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》。。。 长沙市重大【建设项目《稽察办法
》
,
!
长沙市人民—政,府办:。公厅关于《转发市发展计划【委员会长沙市重【大建设项目稽察【办法的?通知
?。。
各区、县(市)】人民政府《市直机关各单位 】
,
—经市人民《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!计划委?员会制定的长沙市重!大建设项目稽察办】法转发给你们请贯彻!执行
》二〇〇二《年八月三十日
!第一条?。 为了《加,强对国?家和省、市》重大: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!。工程质?量和资?金安:全提高?投资效益根据—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!〔,2,000?〕54号《、省政府办公厅【湘政办发〔》20:01〕39号文件规!定,。结合我市实》际制:定本办法
—
第二条 【对重大?建设:项目的监《。督实行稽察特派【员制度市《重大建设项目—稽察特派员由市发展!计划:委员会派出对市【重大建设《项目的建设》和管理进行》稽察
第【三条 重大建【设项:目主:要是指国家和省【、市:出资的?建设项目列入国【家和省固定资—产投资计划的—大,中型建设项目—和市基础《。设,施、公?。用事业建设的重【点项:目使用中央和—省、:市预算内资金和【纳,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!策,性专项建设》基,金投:资的:建设项目
第四】条 市发展—计划委员会负责组织!和管:。理市重大建》设,项目稽察工作在市】发展计划委员会【设立市重大建设【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!室(:。人员编制内部—调剂)其主要—职责包?括
?
: ?(一)负责》制定稽察工作—计,划组织实施专项稽察!、联:合稽察和经常性稽察!活动:审核、上报和下达稽!察报告;
— ?。 ,(,二,)负责对《重大建设项目的招】。投标:活动进行《监督管理《;
》 (三)负责稽察!特派员及其》助理: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!作;
?
《 (:。四)研究《制订稽察工作—规章制度和有关政】策法规?完成领导交办的【其他事项
【第五条 稽—察特派员履行—下列职责
【 (一)—检查:被稽察单位贯彻【执行国家有》关法律、法》规和方针《政策的情况检查【被稽察单位有—关建设项目的决定】是,否符合法律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】规定的权限》。、程序;
! (二)检查建设】项目的招标投标、】开工条件、》工,程质量、建设进度、!竣工验收等情况跟踪!监测建设项目的实】施情况;
》。
(三)】检,查被稽察单位的【财务:会计资料以及与建】设项目?有关的其《他资料监督其资金】使,用、概?算控制的真》实,性、合法性;—。
《。 (四)》对被稽?察单位主要》负责人?的经营管理行—为进:行评价提出奖惩建】议
第》六条 市发展计】划委员会《根据需要可以组织稽!察,特派员与财》政、审计、建设【等有关部门人员【联合进行稽察也可】以聘请有关专业【技术人员参加—稽察工作
— 第七?条 被稽察单【位应当接受》稽察特派员依法【进行稽察《定期、如实向—稽察特派员提供【与建设项目有—关的:文件、合同》、协议、报表等【资,料和情况报告建设】和,。管理过?程中的重大》事项不?得拖:延、拒?绝、隐匿、伪—报
:
, ? 市有《关部门?和有:关的:区、县(《市)人民政》府应当支持、配【合重大?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为!稽察特?。派员提?。供被稽察单位—。的有关情况和—资料
第八条 ! 市重大建设—项目稽察特派—。员,办公:室,。和稽察特《派员开?展稽:察工作每《年所需费用》由市财?。政,在预算资金》外,每年增?。拨10万《元专款专《用
:
第九条 【被稽察单位违反国】家有关法《律法:规以及项《。目建设和管理规【定的市?发展计划委员会可根!据情:节作出以下》处理
?。
(—一,)发:出,整改:通知:书和处罚通知书责】。令限:期改:正;
【 (二)通报—批评;?
(三)!建议财政部门暂【停拨付建设资金;】
: (四)暂停!项,目建设;
》
? (五)暂停有】关,部门和区、县(【。市)同类新项目【。的审批;
—。 ? (:六)建议有关部门收!缴违规资金拍卖违规!。购置的高《档消费?品和其他物品
! , 重大的处理】决,定应当报市》人民:政府批准
》
第十条 — 市发展计划—委员会发出》。。。限期整改通》知书后市重大—建设项?目稽察特《派员办公室应当【跟踪监督整改—情况并适时组织复】查直至达到整改目标!
》。 有关区》、县:(,市)、部门和项目单!位应根据整改通知书!。内容和要求认真整】改
第十—一条 ? 被稽察单》位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由市】发,展,计划委员会建议有关!。部,门对直?接负责的主》管,人员和直《接责任人给予—。纪律处分直至—撤销职务;》构成犯罪的移—交司法机关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》
: 《(一)拒绝、—阻碍稽察《特派员依《。法履行?职责的;|
! (二《)拒:绝、无故拖》延向稽察特派—员提供财务、工【程质量、经营管理有!关情况和资料—的;
《 (三—)隐匿、伪报—有关资料的》;,
《 (四)有妨【碍稽察特《派员依法履》行职责的《其他行为《的
第十—二条 本办法自】2,002年《10月1《日起:施,行
: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