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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娄底市《城,。市新建住宅供电【设施建?设维护管《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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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—。底,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!。于印发娄底市—城,市新建住宅供电设】施建设维《护管理?办法的通《。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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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政办发【〔2012〕1【9号
有效期间】2012年5月9】日,2017年5月9日!
各县、市、区】人民政府《娄底经济开发区、】万,宝新区管委会市政】府各局委《、各直属《。机构有关企事业单】位
娄!底,市城市新《建住宅供电设—施建:设维护管理办—。法已经市人民政府】同意现印发给—你们请遵《照执行
二○一】二年五月八》日 :
:第,一条 为规范我】市新建住宅供电【设施建设《和维:护管理保证供电【工程质量《满,足居民安全、可靠】、,经济、方《便,的用电需求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】业管理条例(国务】院令:第504《号)、城市》电力规划规范—(建:标〔1999〕1】49:号)、城市中低压】配电网改造技术导】则(DL/T5【99-199—6)等法规规—章的规定结合我市】实际:制定本办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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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《 本市中》心城:区及所属县(—市)城?。。市规:划区:范围内?新建住宅供电设【施的:建设管?理,和,维护适用本办法
! :。 本?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包!括住宅?商品房、保障性住房!(经济适用住房、公!共租赁?住房、棚户区改造】、廉租房以及城乡居!民征地拆迁集中安置!住房)以及住—宅区内为小区—配,套的公共设施—用房和经营性用房】不包括别《墅区、农村自建房】。
》 本办法《所,称供电设施》是,指从上级《公共:电源网?接入点至小区住户“!。一户一表”电表箱和!其他用房配》电间低压屏止—(不含表后线—或低压电缆及—以下)的《所有供电设施(不】含提供设备用房的土!建和施工《过程中的路由)
!第三条 《 市人民政》府成立娄底市城市】新建住宅供电设施】建设维?。护管理工《作领导小组由—分,管工业的副市长【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!管工业的副秘书长】、市经信《。委主任、娄》底电业局《。局长任副《组,长市经信委》。、市政府法》。制办:、市物价局、市审计!局、市住《房和城?。乡建设局、市房地产!局、市规划局—、市工商局、市城】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!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、!娄底电业局等—。单位为成员》领导小?组下:。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!展全市新建住—宅,供,电,设,。施建设管理和—运,行维:护的监?督检查?并承担日常工作【办公室设市经信委由!市政府协助分管工】业的副秘书长兼任】办公室主《任市经信委分—管电力工作的副主任!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!娄底电业局分管【营销的副《局长和市经信—委电力科科》长任办公室副主任】冷水江市、涟源市、!双峰县、新化县应】成立相应《的组织机《构负责本《辖区新建住宅供电】设施建设维护管【理工: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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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条 供《电企业应当按照统一!。规划设计、统一【组织建?设、统一维护管【理和“供电到户、】抄表到户、收—费到户?、服务到《户”:。(,简称“四到户”【)的原则负责—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!建设管理《和维:护工作?
》 经信部门负责对新!建住宅供电设—施工程?的施:工、设?计单位的资》质,进行审核并对—新建住宅《供电设施施》工,报装和验收送—电依法进《行监管?
《 物》价、审计、》住,房和城乡建设—。、房地产、》规划、工商、城市管!理,行政执?法、质量技术监【督等部门按照各【自职责?做好新建住宅供【配电设施建设维护】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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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 供电企!业应当根据国家【和行业标准及娄底市!城市居住《区配电设施建设【技术导则(》娄建发〔2011】〕103《号)的有关规定【建设好住宅》供配:电设:施
【第六条? 新建住》宅由开发单位—向供电企业提供【经规:划,等行政?许可:审批同意的供—电设:。施建设规划设计必要!文件和图《纸资料供电企业对供!电设施建《设项目实行》公开:招投标?在具备资质的施工】单位中选择》中标:者,按照国家和行业标】准组织建《设
新】建住宅供电设施【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!当严格按照中—标要求和经审—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组!织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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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新建住宅供【电设施建《。设,工,程竣工后由城—市新建住《宅供电设施建—设维护管理》。工作领?导小组办《公室组织供电企业】严格按照国》家和:行业标准组织—验收住宅《开发单位凭验收合】格通知书申》请,送电投?运
第七条 【 新建住宅》开,发单位应负责—外,线建设破路等相关】事宜并按期》无,偿提供配电设—施用房和通道—(包括电缆沟、【排管、栈桥、竖井】或架空线路走廊【等):。
第!八条: 新建《住宅供电设施—投入使用后供电企业!应,。承,担公共电源网接入】点至住户《“一户一表”—电表箱?的所有供《电设施?的用:电安全、维修、【改造及日《常运:行管理工作
!。 对于配套公共】设施及经营性用房】、办公用房》。的专用供配电设【施供电企业不接收产!权但应给予》必要的技术指导与】用电监察《
第九条 — 新建住宅开—发,单位:应,当按照建设工—程,规划许可《证(副本)所核定】的建:筑,面积向供电企—业支付?供电设?施建:设维护费用》供电企业《不,得擅自再向开发单】位收取其《他费用(临时施工】电源费?用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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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: :新,建住宅供电设施【建设和维《护费用的收费范围】与标准由市价格主管!部门负责制定—并报:市人民政府和上【级,价格主管部门批【准后执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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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—条, :新建住宅供》电设施的建设维护费!用应当集中管理【专户存?储专项用《于住宅供《电设:施的建设《和维:护接受审计部门审】计
第十二—条 供《电企业应于》每年3?。月底前?将上年度供电设施建!设维护费用收支情况!向“城市新》建住宅供《。。电设施?建设维护管》理工作领《导小组”及价—格,主管部门报》。告
? 经信】部,门应:会同价格、》审计部门对住宅【供电设施建设—。维护费用收缴、使用!情况进行监督检【查对违反价格—管理等有《关规定的依法予以查!处
第十三—条, 从本办法发布之!日起尚未送电的【新,建住宅必须按照本】办法缴付供电—设,施,建设费?并,由供电企业实行【“四:到户”管理》其中已经开工—建设:的电力设施由供电】企业验收合格后予】以利:用并抵扣相应建【设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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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】。由供电企业》直,接抄表到户的原有住!宅小区由小》区业主大《会决:。定,是否向供电企业申】请改造并推行“四到!户,”管理?其改:造费用由业》主自行筹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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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 本办】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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