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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章 加强】对国有投资工—程建设项目资金【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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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】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!。目资金由财政—部门开设专户进【。行管理?资金使用《时项目业主单位【和财政部门必须【严格:执行联?审制:度财:政,部门必?须按投资计划和工】程进度拨付资金项】目竣工验收前工程款!支付累计不得超过】合同价的《70%需《超比例支付的必须报!审,计、监察部门审查严!禁,未经:审计、?监察部门审查—超概算、《超预算、超进度【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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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! 规范工程项目建】设过程中的资—金流管理项目业【主单:位和财政部门必【须将工?程款:。以银行转账方—式支付到《中标单位的基本账】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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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【条 禁止》利用国有投资资【金开支非《国有投资《。项目的费用严禁【国有投资项目与非】国有投?资项目?。共账、共户、共设】计、共监理、—共施工、共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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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! 财政部门要加强】对各单?。位工程建设项—。目财:务管理?工作的监《督、指导与》培训建立、》。完善国有投》资工程建设项—目财务管《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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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四条? 审?计部门?要加强对国有投【资工程建设项—目的:。审计监督对利用【国有投资资金开支】非国有?投资项目的各—种费用要严》格审计坚决纠—正
第】三十五条 —国,有投资工程》建设:项目:竣工后?项目业?主,单位必须在3—个月内报《财,政部:门评审或审计部门】审计财政部门或审】计部门必须在3个月!内,完成:评审或审计并将结】论报同级《监察部门备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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