴定》机构:危房鉴定报告书的】。;
! (:八,)正在劳教和服【刑的或?2年内有赌博、嫖】娼等违法行为的或吸!毒的;
》
— (九)属外地【退休、离《休、下?岗买断工龄》后迁回?。本地未出《具原工作地是否购】买房改房或以成本】价、或标《准,价购买?公有住房或购买安居!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】的或参加原单位【内部集资《建房的证明的—;
》 (十)已租!。住直管公房》的
】。 (十一)不配合】工作人员依法—进行调查隐瞒—家庭真实收入—和财产?提供:虚假证明《或故:意放弃?、转移?生,活权:益,和财产的;
! , (十二)属】集,体土地上拆》迁户的;
— —(十三)其他不【予受理的情形
【
—。 第八条《 家庭?保障:人口的认定
【 : (一)最低!收入家庭享》。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!保障待遇《时以低保《证的保障人口为准;!低收入家庭享—受廉租住《。房实物配租保—障待遇时《以户:口本上登记的常【。住人口为准主要【指具有法定》赡养、抚养、—收养关系《的、且在《一起共同生活的【人员包括配偶、【父母、子《女等;
】 , :(,二)对于因上学、入!托或其他情》况暂:。。时居住在本家—。庭中的?人员不计入保障【。人口;?
— (三)》离婚:家,庭的未成年子女【按离婚时《。法院:判决书或调》。解书或离婚协—议书认?定的为准;
】 (四【)家庭成员有农业】户口:的不计入《保障:。人口:数
【 , 第九?条 最低收入家庭和!。低收:。入家庭的认定—以持有民政部门出】具,的证明?为准:
【 第:十条 符合下列情!形的认定为住房困难!家庭:
—。。 (一)家庭无】房(含商业用房下同!)靠租房居住的【;,
? : ?(二)?家,庭有房?但人均住房》建,筑面积低于低收【入住房困难标准的】(有多处住》房的住房《面,积须:。合并计算《);
《 《 (三《)家庭?有房但经专业—鉴定机?构鉴定属于不—能居住的危房—的且又无其他住【房的;
】。 (四)政府】规,。定的其?他住房困难情形的】
《
: 第十一条— 申请廉租住房】实物配租应提交以】下资料
【 《(一)书《面申请报告》;
:
》 (二)家庭成】员身份证和户—口簿、结婚》证等相关证明;【。
》 (三》)民政部门》核发的?本年度城市》居民低?生活保障《金领取证或出具的低!收入证明;
—
— (四)家》庭住:房情况?证明;
—。 (五【)填报城《镇低收入家庭廉【。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!审批表;
— : (六—)由房屋租赁—。备案登记管理部门进!行备案登记的房【屋租赁合《同和房屋租赁备案】证明;
【。 : ,。 (七?)诚信承诺》书;
《。 ?。 (八)需【要提交的其他—证,明,资,料,(,如离婚证、离婚协议!、,伤残证明、士兵证】或复员?证明、重大疾病诊断!证明等)《;
【 前款《规定的?各类证明材料如属复!印件的应当经申请人!签字:确认并提供》原件核对
》。
,
第十】二条 申请人—必须诚?信,申报:签署诚?信承诺书《
: 《 诚?信承诺书包括以下内!容
:
根据!。娄底市廉《租住房实物》配租申报条件及要求!,本人提供的申报】材料的原件、复印】件都:。是真实?有,效的并授权住房【保障管?理相关机构可—以依法对本人及家庭!人员状况、》家庭收入、》住房及房屋、财【产等情况进行调查】查档并将《调查结果予以—公示如有不》实申:报或弄虚作》假行为取消本人【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!再申报并承担相应】的法律后果》
【 诚信承诺》书须经承诺人签名
!
