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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 ,。 娄:底,市城市?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!设维护管理办法【 【 娄底市】人民政?府办公?室关于印发娄底【市城市新《。建住宅供电设施建】设,维护管理办法的【通知 娄政】办,发〔2012〕【19号 有效期】间2:。012年《5月9日201【7年5?月9日 》各县:、市、区人》民政府娄底经济开】发,区、万宝新区管委会!市政府?各局:委、各直属机—构有关?企,事业单位 》 ,    《 娄底市城》。。市新建住宅供电【设施:建设维护管理办【法已经市人民政【府同意现印发给你】们请遵照执》行 二○一二年五!月八日?。 第一条 】为规范?我市: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!设和维护管理保证供!电工程质量满足【居民安全《、可靠、经济、方便!的用电需《求根据中《华,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!条例:(国务?院令第?50:4号)、《城市电力规》。划,规范(建标〔1【999〕14—9号:)、城市中低压【配电:网改:造技:术导则(DL/T5!99-19》96)等法规—规章的规定结—合我市实际》制定本办法》。 ,。。 第二条 —本市中心《城区及?所,属,。。县(市)城市规划】。区范围内新》建住宅供电设施的】建设管?理和维护适》用本办法《     本办法!所称新建住宅包括住!宅,商品:房,。、保障性《住房(经济适—用住房、公共—租赁住房、》棚户区改《造、廉?租房以及城乡居【民征地拆迁集中安】置住房)以》及住宅区《内,为,小区配?套的:公共设施用房和【经,营性用房不包—括别墅区、农村自建!房    — 本办法所称—供电:设施是指从上级公】共,电源网接入点至【小区住?户“一户一表—。”电:表箱和其他用—房配电间低压—屏止(?不含表后线或低【。压电缆及以下)的所!有供电设施》(不含提供设备用房!的土建和施工过【程中的路由) 【 第三条 市【人民政府成立娄底】市城:市新:建住宅?供电设施建设—维护管?理工作领导小组【由分管工业的副市长!任组:长市政府协助—分管工业的副秘书】长、:市,经信委主任、—娄底电业《局局长任副组长市】经信委、市》政府法制办》、市物价局、市审计!局、:市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局:、市房地《产,局、市规划局、市】。工商局、《市,城市管理《行政执法局、—市质量技术监督【局、娄?底电业局等单位为】成员:领导小组下设办【公室负?责组织开展全市新建!住宅供电设》施建设管理》和运行?维护的监督检—查并承担日常—工作办公室设市【经信委由市》政府协助分管工业】的副秘书《长,。兼任办公室》主,。任市经信《委分管电力工作【的副主任任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娄!底电业局分》管营销的副局长和】市,经信委电《力科科长任》办公室副主任冷水江!市、涟源市》、双峰县、》新化县应成》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!责本辖区《新建住?宅供电设施建设维护!管理工作 】。 第四条 供】电企业应当按照统一!。规划设计、》统一组织建》设,、统一维《护管理和“供电到户!、抄:表到户、《收费到户、服务到户!”(简?称“四到户》”)的?原则负责新建—住宅:供配电设施建—设管理?和维护?工作:    》 经信部门负责对】新,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!的施工、《。。设,计单位的资质—进行审?核,并对:新,建住宅供电》设施:。施工报装《和验:。收送电依法进行监】。管    】 物价、审计、住】。房和城乡建设—、房地产、》。规划:、工商、城市管理行!政执法、质量—技术监督等部门按】。照各自职责做—好新建住宅供—配电设施《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! 第】。。五条 供》。电企业?应当根?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及!娄底:市城市居住区配【电,。。设施建设技术—导则(娄建发〔2】011?〕1:03号)的》有,关规定建设好—。住,宅供配?电设施 !。第六条 新建住】宅由:开发单位向供电企业!提供经规《划,等行政许可》审批同意的》。供电:设施:建设规?划,设计必要《文件和图纸资料【供电企业对供电【设施建设项》目实行公开招投标】在具备资质的施【工单位中选择中标】者按照?国家和行业标准组织!建设: :    新建住【宅供电设施》建设项目施工单【位,应当严格按》照中标要求和经【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!组织施工 —    新建住【宅,供电设施《建设:。工程竣?工后由城《。市,新建住宅供电—。设施建设维护管【理工作领《导小组办《公室:组织供电企业严【格按照国家和行【业标准?组,织,验收住?宅开发单《位凭验收合》。格通知书申请—送电投运 第七条! , 新建住宅开发单位!应负责外《线建设破《。路等:相关事?宜并按期无》偿提供配电设—。。施用房和通》道(包括电缆沟【、排:管、栈桥《、竖井或架空线【路走廊等) 【 第【八条 新建住宅供!电设施投《入使用后供电企业】应承担?公共:电源网接入点至住户!“一户?一,表”电表箱的—所有供电设施的【用电安?全、:维修、改造及—日常运行《管理工作 》。 ,    《对于配套公共—设施及经营性用【房、办公用房—的专用供配电设【施供电企《业不接收产权但应给!予必要的技术指导】与用:电监察 第九【条, 新建住宅—开发单位应当按照】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(副本—)所核定的建筑【面积向供电企业支】付,供,电,设施建设维护费用】供电企业不得—擅自再向开》。发单位收取其他费】用(临时施》工电源费用》除,外) ? ? 第》十条 新建住宅供!电设施建设和—。。。维护费用的收费范围!。与,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!门负责制定并报市】人民政府《。和,上级:价格主管《部门批准后执行 】。 第十【一条 新》建住宅供电设施的】建设维?护费用?应当集中管理专户存!储专项?用于住宅供电设【施,的建设和维护—接受审计部门审【计 : 第十二条 供】电企业应于每年【3月底前《将上年度供电设施】建设:维护:费用收支情况向“城!市新建住宅供电【设施建设维护—管理工作领》导小组”及价格【主管部门报告 【     经信!部,门应:会同价?格、审计部》门对住?宅供电设施建设维】护费用?收缴、使用情况【进行监督《检查对违《反价格管理等有关】规定的依法》予以:查处 第》十三条 从本【办法发布之日起【尚未:送电的新建住宅必须!按照:本办法?缴付供电设施建设费!并,由,。供电:企业实行“四到户”!。管理其中已》。经开工建《设,的电力设施由供【。电企业验《收,合格后予以利—用并抵扣相应建设费!用,    【 未由供电企业直】接抄表?到户的原《有住宅小《区由小?区业主大会》决定:是否向供电企业申请!改造并推行“—四,。到户”管《理其改造费用—由业主自《行筹措 《 第十!。四,条 ?本办法?自公布之《日起施行 】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