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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娄底市城市污水处!理费征?收使用?。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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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市【人民政?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城!市污水处理费征收】使用管?理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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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、市、区人】民政府娄底经济【开,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!单位
— ?娄底市城市污水处】理费征收使用—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!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!认,真贯彻执行
【二○○九年一—月二十一日 —
第一条 为!加强城市污水处理】。费的收取、使用和】。管理加快城市污水集!中处理?工程建设步伐保证城!市污水?集中处理设》施的正常运行—促进城市污水—处理行业健康发【展根据有关法律、法!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!本市实际《制定: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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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 本【办法适用于娄底中心!。城区:城市污水处理费的】征收、使用和管理】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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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条 娄底市建设!局负责城《市,污水处?理,费的征收使用管理】工,作市财政、物价、审!计部门?按,照各自职责做好【城市污?水处理费《使用、管理和监督工!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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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条?。 城市污》水处理费纳入政府】非税收入管理收【入全额缴入》市财政专户实行【“收支?两条线”定》期审计城市污水处】理费收缴、使—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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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第五条 》 市建设局》给排水管理办公室应!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!理收费?许可证?并使用财《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!据
【。。。。 第六条 城】市污水?。处理费征收对—象由城市公共—供水或自《备水源(含江、【河、湖、《塘、水库《。及地下水《井等)取水并—在城市规划区内经】城市排水管网排【放污:水,、,废水的?用,户,(包括机关、团【体、部队、企事业】单位、个体经营者】和居民等)
! ? 凡:。自建污水集》中处理设施》污,水处理后经相关【单位检测《达到国家排放—标准且?不经城市排污—管网直接排》入自然水体的—单位免?征污水处理费;需经!城市排污管网排【放的:按污水处理》。费征收标《准的50%》征收;?处理后水质》仍然超标的》全额:征收污水处理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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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居》民等)
— 对城镇居民中!由民政部门发给最低!生活:。保障费的《特,困户:每月每?户免收? 4: 吨水的污水处理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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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七条 单位!缴纳的城《。市污水处理费可【计列生产、》经营成本或管理费】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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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 城市!污水:处理费的征收标准】由市价格《行政主?。管部门按照不低【于省价格行》政主管?部门制定的最低【标准和保本》微,利的原则综》合考虑城市经济【发,展状况、城市—。污水集中《。处理设施的运—行维护成《本和用户的承受能力!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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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—条, 城市污》水处理?费,按用水量《逐月计收《使用:城市公共供水的【排,污者其用水》。。量,。按照水表计量数【据核:定;暂未安》装水表的按照收取】水费的相应用水量核!定,使用自备水源已安】装水:表的其用《水量:按照水?表计量?数据核定;未—安,装水表的按照水泵】铭牌流量和工作时】间计算的用水量核】定;既无水表又无水!泵铭牌流量的—按,城市污?水处理费征收主管】部门核定的用水【量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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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】 使用城》市公共供水的单位】和个人由市建设局委!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!在收取水费时代【收,城市污水《。处理费使用自—备水源的单位和个】。人由市建设局—委托有关单位代收或!通过协议《方式委托银行直【接划拨其城市污水处!。理,费
【。 第十一条 【 ,市建设局与城市污】水处理?费代收单位分—。年度签?。订委托征收协议【代收手续费由市建】设局会同《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!定制订方案报市【。政府审批后》。执行:
和》居民等)《
: 城市污水处!理费代收单位—应按月将《。代收的污水处理【费缴:。入,财政专?户并向?市建设局、市财政】局报送城市污—水处理费收缴月报】表报表内容包括供水!量,、售水量《、应收额、实收额、!上缴额及欠费—情况:
【 第十二条 【任何单位《和个人?不得擅自降低城【市污水?处,理费收费标准不得】减免城市污水处理费!
和居民等】)
【未按照规定标—准、期限《缴纳城市污水—处理费的市》建,设,局可依法申请—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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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十三:条 污水处—理费开?。征后取消原在排水】。环节征收的各种建】设费、运行费、增容!费,。和建设性基》金及:不符合法律、法【规的其他《收费;不《再征:收城市排水设—施使用费;环保【部门不再对向—城市排污《。管和:污水集中处理—设施排入污水的【单位征?收污水排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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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 城【。市污水处理费是【城,市,污水集中处理设施】建设和维护运行【的资金来源》之一主要用于)【。
(【一)城市《。污水处理厂、排水设!。施的运行和维—护;
—。 :(二)城市污水处】。理厂、排水设—施建设资金的补贴】。。和还贷;
】 (三)城市污水!处理新工艺、新设备!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!。;
》 (四)城—市污水处理费代收】手续费的支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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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】条 城《市污水处理费的使用!由市建设《局编制年《。度收支计划报市财政!局审核市政府—批准:;市财政局按照规定!和资:金使用计划及—时拨付有《。关费用严禁》截留、挪用结余部分!可结转下年度—使,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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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十六:条 城市污水处】理费支出按照下列】规定拨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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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《。对已建成并》投入:运行的城市污水集中!处,理设:施由市建设局会【同市财政局按—照协议核定污水【处理量等指标按月】向,。运营企业拨》付,
】(二:)对在建《的城市污水集中处】理设施由《市,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!核定建设内》容和工作量按照【计划向建设》单位拨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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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—条 收取的城【市污水处理费优先】用,于维护城市》污水:集中处理《。设施正常运行如【不足维持城市污水】集中处理设施—正常运?行的经市建》设局会同市财政局】审核后?申,。请市政?府予:以,。财政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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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。十八条? 市建设局应当加!强,对城市污水》集中处理设》施运行的监》测努力提高其服【务质量具体包括【
(!一)建立、》健全监管《制度和目标考核制】度;
《 : (二—)依据城市排—水许可制度加强对城!市污水主要排放口】特别:是,重点工业排放口水】量水质的监督和监测!;
!。(三)委派监管员对!城市污水处理厂的】运,行过程实行》监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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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四)加强对城市污水!处理:设施运行费的—核,定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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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(五:)加快?配套污水管网建设】充分发挥城市—污水处理设》施的:效益
】 第?十九条 》经,城市污水处》理设施处《。理的污水未达到国】家或:。者本:省规定排《放标准的由市环保局!。按照国家和省—有关规定查处—并由市?建设:局会同?市,财政局相应扣—减,城市:污水处?。理厂的污《水处理?服务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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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条 市建!设局、?财政:局、城市《污水处理费代—收,单位及其工作—人员:。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其所在单位或者【有,。关机关依法》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?责任:
】(一)不按》。规定范围和标—准收取?城市污水《处理费;
— (【。二):截,留,。、挤占、挪》用城:市污:水处理费;
【。。 : (三)不】按规定用途使用城市!污水处?理费:;,
? ? (四)》其,他滥用职权、玩【忽职守的《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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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!自2009年—3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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