》 第十《三条 《廉租住房《保障:包括货币补》贴和实?物配租?两种保障方式—每户家庭在当年【度内只能选择申请】一,种保障方《式
》
第十—四条 申请廉租住】房实物配租按—照以下程《序办理
】 (一)申【请符合廉租住—房保障的家》庭应推选《一名具有完全—民事行为《能力的家庭成员向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!会提出申请填写【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!。供有关?资料
》 》社区居委《会对有以下情—形的:申请人不予受理
】
, —。1,、对户?籍,不在本居委会的【或户籍信息不详【、又不提《供合法依据证明【的;
! ,2,、,未,按规定提出申请、】提供有关证件、【证明的?或证件、证明提供不!齐全的或应提供证件!原件核对复印件却】。未提供的《;
— 3、申—请人家庭《有本细则第》七条所规《定的情?形;
》。 4、申请!人家庭?其成员应出具相关单!位的收入《证明而未出具的【或出具不符合要求】的;
》 : 5《、已拆迁安置住【房的;
】 (二)初审和!。公示社区居委会接到!申请人申请后—对申请人家庭成【员的户籍、收入及】资,产情况、现家庭【住房状况等通过【入,户调查、组织—评议、?。。邻里:访问以?及信函索证》等方式进行初审将初!审结果在社》区进行?公示15《天公示后无异议或】异议不成立的签【署初审意见报街道办!事处或镇人民政府】进行:复审
—
《 社区居委会!在,。受理申请《和初:审时应遵循以下规定!。
《 1、—。受理申请时必—须依据本细则第【十一:条的要求认》真查看各种证件的】原件所收的所有复印!件核:。对原件必须经申请人!和经办?人同时签《字确认复印》。属实:
】2、对?人户分?离,的申请?人必须到户籍所在地!社区居委会办理【申报对申请》家,庭如有成员不在【本居委会的必须【提供其成员》。所属:。。。地居委会出具的【未在属地办理—申报的书面》证明
?
3】、,对经社区居委会民】主评议初审合格的申!请人名单应在居【委会张榜公示公【示无异议或异议不】成立的?在申:请表上签署经办人姓!名及初审《。意见加盖公章后【报办事处进行—复审
! (三)复审—和公示街道办事处自!收,到初审资料后对【资料:。进行复审将》复审结果《在办事处公示1【5天:经公示后无异议或】。异议不成立的在申请!表上签署经办人姓名!及复审?意见加盖公章—后报市房地产管理】局进行审核》
!。 , 办事《处,复审时应遵》循以:下规定
! :1、依据本细则第】十一条规定审查申】报资料?是否齐全《是否符?合要求资料》不,齐的通知《。居委会通知申—请人补报资料
! : : 2:、对低保家庭—应,采取核对其低保【证等方法进行核实
!
— 3、复审结果须】在办事处《公示
! 4:、公示无异》议或异议不》成立的将申请资料】签署经办人》姓名及复审意见【加,盖公章后连同电子】文档报市房》地产管理局》进行:审核
】 (四)—审核和公示市—房地产管《理局收到申请资料】后会同民政》部门就申《请人的有关情况进】行审核并《将审核?。结果在当地媒体上公!示公示?期限为15日—
【 》市房地?产管理局《审核时应遵》循以下规定》
,
1】、依据本细则第十一!条规定审查》申报资料是否齐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不!符合要求的》。由办事处《、居:委会:通,知申请人《补齐资料或补办手续!5日内未《补齐资料或补—。办手续的列入—资料不齐取消名单】将取消名《单下:。发到申请人所在办事!处
》 : 2、市房—地产:管,理局对申报家庭的】房产:情况进行查档查【档时查?档人须将查档结果填!入申请表并签署查档!人,姓名后加盖查档业务!章
—。 3、市—房地产管理局审核】。经办人对《符合条件《的签:。署审核经办人姓名和!审核意见《加盖审?核公:。章后将审《核拟定名单在—当地媒体予》以,公示
?
