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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长沙市无—障碍设施建设和【管理办法 — ? 长】沙,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】关于印发长沙市无障!碍设施建《。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! 各区、》县(市)人民政【。府,市直机关各》单位: : ,。    长》。沙市无障碍》设施建?设和管理《办法已经市人—民政府同意现—印,发,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!行, 二○一○—年十月?二十九日 》 第一?条 为进一步加】强无障碍设施建【设和管理工作构建和!谐社会和文》明城市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残疾【人保障法、》。中华人民《共和:国老年人权益保障】法等有关法律、法规!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办法 — 第二条 本市!行政区域内无障碍】设施建设和管理活动!适用本办法》 第三》条 本办法所称无!障碍设施是指—为,保障:残疾人、老年人、儿!童,及其他行动》不便者通行安全【和使用便利在建设】项目中配《套建设的服务设施主!要包括? : ,     —(一)?坡道、缘石坡道、】盲道;?   【  (?二)无?障碍垂直电梯、升降!。台,等,升降装置;》   【  (三)警示【信号、提《示,音,响,。、指示装置; 【   —  (四)低位【装置、专用停—车位、专《。用观众?席、:。安全扶手; —  》   (《五)无障碍厕所、厕!位; 》     (【六):无障:。碍标志; 》 :  :  :(七)其他便于残疾!人、老年人、—。儿,童及其?他行动不《便者使用的设施【 : 第四条 —必须配?套建设无障碍设施】的范:围和建设《标准应按照》国家城市道路和建】筑物无障碍设—计规范、《老年人?建筑设?计,规范(?两者:以下简称《设计规范)的—有,关规定执行建设无障!碍设施应当遵循安全!、可达、可》用,。、便利的原则—符合下列要求 】    (一)人】行步道、公》共建筑的地面—平,整、防滑;》  ?   (二)—铺设盲道保持连续盲!道上不得有》电线杆、拉线、【。地,下检查井、树—木等障碍物并—与,周边:的公共?交通停靠站、—过街天桥、地—下,通道、公共建筑的无!障,碍设施相连接; !    (三—),人行步道《、公共建筑的出入口!设置缘?石坡道或《者,。坡道; 》    (四)【公共交通停靠站设置!盲文站牌《的盲文站牌的位置、!高度、颜色、形式】和内容方便视力【。残,疾者使用; —    《 (五)为》公众提供服》务的:区域或?者场所设置服务台、!电话的同时》设置低位服务台、】低位电话; 【  :  (六)》公共建筑《的玻璃门《、玻璃墙、楼梯口、!电梯口、通道等【处设置警示性—标志或者提示性设施!。;,  ?   ?(七)无障》碍设施颜《色鲜明与周围环【境有明显《区别;?     —(,八,)有无?障碍设施的》在显著位置》设置符合规》范要求的《无障碍标《志 第》五条 公《共交通运《营企业应当在公【共交通运《营线路上《逐步配置《无障碍车辆公—共交通运营车辆上应!当配备字《幕,报站和?。语音报站系统并【保持正?常使用;已配置的无!障碍车辆的运—营标志、标识应当保!持醒目便于识别【 ?第六条 市人民】政,府负责本市行政【区域内无障碍设【施建设和管理的组织!领导和?监督 ?     各区【、县(?市)人民政府—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】。无障碍设《施,建设:、改造和管》理的:组织领导和监督【      建!设、财政、民政、】城管等部门应当按】照各自的职》责对无?障碍设?。施依法实施管—理和监督《 第七条 】 各级残《联、老龄委等部门应!积极向本级政—府和有关部门提出】。无障碍设施》建设、管《理的建议和意—见并有权对本—地区城市无障碍设】施,。的建设、维护、【管理:实施:监督 《 第:八条 ? 无障碍设》施应当与建设—。项目同?时设计、《同,时施工、同时验收】使用 》。第九条 设—计单位应《当按照设《计规范进行设计并充!分考虑与周边—无障碍设施的配套与!衔接 】第十条 凡依规应!当配套建设无障【碍设施的《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!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!案时对不按照设【计规范进行》无障碍设施设计的】不予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 第十一!。条 施工图—审查:机构应当按设计规】。范及相关管理规【定,对建设项目施工图】设计文件进行审【。查出具审《查意见对《。不符合设计》规范的建设》项目不得出具审【查合:格书: 第十二条 !建设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在审查建设!项目:初步设计和》施工图设计时对不按!照设:计规范?进行无障碍设—施设计的不予批准】建设工程初》步设计或不》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!许可证 》 第十三条 建设!单位应当《按照经批《准的设?计文件和设》计规范配《套,建设无障碍》设,。