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娄底市》城市污水处理费【征收使用《管理办法《
:
!
娄底市人》民政府?关,于印发娄底市城市污!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!理办法的通》知
各县、—市、区人《民政:府娄:底,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!直有关单《位
? 》娄,底市城市《污水处理《费征收使用管—理办法?已经市?。人民政府同》意现予印《发,请,认真:贯彻执行
二○○!九,年一月二十》一日 ?
第一条 为!。加强城?市污水处理》费的收取《、使用和管理加快城!市,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!。设步伐保《证城市污水集—中处理设《施的正常运行促【进城市污水处理行】业健康发《展根:据有关?法律、?法规和政《策的: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
】
第二条 】 本办法适用—于娄底中心》城区城市污水处理】费的征收、使用【和管理工作
【
第三】条 ?娄底市建设局负【责城市?污水处理费的征【收使用管理工作市】财,政、物价、审计部门!按,照各自职责做好【城,市,污水:处理费使用》、管理和监督—工作
! 第四条 —城市污水处》理费纳入政府非税】收入管理收入—全额缴入市财政【专户实行“收支两】条线”定期审计城】市污水处理费—收缴、使用情—况并:向社会?公,布
:
— 第五条 市建设!局给排水管理—办公:室应按?规,定到物价部门办【理收费许可证并【使用财?政部门规定的收【费票据
】
第六条— 城市《污,水处理费征收—对,象由城?。市公共供《水,或自备水源(含江】。、河、湖、塘、水库!及地下水井等)取水!并,。在城市规划区内经城!市排水管《。网排放污水、—废水的用户》(包括机《关、团体、部队、企!事业单位、个体【经营者和《居民等)
【 《 凡自建污水集中处!理设施污水处理后】经相关单《位检测达到国家排放!标准:且不经?城市排污管网直接】。排入自然水体的单位!免征:污水处理费;需【经城:市排污管《网排放?的,按污水处理费征收标!准的50%征收;处!理后水?质仍然超标的—。全额征收污水处【。理费
?
, :和居民等)
—
对—城,镇居民?中由民政部门—发给最低生活保【障费的特困户—每月每户免收 4】 吨水的污水处【理费
《 ,。
:
第七条— 单位缴纳的【。城市污水处理费可】计,列生产、经营成【本,或,管理费用
》
:
? 第八条》 城市污水处理费!的征收?标准由市价格行政】主管部门按照不【低于省价格行政【主管部门制定的最】低标准和保》本微:利的原则综合—考虑城市经》济发展状况、—城市污水集中处【理设施的运行维【护成:本和用户《。的承受能《力制定
【
第九条 !。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用!水量逐月计收使【用城市公共供—水的排污者其用水量!按照水表计量数据核!定;暂未安装水表】的按照收取水费的】相应用水量核—。。定,使用自?备水源已安装水表】的其用水量按照【水表计量数据—核定;?未安装水表的按照】。水泵铭牌流量和工作!时间计算的》用水量核定;—既无水表又无水泵】铭牌流量的》按,。城市污?水,处理费征收主管部】门核:。定的用水量计算【
】第十条? :使用城市公共—供水:的单位和个人由【市建设局委托城市公!共供水企业在收取】水费时代收城市污水!处理费使用自备水源!的单位和个人由市】建设:局委托有关单—位代收?或通:过协议方式委托银行!直接划拨其城市污水!处理费
— ,
: 第?十一条 市建【设局与?城市污水《处,理,费代收单《位分年度签订委托】征收协议代》收手续费由市—。建设局会《同市财政局根据有关!规定:制订方?。案报市政府》审,批后执行《
和》居民等)
】 :。城市污水处理—费代收单位应按【月将代收的》污水处理费缴入财政!专户并向市建设局】、市财政局报送城】市污水处《理,费收:缴,月报表报表内容【包括供?。水量、售水量、应收!额、实收额、上缴】额及欠费情》。况
? ,
:
: 第十二条 任何!单位和个《人不:得擅自?。降,低城市?污水处理费收费标】准,不得减免城》市污水处《理,费
和居【民等)
【 未按照规定【标准、期限》缴,纳城市污水处—。理,费的市建《设局可依法申请【人民:法,院强制执行
!
: , 第十三条 【污水处理费》开征后?取消:原在排水环节征【。收的各种建设费【、运行费、增容【费和:建设性?基金及不符合—法律、法规的其【他收费;不再—。征收城?。市排水设施》使用费?;环:保部:门不:。。再对向城市排污管和!污水集中处理设【。。施排入污水的单位】征,收,。污水排?污费
】。第十四条 —城市污?水处理费是城市污】水集:中处理设施建—。。设和维护运行的资金!来源之一《主,要用于)《
(一】)城市?。污,水处理厂、排—水设施的运行和【维护;
【 (二)城—。市污水处理厂、排】水设施建设资—金的补贴和》还贷;?
》 (三)城市—污水处理新工艺、新!设备、新技术的研】究开发;
—。 : (?四)城市污水处理费!代收手续费》的支出
《。
:
?第十五条 —城,市,污水:处理费的使》用由市建设局编制】年度收支《计划报市财政局审】核市政府批准;【市财政局按照规定和!资金使用计划及【时拨付有《关费用严《禁截留?、挪用结余部分【可结转下年度使【用,
第!十六条 城市污】水处理费《支出按照下列规【。定,拨付:
? ? (一)对已建成!并,投入运行的城市污水!集中处理设施由【市建设局会同—。市财政?局按照?协,议核定污水》处理量等指标按月】向运营企业》。拨付
— (二)对在!建的城市污水—集中处理设施由市建!设局会同市财政局核!定,建,设内容和工作—量按照计划向建设单!位拨付
— ,
《第十七条《 :收取的城市污水处】理费优先用》于维护城市污—。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!运行如不足维持城市!污水: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!行的经?市建设局会同市财政!局审核后申请市政府!予以财?政补贴
—。。 ,
,
第十八条 !市建设局应》当加强对城市污水集!中处:理设施运行》。。的,。监,测努力提高其服【务质量具体包括
! 》 (一)建立、【健全监?管制:度和目标考核制度】;
》 (二)依】据城市排《水许可制《度加强对城市污水主!要排放口特别—是重点工业排放口】水量水质的监—督和监测;》
【。 (三)委派—监管员对城》。市污水处理》厂的运行过程实【行监管;《
: (四】)加强对城》。市污水?处理设施运》行费的核定》;
】 (五)加快配套污!水管网建设充分【发挥城市《。污水处理设施的效】益,
》
, 第十九条 【 经城市污》水处:理设施处理的污【水未达到国家或【。者本省规定排放标准!。的由市环保》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!规定:。查处并由《市建设局会》同,市,财政:局,相应扣减城》市污水处理》厂的污水处理—服务费
】
: 第:二十条 市建设】局、财政局》、城市污水处理费代!收单位及其工作人】员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—由其所在单位或【者有关机关依—法给予行《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》
?。 (一—)不: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收!取城市污《水处理费《;
? : (》二)截留《、挤占、《挪用城市污水—处理:费;
【 (三)—不按规定用途—。使用城市《污水处理费;
】 : (四)其他!滥用职权、玩忽职】守,。。的行为
—
第二十一!条 :本办法自20—09年3月1—日起施行
】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