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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上海市关—。于因房屋拆迁购【买或取得住》。房 有关房》产税征免《问题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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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沪财税】〔2011〕50号!)
各区【县财政局、》税务:局,建设交通委、—住房:。保障和?房屋管理局》。。市财政监督局—各市税务直属分【局
!根据上海市人民政】府,关于印发〈上—。海市开展《对部分个人住房【征收房产税试—点的暂行办》法〉的通知(沪府发!〔,201?1〕3号《),的规定本市自20】11年1月2—8,日,起开展对《部分个人住房征【收房产税《试点经市政府同【。意现:就因房屋拆迁购买或!取得住房有关房【产税征?免问题通知如—下
! :。 一、被拆迁【。个人(?拆迁补偿协议中【载明的权利人下【同)因在本市的房屋!拆迁自2011年1!月28?日起购买《或,取得的?住房:在国家及本》市,补偿标准内暂免【征,。收房:产税购房时间以【购房合?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!;对于采用》面积标准房屋调换】方式:购,买或取得安置房如】不再签订购房合同的!被拆迁个人取得【上述:。。安置房的时间—以拆: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!时间为?准
? , 《 , (一)对于【采用:货币补偿方式安置】。的按以下方》法,确定征免房》产税
《。 , — ? 1对《使用:拆迁补偿款(即补】。偿协:议,。中载明的全》部货币资金总额包】。括,。补偿款?和,各项补助、奖—励费用下同)购买住!房且属本市居—民家庭唯一住房的】暂不征收《房产税
! —。。 ,2,对全额使》用拆迁?补,偿款购买一套—住房且拆《迁补偿资金占购房】总价款50》%以上的暂免—征收房产税;不【到50%的》对其所购《住房超?出拆迁补偿款部分】的,面,。积按规定征免房产】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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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3【对在全额使—用拆迁补《偿款购买《住房后仍有》结余拆迁补偿的【该居:民家庭需要再—购买住房、且结【余拆迁补偿款—占再购住《房,总价款70%以【上的再购的住房暂免!征收房产税;—不到70%的对其】所购住房超出拆迁补!偿款部分的面积按规!定征免房《产税:
— 《(二)对于采—用面积标准》房,屋调换方式》安置的被补拆迁个】人购买或取得的【由拆迁?人提供的安置房暂】免征收房产税
】 【 (三?。)对于?采用价值标准房屋】调换方式安置的比照!货币化方式安—。置确定征免房—产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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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二、对被拆迁个人】。因,房屋:拆迁购买或取—得住房办理房产税】征免时以《居民家?庭,为单位按户受理申】请并且家庭成员中】至少有一《人必须是《被拆:。迁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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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三、因房!屋拆迁而获得补偿的!居民家庭在》签订:补偿协议后的6个】月内向其拆迁所在】地区县人民政—府指定的房屋拆迁】主管部门一次性【登记补偿安》置情况房屋拆迁主】管部门在被拆迁人完!成登记?后10日内将纸质和!电子的登记信息送】拆迁所在地的主【管税务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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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主管税《务机关根据有关主管!部门提供的电子登记!信息受理房产税征免!申报:。事项
【 20!11年1月28日前!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!尚未购买住》。房的应向房屋拆迁】。主管部?。门办理登记补—偿安置情况后再申请!办理房产税征—。免认:定
》 《 登记信息】包括:被拆迁个人》的基本信《息、补偿的住房信】息或拆迁补偿款、分!配所得的住房或金额!等并不得向拆迁【补偿安置协议之外】的居民家庭或个【人转让补《偿住房?或补偿?资金份额
!。
? : , 四、有关补助、】奖励费用按照—各区县确定的标准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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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五、】集体土地上个人房屋!拆迁补偿安置的安】置,房房产税征免参【照上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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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六、本通知自20!11年1《月,28日起执行—
上海—市财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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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地方税!务局
上海市!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!会,
上海市【住房保?障和房?屋管理局
— 二○一一年六月!十,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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