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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,第六章 管养交接!
第二十九】条 交《工验收达到》合格等级《。以上:的由县(市、区【)人民政府作为法人!的项目其养护由项目!法人负?责属市公路局管养】的路段协议委托【市公路局代养—;不属于市》公路局管养的路【。段由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确定管养【责任单?位,采取BT《和B:OT:。方式建?设的干线公路—交工验收合格后日常!。管养原则上由—项目法?人,公司负责也》可有偿协议委托市】公,路局:管养
第三十条 ! 竣?工验收合格后移交】。给原:管养:单位管养;采取BO!T方式建设的项【目在:其经营期间》由项目法人》负责管养《
第三《十一条 干线【公路交?工验收后改线地段】弃用的原《有老路段由县(市】。、区)人民》政府管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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