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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】 总 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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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》 为:加强全市“十二五】”国省干线公—路(以下简》称干:线公:路)建设管》理根据湖南省“十】二五:”干:线公路建设管理【。办法(湘政办发【〔,2011〕》62号)和中共【娄底市?委娄:底,市,人,民政府关《于进一步《加快:“十:二五”交通》。建设的若干意见(】娄发〔2012〕】4号)精神结合本】市实际制订本办【法
第二条— 本办法适用于】纳入湖南省交通【运,输,“十二五”发展【规划(湘政函〔20!11:〕26?0号)范围且—实施定额《补助的?干线公路项目和已】列入“十一五”干】线公路建设计划【而尚未完成的项【目
第三》条 干线》公路建设《应遵:循统一规划、—合理布局《、规:模合适、《成线成网、外连内】畅、分?级负责、《定额:投入、自筹补—足、:严格管理的原则【
第四条 市!交通运输《局负责商市》。有,。关部门编制“十二五!”全市?干线公路建设规划项!目前期工《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!当地县(市、区【)人民政《府负责跨县(—。市、区)的项—目由里程《较长的为主》、里程短的协助;】一个项目跨》多个:县(市、《区)或有其》。他特:殊原因的由市—人民政?府另行?指定责任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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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?条 干线公—路建设项目》享,受省重点工程相关优!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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