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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— 上海市关于印发!本市既有多》层住宅 增设电【梯的指?导意见的《通知 】 上海市关】于印:发本市?既有多层住宅—增设电梯的指导【意见的通知 (】沪房管修〔2011!〕187号》) 各有【关单位? :     现将本!市,既有多层住宅—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!印发给你们》请认真做好相关【。工作:积极组织开展—既有多层住宅增【设电梯的试点工【作, 上海市住】房保障?和房屋管理局 【 上海市—规划和国土资源【管理局? , ?上海市城乡建设和】交,通委员会 【 上海市质量技【术监督?局 上海【市财政局 【 ,二○一一《年五月三《十,一日 《本市既有多》层住宅增设》电梯的指导意—见,  ?   为适应社【会经济发《展和人口老龄化【的需求进一步改【善,市民居住条件根【。。据,中华人民《共和:国物权法、上海市住!宅,物业:管,理规定、上海—。市城乡规《划条例、上海市【绿化条例《、上海市电梯安全】监察办法、上—海市城市规划管理】技术规定(土地使用! 建筑管理)、上】海市旧住房综合【改,造管理暂行办—法等相?关法律、法》规和规?范、标准现就推【进本市既有》多层住?宅增设电梯工作提出!如下指导意见 !   ?  一、既有—多层住宅增设电【梯应当?遵循“业主自—愿、政府扶持—因地:制宜:、兼顾各方》依法:合规:、,保障安全”的原则 !     二】、既有多层》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】满足以下条件 【   》 ,     1—、符合现行城市规】划、建筑设计、消】防和结?构等规范和标—准; 《      【   2、》。未列入房屋》征收范?围和计划; 】  :  :  :   ?3、增设电梯所【在幢房屋《的全体业主同意【;,涉及占?用小区土地》或专有部《位的应当征得—相关权利业》。主三分之二以—上同意 《       !  4?、建筑间距控制符】合本市旧住房综合】改造管理有关规【定    】 三:、既有多《层住宅增设电梯【由该住宅《所属小区业主委【员会:(未成立业主委员会!的由所在地居—民,委员会直管公房和系!统公房由房屋所有】权人或?者委托管理人)作】为申请人提出既【有多层住宅》增设:电梯相?关申请 《       !  申?请人在具体实施【。工作中可《以委:托项目管理单位作】为实施单位》进行代建 【  :   四、》既有多层住宅增【设电梯主要程序【 《。    《    1、制定初!步方案既有多层住】宅业主或者》居民有?增设电梯意愿—的申请人可》以自:行或委托实施—单位先行《编制增设《电梯初步方案初【步,方,案包括规划土地、】建筑结构、消防安全!等的可行性分析【。增设电?梯平面布局初步设计!资金概算《。电,。梯运行维护》保养分担方》案,等内容申《请人或者实施—单,位将初?步方:案征求业《主意见? 《        】2、申请项目计【划在业主对初—。步方案能够达成共】同意愿?的,情,况下由申请人—向所在地的区(县)!房管局申《请旧住房综合改【造(既有《多层住宅增设电梯)!实施计?划区(县)房管【局审核同意后下【发实施?计划项目完》成相关审批手—续后区?(县)房管局上【报市住房保障房【屋管理局列入全市旧!住房综合改造年【度项目计《划,   —     》。 3:、编制?设计方案申请人凭】区(县)房管—。局,下,发的实施计划及区(!县)规土局》要求需提供》的其他?资料向所在地的区(!县)规土《局,申,请核定增设电梯建】设工程规划条—件按照区(》县):规土局?核定的规划条—件申请人委托专业】设计单位进行增设电!梯设计方案并—。。。向区(县)规—土局:送审设?计方:案同步征求》涉及的消防》、环保、卫生—、民防、市政—等,其他部门的意见 !       】  4、签订相关】协,议由申请人与—增设电梯所在幢【房屋的全体业主【分别签订增设电梯改!造协议?改造协?议应:当包括同意增—设电梯设计方案、】增设电梯资金筹集】方案、电梯运行【维修保养费用—分担方?案,以及其他《需要约?定的重要《内,容申请人应》当按照第二条第三款!的,规定同步书》面向相关权利业【主征:求意见?主要包括明示加【装电梯?方案及加装后在日】照、绿化《等方面产生的影响等!内容    !     5、完】成相关审批手—续,改造协议全部签【订、相关权利人完】成,意见征询后申请人按!有关:规定向区(县)【规土局申领建设【工程规?划许可证项目实【施前申请《人按有关规》定向区(县)—建,设行政管《理部:门办:理增设电梯工程【报建报监手续并【在申: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!证后组织实施电梯安!。。装施工前施》工单位将拟进—行的电梯安》装情况告知区(县)!特种设备《安,全监督管理部门 !        ! 6、竣工验收备案!。增设:电梯项目《竣工后申请》人按:有关规定《向区(县)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、规土局】申,请竣工验收或备【案增设的电梯必【须经:过特种设备检—验检测机构监—督检验合格并—经区(县)特种设备!安全监督管理—部,门登:记 :    — 五、申请人可【以,委托物业服务—企业对完成增设【的电梯进行运—行管理?并由物业服务—企业与有资质的【电梯维?修保:养单位签订电梯日】常维护保养》合同对电梯进—行日常维护保—养申请人也可以直接!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!修保养单位对—。电梯进?行运行管理和日常】维护保养《    【 ,六、增?设的电梯及井道【等建筑物或者构筑】物其产权属于该幢房!屋全体业主共同所有!增设电梯后申请人应!当按照上海市房地】产登记条例等有关规!定向区(县)—房地产登记机—构申:请在:。相关权利人的房地】产权证上予以注记】   — ,  : ,  相关房屋所有】权发生转移》的受让人自该房屋转!移登记之日起享【。。有和履行原改—。。造,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!务 ? ,。     七、各区!(县)?人民政府应根据上海!市旧住房综合改【造管理?暂行办法的有关【规定结合实际情【况以方便群》众、:注,重可操作性和确保】安全为?原则积?极开展试点探索并】结,合旧住房综合改造】等科学规《划推:进既有多层住—宅增设?电梯工作 】      —  相?关规划土地、房管、!建设等部门应当【按照职责分工本着】简便高?效的原则依法支持既!有住宅增设电梯的】有关审批和备案工】作   【  :。  : , 街道(镇》)、居委会等要充】分发挥开展社区工】作的优势积极做【好居民的《政策宣?传和相?关协:调工作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