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。
娄底—市中心城区廉—租住房实物》。配租实施细则—
《 ,
关】于印发娄《底市中心城》区廉租住房实—物配租实施》细,。。则的通知
娄!建发〔201—1,〕92号
—娄星:。区住房与城》乡,建设局、《物价分局、民—政局、财政》局娄:底经济技术》开发区住《房与:城乡建设局、物价】。办、社会事务局、市!财政:局开发区分局各相关!单位
》 根据低收【入,家庭认定办法—(,民发〔2008〕】15:6号)和娄》底市廉?租住房保障》管理:。办法:(娄建发〔2—011〕4》4号)的规》定为做好市》中,心城区廉租》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结!合,我市实际《。制定了娄《底,市中:心城区廉租》住房实?物配:租实施细则现—印发给你们请—认真贯彻执》行
娄底!。市住房与《城,乡建设局《 》 娄底市》物价局 《
二〇一一】。年七月二十八日
】
第一条 根据!低收入家《庭认定办《。法(民发〔2008!〕156号)和娄底!市廉租住房保—障管:理办法(娄建发〔】2011《〕44?号)的规定为做好】。中心城区廉租住【房实物配租分配【工作特制定》本实施细则
】 第:二条 市中心城区城!市低收?入住房困难家—庭申请廉租住房实】物配租及其监—督,管,理活:动适用?。。本细则
—。。。 本—细,则所称实物配租是指!市人民政府向—符合:城市低收入住—房困难?条件、纳入》保障对象《的家庭提供廉租住】房,并按照政府确—定,的廉租?住房租金《标准计收租金
【。
— ,第三条 市房地产】管理局负责市—中,。心城区区域内廉【租住房?实物配租管理工作】
— 第四条 —申请实物配租—的基:本,条件根?据我:市经济发展水平【和住房改《善条件适时》调整实施动态管【理
】 第五条廉租—住房实物配》租租金标准由—市房地产管理局【会同:市物价局拟定报市政!府批准后执》行
《
第六条 !申请廉租住房实物】配租应当以家庭为】单位且?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!件
!(一:)申请?人具有中心》城,区,城镇常?住户口?1年以上在当地工作!或居住申请家—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!事,行为能力的家庭【成员作为申请人【
《 ? (二)申请家庭人!均住房建筑面积、】家庭成员人均收入、!家,。庭财产状况》符合:市人民政府公布的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】。难家:庭标准
】 申请家庭成】员之间应具有法定】的赡养、抚养或收】养关:系包:括,申请人及《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!等但申?请家庭成员中已享】受廉租住《房保障政策》或已作为其》他家:庭的成员参》与廉租住房保障申请!的人员不得再次参】与,实物:配租申请
【。 》(三)未享受过以】下购房优惠政策
! ? 1、按房改】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!公有住?。房;
》 2、【。购买安居房、经济适!用住房;《
《 , 3、参加单】位内部集资建—房;
! 4、拆迁》安置住?房;
《 5、政!府,提供的?其他购?房优惠政策
—
【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!的申:。请廉租住房实物【配租不予受理
【
》 (一)不符【合第:六条规定的;
! (二)】家庭日常生活消费】水平明?显高:于,当地城市低收入生活!平均水平的、或非】生,活性开支《过大组织高消—。费娱乐活动的; 】
《 , : ,(三)不属于申【报地管辖《户口的或申》请家庭户口性—质不明确的;或【家庭成员关系—。反映:不明:确不完?整的(如有意回【避成员中《有收入、或有房产的!);:
《 (—四):申,。请家庭饲养昂贵【宠物的; 》
? : (五》),家庭拥有机动车辆(!残疾人专用车、摩托!车除外)的;
【
》 (六)家庭成员!或其供养的》。成年子女自费出【国留学、旅》。。游的:;
— : ,(七)自有住房属】危,险性房屋却未提供专!业鉴定机构危房【鉴,定报告?书的:;,
:
? (》八)正?在,劳教和服《刑的或2年内—有赌博、《嫖,。娼等违法《行为的或吸毒的;】
— ?(九)属外地—退休、?离休、下岗买断工】龄后迁回本地—未出具原工作—地是否?购买:房改房?或以成本《价、或标准》价购买公有住房或购!买安居房、经济适】用住房的或参加原】单位内?部集资?建房的证《明的;?
【 (十)已租住【直管公房的
【 《 :(十一?),不配合工作人员依法!进行调?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!和财产提供虚—假证明或故意放弃】、,转,移生活?权益和财产》的;
》 《 (十二)属—集体土地上拆迁户的!;
《 (—十三)其他不予受】理的情形
!
