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《 》长沙市民用建筑节】能管理办法 ! 】 长沙市人民—政府办公《厅关于印发长沙【市民用建筑节能【管理办?法的通知 —各区、县(市)【人民: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!。   》  长沙市民—用建筑节能管理【办法已经市人—民政府同意现印发】给你们请认真—贯彻执行 二○一!○年十二月二十七】日 第一条【 为加强民用—建筑节能管理降【低,民,用,建筑:物的:。使用能耗提》高能:源利:用效:率建设资源节约型】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!。。据,中,华人民共和》。。国节约能源》法,、中华人《民共和?国建筑法、》。民用建筑《节能条例、湖南省民!用建筑节能条—例等有关法律—、法规的《规定结合本市—。实际:。制定本办《法 ? 第二条 》 本市行《政,区域内新建民—用,。建筑节能、既有【民用建筑节能改造】、民用建筑用能【系统运行节能—、可再生能源—在民用建筑中—的应用及其监督【管理活动《适用本办《法 第三条【 本办法所称【民,用建筑是指》居住建筑、国家【机关办公建筑和商】业、服务业、—教育:、卫生等其他公【。共建筑     !本办法所称》民用建筑节能是【指民用建筑》在规划、设计、建】造和使用过程—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!合理设计建》筑围护结构的热工】性能采用新》。型墙体材料、节能产!品和设备《以及利?用,可再生能源加—强建筑物《用能设备的运行【管理提?高采暖、制冷、照】明、通?风、给排水等系统的!运,。行效率在保证建筑物!使用功?能,和室内热环》境质量的前提—下降低建《筑能源消耗合理、有!效地:利用能源《的活动 》  :  本办《法所称用能系统是指!与建筑?物配套安装使用的用!。能设备和设施 【。 第四条 市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市行政《区域内民用建筑节】能的:监督管理工作 【   ?。  县?(市)人民政府的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辖区内民用】建筑节能的监督【。管理工?作     【发改委、工信—委、科技《局、财政《局、城?乡规划局、统计局、!质监局?等行政管理部—门应当按照各自【职责做好民》用建筑节能管理工】作, 第五条— 市建设行政主【管,部门应当加强对民】用建筑?节,能工作?。的领:导组织编制》。。民用建?筑节:能专项规划建—立,民,用建筑?节能年度目》标考核制度 】第六:条, 对:尚未制定国家—、行业和《地方节能标》准的建?筑,领域市建设》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根—据本市?实际情况《组织制定本市—民用建筑节能—技术规?范, 第七条 市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按照国【家、省有《。。关,规定建立民》用建筑节《。能,设计审?查,、建筑节《能产品?(材料)和建筑节能!。验收管理制度 】 第八条 》按规定实《行审批或核》准制的投《资项目建设单位应】在报送可行性研究】报,告或项目《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!节能评估文件提请】审查或报送节能【登记表进行登—记备案   【  按规定》实行:。备,案制的投资项目应】依据省政府有关【规定进行《节能:。。评,。估和审查《 ,     未按规】定进行节《能审查或节能审查】未获:通过的?固定资?产投资项目项目【审,批、核准机关不得审!批、核准建设—单位不得开》工建设已经建成【的不得投入生产、使!用 : 第九条》 ,市、县?(市)规划行政管】理部门编制城市【详细规?划时应当在建—。筑,物的布?局、体形、》朝向:、采光、通风—和绿化等方面—综合考虑《能源利?用和建?筑节能的《要求并?在依法对民用建【筑进行?。规,划审查时应》当就设?计方: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!节能强?制性标?准征求?同级建设行政—。主管部门的意见建】设,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自收到征求意】见材料之日起1【0日:内提:。出意见征《求意见时间不计【算在:规划许可的》期限内   【 , 对不符合民用【建,筑节能强制性—标准的不得》颁发:。建设工?程规:划许可证 第】十条 鼓励》。和扶持民用建筑【项目采用《太阳能、《地热能、《浅层地?能、生物质能等【可再生能源 【    2万—平方米以上》的大型?公共建筑《。和国有投资》项目建设单》位,应,当选择?一种:以上合适的可—再生能源用于采【暖、制冷、》照明和热水供应等】建设:可再生能源》利用设施应当与建】筑主体工程同—步设计、同步施【工,、同步验收》     新【建居住建筑》12:。层以下(含12层】。)具备条件的应当】统一设计和安装太】能能热水系》。统     鼓励!新建居住建》筑12层以上在技】术经:济和环境条件允【许的:。。。情,况下统一设计和安装!。太阳能热水系统 !  :  因特殊原因不】能采用可《再生能源的应当报】市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!核认定 —第十一条 建—。设单位应当按—。照民用建筑节能【要求和建筑节能标】准,来委托工程项目的设!计与施工  【   设计》单位:应当按?照建筑节能强制【性,设计标准、规—范,和节能技术的要【求进行民用建—筑工程项目》的方案?设计、初步设计【和施工图设》计     【。施工图审查》机构应当按照—建筑节能强制—。性设:计标准、《规,范和节能技术的【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!件进行节能专项审查!未经审查《或经审查不符合建筑!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!规定的施工图设计】文件不得《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,不,得颁发?施工许可证》经审查合格的施工】图设计文件确—需设:计变更应按规定【程序重新报施—工图审查机构—审查    【 施:工单位应当》按照审查合格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!。建筑节?能施工技术》规程的要《求,进,行,施工不得擅自—变更:  ?   监理》单位应?当按照审查合格的】施工图设计文件【和建筑节能技术【标准:的要求实施监理;发!现施:工单位不按照—民,用建筑节能》强制:性,标,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!工单位改《正;拒不改正的应】当及时报《告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   【  质量检测机构应!当,按照建?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!办法要?