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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长:沙市建设《工,程竣工?结算:备,案管理办法》 : ? :关于印发长》沙市建设工》程竣工结算》备案管理办》法,的通知 《先导区项目建设【部、高新区规—划建:设房产局、各区【、县(市)住建局】(,城乡建设局)—、市质监站》、产权监理处各建】设、施?工、造价《咨询:等,有关单位     !现将长沙《市建设工程》竣工结?算备案管理办法印发!给,你们请?认真贯彻执行执【行中如有问题请【及时向长沙市建【设,工程造价《管理站反馈 — 二O一二年十一!月五:日,  第一条》。 为进一步加强】建设:市,场监督管理规范我】市建设工《程计价行为有效遏制!竣工结算久拖不【结、:拖,欠工程款和劳务【人员工资现》象依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】、建设工程工程【量清:。单计价规《范(GB505【。0,0-2008—)、建筑《工程施工发包与【承包计价管理—。办法(建设部令第1!。07:号,),、湖南?省建设工《程造价?管理办?法(省人民》。政府令第192号)!、,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!行办法(财》建〔2004—〕369号)—及关于印发湖南省建!设工程竣工》结算:备,案管理办法的通知(!湘建价[《20:11]12》2号)文件》规定结合《。我市实?际情况?制定长沙《市建设工《程竣工结《算备案管理办法【 第二条 》 长沙市行政区域】内办理施《。。工许可证《。并在:建设工程质》量,监督:。管理:部门办理竣工资料】备案的新《建、扩建、》。改建等各《类建:设工程(《村民自建房、城镇】。居民自建房除—。外)竣工结》算备案管理》适用本办法 第三】条 ?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!是指各类房屋建筑(!。含建筑、仿古—园林、附属》设施、?配套的线《路、管道、设—备,安装工程及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】程,),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!(含城市《道路:、公共交通、排水、!园林、污水》处理:、垃圾处理、—地下公共设施—及附属设施的土【建、管?。道、:。设备安装工程等)】 第四条 》 本:办法所称《建设工程竣》工结算是《指承包人按》照合同约定的内【容全:部完成所承》包,的工程经竣工—验收合格并》符合合同要求后与发!包人之间《进行的最终工程价】款结算? 第五条《 长沙市》。住房和?城乡建设委员会负】责本市行政》区域内建《。。设工程?竣工:结算备案的监督【管理:     》。由长沙?市建设工程》质量监督站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!项目其竣《工结算备案工—。作由长沙《市建设工程》造价管理《站实施    【 各区建设工程质】量,监督站?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!由区住?建局:(城乡建设局)实】施   《  各县(市)住建!局(城乡《建,设局)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!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!具体委托其工程造】价管理机《构实施 《第,六条 ? 工程竣工结算由具!。。有,编制:。能力的承《包人或其委》托的具?有相应资质的—工程造?价,咨询企业编》制非政府投资项目的!竣,工结算由发包人【或其:委托的具有相应【资,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!业审查政府投资项目!的竣工结算除按规定!委托具有相应资【质的工程造》价咨询企业审—查外:还需经法律、法规】、相关文件》规定的部门确认工程!竣工结算应有—具备:编审资格的》编审人?员签:字和盖章《并加盖编、审单【位印章 第七条 】。。 发包人和承包人】等参与项目建设各方!要加强施工现场【的造价控《制加强人员配置【及时针对工》程合:同外的事项如—实记录并按相关【规定办理书面变更】、,签证手续施》工中凡设计变—更或采?用,了新技?。术、:新材料、《新工艺投《。标报:价中没有相应报价】合同中没有》明确结算方式—的参建各《方应及时确定结算】单价需要报批一次】性补:充单位估《价表的?应及时报市造价管】理站:审批 第八条 【 工:。程竣:工后承包《。。人应当?在合同约定的—。期限内向发包—人提交竣工结算报】告,及完整的结》算,资,料合同未约定或约定!不明确的《承包人应在》竣工验收《合格后30》。个工作日内向—。发包:人提交完整、真【实的:竣工结算文件承【包人如未《在规定?时间内?提供完整《的工:程竣:工结算资料发包人应!以,书,。面形式通知》承包:人尽快?提,交完整?资,料及:报告同时将书面【通知、催促》情况报造价管理部门!如经发包人催—促后14个工作【日内承?包人仍未提供相关资!料或没有明确答复】发包人可《以根据已有资料【办理竣工结算—备案手续相》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!。 第九条 —发包人收到竣工【结算文?件后应在合同约定】时限:内审核完毕合同【约,定发包人收》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!