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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娄底市中心城区廉租!住房实物配》租,实施: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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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!于印发娄底市中心城!区,廉租住房实物配【租实施细则的通【知
《 娄建发〔201】1〕92号
【娄星:。区住房与《城乡建设局、物价】分局:、民政局、》财政局娄底》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!与城乡建设局—、物价办、》。社,会,事务局、市财—政局开发区分—局,各相关单位
! , 根据低收入家庭】认定办法(民发〔2!008〕156号)!和娄:底市廉租住房保【障管理?办法(娄建发〔【20:。11〕44》号)的规定为做好】市中心城区》廉租住房实物配租】工作结合我市—实际制?定了娄?底市中心城》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!实施细则现印发给】你,们请认真贯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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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市住!房与城乡建设局【。 ?。 , , 娄底《市物价?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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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一年七!月二十八日
】
第一条 》根据低收入家—庭认定办法(民发】〔2008〕15】6号)和娄底市廉租!住房保?。障,。管理办法《。。。(娄建发〔2—011?〕44号)的规【定为做好中心城【。区廉租住房实—物配:租分配工作特制【定本:实施细则
】第二:条 市中心城区城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申请廉租住【房实:物配租及其监—督管理活动适用【本细则
【 , 本细则所称】实物配租是指—市人民?。政府向符《合城市低收》入住房困难》条件、纳入保—障对象的家庭提【。供廉租住房并按照政!府确定的《廉租住房租金标【准计收租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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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?三条 市房地产【管理局?负责市中心城—区区域?内廉租住房实—物配租管理工—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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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申请实物—配租的基本条件根据!我,市经济发展水—平和住房改善条件】适时调整实》施动:态管理
【
第五条廉】租住:房实物配《租租金?标准由?市房地?产管:理局会同《。市物价局拟》定报市政府批准【后执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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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六条 申请廉租】住房实物配》租应当?以家庭为单》位且必?。须同时?具备以下条》件,
》。 : (一)申请人具】有中心城区》城镇常住《。户口1年以上在当地!工作或居住》申请家庭应推—举具有完全民事【行为能力的家庭成】员作为申请人
【
(】。二)申?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!面积、家《庭成员人均收入、】家庭财产状况—符,合市人民《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!入住房?。困,难家庭标准》
: : : , 申请?家庭:。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!的赡:。养、抚养《或收养关系包—括申请人及其配偶、!子女、父母等但申请!家庭成员中》已,享受廉租住房保【障政策或已作—为其他家庭的—。成员参与廉租住【房保障?申请:的人员?不得再次参与—实物配租《申请
!。 ,。(三)未享受过以】下购房优惠政策【
《 1、按房】改成本价或标准【价购买公有住房【;
? 《 2?、购买安居房—、经济适用住—房;
! 3、参加单位【内部:集资建房《;
】 4、拆迁安置住】房;
— 5、—政府:提供:的其他购房优惠【政策
《。
第七】条 有下列情形的申!。请廉租住房实物配】租不予受理》
】(一)?。不符合第六条规【定的:;,
【 (:二,),家庭日常生活消【费水平明显高于当】地城:市低:。收入生活《平均水平的、或非】生活性开支》过大组织高消费娱乐!活动的;
】 (三)】不属于申报》地管:辖户口的《或申请家庭户口性】质不明确的;或【家,庭成员?关系反?。映不明确不完整的】(如有意回避成【员中有收《入、或有房产的)】;
《 : (四—),申请家庭饲》。养昂贵宠物的;【
》 (五)【家庭拥有《机动车辆(残疾人】专用车?、摩托车除外)的;!
》 (《六)家庭成员—或其供养的成年子女!自费出国《。。留学、旅游的;【
?。 》(七)自有住房属危!险性房屋《。却未提?供专业鉴定机构危】。房鉴定?。报告书的《;
?
