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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【市本级城《市规划区建设—工,程竣工联《。合验:收,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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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】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!关于:印发:娄,底市本级《城,市规划区建设工【程竣工联合验收暂行!办法的通知
【 娄政办》发〔2012〕5】1号
—。有效期间2》012年1》1月15日20【14年11月15日!
娄星区人民【政府娄底经济开发】区、万宝新》。区管委?。会,市政府各《局委、各直》属机构有关企事【业单位
】娄底市本级》城市规划区建—设,工程:竣工:联合验收暂行办法】已经市政府同—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!照执行?
二○一二年十一!月十二日
第一】条 : ,为进一?步规:范建设工程项目竣工!验收工作切实提高】。行政审批《。效率根据有》关法律规章结—合,我市实际特》制定本?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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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 在娄底—市,本,级城市规划区—范围内的房屋建筑】项目及?其市政公用配套设施!竣工验收《适,用本办法《城镇居民自》建自用房《屋按:原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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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条 建《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!包括:
】 (一》)房屋?建筑工程和市—政,公,用设:施工程?。的竣工验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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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】建设工程《竣工规划核实—;
!(三)建设工程竣】工消防验收;
!。 (四【)建:设工:程竣工环保验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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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!)地:下工程竣工和人民防!。空工程竣工》验收;?
— :。(六)室外工程及配!套设:施竣:工验收;
— (【。七):防雷装置《。竣工验收;
】 ? (八)绿化【工程竣工验收—;
— (九》)其他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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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条 市》政府成立娄》底市: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!收领导小组相关职】能,部门负责人为—成员负责对建设项】目竣工联合验—。收工作的指导、【。协调市住房》和城乡建设局(以】下简称市住建—局)为建设项目竣】工联合验收的—牵头:部门负责联》合验:收工作的业务咨询、!验收:组织、资料收集【、情况反馈、协【调联系等工》作市住建局驻—市政府?政务服务中心窗口(!以下:简称:“窗口”)具—体负责?联合验收《具体日常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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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】发,。改,委,、,市国土资源》局、市规划局、【。。市公安消防》支队、?市公安局治》安支队、市环保局、!市城管执法局、【市人防办、市气象局!。、市房?。地产局等《按各自法定职责参】与项目?联合验收
】
第》五条 ?建,设单位向 “窗口】”申请联合验收【申请项目必须—具备下?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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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一—)建设工程已完成】。施工图纸的》全部建设内容并经】工程质量《监,督机构监《督建设、勘察—、设:计,、施工、监理单【位竣:工验:收,质量合?格,符合:法律:、法:规、规?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!;
】 (二)《各种临?时建(构)》筑物、设施已拆【除建筑垃圾、工程渣!土、施?工机具等已清理;】。
【 (三)按规—划,审批要求配建—的幼儿园、中—小学、社会管理用房!、,物,业管理用房》、,停车位、公》共厕所、公共照【明、电力、》园林:。绿化:、,小区监控系统等公共!配套设施《和垃圾中转》站、小区《道,路,。、雨水沟、污水【处理等基础设施及市!政公用配套》设施:的建:设满足使用需求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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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】),各类规费《已,。缴清的证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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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。六条 牵头部门【。在“窗口”公示【实,施建:设项:目竣:工联:合验收的依据—、实施范围、工作流!程、办理期限、申】请材:料目录及法定—形式、申请》书示范文《本,等事项参与验收部门!应将本部门所—需申请?材料及法定形式全面!、准确地提交牵头】部门统一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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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操作《流程及办结时限