, (五)!审批经?公示有?异,议的市房地产管【理局应派《专,人进:行调查核《实;公示无异议的】或,异议不成《立的由市房地产管】理局将审《核意见送交市住房保!。。。障工作领《导小组审批经审【批合格的申请—人可纳入廉租—住房实物《配租轮?候名:单
!对市住房保障领导】小组审批合格的【申请人由市房地【。产管理局将相应信】息录入信息系统申】报资料存档入—。。库
:
【第十五条 》实,物配租实行》轮候:制度:
【 经:审批申请家庭符合】。规定条件《的市房地产管理【局,将其作为《实物配租对象—纳入轮候程》序予以登记在轮【候期间家庭》人均居住面》积、: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!。入、人员结构、婚姻!状况等情况改变的】申请人应当》自改变发《生之日起《30日?。如实:提交书面材料按【程序报批并重新调】整轮候顺《序
—
: 第十六条》 保障对象凭市房】地产管理局开具的】廉租住房入》住通知单《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廉!租住:房管理部门》签,订廉租住《。房租赁合同办—理入住?手续
《 :。
,
第十》七条 保障对象【如有下?列情形的取消—实物配租资格—5年内?。不得申请廉租住房】实物配租
【 ? , (一)保》障对:象因对楼层、—户型:等不满而《放,。弃的;
【 (二)在规!定期限内未办理签约!手,续的;?
— (三《)签约后在规定【时限内?未实际入《住的;
【 , (四)其他情!形
】 ,第十八条 市—房地产?管理局应当将实【物配租?结果向社会公—布
!第十九条 》廉租住房应当推【行物业服务市—房地产管理局—可以委托廉》租,。住房所在地社区居民!委员会或物业服【务企业等专业机构】对已:投,入使用?的廉租住房》实,施,物业服务《
? 委托【物,业服务的应当与接】受委托单位充分协商!并签订物业》服,务合同入住廉—租住房的《承租人?必须遵?守物业服务》合同规?定及小区住》户,管理规约
》
, , ,
? 第二十《条 廉租住房承租】人应当按《时缴纳房《租、水、电、煤【气、电视、电—话及物业服务—费和其他应》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!关费用
》 :。
《第二十一条 廉租】住房承?租人应合理》使用并保《。护好房屋及》固,定装置和设》。备,在使用期限内承租】人损坏的承租—人应按规《定修复并《承担:费,用
— : 廉租?。住房室内的固定装】置、设备超过使用年!限需重新装》修、:更换或需对房—屋,进行改?造、增加设备的由市!房地产管理局—统一组织承租—人应予配合
】。 : , 承租《人,不得擅自进》行,。室内二次装修—或对室内装置、设备!进行改装
【 《 廉租住房承—租人使用房屋—应当服从住宅小区】的统一?管,理并遵?守下列?规定
?
: (一)】。不得改变房屋—结构、外貌和用途;!
】(二)?不得对房屋的内【外承重墙、梁、柱、!楼,板、:阳台、雨棚、通道、!屋面及?管道:进行违章凿、拆【、搭、?占;:
(!三,)不得占用》、损坏房《屋,的共用部位、共【。。用设施设备》;
】 (四)不》得利用房屋从事危】害公共利益的活【动,;
— : (五?)不得堆放易—燃、:易爆:、剧毒、放》射性等危险》物品:;
:
《 , (六《)不得侵害他人【的合法权益
】。
《 第二十二条 廉租!住房只能《。用于:申请:家庭及其成员自住】严禁转租、转借、】调,换,、出租、转让、经营!以及从事居》住以外的《其他任何活动
!
第二【十三条 承租人有】下,。列行为之一》的由市房地产管【。理局取消其配—租资格并收》。回其承租的廉租【住房情节《恶劣的按有关法律】、法规?。。进行:处罚
?