第八条 家】庭保障人口的认定】。
? ? (一)》最低:。收入家庭享受廉【租住房实物配租【保障待遇时以低【。保证的保障人口为准!;低收入家庭享受】廉租住房《实物配租保障待遇时!以户口本上登—记的常住人口为【准主要?指具有法《定赡养、抚养—、收养关《系的、?且在一?起共同生活》的人员?包括配?偶、父母、子女等;!
— (二)》对于因上学、入托】。或其他情况暂时居住!在本家庭中的人员】不计入保障》人口;?
: (三】)离婚家庭的—未成年子女按离【婚时法院判决书【或调解书或》离,婚协议书《认定的为《准;
?
》 (四)家庭【。成员有农业户口【的不:计入保障人口数【
?
《 第:九条 最《低收入家庭》和低收入家庭的【认定以持有民政部】门出具的证明为准
!
:
? 第十《条, 符合下列情形】的认定为住房困【难,。家庭:。
— (一)家庭无】。房(含商业用—房下同)靠租—房,居住:的;
】 (二)家庭有房!但人:均住房建筑面积【低于低收入住—房困难标准的(有】多处住房的住房面积!须合并?计,算);
【 《(三)家庭》有,房但经专业鉴定【机构鉴定属》于不能居住的危房的!且又无其他住—房的;
》 《。。 (四)》政府规定的其他【住,房困难情形》的
《
第十一条!。 申请《廉租住房实物—配租应提交以下【资料
【 , :(一)书面申—请报告;
】 (二—)家:庭成员身份证—和户口簿《、结婚证等》相关证明;
】 (三【。)民政部门核—发的本年度》城,市居民?低,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】或出具的《低,收入:。证,明;:
:。 : , (四)家庭】住房情况证明;
! (五】)填报城《。镇低收入家庭廉【租住房?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!。;
【 (?六)由房《屋租赁备案登记管】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!的房屋租赁》合同:和房屋租赁备案证】明;
— 《。(七)?诚信承诺书;—
(!八)需要提交—的其:他证明资料》(如离婚《证,。、离婚协《议、伤残证明—、士兵证或》。复员证明《、重大疾病》诊断证明等)—;
!前款规?。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如!属,复,印件:的应当?经申请人《签字确认并提供原件!核对:
?
》第十二条 申请人必!须诚信申《报签署诚信》承诺书
》 , 诚信承】诺书:包括以下内容
! : , 根据《娄底:市廉:租住房实物配租申报!条件及要求,—本,人提供的申报材【料的原?件、复印《件都是?真实有效的并授权住!房保障?管理相关机》构可以依法对—本人及家庭》人员状况、家庭收】入,、住房及《房屋、财产》等,情况:进行调?查,查档并将调》。。。。查结果予以公示如】有不实申报》或弄虚?作假行为取消—本人申报资格—5,年内不得再》申报并承担相—应的法律后果
! : 诚信》承,诺书须经承诺—人签名
—
第十【三条 廉租住房保!障包括货币补—贴和实物配》租两种保障方式每】户家庭在当年度内】只能选择申请一种保!障方式?
【 第十四条 申请】廉租住房《实,物配租按照以下程】。。序办理
— (一)】申请符合廉租—。住房保障的家庭【应推选一《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!。能力:的家庭成员向户【籍所在?。地社区居委会提出】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!按要求提供有关资】料
】 社区?居委会对《有以下情形的—申请人不予受—理,
1!、对户籍不》在,本居:。委会的或户》籍信息不详、又【不提供合法》依据:证明的;《
? 》2、未按规定—提出:申请、提《供有关证件、证明】。的或证件、证明提供!不,齐全的或应提供【证件原件核对复印件!却未提?供的;
】 3《、申请人家庭有【本,细则第七《条所规定的情形;
!