! 《 建设项目达到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要!求,后向“窗口》”提出书《。面验收申请》联合验?收按下?。列程:序进行
》 —(一)?申请受理“窗口”一!。次,性书:面告:知建设单位》申请联合《验收应具备的条件】、验收程序和—其他申报资料资料准!备完成后建设—单位向“窗口”提】交,。验,收申请“窗口”根据!。申请人?的书:面申请对相关资料】初审后及《时受:。。理并出具联》合验收凭证将相关】材料抄送各联合【验收:参与:部门
《 (二】)资料审《查各联合验收部门接!到联合验收交接签收!单和申请人提供的材!料后须及时受理并】对有关材料进—行审核在2个工【作,日内提?。。出材料?审,核意见并反馈牵头部!门申请人提》交的申请材料不齐】全或者不《符合:法定形式《的牵头部门应自收到!全部联合验收部门反!馈意见?之日起2个工作日】内一次性告知申请】人补齐所需材料【的全部内容资料补正!。后重新计算时限【其他审批《事项时限顺延申请】人,提交的申请》材,料,齐,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!“,。窗口”?应向:申请人?出,具书面凭证同时抄】送联合验收部门
】
《 (三)规费核!收申请人在办理建】。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!手续时须出具由市财!政局:。驻市政府政务服务】中心窗口《核实的规费已清缴证!明,。市,财政:局要按照娄底市规】范建设项目》。收费办法(娄政【发〔20《11〕11号)规】定的收费《项,。目、收费标准(【现行标准有调—整的按新标准执【行)核实《缴费情况并签署意】见,缴费面积以市—房地产局测绘报【告中的建《。筑面积为《准工程造价以市建】设,。工程造价管理站【出具的建《设工程竣工结—算,备案表中的工程【造价为准市房地【产局:。、市建设工程造价】。管理站在受理资料】4个工作《日内分别出具—建筑:项目测绘《面积报?告与建设工程竣工结!算备案表市财政局按!核定的面积或工【程造价组织各执收】单位:驻市:政府:政务服务中心窗【口,统一核查规费收【缴情况并对欠缴规】费,统一核收
—。 — (四)《现场勘察符合验【收条件的项》目“:窗口:”工作人员在决定】受理申请时与—建设单位约定验【收时间、《地点提前3个工作】日通知相关验收【单位组织相关验收】人员在约定时间【集中进行现》场勘察相《关验收单《位应自?现场勘?。。察之日起《。5个:工作日内将专项【验收书面《结论:性意见送达“窗口】”
!。(五)文书送达“】。窗口”按《照申请人提供的【联系方?式告知?申请人在规定时【限,内到“窗口”领取联!合,验收合格证》明;:逾期:不领:取的视为相关事项已!告知或相关》文书已送《达牵头部《门,在各相关单位专【项验:收书面意《见送达后5个工作】日内形成联》合验收综合意见并送!达,申请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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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【 经联合验收【。为不合格的建设项目!各相关验收部门【须书面说明不—合格的原因及—整改要求建设单【位按:。要求整?改后:各相关验收部—门出:具整改?验,收合格意见》“窗口”出具联【合,验收合格文书涉及】行政处?罚的:。建设项目须待行【政处罚结案后—按,以上程序办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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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九条 建】设单位取得所有相】关验:。收文:件后凭?联,。合验收合格证—明及其他法》定要求资料后—向“窗口”申—办,竣工:验收备?案,手续
! ,。。第十条 分—。期,。建设的工程》项,目可视情《况申请分期联合【验收待?全部:建成后进行整—体联合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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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一》条 ?联合:验,收,单位应简《化程序加强服务和指!导,。提高工程建设质量】和建:设项目竣工》验,收,。合格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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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二条 本【。办法实施后有关【职能:部门不得单》独验收;无联合验】收合格证明的—建,设项目备《案,机关不得办理竣工】验收备案《手续;无竣工验【收备案手《续的建设项目房屋产!权产籍登记部—门不得办《理房屋产权登—记
】 ,。第十三条 市【监察局、市政—府,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!要做好本办法—实,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!作对不执《行本办?。法的按照《湖,南省行政许可监【督检查规定》和市委、市》政府: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!。位和个人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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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!本办法由市住建【局负责?。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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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五条《 各?县(市)可参照本办!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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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十六条 《 本办法自》公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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