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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一章 总 则】
第一—条, , 为:进一步规范长沙【市,政府:投,资建设项《。目勘察?设计招投标管理加强!对勘察设《计招投标过程的【。监管简化办事—程序促进勘察—设计质量的提—高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招标?投标法(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主席令第21号)】。、工程建设项—目勘察设计招标投】标办法(八》部委2号令》)、长?沙市政府《投资建设项目管理】办法(试行)(长】政发[2009]】42号)、关—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!招,。标投标行为的实【施意见(试行)【(长政办发[20】10]21号)等】法律、?法规及文件规—定结合我市勘察【设计招投标管理【工作实际需要—制定本实施》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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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条 本实施—细则所称政府投资建!设项目为由市、【区发改部门核—定的且符合》长,沙市政府《投资:建设:项,目管理?办法(试行)—(长政发[2—0,09]42》号)第二条》。规定的市政》公,。用工程和房》屋建筑工程》
】第三条 政府【投资建设项目—勘察设计《招标:。。投标:实行分级管理
! ? 市政府招标投标!领导小组办公室【(以下简称市政【府招标办《),负责:指导和?协调全市《政府投资建》设项目的招标投标】工作
【 市住房—和城乡建《设,委员:会(:。以下:简称市住建委—。)负责?长沙市、区》发改:。部,门审批立项的政府投!资建设项目的勘察设!。计招标投标的行政】监管工?作指:导和具体监督全市的!勘,。察设计招标投标【工作
】 监察《。部门负?责对行政监管部门】进,行监督
— 《 长沙公共资源【交易中心负责对政】府,投资建?设项目勘《察设:。。计招标投标提供【场地、信息》、咨询和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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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 凡涉?及新建、改》建、扩建的政府【投资建?设,项目:应按照?国家、省、市—有关:法律、法规》和文件规定的方【式确定勘察》设计单位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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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 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政府投!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!位提出申请经市住】建委审查后报市政】府招标办批准—可,以不进行《勘察:设计招标由建设单位!直接委托并报—市住建委备》案
【 (一)涉及国】家安全?、国家秘《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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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? ?(二)抢险救灾【的;
【 : (三)主》要工艺、技术采用】。特定:专,。利或者专有技—术的;
! (四)对建筑艺!术造型有特殊要求】或者:。技术复杂、专业性】强能够满足条件【。的勘察?设计:。企业少于三》家不能形《成有效竞争》的;
【 (五》)已建成项目需【要改建、扩建或者技!术,改造由?其他勘?察设计?单,位进行勘察设计影响!。项目:功能配套性的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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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条 政府投资!建设项?目,勘察:设计招标投标—应按以下基》本程序执行
】 》(一:)招标人应按—发改部门核定—的,招标方案委托具【有,相应资?质,的招:标代理机构进行【招标或自行组织招】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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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 (二)招—标人组?织编写招标》公告、招标文件填】写湖南省建筑工程勘!察,设计招投标申报表】并,将申请备《案报告、招标公告、!招标文件和申报【表报市?住建委备案后在【法定媒?体,上发布同时报市政】府招:标办备查
【 : 重大—项目(总投》资1亿元以上的【),的招标公告、—招标文件须同时报市!住建委和市政—府招标办备案后方】可发布
! (三)投标人在!长沙公共《资源交易监管网上】免费下?载招标公告》、招标?文件并自行》组织现场踏勘
! , (四—)招标人和投标人在!长沙公共《资源交易《监管网 《“答:疑,专区”进行质疑、答!疑
【 (五)投—标人按要求编制投】标,书并在招标公告规】定的截止时间—前送达长《。沙公共资源交—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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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!),招标人持经市住建】委审核的湖南省综】合评:标专:家库专家抽取登记】表到: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!心,随机抽?取专家组成评标【委员会?
【 (:七)招标人在市【住建委、监》察部门的监督下【在长沙公共资源【交易:。中心开标《。
— :。。(八)评标委员会】。独立评标依法推荐】中标候?选人:
(!九)招标人依法确】定中标候选人—并进行公示
】 : (十)公示期【满后招标人提交【申请:报告、评标书—面报:告和:中标通知书等资料报!市住建委备案—。
: , (十一)招】标,。人向中标人发出【中标通?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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