4、!。申请人家庭其成【员应:出具相关《单位的收入证明而未!出具的或出具—不符:合要求的;》
】5、已拆迁安—置住房的;
! , (《。二):。初审和公示》社区:居委会接到申—请人申?请后对申请人家庭成!员的:户籍、收《入及资产情》况、现家庭住房状】况等:通过入户调查—、组织评议、—邻里访问以及—信函索证《等方式进行初审将初!。审结果在社区进行】公示15天》公,示后无异议或异【议,不,成立的签署初—审意见报街道—办,事处或?镇人:民政:府,进行复审
—
》 ? 社区居》委会在?受理:申请和初审时应遵】循以下规定
【 》 1、受理申请时必!须依据本细则第【十一:条的要求认真—查看各种证》件的原件所收的【。所有复印件》核对原件必须经申】请人和?经办人同时签字【确认复印属实
】 ? 2、对人户】分离的申请人必须】到户籍所在》地社区居委会办理申!报对申请《家庭如有成》。员不:在本居委会》。的,必须提?供其:成员所属地居委【会出:具,的未在?属地:办,理申报?的书:面证明
— 《 3、对经》社区居委《会民主评议》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名!单应在居委》会张榜公示》公示无异议》或异议不成立的在申!请表上签署》经办:人姓:名及初审意见—加盖公章《。后报办事《处进行复审
【 : (三)【复审和?公示街?道办事处自收到【。初审资?料后对?。资料进行复审将【复审结果《在办事处公》。示15天经公—示后无异议》。或异:议不成立《。的在申请表》上签署经办人姓名】及复审意见》加盖公章《后报市房地产—。管,理局进行审核—。
!。 办事处复审】时,应遵循以下规定
! 《 1、依据本细】则第十一条规—定审查申报资料是否!齐全:是否符合要求资【料不齐的《。通,知居委会通知申请人!补报资料
【 ,。 2、对低】保家庭应采取核对其!低保证等方法进【行,核实
?。
3、!复审结果须在办事】处公示
】 4、公—示无:异议或异议不成【立的将?申请资料签》署经办人《姓名:及复审?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!电子文档报市房地产!管理局?进行审核
—
》 (四)审核【和公示市房地产管理!局,。收到申请资料—后会同民政》部门就申请》人的有关情况进【行审核并将审—核结果在当地媒【体上公示公》示期限为15日
! :
— 市?房地产管理局审核】时应遵循以下规【定
【 ,。 1、依据》本,细则第?十,一条规定审查申报】资,。料是否齐全是否符】合要求对不符合要】。求的由办事处、居】委会通知申请人【补齐资料《或补:办,手续5日内未补【齐资料或补办手续的!列入:资料不齐《取消名单《将取消?名,。单下发到申》请,人所在办《事处
?
【2、市房地产管理】局对申报家》庭,的房:产,情况进行查》。档查档时查档—人须将查档》结果填入申请表并签!署查:档人姓名《后加盖查《档业务章
— 3、市!房地产管理》局审核经办人对符合!条件的签署审核【经办人姓《名和审核意见加盖审!核公章后《将审核拟定名—单在当地媒体予以】公示
《 ? (五)—审批经公示有异【议的市?。房地产管理局应派】。专人进行《调查核实;公示【无异: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!由市:房地产管理局将审】核意见送交市—住房保障工作—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批!合格:的申请人可》纳,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!。轮候名单
! 对市住房保障!领导小组审批—合格:的申请人由》市房地产管理—局将相应《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申!报资料?存档入?库
:
— 第十五条 实【物配租实行轮候制】度
《 经审批】申请家庭符合—规定条件的》市房地产管理局【将其作为实物配租对!象纳入轮候程序予】以登记在轮候期【间,家庭人均居住面【积、家庭年人—均可支配收入—、人:员,结构、婚姻》状况等情况改—变的申请人应当自改!变发生之《日起30日如实提】交书面?材料按程《序报批并重新调【。整,轮候顺序
》
:
》第十六条《 保障?对象凭市房地产管理!局开具的廉租—住房入住通知—单,在规定的期限内【到,。廉租住房管理—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!赁合同办《。理入:住手:续
【 第十七条 保】障对象如有下—列情形的取消实物】配租资?格5年?内不得申《请廉租住房实物【配租
《 (【一)保障对象因【对楼层?、户型等《不满而放弃的;【
【 (二)《。在规定期《限内未?办理签?约手续?的;:
,。
》 (三)》。签约后在《。规定时限内未实际入!。住的;
】 , :(四)其他情形
! :
《第十八条 市—房地产管理局应当将!实物:。配租结果向社—会公布
》
第十】九条 廉租住房应】当推行物业服务市】房地:产管理?局可以?委,托廉租住房所在地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物!业服务企业等—专业机构对已投入】使用的廉租住房实施!物业服务
》
【委托物业服务—的应当?与接受委托单位【充分协?商并签订物业服务合!同入住廉租住—房的承租《人必须遵守物业【服务合同规定及小区!住,户管:理规约
】
第二》。十条 ?廉租住房承》租,人应当?按时缴纳房租—、水、电、煤—气、:电,视、电话及物—业服:务费和其他应—当,由承租人承担的相】。。关费:用
:
:
? 第二《十一条 廉租住房】承租人?应,合理使用并保护好房!。。。屋,及固定装置和设备在!使用期限内承—。租人损坏《的承租人应按规【定,修复并承担》费用