【(八)正在劳教【和服刑的或2年【内有赌博、嫖娼【。等违法行为的或吸】毒,的;:
【 (九)属外地】退休、离休》、下岗买断》工龄后迁回本地【未出具原工作—地是否购买房改房或!以成本价、或—。标准价购《买公有住房或—购买安居《房,、,经济:。适用:。。住房的?或参加原单位内【部集资建房的证【明,的;
】 (十)已租住直!管公房的
— (【十一)不配合工【作人员依法进行调查!隐瞒:家庭真?实收:入和财产提供虚假】证明或故意》放弃、转移》生活:。权益和?财产的;
— ? (《十,二)属集体土地上拆!迁户的;
! ?(十三)其他不予受!理的:情形
》
《 第八条 家—庭保障人《口的认定
! (一)最【低收入家庭享受【廉租住房实》。物配租保障待—遇时以低保证的【保障人口为》准,;低收入家庭享受】廉租:住房实物配租保【障待遇时以户口【。本上登记《的常住人口》为准主要指》具有法定赡养—。。、抚养、收养关系】的、且?在一起共同生—活的人员包括配偶】、父母、子》女等;
【 : (二《)对于因上学、入托!或其他?情,况暂:时居住?在本家庭中的人【员不计?入保障人《口,。;
《 》(三)?离婚家庭的未成【年子女按离》婚时法院判》决书:或调解书《或,离婚协议书认定的】为准;
! (?四)家庭成员—有农业户口的不计入!保障人口《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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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— 最低收入家—庭,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!以持有民政部门出具!的证:明为准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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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条 符合下】列情形的认定—为住房困难家庭
! 《 (一)家庭无房!(含商业用房—下同)靠租房居住的!;
《 》(,二)家庭《有房但人均住—。房建筑面积低于低】收,入住房困难》。标准的(有》多处住?房的住房《面积须合并计—算);
— : (三)家【庭有房但经专业【鉴,定机构鉴定属于【不能:居,。住的:。。危,房的且又无其—他住房的;
】 ? (四)政府规定!的其:他,住房困难情形的
!
第十一!条, 申请廉租住【。房实物配租应提交以!下资料
》 (【一)书面申请报告;!
? (二)家!庭成员身份证—和,户口簿、结婚证等】相关证明;
! , ?(三:)民政部门核发【的本年度城市居民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】证或出具的低—收入:证明;
》 (四)!家庭住房《情况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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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!),填报:城镇:低,收入家?庭,廉租住房《实物配租申请—审批表;
》
》 (六)由房【屋租赁备案登记【管理部门进》。行备案?登记的房屋租赁合】同,和房屋租赁》备案证明;
! : , (七)诚》信承诺书《。;
:
? ? (:八)需要提交—的其他证明资—料(如离婚证、离】婚协议、伤残—证明:、士兵证或复—员证明、重大—疾病诊断证明等【。);
【 ?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!材料如?属复印?件的应当经》申请人签字确认并】提供原件核》对
!第十:二条 申请人必须】诚信申?报签署诚《信承诺?书
《 《 诚信承《诺书包括以下内【容
— 根据娄底市】廉,租住房实物配租申报!条件及要求,本人提!供的申报材料的原】件、:。复印件都是真实有效!的并授权住房保【障,管理相关机》构可以依法对本人及!家庭人员《状况、家庭》收入、住房及房【屋、财?产,。等情况进行调查查】档并将调查结果予】以公示如有不实申报!或弄虚作假》行为取消本》人申:报,资格5年《内不得再申报并承】担相:应的:法律后?果,
【 诚信承诺书须经承!诺人签名
!
第十三条 】 廉租住房保障包括!货币补贴和实物配】租两种?。保,障方:式每户家庭在—当,年度内?只能选择《申请:一种保障《方式
【
第十四—。条 :申请廉租《住房实物配》租按照以下程序办】理
— : (一)申请—符合廉租住房—保障的家庭应推选】一名具有《完全民?事行为能力的家庭】成员向户籍所在【地社区?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!申请表格并按要【。求提供有《关资料
【 社区居委】会对有以《下情形的申请人不】予受理
! 1、对户籍【不在本居委会—的或户?籍信息不《详,、又不提供合法依】据证明的;
】。。 》2,、,未按规定提出申【请、:。提供有?关证件、证》明的或?证件:、证明提供》不齐全的或应—提供证件原件核对】复印件却《未提供的;
! 3、申【请人家庭《有本细则第七—条所:。。规定的情形;
】 —4、申?请人家庭《其成员应出具相关】单位:的收入?证明而未出具的或】出具不符《合要求的;
【 5、已!拆迁安?置住:房的;?
》 , :(二)初审》和公示社区居委会接!。到,申请人申请》后,对申:请人:家庭成员的户籍、收!入,及资产?情况、现家庭—住房状况等通过【入户:调查、组织评—。。议、邻里访问—以及信函索》证等方式进行初【审将:初审结?果在社区进行公【示15天公示后无异!议或异议不成立【的签署初审意见报】街道办事《处或镇人民政—府进:行复审
》 ,
? —社,。区居:委会在受理申请和初!审时应遵循以下规定!
? 《 ,1、:受理申请时必须依据!。本细则第十一条的要!求,认真查看各种—证件的原件》所收:的所有?复印:件核对原件必—。须经申请《。人和:经,办,人同时?签字确认复印—属实
【 2、对—。人户分?。。。离的申请人》必,须到户?籍,所,在地社?。区居委会办理—。申报对申《请家庭如有成员【。不在本居委》会的:必须提供其成员所】属地居?委会出具的未在属地!办理申?报的书面《证明:
: , 3、对】。经社区居委会民主】评议初审合》格的申请人名—单应在居委会—张榜公示《公,示无异议或》。异议不成立的在申】请,。表上签署《经办人姓名及初审】意见:加,盖公章?后报办事处进行复审!
