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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章: 总 — 则
第!一条 为了加强对】政府投资项》目的:。审计监?。督规范?。政府投资建设—行为提高投资效【率促进科《学决策与《廉政建设充分—发挥政?府投资建《。设项目的社会效【益和经济效益根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!。计,法、:湖南省国家建设项】。目审计监督办法及其!他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结合本!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:。。第二条 《市、区、县(市【)人民政府》审计机关(》以下简称审计—机关)对政府—投,资建设?项目进行审》计监督
】 建设、勘察、设】计、施工《、监理、采购、【咨询、代理》等单位与建设项目】直接有关《的财务收支应当【依法:接受审计监督
】第三条 本办—法,所称: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包括使用下】列资金(或》资产)进行的—基,本,建设项目、技术改】。造项目
》 (一)本】级财政预算》资金;
—。 (二)上【级,部门专项补助资金】;
【(三)?国债资金;》
《 (四《)国:际金融?组织和国外政府贷】款,等政府主权》。。外,债资金;
》
? (五《)通过政府信用采取!直接:或,者间接融资的方【式筹集的资金;
! (六)其他!政府性资金》或资产
第四条 !审计机关按》审计管辖《权限开?。展政府投资建设项】目,审计投资来》。源是市?本级的或者主要是市!本级的建设》项目由市审》。计机关实施审计【监督;投资来源是】区、县?(市)级的》或者主要是区、【县(市)级》的建设项目由—区,、县(市)审计【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市!审计机关可以直接审!计区、县《(,市)审计机关—审计管辖范围内【的重大建设项—目对审计《管辖有异议的由市】审计机关确定审【计管辖
第五条】 审计机关依—法独立行使政府投】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!职权不受其他行政】机关: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!。干涉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拒绝、阻碍审计!机关依法进行政【府投:。资建设项目审计
】
《 政:府部门?以及其他与项目【建设:有关:的单位和《个人应当配合、协】助审计机关政府【投资建设项目的审】计监督工作》
? 审计机—关审计政府投资【建设项目《可以向有关单位【和个人调《查取证被调查的单】。位和个人应如实【反映情况并提供【材料或?证据
第六条 】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!督职责所《必需:的经费由本级人【民政府予《以安排列入财—政,预算
审!计机关不得以—任何名义向被审计单!位收取费用》
第七条 —审计机关《应当按下《列规定对政府投资】建设:项目进行审计—监督:
(一)!审计机关按照突出】。重点、?提高效率《的原则有选择—地进:行项目前期》审计:、项目决《算审计或者项目绩】效,审计:;,。
? (《二):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!政府投资《。建设:项目原则上由—审计机关进行工程】结算审计对部分投】资额较?。。。小的零?星工程由建设—单位报审计机—关同意后《可自行组织》审计并将审计结【果报审计《机关必要时审计机】关可以进行》。抽审;
— (三》)对特别重大的政】府投资?建设项目审计—机,关应当进行》跟踪审计;
【 《(四)对按》。规定应组织施工招标!投标的政府》投资:建,设项:目审计机关对—投标:控制:价上限值进》行,审计;
》 , (五》)对政府投资领域的!重要或共性的事项】审,计机关可以进行【专项审计和审计【调查;?
—审计机关进》行专项审计、审计】调查:的审计?程序和审计处理依照!国,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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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政府【投资管?理部门或机构—应当在政府投—资建设项《目计划批准(核准)!时将项?目,计划文件《同时:抄送:。审计:机关政府投资—。建设项目管理、实】。施、监?管部门?应建立信《息资源共享的联合】机制
第九条 审!计机关应当按照【。。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!编制年度政》府,投资:建设项目审计计划并!报本:级,人民政府批准审计】计划:批准后应《及,时抄送项《目投资管理部门和财!政部门
— 建设项—目的审计监》督应当按经批—准的审计计划进【行
第十》条 审计《机关:作出的?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!、有关部门和单位】以及个?人应:当执行
》第十一条 被审【计单位?对,审计结论性文书有】异议的可以》自收到审计》文书之日起》十日内以书》面形式?向审:计机关提出复核审计!机关应当《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!起,三十:日内向被审计单位作!出,书面答复
第十】二条 审《计,机关应当定期向【本级人民政府—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!目,审,计结:果并及时报》告审计中发现的重】大或重要问》题
— 审:计机关可以依照有】关规定将建设项【目审计结果向有【关部门?通报并可《以,向社会公布审—计机关通报或—者公布审计结果应】当依法保《守,国家:秘密和?被审计单位的商【业秘密?遵守国家的》有关规?定
第十三条 审!计机关根《据工作需要可以【聘请具备相关专业知!识的人员或者通过政!府,采购的方式选取【。相关资质《的社会中介专业机构!协助、参与政—府投资?。建设项目审计工【作
审计!机关应当加强对【聘请人员和机构的监!。督管理
第十【四,条 审计机关和审】计人员办理审计事】项应当客观公正【、实事求《是、:廉洁奉公、》保守秘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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