《 》 廉租住房》室内:的固定装置、设备】超过使用年》限需重新《装修、更换或—需对房屋进》行改造、增加—设备的由市房地产】管理局统一组织承】租人应?予配合
【 承租—人不得擅自进行室内!二次装修或对室内装!置、设备进》。行改:。装
? , : 廉租》住房承租人使—用,房屋:应当服从住宅小区的!统,一管:理并遵?守下列规定
【 》 (一)不》得改变房屋结构【、外貌和用途—;
!(二)不《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!墙、梁?、柱、楼板、—阳台、雨棚、—通道、?屋面:及管:道进行违章凿—、拆、?搭、:占;
【。 (三)不得占!用、损坏房屋的【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!设备;
《。
? ? (四)不得—利用:房屋从事《危害:公共利益的活动【;
? 《 (五《。)不得堆放易燃、】易,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等!危险:物品;
!。 , (六)不得侵害】他人的?合法权益
【
第二十】二条 廉租住房只能!用于申?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!严禁转租、转借【。、调:。换、:出租、转让、—经营以及从事居住】。以外的其他》任何活?动
? :
: 第二十》。三条 承租人有下列!行为:之一的由市房地产管!理局取消其配租资】格,并收回其承租的廉】租住:房情:节恶劣的《按,有关法律、法规进】行处罚
》。 , : (一》)未如?实申报?家庭收?入、家庭人口—及住:房状况或伪》造有:关,证明材料骗取廉租】住房:实物配租的;
【
— (二)将承—租住房转借、转租】或擅自改变房—屋用途的;
】 (—三)擅自对房屋进】行装修和《扩建、加建》、改建或改变房屋】结,构的:。;
》 (四)【在室内外堆放易【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!射性等危《。险物品的;
【 (五)!无正:当理由连续6个【。月未在所承租的廉租!住房居住或者累计】3个月以上未交纳】廉租住房租金的
】
《。 (六)家【庭收入、成员组成、!资产、住房等情况】发,生重大变化未—按规定及时主—动申报的;
—
《 (七)违反有!关规定的
!
: 第二十四条— 廉租住房承【租人承租资格—实行:。一年:一,审制度
《
市】房地产?管理局负责实—物配租住房的年【审工作并《根据年审结果作出】书面认?定或调整决定
】
廉】租住房承租人—自承租廉租住房的次!年起应当于每年【12月前向市房地产!。管理局或其》。委,托机构?如实申报家庭收入、!资产、人口和住房】。。的变动情《况市房地《产,管理局或其》委托:机构应当会》同,有关部门对其申报】情况进行审核并按】以下规定处理—
【 (一?)经审核符合—保障条件的继续【承,租廉:租住房?;
:
? (二)经】审核家庭收入、【资产、人口、住房】。等情:况发生?变化不再符合—原核:定保障标准》。、方式但仍符合【其他:保障:标准、?方式的按对应的【保障标准、方式调】整;:
— (三)经审核不!再符合保障》条件的取消实物【配租资格及时收【。回廉租住房
【 ?。 保障》对象腾退《所租住的廉租住房】时应当停止使用并结!清房租、水、电、】煤气、有线电视、电!话、物业服务—费及其他应》当由:承租人?承担的相关费—用
《
第二十五!条 :出现下列情形—的承:租人应当主》动申报退出廉租【住,房
? 《。 (一)家庭收】入、资产已超过规】定标准的;
】 (—二)购买《或通过其他途径【获得住房的》;,
【。 (三)不符—合,实物配租保障条【件的:其他情形《的
》
,
第二十六【条 廉租住》房承租人未按—照,合同约?定,退回廉租住房的【市房地产管理—局应当责令其限【期退回;逾期未退回!的市房地《产,管理局?可以按照合同—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!方式处理
》
》 廉租住》房承租人拒绝接受前!款,规定:的处理方式》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!。依,照有关法律法—规处理
—
第二【十七条 出现收【回廉租住《房的情形《时市房地产管理局】应书面告知承租人限!令承租人在》规定时间《内腾退廉租住房【
【 第二十八条 实】物配租的租》金标准实行政府【定,价廉租住房承租人必!须遵守国家法律【、法规按照廉租住】。房租赁合同按时足额!交纳租?金
?
第【二十九条 任—何单:位和个人有权—对违反本《细则规定《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!报,
— 第三十条—。 申请人以虚报【、瞒报情况》。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!等不:正当手段骗》取廉租住房实—物配:租的由相关部门【依法:追,回已分配的廉租【住房实物配租—。并取:。消廉租?住房实物配租申请】。。资格:5年:
:。。
:
第三【十一条? 对出具《虚假证明的组—织和:个,人,由纪检监察依法追】究相关责任人员【的责:。任
!第三十二《条 相?关部门的《工作人员违反—本细则在廉租—住,房实物配租》管理工作中利用职】务上的便利》索贿、受贿、—玩忽:职守、徇《私舞弊不履行—监督管?理职责的依》纪给予处分;—属领导干部的按照】娄底市领导》干部:问责管理办法予以问!责构成犯罪的依法】。追究刑事责任
【
:
第三【十,三条 本细则自公布!。之日起施行由—市房地产管理局负】责解:。释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