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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—沙市建设工程抗震】设防要求管》理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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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人民【政府令第7》6号 ?实施日期2002.!。09.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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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经2》002年6月—5日市人民政府第】1, 3 1次常—务会议通过长沙【市,人民政府第7—6号令公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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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一,条 为加强建【设工程抗震设防要】求管:理防御?与减轻地《震,灾害保障人民生命】和财产安全》根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防,震减灾法和湖—南省:实施<中华人民共】和国防震减灾—法>办法、湖—。南省重?大,建设工?程和可能发生严重】次生灾害《建设:工程地?震安全性评价—管理办法等规—定结合我市实—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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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二条 市—。、县(市)》。地震行?政主管部门或者负责!管理:。地震工作《的机构(以下简称地!震行政主管部门)】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的建设工程抗【震设防要求和地【震安全性《评价:工作的管理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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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计划、建《设、规划、》国土等部门》按,照各自的职责配合】做好建?设工:程抗震设防监—督工作
! 第三条 — 建设工程应按抗】震设防要《。求,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!程,抗,。震,设防要求管》理纳入基本建设【管理程?。序
】 ,第四条 》。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的重《大建设工程和可能】发生严?重次生灾害的—建设工程以及国家】、省规定应当进【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!其他工程(见—。附件)在确定抗震】设防要求前建设【单位必须委托具【有,国家认?定的地?震安全?性评价资格》的单位进《行地震安全性评价】
— 第五条 市】级及市级以下—立项的?建设:工程其地震安全【性评:价报告?应,报送省地震》安全性评定委员【会审定审定后由市地!震行政?主管:部门根据审》定,的,地震:安,全性评价报告—在7:日,内确定?。抗震:设防要?求设计?和建设?单位应?。按照确定的抗—震设防?要求进行设计和【建设
— ? 市级以上立项的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】要求的确《定,按国家和省规定办】理
》 ? 一般工业与民用】建,筑工程?按照中国地震动参】数区划?图的规定《和工程场地》地,震,。地质情况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】进行抗震设防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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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条 必》。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!价的工程《项目建设单位报批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!。报告或者申办建设】用地规划《许可:证时必须将经审【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!报告和市地震行【政主管?部门的抗震设—防,要求:。审批意见作为联合】审批必?备文:件
【 第七《条 对于一般工业!与民用建筑的工程】项目建设单位报批】建设:项目可行性研究报】告或者申办建—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时必须根据中国地】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!的抗震设防要求提】出具体?意见:并将该具《体意:见作为联《合审批必备文件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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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】 计:划、建设、规划、国!土等有关部门—在审批建设工—程时对未按》规定确定抗震设【防要求的不得办【理有关手续》
市!、,县(市)地震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会】同,同级:有关行政部门加【强对建设工程—抗震设防要求使用的!管理监督有》关部门应予配合、协!助保障建设工程【按,照抗:震设防要求》进行抗?震设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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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第九:条 必须进行地】震安全性评价的建】设工程?竣工后地《震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应参加工程竣】工验收建设单位【应将:建设工?程,地震安全性》评价、?抗震设防要求—、抗震设计和施【工,等,资料报地震行—。政主管部《门和建设行政主【管部:门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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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【 从事地震安—全性评价工作—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!或者省?级地: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!的地震安《全性评?价许可证书并—按照许?可,证书确?定的级别《和业务范《围从事地震安—全性:评价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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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】 建设单位不—依法:进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或:不按照确定的抗震】设防要求进行—抗震设防的由地【震行:政主管部门责—令其改正《并处:10000元—以上500》00元以下》的罚款
! 第十二》条 建设单位【对一般工业与民用】。建筑项目《未按规定进》行抗震?设防的由地震行政】主管部门责令其【改正并可处100】。0元以下的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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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三条 —设计单位不按抗震设!防要求进行抗震设】计、施工单》位不按抗震设防要】求进行抗震施—工的由有关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】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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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: 未取得地—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!书或:。超,。越许可证书规定范】围或不按照》地震安?全性评价工作规范】进行地震安全性【评价的其评价结果】无,效由市地《震行政?主管部?门责令其《改,正并可?处3000元以上】。500?0元以下的罚—款;给建设单位造成!损失的依《法承担民《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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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! 地震行《政主管部门和建【设工:。程有关审批部门【为未进行地震安全】性评价或未》进,行抗震设防的建【设工程办理》手续的对直接责任】人依:。法,给予行政处分;【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!依,法追究刑事责—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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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—。条 当事人对地震!行,政主管?部门依?法作:出的具体行政—行为不服的可—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!或,者提起行政》诉讼
附件进行】地,震安全性《评价的建设工程【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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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重大建—设工程
】 : (一)市级以【上的电视调频—广播发射塔》、国际电信楼—。、,国际卫星地球站、长!。途邮:电通信枢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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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(二)?研,究,。、中试生产》和存储剧毒》生,物制品以及天然、】。人工细菌与病毒(如!鼠疫、霍乱、伤寒等!。)的建筑《;三:级甲等医院》的医技楼和》住院楼?市医:疗中心;《
—。 (?。三)公路、》铁路干?线,上,的特大型《桥梁:、300《米及以上的隧道及立!交桥、大型火车站】的候车楼和国际、国!内主要航空干线上的!航空站楼《。
: (【四)市级以上的【电,力调度中心单—机容量?30万千瓦以—上或者规划容量【100万千瓦—及以上的火》力发电厂、7—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!电厂、?50万伏及》以上的变电站和输】电大跨越塔》;
》 (》五)坚硬、中—。。硬场地上的8—0米及以上和中【软、软弱《场地上?的60米及以上【的高层建筑》;市级以上(—含市级)的各类救灾!。应,急指挥机《构用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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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》、可:能发生严重次—生灾害的《建设工?。程
— (一)—核电站?和核设施工程;
! (二】)大、中《型,化,工企业大型基本【建设项目的》生产设施《;
? 《 (?三)贮油《3万立方米以上、贮!气1 0万立—方米及以上的设施和!贮存易?燃易爆、剧毒或【强腐蚀物的仓储设施!;
【。 (四)库容【3000万》立方米?及,以,上的水库大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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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三、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!、省地?震与省计划或者【其他有关部门—规定必须进行地震】。安全:性评价的其》他建设工程
】。 》(一)位于地震【动参数区划分—界,线附近?的新建、扩》建、改建建》设工程;
— , 》(,二)某些地震研究】程度和资料详—细程度较差的—边远地?区;
《 : (三)位于!复杂工?程地质条《件区域?的大城?。市、大型厂矿企业、!长距离生《。命线:工程以及新建开发区!等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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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?四)具有重大文物价!值和纪念意义的建、!构,筑物;
】 (五)终【。局容量10万及以】上,的程控电话端—局、承担《特殊重要任务的本】地网汇接局和—市话局?。、应急通讯用房【、,一级邮?件处理中《心;
】 :(六:)高速?公路、地铁、—二类:以上机场、5—000吨及以上【码头;
【 : (?七)市区大型—供水、供气》、供油、供热设施和!。主管干线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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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!)1200座及【以上的大《型影剧院《、礼堂、娱乐场【所;:5,0,00座及以上的【体育馆(中心)和预!计年销售额》超一亿元《的大型商厦;—
? ?。 (九)高—60米及以上—的烟囱;《
? , (十—)日:处理能力800吨及!以上:的尾矿坝;
! : (十一)—日处理4万吨及以】。上的污水处理工程;!
(!十二)60》米及以上《。的高坝、位于城区上!游的1级挡水—工程;
】 (十三)【防洪大堤坝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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