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!项目:经费预算 建设单位!。在委托建《设项目?的规划、设计、施工!、工程?监理时不得擅—自降低和修》改,无障碍设施建设标】准, ? 第十四条 【施工单位应当按照】经审查通过的施【工图设?计文件进《行无障碍设施以及有!关配:套项目的施》工未经有《关部门依法批准不】。。得,擅自调?整或者改变设—计 第十五【条 工程监理【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规!范和审查批准的设计!文件实施全过程施】工监理?对不:。符合: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!予以:阻止并报告建设工程!质量:监督管理机构 】 《 第?。十六条? ,建设单位在组—织建设项目验—收竣工时应当—同时对无障碍设【。施进:行验收备案机关发】现建设?单位在竣工验收【过,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!建设工?程质:量管理规定》行为的应当在—收讫竣工验收备案】文件15日内责【令停:止使用重新组织竣】工验:收 第十!七条 建《设项目已建成但未】建设无障碍》设施或者《已建: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!合设计规范的标准和!要求的所有权—。人或者经营》。管理者应当依—。照设计规范制定【。改,造计划逐步增设或完!善无障碍设施 】 第十八条 城【。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!设施的维护》与管理按照城市道路!交通:设施和道路交—。通信号?装置管理的》分工由市政设施行政!主管部门和公—安,机关:道,路,交通:管理部门负责其【。他建设?项目中配套建设的】无障:碍设施的维护与管】理由建设项目的【所有权人或者经【营管理者负》责     无!障碍设施维护—管理:的责任人应当按照】规定的标准和—要求对无障碍设【施进行日常维护和】管理确?保,无,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! 第十九条 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!毁、侵?占无障碍设施或【者,改变无障碍设—施的用?途     【因特殊?情况需?要临时占用城市【道路的应当》尽量避免占用无障】碍设施;确》需占:。用无障碍设》。施的必须《经市:政设:施行政主管部门【批准并?按有关?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或!信号设施占用期满】占用单位必》须及时恢复无障碍设!施,的原状 第二】十条 设计单【。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!的规:定进:行设计的由市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【依照建设工》程质量管理条—例第六十三》条的规定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!0万元?以上:3,。0万元?以下罚?款 ? 第二—十一:条 ?建设单位违反—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!要求有关单位—降,低或者擅自修—。改无障碍设施建设】标准的?由,市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依照建设工》程质量管理条—例第五十六条的【规定责令改》正并可处以2—0万:元以上5《0万元?。以下罚款《;违反本办法第十】六条的规定未按【规定对?无障碍设《。施,进行验收或者验收】不合格交《付,使用的由市建—设行政主《管部门依照》建设工?程质量管《。理条例第五》十,八,条的规定责令改【正并可处以工程【合同:价款2%《。以上4%《以下的罚款 】 第二十二》条 施《工单位违反》本办法第十四条【的,规定进行无障碍设】施施工?的由: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依照建设工程质【量,管理条?例第六十四条的【规定责令改》正并处以工程合同】价款2%以上4%以!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!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!定权限责令停业整】。顿、 降低资质等级!或者:吊销资?质证书 》。 , 第二?十三条 违—反本:办,法第十九《条规定擅自占用【无障碍设施损毁无障!碍设施或者破—坏、改变无》障碍设施用途—且未及?时修补的由市政【。设施行政主管部【门,依照城?市道路管《理条例第四十—二条的规定责令改】正,并处以?2万元以下》罚款;造成损失的】应当依法承担赔偿】责任 ?  》第二:十四条? 有关行政主管部】门及:其,。工作人员违反—。本办法的规》定不履行法定—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!由上级行政机关或】者有关?部门责令《改正对负《直,。接,责任的主管》人,员和其他责任人员】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第二—十五条 本办—法自2010年1】2月1日起施行【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