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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娄底市城—市污水处理费征【收使:用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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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市人民政!府关于印发娄底【市城市污水》处,。理,费,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!通知:
各?县、:市、区人民政府【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!会市直有关》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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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娄:。底市城市污水处【理费征?收使用?管理办法已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】现予印发请》认真:。贯彻执行
二○】○九年?一月二十一日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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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《条 为加》强城市污水处—理费的收《取、使用和管理加快!城市污水集中—处理工程建设步【伐,保证城市污水集中】处理设施的正—常运:行促进城市污水处】理行业健康》发展根据有关法律】、法规和《政策的规定结—合本:市实际制定》本办法
! 第二条 — 本办?法适用于娄底—中心城区《城市污水《处理费?的征收?、使用和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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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条 娄底市建设!局负责?城市污水处理费的】征收:。使用管理工作市财】政、物价、审计【部,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做好城市—污水处理费使—用、管理和监督【工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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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四条 城市污!水,处理费纳入政—府非税收入管理收】入全额?缴入市?。财政专户实行“【收支两条线”定期】审,计城:。市污水处理》费收缴、使用—情况并向社会公【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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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条 ?市建设?局给排水管理—办公室应《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!理收费许可证并【使用财政《部门规定的收—费票据
! :第六条 城市污水!处理:费征收对《象由城?市公共?供水或自备水源(】含江、?。河、湖、塘、水库】及,地,。下水井等)》取水:并在:。城市规划区》内经城市排水管网排!放污水、《。。废水的用户(包括机!关、团体、部队、】企事业?单位、个体经营【者和居民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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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】自建污水集》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!后经相?关,单,位检测?达,到,国家排放标》准且不?经城市排污管网直】接排入自然水体的单!位,免,征污水处理费—;需经城市排污管】网,排放的按污水处【理费征?收标准的50%征】收;处理《后,水质仍然超标的全额!征,收污水处理》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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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居民等)】
: 对城镇居民!中由民政《部,门发给最低生—活保障费的》。特困户每月每户【。免收 4 》吨水的污水处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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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?。条 单位缴纳【的城市污水处理【费可计列生产、【。经营:成本或管理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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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— 城市污水—处理费?的征收标准由市价格!行政主?管部门按《。照不:低于省价格行—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最!低标准和保》本微利的原则综合】考,。虑,城市:经济发?展,状况、?城市污水集》中处理?设施:的运行维护成—本和用户的承受【能力制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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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九?条 城市》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!逐月计收使用城市】公共供水的排污者】其用水量按照水表】计量数据核定;【暂未安装水》表的:按照收取水费—的相应用水量—核定使?。用自:备水源?已,。安装水表的》其用水量按照水表】计量数据核定—;未安装水》表的按照水》泵铭牌流量和—工,作时间计算》的用水量核定;【既无水表又无—水泵铭牌《流量的按城市污水处!理费征收主》管部门核《。。定的用水量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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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十条 使用城市公!共供水的单位和【个人由市建设局委托!城市:公共供?水企业在收取—水费时代收城市污水!处理费使用自备【水源的单《位和个人由市建设局!委托有关单》位,代收或通过协议方式!委托银行直》接划拨其城市污【水处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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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一条 市建设【局与城市污》水处理费代收单位】分年度签订委托征】收协议代收手续【费由:市,建设:局会同?市财政局根据—有关规定制订方【案,报市政府审批—后执行?
: 和居《民等:),
? 城市》污水处理费》代收单?位应按月将代收的污!水处理费缴入—财政专户并向市建设!局、市财政局—报送城市污水—处理:费收缴月报》表报表内容》包括供?水量、售水量、【应收额、实》收额、上缴》额及:欠费:。情,况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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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】。 任何单位和个人!。不得:擅自降低城》市污水处理费收费】标准不得减免—城市污?水处理费
— 和居民等—)
《 未《按照规定《标准、期限缴纳城市!污水处?理费的市建设—局,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!强,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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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污水处理—费开征后取消原在】排水:环节征收的各种建设!费、运行费》、,。增容费和建设性基金!及不符?。合法律、法规的其他!收费;不再征收城】市排水设施使—用费;环保》部门不再《对向城市排污管和】污水集中《处理设?施排入污水的单位】征收污水排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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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】 城市污水处理】费是城市污水集中】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!运行的?资,金来源之一》主要用于)
! (一)》城市污水处理厂、】排水:。设施的运行和维【护;
】(二)城《。市污水处理厂、【排水:。设施建设资金—的补贴和还》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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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城—市污水处《理新工艺、》新设备、新技术【的研究开《发;
(!四)城市污水处【理费代收手续费【的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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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五条 —。 城市污水处理【。费的使?用由市建设》局编制年《度收支计划》报,市财政?局审核市政》府批准;市财政局】按照规定和资金使用!计,划及时拨付有关费】。用严禁?截,留,、挪用?结,余部分可《结转下年《度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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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六条 城市】污水处理《费,支出按照下列规定拨!付
】。 (一)对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】。的城市污水集中处】理设施由市建设【。局会同?市财政局按照协【议核定污水》处,理量等指《。标按月向运营企【业拨付
【 (》二)对在《建的城市污水集中处!理设施?由市建设局会—同市财政局核—定建设内容和—工作量?。按照:计划向建设》单,位拨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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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! 收取的城市污【。水处理费《优先:用于维护城》市污水集《中处理?设,。。施正常?运行:如不足维持城市污】水集中处《理设施正常运行【。。的经市建《设局会同市财政【局审核后《申请市政府予以财政!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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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【 市?建,设局应当《加,强对城市污水集【中处理设施运行的】监测:努力提高其》服务质?量具体包《括
!(一)建立》、健全监管制度【和目:标考核制度》;
? 《 (二《)依据?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加!。强对城?市污水主要排放口】特别:是重点工业排—。放口:水,量水质的《监督:和监测;
! ?(三)委派》监管员对城市—污水处理厂的运行】过程实?。行,监管;?
: (【四)加强对城市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!的核定?;
《 : ?(五)加快配套污】水管网建设充分发挥!城市污水《。处理设施的》。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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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条 经城市污水!处理设?施,处理的污水》未达到国家或者【本省规定排》。放,。标准的由《市环保局按》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!查,处并由?市,建设局?会同:。。市,财政:局相应扣《减城市污《水处理厂的污水【处理服务《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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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:条 市建设局、财!政,局、城市《污水处?理费代收单位及其工!作人员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!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!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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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不按规【定范围和标准—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!;
!(二)截留、挤占】、挪:用城:市污水处《理费;
【 , (三)不按】规定用途《使用城市污水处理费!;
《 《 (四)其》他滥用职权、玩忽职!守的行为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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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,一条 本办法自2】009年3月1日起!施行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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