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,  第六章— 监督检查》 第十—八条: 娄底市《规划局娄星》分局、?娄底市规划局经济开!发区分局应》当每:年向娄底市规划局】报,告村(居)民住宅建!设规划实施情—况 第十》九条 娄底市规【划局应?当健全规划监督检查!制度依照《法定职责加强对村】(居)民住宅—建设规划《实施情况的检查、】监督和指导》 :第二十条 》村(居)民》。住宅建设《。必须严?格按照建设用地【规,划许可的内容进行】建设不得擅自变【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向!娄星区、《娄底经济开发—区规划?分局申请依程序【经批准后方可—办,理变:更手续 《 第二十一》条 各规划分局【应当按照《各项规划和》技术规?范做好?村(居)民》住宅建设的规—划审批工作》并定期巡查对住宅建!设是否按《规,划许可实施进—。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!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!规的建设行为并依法!处理被?检查者应当》自觉接受监》督检查如实提供情况!和,。资,料不得隐瞒和阻碍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