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《 , 长沙市!无障碍设《施建设和管理办【法 《。 】 长沙市人》。。民政府办公厅—关于:印,发长沙?市无障碍设施建设】和管理办法的通【知 ?各区、县(》市)人民政府市直】机关各单位 —     长沙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!管理办法已》经市人民政府—同意现印《发给你们《请认真贯彻执行【 二○一》○年十月二十—九日 《第一条 为—进一步?加强无障《碍设施建设和管【理工作构《建,和谐社?会,和文明?城市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残疾人保】障法、中华人—民,共和国?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】等有:关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: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 第二条 ! 本市行政区域内无!障,碍设施?建设和管《理活动适用》本,办法 《 第三条 本办】法所:。称无:障碍设?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!、老年人、儿—童及其他《行动不?便者通行安全和【使用便?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!建设的服务设施【主要包?括, , ,     【(一:)坡道、缘石坡【道,、盲道; 】 ,    (二—)无障碍垂》直电梯、升》降台等升降装置【; 《   《  (三)警示信号!。、提:示音响?、指示装置; 【  》   (四)低位】装置、?专用停车《位、专用观》众席、安全扶手【; 》     (五)无!障碍厕所、》厕位; 》 ?   ? (:六)无障碍》标志;  【。 ,  (七)其他【便于残?疾人、?老年人?、儿童及其他行动不!。便者使?用的设施 【第四条 必须配】套,建,。设无障?碍设施的范围和【建,设标准应按照—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!物无障碍设计规【范、老?年人建筑设计规【范(两者以下—简称:设计规范《)的:有关:规定执?行建设无障碍—设施:应当:遵循安?全,、可达、可用—、便利的《原则符合下列要求】  ?   (一)人行】步道、公共建筑的地!面平整、《防滑; 》    (二)铺】。设盲道保持连续【盲道上不得有—电线杆、拉》线、地?下检查井、树木等】障,碍物并与周边的【公共:交通停靠站、过【街天:桥、地下通道、公】共建筑的《无障:碍设施相《连接; 《     (三)】人,行,步道、公共建—筑的出入《。口设置缘石》坡道或者《。坡道; 》    (》四)公共交》通停靠?站设:置盲文站牌的—盲文站牌的》位,置、高度《、颜色、形式和【内容方便视力残疾者!使用; 》    (五)为】公众提供服务的区】域或者?场,所设置服务台、电话!。的同时设《。置低位?服,务台:、低位?电话;    】。 (六)公共建筑】的玻璃?门、玻璃墙、楼梯】口、电梯《。口,、,通道等处设》置警示性标志或者】提示:性设施; —   ? (七)无障碍设施!。颜色鲜明与周围【环境有明显区—。别;  》   (八》)有无障碍设施的在!显著位置设置符合规!范要:求的无障碍标志【 第五》条 公共《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在!。公共交通《运营线路上逐—步配置无《障碍车?辆,公共交通运》营车:辆上应当配备字幕】报,站和语?。音报站系统并—保持正常使用;【已配置?的无障?。。碍车辆的《运营标志、》标,识应当保《持醒目?便于识别 【第,六条 市人—民政府负责本市【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!施,建设和管理》的组织领导》和监督?     各区、!。县,(市)人民政府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无障碍?设施建设、改造和管!理的组织《领导和监督  】     建—设,、财政、民》政、城?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!自的职责对无障碍】设施依法实施管【理和监督 — 第七条 — 各:级残联、老龄委【。等部门应积极向本级!政府和有关部门【提出无障碍设—施,建设、管理的建议和!意见并?有权对本地区—城市无障《碍设施的建设—、,维护、?管理实施监督— 第八条 无!障,碍设施应当与—建设项目同时—设计、同时》施工、同《时验收使用 — ,。 第九条 —设计单位《应当:按照设计规范进【行设计?并,充分考虑与周边无】障碍设施的配套与衔!接 : 》第十:条 凡依规应【当配: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!规划:行政主管《部门在审查建—设项目设计方案时】。对不:。按照:设计规范进》行无障碍设施设计】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!规划许?可证 第十【一,条,。 , 施工图审》查机构应当按—。设计规?范及相?关管理规《定对建?设项目施工图—设,计文件进行审查出】具审查意《见对不?