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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节能!技术进步与激励【措施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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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【条 市、区、县【。(市)人《民政府应当将—。。节能技术研究—开,发,作为政府科技投【入,的重点领域支—持科研机构、大【专院:校和其他单》。位、个人开》展节能科学技术研】究、节能产》品开发、节》能技术?成果推广、节能【信息和技术交—。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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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能【源管理?机构应?当会同?其他:行政:管理部?门组织实施节能示范!单位和?。重点:节能:工程项目创建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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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条 市、》区、:县(市)人民政【府应当?。设立节能专项资【金并根据经济和社】会发展?情况逐步加大资金】投,入力度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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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能专项—资金主?。要用于?以下用?。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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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节能技术研!究开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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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节】能技术和产品的示】范推广;《
(!三)重?点节能工《程的:实,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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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?)节能宣传》与培训; —
(【五)节能信息服【务; 《
(六)!表彰奖励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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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?)新:能源、可《再生能源《的,开发与推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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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【)支持采用合—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!的节能项目; 】
(九)!其他政策性需—要支:持且有?较大节能成效的项目!
第三】十一条 鼓励节【能服务机《构采用?合同能源《管理模式为用—能单:位提供诊断》、设:计、改造、运行、】管理的综合服务 】
第三十】二条 鼓励用能单位!与市、区、县(市】)人民政府》签订节能自愿—协议采用《先进节能技术—将能源消《耗量减少到》约定的用能额度【以下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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