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。
关》于加强长《沙市建?。设施:工扬尘污染防治管】理的意见
—
】
?印发关于加强—长沙市建设施工扬】尘污染防治管理【的意见的通知
各!有关单位
】 为加强—对,我市建设施工扬尘】污染的环境管理保】护和改善我市—大气环境质》量保护人《体健康?促进城市《建设与?环境保护协调发【展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!防,。治法关于“在—。城市市区进行建设】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!生,染活动的单》位必须按照当—地环境?保护的规定采取防】治污染的措施”的规!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!了关于加强对长沙市!建设施工扬尘污【染防治?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!你们请认真》贯,彻,执行:
,
长沙市建设委员】。会
二OO五年】一月十一《日,
第一条》 :。为加强长沙市建设施!工扬:尘污染的环境管【理减少建设施工产】生的环境《污染改善城区空【气环境质量提—高建设工地》。文明施工管理水【平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!十三条规定结合我】。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!
第二条— 本意见所—称建设施工是指【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及!其附属设《施的建造与配套的】线路、管道、—设备安?装工程施工清—拆工程、装修装饰工!程施:工城市基础设—施,的建造?包括市政道路、桥】梁、园林绿》化和地?铁建设等施工—其他专?业建筑工程》施工:。以及经批《。准临时占用的施【工场地?的施工活《动
《 《本意见所称建设施工!扬,尘污染是指在上述施!工活动中产生的余泥!渣土、尘土及其他粉!尘对周围环境造【成的空气《污染
第三】条 : 在长沙市》市,区从事建设施—工活动?的单:位和个人《必须遵守《本意见
第四!条 ?建设施工单位—和个人应当遵守环境!保,。护和文?明施工管《理法规和《本意见采取有效【措施防治施》工,现场和装卸、—运,输,过程中?产生: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!污染和危害
【
第五条 【凡在城?镇市区及旅游—风景:区进行建筑》工程施?工其工程周边—。。必,须按规定设置不低】于二米的围蔽设施】;施工路面应当实】。行硬底化;》建筑及装修、装饰】产生的废料或者粉尘!必须使用密封式【输送装置《禁止:从高处直接清扫废料!或者粉尘到地面 】
第《六条 城》镇市:区建:设施工?工地:。应当在施《工过程中每天定时】冲洗地面《尘土和清《理淤泥渣《土防止工地扬—尘,污染:经,。批准在现场》使用混凝土》搅拌机的工地其混凝!土搅:拌设备?必须按照规》范要求安装除尘设】施采取密闭及—其,他,防护措?施,清除水泥粉》尘污染
【第七条 城镇【市区建设施工工地】必须建立沙石、灰土!专用池及水泥仓等】建,。筑物料?。堆放场不《。准乱堆乱放 —
?第八条 《 城镇市《区建设?施工工?地应当在《工地出入口设—置运输车辆冲洗装】置和地面水槽—;对车轮及车厢挡板!沾有余泥渣土—或者其他污染物的运!输车辆必须经—彻,底冲洗干净后方可驶!出工地?
第》九条:。 进行清拆建【筑施工?时应:当对清拆建筑物【进行喷淋除尘—并设置立体式—遮挡尘土的防护【设施:。 ,
第十条 【 城镇市区》。的市政道路、管线敷!设工程施工工—地应对余泥渣土采取!围,蔽、遮?盖等:防尘措施及时清【理和冲洗路面余【泥渣;工程竣工【后余:泥渣土和建筑材料】必须在当天清理完】。毕
第十一】条 违?反本意见第六条【、第:七条、第八条—、第九条、第十条】、第十一条造成【扬尘污?染的:依照中?华,人民共和国大气【污染防治法第五【十八条规定进行【处罚对因建设—施,工造成扬尘》污染的由有关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!罚;对?其他造成扬尘—。污染的由区、县(市!)环: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处:罚
《 第十?。。二条 ?本意见自颁发之日】起实行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