【 (三)复审和公示!街道办事处自收到】初审资料《。后对资料进行复【审将复审《结果在办事处公示】15:天,。经公示后无异—议或异议不成立的】在申请表上签署经】办人姓?名及:复审:意见加?盖公章后报》市房地产管理—局进行审《核
:
】 办事处复审】时应遵循以下—规,定
《 , 《1、依据《本细则第十一—条规:。定审:查申报资《料,。是否齐全是否—符合要求资料不【齐的通知居委会【通知:申请人补报资料
】
:。 》2、对低《。保家庭?应采取核对其低【保,证等方法进》行核实
! 3、复》审结果须在办—事处公示
》
》 , 4、公示无异议或!异议不成立的将申】请资料签署经办人】姓名及?复审意?见加盖公《章后连同电子文【档报市房《地产管理局进行【审核
》 》 (四?),审核:和公示市房地—产管理局收》到申请资料后会同】民政部门《就申请人的》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!将审核结果在当【地媒:体上:公,示,公示期?限为:15日
】
— 市房地产管—理局审?核时应遵循以下【规定
!。。 1、依据本细【则第十一条规定审】查申报?资料是否齐全是否】符合要求《对不符合《要求的由办事—处、居委会通知【申请人补齐资料或】补办手续《5日内未补齐资料或!补办手续的》列入资料不齐取消名!单将取消名单下发】到申请?人所在办事处
【
: 2、市房!地产管理局》对申报家《庭的房产情况进【行查档查档》时查档人须将查【档结:果填入申请表并签署!查,档人姓名后加盖查】档业务章
【 , , 3、市房地】产管理局《审,核,经办人对符合条件的!签署审核经办人【姓名和审《核意见加盖》审,核公章后将》审,核拟定名《单在当地《媒体予以公示
【
, (五】)审批?经公示有异议的市房!地产管?理局应派专人进行调!查,核实;公示无异【议的或异《议不成立的由—市房地?产管:理,局,将审核意见送交市住!房保障?工作领导小》组审批经审批合格】的申请人可纳—入廉租住房实—物配租轮候》名单
》 ? 对市住房保【障领导小组审批合格!的申请人由市—房地产?管理局将相应信【息录入信息系统申】报资料存档入库
! :
: ,。。。 第十五条 实【物配租实行轮候制】度
《 ,。 ,。 经审》批申请家庭符合【规定条件的市—房地产管理局—将其:作为实物配租—对象纳入轮候程序】。予以:登记在轮候期间家】庭人均居住面积【、,家庭年人均可—支配收入、》人员结构、》婚姻状况等情况改变!的申请人应当—自改变发生之—日起30《日如实提交书面材料!按程序报《批并重?新,调,。整,轮候顺序
】
第》十六条 保障—对象凭市《房地产管《理局开具的廉—租住房入《住通知单《在规定的期限内【。到廉租?。。。住房管理部门签订廉!租住房租赁合同办理!。入住手续《
?
第十七条! 保障?对象如有下》列,情形的取消实物配租!资格5年内不得【申请廉租住》房实物配租
—
, —(一:)保障对象因—对楼层、户》型等不满而》。放弃的;
【 : ?(二)在规定期限】内未办?理,签约手续的;—
,
【(三)签约》后在规定时限—内未实际入》住的;
》 ? (四)其他情!形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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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【 市房地产管理【局,应当将实物配租结】果向社?会公布
《
【第十九条 廉—租住房应当推行物业!服务市房地产管理局!可以委?托廉租住房所在地】社区居民委》员会或物《业服务企业等专【业机构对已》投入使用的廉租住房!实施物?业服务
— 委—托,。物业:服务的?应,当与接受委托单【位充分协商》并签:订物:业服务合同入住廉租!住房的?承,租,人必须遵守物业服务!合同规定及小区住】户管理规约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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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?十条 廉租住房承】租人应当按时—缴纳:房租、水《、,电、:煤气:、,电,视、电话及物业服】。务费和其他》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!相关费?用
】。 第二十一条— 廉租住房》承租人应合理使用】并保护好房屋—及固定装置》和设备在使用期限】内承租人损》坏的承租《人应按规定修复并承!担费用
— , 廉租住【房室内的固定—装置、设备》。超过:使用年限需重新【。装修、更换或需【。对房屋进行改造、增!加设备的由市—。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】组织承租人应—予配合
《
? , 承《租人不?得擅自进行室内二】次装修?或对室内装置、设】备进:行改:装
《 》廉租住房承租人【。。使用房屋应当服从】住宅小区《的统一管理》。并遵守下列》规定
》 (—一)不得改变房屋】结构、外貌和用途】;
】 (二)不得对房屋!的内外承重》墙、梁、柱、楼板】、,。阳台、雨《棚、通道、屋面及】管道进行违章凿、】拆、搭、占;
! ? , (:三)不得占》用、:损坏房?屋的共用《部位、共用设施【设备;?