符合设计规》范,的建设项目不得出】具审查合格书 【 :第十二条《 ,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在审查建设》项目初步设计—和施工图设计时对】不按照设计规范进行!无障碍设《施设计的不予批准建!设工程?初步设计或不予核】。发建设工《程施工许可证— 第十三条 】 ,建设单?位应当按照经—批,准,的设计文件和—设计规范配套建设无!。障碍设?施所:需经费纳入建设项】目经费?预算 建设单—位在委托建设项目】的规划、设计、施工!、工程监理时不【。得擅自降低》和修改无障》碍设施建设标准【 第十四条 ! ,施工单位应》当按照经审查通过的!施工图设计文件【进,行无障碍设施以及】有关配?。套项目的《施工未经有》关部门依法批准【不,得擅自调整》或,者,改变设计《 第十五条【 工程监理—单位应当按照—设计规范《和,审查批准的》设计文?件实施全过程施工】监理对不《符合:规定的行为》应当及时予以阻止并!报告建设工程—质量监督管理机构】 《 第十六条 !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!项目验收竣工时应】。当同时对无障碍设】施进行验收备案【机关发?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!收过程中有违反【国家有关建》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!行为的应当在收讫】竣工验收备案—文,件1:。5日内责令停止【使用重新组织竣工】验收: : 第十七条 !建设项目已建成但未!建设无?障碍设施或者已建】设无障碍设》施但:。不符:合设计规范的标准】和要求?的所有权《人或者经《营管理者应当—依,照设计规范制定【改造:计划逐步增设或【完,善无障?碍设施 第【十八条 《城市道路范围—内无障碍设施的维】护与管理按照城市】道,路交通设施和道【路交通信号装—置管理的分工—由市:政,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,和公安机《关道路交通》管理部门负》。责其他建设项—目中配套建设的无障!碍设施的《维护与管理由—建设项目的所—。有,权人或?者,经营管理者》负,责   》  ?。无障碍?设施维护管理—的责任人《应当按照规》定的标准和要求对】无障:。碍设施进《行日常维护和管【理确保无障碍设施】正常使用 》 第《。十九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损?毁、侵占无障碍设施!或,者改变无障》碍设施的用途 【     》因特殊情况需要【临时占用城市—道路的应当尽—。量避免占《用无障碍设》施;确需《占用无障碍设施【的必须经市》政设施行政主—。管部门?批准:并按有关规定设置】警,示标志或信号—设施占用期满占用】单位必须及时恢【复无:障碍设施的原状 ! 第:二十:条 设计单—。位违:反本办法第九条的规!定进行设《计的由市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依照建【设工程质量》。。管理条例第》六十三条《的规定责令改—正并可处以10万元!以上30万元以下】罚款 》 第《二十一条 —建设单位违》反本办法第十—三,条规:定要求有关》。单位降低或者擅自】修改无障碍设施建】设标准?的由市建设行政【主,管部门依《照建:设工程质量管理条】例第五?十六条的《。规定责令改正—并可处以20万【元以上5《0,万元以下罚款—;违反本办法第十六!。条的规定未》。按规定对无障碍【设施进行验收或【者,验收:不合格交付使用的】由市建?设行政?主管部门依》照建设?工程质量管》。理条例?第五十八《条,的,规定责令改》正并可处《。以工程合《同价款2%》以上4%以下的【罚款 第【。二,十二条 施工单】位,违反本办法第十【四条的规定进行无障!碍设施施工》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依照建设—工,程质量管理条—例第六十四》条的规?。定责令改正并处【以,工程合同价款2%以!上4%以下的罚【款,;情节严重的—由有关部门》按照规定权限责【令停业整《顿、 降低资—质,等级或者吊》销资:质证书 》 :第二十三条 违反!本办法第十》九条规定擅自占用无!障碍:。设施损毁无障—碍设施或者破坏、改!变无障碍《设施用途且未—及时修补的》由市政?。设施行?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!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!二条的规定责令【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!下罚款;造成损失】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】责任 ? , 第二—十四条 《。有,关行:政主管部门及其【工,。作,人员违反本办法【。的规定不履行法【定职责或者滥—用职权的由》上级行政机关—或者:有关:部门责?令改正对负直接【责任的主管人—员和:其他: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行政处分;—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《 第二十五条 !本,办法自2010【年,12月1日起—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