, 《 (?一)未如实》申报家庭《收入、家庭人口【及住房状况或伪造有!关证明材《料骗取?廉租住房《实物配租《。的;
?
(二!),将承租?住房转借《、转租或擅》。自改变房《屋,用,。途的;
】 (《三)擅?自对:房屋进行装修和【扩建、?加建、改《建或改变房屋结构】的,;
!(四)在室内—外堆放?。易燃、易爆》、,剧毒、放《射性等?。危,险物品?的;
》 , 《(五)无正当理【由连续6个月未在】所承租?的廉租住房》居住或者累计3个】月以上未《。交纳廉租住房租【金,。的
? 》。。 (六)《家庭:。收入、成员组成、资!产、住房等情—况发生?。重大变化未按规【定及时主动》。申报的;
【 : , (七)违—反有关规《定的
! 第二十四条 【 廉租住《房承租人承租资【。格实行一年一—审制度?
《 市房地【产管理局负》责实物?。配,租住房的《年审工?作并根据年审—。。结果作?出书面认定或调整】决定
】 , 廉租《住房承租人自承租廉!租住房的次年起【应当于?每年12月前向市房!地产:管理:局或其委托机构如】实申报家庭》收入、?资产、?人口和?住房:的变:动情况市房地产管理!局或其委托机构应】。当会同有《关,部门对其申报情【况进:行审核?并按以?下规:定处理
! (?一):经审核符《合保障条件的—继续:承租廉租住房;
】
【(二)经审核—家庭收入、资产、】人口、?住房等情况》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!核定保障标准—、方式但仍符—合,其,他保障标准、方式的!。按对应的保障标准、!方式调整;
【 (三】)经:。审核不再符合保【障条:件的取消实物配租资!格及时收回廉租住】房
【。 保障对象腾退】所,租住的廉租住—房时应当《停止使用《并结清房租、—。水、电、煤气、【有线:电视、?电话、物业》服务费及其他—应当由承租人—承担的?相关费用
】
? 第二十五条 出现!下列情形《的承租人应当主动】申报退出廉租住房
!
》 (?一)家?庭收入?、资产已超》。。过,规定标准的;
【
《 :。 (二)购买或通过!其他途径获》。得住:房的;
】 (《三,)不符合实物配租保!。障条件的《其他情形的
【
—第二十六《条, ,廉租住房承租人未按!照合:同约定?退回廉?租住房的市》房地产管理局应当责!令其限期退回;【逾期未退《回的市房《地产管理局可以【按照合?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!等方式处《理
》 廉租住房承!。租人拒绝接受前【款,规定的处《理方式的由市—房,地产:管理局依照有—关法律法规》处理
《
?
第二十七条】 出现收回廉租住房!的,情形时市房地—产管理局应书—面告知承租人限令】承租人在《规定时间内腾退廉】租,住房
! 第二?十,八条 实物配租【。的,租,金标准实行》政府定价《廉租住房承》租人必须《遵守国家法律—、法规?按,照廉租?住房租赁合同按时足!额交纳租《金
!第二十九《。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有权对—违反本细则规定【的行为进行投诉和】举,。报
】 第:三十条 申请人以】虚,报、瞒报《情况或提《供虚假证明》材料等不《正当手段骗取廉租住!房实物配租的—由相关部门依—法追回已《分配的廉《租住房实《物配租并取消廉租住!房实物配租申请【资,。格5年
!
第三十—一条 对出》具虚假证明的组织】和个人由纪检监察】依法追究相关—责,任人员的责任
】
第三十!二条 相关部门的】工作人员违》反本细?则在廉租住》房实:物配租管理》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!便利索?贿、受贿、玩忽职】守、徇私舞弊不【履行监?。。。督管理职责的依纪给!予,处分;属领导—干部的?。按照娄底市》领导干部问责管理办!。法予以问责构成犯】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【
第】三十三条《 本细则自》。公布之日《起,施行由市房地产管理!局负责解释》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