【 (四)不得利【用,房屋:从事危害公共利【益的活动;
!。 , (五》)不得堆放易燃、易!爆、剧?。毒、放射性等危险】物品;
《
? (》六)不得《侵害:他人的合《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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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第二十二【条 廉租住》房只能用于申请【家庭及其成员自住】严禁转租、转—借、调换、出租、转!让、经营以》及从事居住以外的其!他任:何活动
【
,
第二十三【条 承?。。租人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市—房地产管理局取消】其配租资格并收回其!。承租的廉租住房情】节恶劣的按有关法律!、法规进行处罚
! 《 (一)未如实】申报家庭收》入、家庭人口—及住房状况或伪造】有关证明材料骗取廉!租住房实物配租【。的;
!。。。 ,(二)将《承租住房《。转借、转租或擅自改!变房屋用途》的;:
? : : (:三)擅自《对房屋?进行装?修和扩建、加建、改!建或改变房屋结构】的;
《 》 (四)在室—内外堆放《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】、放射性等危—险物:品的;
! , (:五)无正当理—由连续6个月未在所!承租的廉《租住房居住或—者,累计3个月以上【未交:。纳廉租住房租金的】
: : (六)【家庭收入、成员组成!、资产、住》房等情况发》生重大变化未—按规定及时主—动申:报的;
—。 : (七》。)违反有关规定的
!
— 第二?十四条 《 廉租住房承—租人:承租资格实》行,一年一审《制度
! 市房地产管理【局负责实物配租住】房的:年审工作并根据年】审结果作出书—。面认定或调》整决:定
?
《 廉租住—房承租人自承—租廉租住房的—次年起应当于—。每年12月前向市】房,。地产管理局或其委托!机构如?。实申报家庭收入、资!产,、人口和住房的变动!情况市房地》产管理局或其委托机!构应当会同有关部】门对:其申报情况》进行审核并按以下】规定处?。理
【 (一)经审核】符,合保障条件的继【续承租?廉租住房;
【。 :。 (二)经】审核家庭收入、资产!、,人口、?住房等?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!合原核定保障标【准、方?式但仍符合其他保】。障标准、《方,式,的按对应的保障标】准、方式调整;【
【 (:三)经?审核不再符合—保障:条件:的取消实物配—租资格及《时,收回廉租住》房
!保障对象腾退所租】住的廉租《住房时?应当停止使》用并结清《房租、水、电、煤气!、有线电视、电【话、:物业:。服务费及其他应当由!承租人承担》的相:。。关费用
! 第二十五—条 出现下列情形】的承租人应当主动】申报退出廉租住房
!
》 (一)家庭收入!、资产已《。。超过规定《标准的;《。
】(,二)购买《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!住房的;
【 《 ,(三)?。不符合?实物配租保障—条件的其他》情形的
《
第】二十六条 廉—租住房承租人未【按照合同约定退【回廉租住房的市【。房地产管理局—应,当责令?其限期退回;逾期未!退回的市房地—产管:理局可以按照—合同约?定采取调整租金等】。方式:处理
》 廉租住房!承租人拒《绝接受前款规—定的处理《。方式的由市》房地产管理局依照有!关法律法规处理
】
第】二十七条 出现收】回廉租住房的情【形时市房地产管理】局应书?面告:知承:租人限令《承租人在规定时【间内腾?退廉租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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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?十八条 实物配租】的租金标准实行政】府定价廉《租,住房承租人必须遵】守国家法律、法【。。规按:照廉:租住房租赁合同【按时足额交纳租金】
—。 第二十九条【 任何?单位和个人》有权:对违反本细则规【定的行为进行投诉】和举:报
【 第三《十条 申《请人以虚报、—瞒报情况《。或提:供虚假证明材—料等不正当》手段骗?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!的,由相关部门》依法追回已分—配的廉租住房实【。物配租并取消廉租住!房实物配租申请【资格:5年
【
第三十【一条 对出》具虚假证《明,的组织和个》人由纪检监》察,依法追究相关—责任人?员的责任
【
? 第三十二—条 相关《部,。门的工作《。人员违反本》细则在廉《租住房实物配租【管理工作中利用职】务上的便《利索贿、受贿、【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不履行监督管理职】责的依纪给予—。处分;属《。领导干?部的按照娄底—市领导干部》问责管理《。办法予以问》责,。构成犯?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】 第三十》三条: 本细则自公布【之日起施行由市房地!产管理?局负责解释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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