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一章》 ,总 :则
第一条】 为进一步规【范长沙市政府—投资建设《项目勘察设计招【投标管理加》强对勘察设》计招投标过程的监】。管简化办《事程序促进勘察【设计质?量的提高根据—中华人民《共,和,国招标投标法(中华!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】第21?号)、?工程建设项目—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!法(:八部委2号》令):、,长,沙市政府投资建【设项目管理办—法(试?行)(长政发[【2009《]42号)、关【。于规范政府投资项】目招标?投标行为的实施意】见(试行)(长【政办发?[,2,010]21号)】等法律、法》规及文件规定结【合我:。市勘察设计招投标】管理工作实际需要】。制定本实施细—则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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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 本实施—细则所称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为《由,市,、区发改部门—核定的且《符合长沙市政府投】资建:设项目管理办—法(试行)(—长政发?[2009》]42号)》第二条规定》的市政公用工程【和房:屋建:筑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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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 政府?投资建设《项目:勘察:设计:招标:投标实行分级管【理
!市政:府招标投标领导【小,组办公室(以下简】称市政府《招标办)负责指导和!协调全市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的招标投【标工作
》 市【住房和城乡建设【委员会?(以下简称市—住建委)负责长沙市!、,区发改部门审批立】项的政府《投资建?设项:目的勘?察设计招《标投标的行政监管工!作指导和具》体,监督全市的勘—察设计招标投标工】作
》 监察部门负!责对行政监管部门】进行监督
! 长《沙,。公共资?源交易中《心负责对政府投资建!设项:目勘察设计招标【。投标提供场地—、信息、咨询和【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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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条 凡涉【及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的政府!。投资建设《项目应?按照国家《、省、市有关法律】、法规和文件规定】。的方式确《定勘察设《计单: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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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条 : 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!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!市住建委审查—后报:市政府招标办—批准:可以:不进行勘察》设,计招标由建》设单位直接委托【并报:市住建委备案—
》。 ?(一)涉及国家【安全、国家秘密【的;
【 (二)抢【险,救灾的;
— ? , (三)》主,要工艺、技术—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!有,技术的;
【 : (《四)对建筑》艺术:造型有特殊要求或】者技术复杂》。、专业性强》能够满足条件的【勘察设计企业—少于三家不能形【成有效竞争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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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】。已建成项目需—要改建?、扩建或者技术改造!由其他勘《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!设计影响项》目功:能配套性《的
【 :第六条? 政府投》资建设项目》勘察设计招标—投标应按以》下基本程序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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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(一)?招标:人应按发改部门【核定的招《标方案委托具—有相应资《质的:招标: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或!。。自行:组织招?标
》。 (二)招标!人组织编写招标【公告、招标文件【填写湖南《省,建筑:。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!申报表并将申请【备案报告、招标公告!、招标文件》。和申报表《报市住建委备案后】在法:定,媒体上?发布同时报》市政府招标办备【查
》 重大项】目(总投资1亿元】以上的)的招标公告!、招:标文件须同时报市住!建委和市政府—招标办?备案:后方可发《布
【。 (三)投标人在!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!管网上免《费下载招标公告【、招标文件并自【行组织现场踏勘【
(!四,)招:标人:和投: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!交易监管《网, “答疑《专区”进行质疑【、答疑?
【 (五)投标人按】要求编制投标—书并在招标公告【规定的截止时—间前送达长沙公共资!源交:易,中心
】 (六)》招标人持经》市住建委审》核的湖南省综合评标!专家库专家抽取【登记表到长》。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!随机抽取专家—。。组,成评标委《员会
《 《 (?七)招标人》在市住?建委、监察》部门的监督下在长】沙公共资《源,交易中心开》标
】 (八)评标委员会!独立评标依》法推荐中标》候,选人:
?。 : (九》)招标人依法确定中!标候:选人并进《行公示
— ?(十)公《示期满后招标—人提交申请报告、评!标书面报告》和中标通《知书等?资料报市住建委【备案:
: 《(,十一)?。招标人向中标—人发出中标通—知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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