求与建筑节》能相关?标准进?行检测?对其检测数据和【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!准确性负《。责, ?第十:二条 ?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!场公示民用建筑节能!工程的?节能性能、节能措】。施和保护要求等节能!信息 《    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】在,商品房销《售现场公示》所售商品房的—能源:消耗指标、节能【。措施和保护》要求、?保温隔热《。工程保修期等信息】并在商品《房,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!保证书、住》宅使用说明书中载】明对其真实性负责】 :。 ,。 第十三条 建设】单位在组织竣—。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!节能的实施》情况:进行验收并在竣工】验收报告中注明建】筑节:能的实施内容同时提!交符合建筑》节能标准《的检测报《告对不符合民用建】筑节能强制性标【准的不得出具—竣工验收《合格:意见 《    新》建民用建筑在竣【工验收时中央空调系!统,、生活热水》、电梯、《照明等重要用能【系统要纳《入民:用,。建,筑节能?的验收 第【十,四条 建设工—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!强对建筑节能—工程的?实,体质量和相关工程】质量控制资料—的监督检《查督:促,各方责?。任主体履行质—。量责任确保工程【质量:;在提交《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!报告中提出有—关建筑节能的—监督:意见对达不到民用】建筑节能《标准的建筑》工程应限《期整改整改后重【新组织验收 【 第十五条 — 建设单位在工【程,竣工验收合格后【应及:时向物业服务企【业移交?工程:建筑节能相关技术】。文,。件建筑物所》有权人、使用权人】或者:受委托的物业服【。务企:业应当按《照,建筑节能《规定对建《筑的围护结构和用能!系统进行日常—维护:不得人为损坏;【。发现损坏的应当及时!予以修复或者更【换 《。第十六条 民用建筑!所有人或《者,。使用人在对已采【。取节能措《施,的民用?建筑进?行使用、装修、【改造和维护时不得】擅,自改变?建筑物的节能围护】。体系和节能设施【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! , 第十七《条 ?。鼓励既有居住—建筑:的,所有权人或者使用】权人使用太》阳能、浅《层地能等《可再生能源物—业服务企《业和民用《建筑管理《单位应当为其安装设!备,设施提供便利—条件 《    鼓励既有】建筑节能改》造优先采用遮—阳、通风、》照,。明等低成本改造【措施   —  实施既有—建筑节能改造应【当制定?节能改?造方案并经充分【论证: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!经施工图审》。查机构审查合格【后组织施工改造完】成后应当按照民用】建筑节能工程验收】规范进行验收 】 第十八条 市建设!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协同市统计部!门建立民用建—筑能耗和节能信【息统计制度 】第十:九条 建《设,行,政主:管部门应会》同相关部门开展国家!机关办?公建筑和大》型公共建筑节能监】管体:系建设建立能耗监测!平台对建筑物进行】能耗统计、》能源审计并》。对建:筑,物能效进行公示【  ?   国《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!型公共?建筑:所有:权人、使用权人【或者其委托的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!立健全民用建—筑节:能管理制度》和操作规《程明确?节能工作岗位责任加!强对建?筑,用能系统的》监,测,、,维护:配合安装和负—。责,维护能耗分》项计量装置保证用能!。系统:的运行?符合国家、行业和】地,方的建筑节能标准】要求 第二十条! 新建《和实施节《能改造?的,国家机关办公建筑、!大型公共建筑和建】筑节能示范》工程、绿色建筑示范!。工程应当按照国【家有:关规:定进行能源利用【效率测评和标—识并将测评结果予以!公示:接受社会《监督 《。。    鼓》。励其他民用建筑进】行能源利用效率测】评,和标识  —   ?从事民用建筑能【源利用?效率测评的》机构应当具备国【。家规定的专业人【员和检测设》备等条件出具的测】评报告应《。。当真实、完整— ?第二十一条》 民:用建:筑工程在设计、施】工、装修、维护【、改造过程中禁止采!用不符合建筑节【能标:准,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用!能设备、《产,品、技术、工艺禁】止使用?或者限制《使用列入国家—和本省禁《止、限止使用目录的!材料:、产品、《施工工艺和技术 】     》鼓励研究开》。发和:推广使用新》型建:筑节能墙体材料采】用高于现《行,建筑节能《标准的建筑材料、】用能系统及其相【应的施工《工艺和?技术开展建筑节能】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!在,建筑:活动中推广应用节】能,型的建筑材》料、用?能系统及其相—应的施?工工艺和技术促进可!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! , 第《二十二条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》及,其有关?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民!用建筑节能的宣【传、教育和民—用建筑从业人—员的专业技术培训】提高从业《人员的专《业技术水平》   《  广播、电—视、报纸、网络等】大众传播媒》体应当加强对—民用建?筑节能法《。律、法规、》标准及其他有—关知识?的宣传并对民—用建筑?节能情?况进:行舆:论监督     !公民应当增强—节能意?识养成良好》的,节能习?惯 第》二十三条 市—、县(?市)人民《政府设立建筑节能】专项资金用于—支持民用建筑节【能,。的科学技术研—究和标准制定、既】有建筑?的节能改造、—绿色建筑推广、可再!生能源的《。应用以及民用建【筑节能示范》工程、节能》项,目的推广   】  :新型:墙体材料《专项基金应安排专门!款项用于新》型节能墙体》材料的?研究开发和推广【应,用,     民用】建筑节能《。。工程:项目:依,法享受税收》优惠 第二【十四:条 对在《民用建筑节》能工作中作出突【出贡献的单位和【。个人按照国家—、省、?市有关规定给予表】彰和奖励 第】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依据相关法】。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!应予处罚《的从其?规定 《 第二十六条 本】办法自2《01:。1年2?月1日?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