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 ,
】第,四章 建设资金【的使用与管理
!
第十四条 乡【镇综合文化站—建设总投《资,。为24万元/—站(土建)》所需投资《主要:由中央专项补助【资金和?省、县(市、区)配!套,资金解决
】。 新化县建设!项目由中央》补助20万元省【财政配套《补助4万元;冷水江!市、:双峰县建《设项目由中央补助1!6万元?省财政配套补助6】万,元县(市)》财政补助《2万元;娄星区、】涟源市、娄底—经济开发区》建设项目由中央【补助12万元省财】政配套补助6万元区!(市)财《政配套补助6万元】各地要建《立,多渠道投入机制引】导、鼓励社》会力量采用多种【形,式、:多种渠道捐助或投】资乡镇?综合文化站建设【。严,禁通:过集资?、收费、摊》派,、举债等方式筹【集建设资金
】
第—十四条? 乡镇综合文—化,站建:设总投资为24万】元,/,站(土建)》所需投资主》要由:中央专项补》助,资,金和省?、县:(市、区)》配套资金《解决
】有社会资金投入的站!由,各,县,。(市、区)人民政府!。和,娄底经济《开,发区管委《会,视具体?。情况提出意见报市乡!镇综合?。文,化站:建设领导小组办公】。室确定?
— 第十五》条 乡镇综合—文化站建设工—程已经省人民政府】批准纳入省》重点建设项目管理】各种建设配套费【。用按照省重点项目】。建设:的有关规定予以【减免有效降低—建设成本《
,
— 第:十六:条 中央补助—资金和省级配套【资金必须纳入项目所!。在县(市《、区)财政专户集】中支付、《专,帐管理、专款专用】在建设?乡,镇综:合文化站的同—时应建立健全机构】充实编制和》人员
《
—第十七条 》建设项目《实,行按进度《拨款制?度建设资金在项【目,开工和竣工验—。。收后:分两次?拨付对不按规划实】施的项目不予拨付资!金;对完不》。成计划进度的—项目不?予拨付后期资—金;对已经拨付【补助资金《但不:具备相应开工条【件的乡?镇要采取《坚决措施由市乡镇综!合文化站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!提出方案并》报领导小《组审批后《暂时:收回:资金
】 第十八条— ,。国家和省专项资【金按省?。财政厅和省文化厅】有关规定《拨付;市《本级采取以奖代【补,的方式对示范性文】化站予以奖励;县(!市、区?)财政补助》资金:。由县(市《、区)财政、文化】部门确定拨付市【、,县(:市、区)乡镇综【合文化站建设领【。导小组?办公:室按:照,建设进度、》质量提出拨付—。意,。见拨:付单位?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!资金拨付到用款单】。位的资金专户—
第!。十九条 乡镇综合】文化站建设的专项资!金,只能用于文》化站建设的直接费用!。即人工?费、:材料费、《。机械费?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截—留、挤?占、挪?用和超?范围使用项目—建设资金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