约定期限内》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!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!定处理     】合同未约定审核期限!的非政?。府投资?项目应按湘建—价[200》9]406号文第】一百一十《三条:规定的?。时间执行   【。  政?府投资项目按—有关政府投资管【理规定的《时间执?行 第十条 — ,。同一工程竣工结算】审核完成《。发、承?包,双方签字《。确,认后发包人不—得再对?同一竣工结算—文件进行重复审【核 第十《。一条 实》行总承包《的工程分《。。包,工程造价纳》入总包管《理范围?结算编?制,由,分包人负《责竣工结算》备案归口总承包【人负责 《第十:二条 ? 发、承包双方【对工程结算有异【。议或发生工程造价】合同纠纷时应协商解!。决协商不成》。可向相应工程造价】管理:机构申请调解—或按合同约定直接向!仲裁机?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!法院提起诉讼— 第:十,三条 ?。 因:工程结算纠》。纷可能影《响到购房《。者办理产权证的【符合:。下列情况之一可办理!竣工结算《备案手续《  : ,  1?。、双方已申请—。仲裁且仲裁机—构办理了仲》裁受理?书的;  》   2、当事人已!诉讼:且法:院办理了案件受【理通知?书的;     3!、,双方已向工》程,造价管?理机构申《请调解?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!出具了调解意见的】;     —办理:诉讼或仲裁》的工程最终结算以】仲,裁或法院判决结【果为准申请》。调解的?以双方签字认可的】结算为准《 第十四条 工】。程竣工结算办理完毕!由发包人持下列资料!办,理备案手续》承包人、分包人【、监理单位、—造价咨询人应积【极配合发包》人办理相关结算【备案:手续    — 1、长沙市—建设工程竣工结【。算备案表《(一式四份并扫【描,。);     2、!中,标通知书《(扫描?件);?    《 3、施工合同【、协议?(验原件留扫—。描件);    】 4、审核报告或确!认书(留《原件)?及审定的工》程竣工结算书(验原!件,留电子文档)—。;     5、】经承、发包双—方确认的已付—工程:款证:明书(留原件并扫描!。);     6】、技:术经济指《标表(标准格式【。电子:文档:);     【7、资料光》盘(1-6项电【子文档) 》 第十五条 — 竣工结算》备案机构主要对【以下内容进行审【查  ?。   1、竣工【结算编制、审核【单位及执业人员是】否具有相应资质【签章是?否,齐全;    【 2、安全文明施】工费、规费、税金】等是否按文件规【定执:行; ?  :  3、人工工资单!价是:否低于?最低工?资标准; 》    4》、结算所采用的依据!是否与合同、补充】协议文件、现行的计!价办法、消》耗量标准、造价【相关调整文件—相符合 第十六条】 国有投资项【目报送备《案的建设工》。程竣工?。结算:或竣工建筑》面积超过《中标价或施》工,图面积?10%以上》。(含10%)—的工程发包人应说】明,超标原因并》提供下列材料   !  1、《超过:中标价和超面积的】情况:说明:书(:盖,单,位公章)《;,  【 , ,。 2、准许》超面积?建设的?相应批?准文件; 【 《  :。  3、调整合【同价格的《批件、补充协议【、会:议纪要等资料   !。  凡提供》依据不?。充分的备案机构将】。视具体情况进行【调查:并将发现的》违法违规行为报发包!人,上级:行政主管部门或纪】检,监察部门依法处理】 第十七条 工】程造价?管理机构对资料【齐全、?符合备案规定要求的!应在:7个工作日内办结备!案手续对备案—资料:不齐全或《不符合?。规定要求需要补【正的记?入长沙市《建设工?程竣工结算》备案意见书(见附表!三):。并发送发包人—。发,包人应当根据意见】。修改完?善工程结算文件对】意见存有异议的备案!部门应当《作,。出说明发包人仍有异!议的:可以向?上一:级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申诉【反映 ?第十:八条 工程造【。价咨询企业和注册】。造价工程师在—竣工结算《。。文件的编制、审核】过,程中应严格》执行国家和》省建设?工程计价相关—规,定对:有违法违规行为的】由相:关部门依法给予处】罚 ?第十九条 —住房城?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及其:。造价管?理机构在《办理备案或者进【行监督检《查,。时发现承包单—位或:其委托的招标—代理机构《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!、工程造价从业人】员有下列行为的按照!以下规定《进行相应《。处理 ?    1、对未按!规定办理备案或提】供虚假材料申报备案!的应当责令其—限期改正   【  :2,、,对有其?他,违法行为应予行政处!罚的依法实施行政处!罚同时依照湖—南省建?筑,市场不良行》。为记:。录公:示制度认定、—上报其不良行为【。记录记入信用档案】并向社?会公示 第二—十条: , 住房?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及工程造价【管理机构《有下:列情:形之一?。的由:其上级行《政主管部门责—令,改正;情节严—重的:对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员依法给【予行:。。政处分     】1、:对备案材料不符合规!定的:予以备?案;     2】、对备案材料符【合规:定的未予办理或未】。在规:定,。。期限内办理备案【;    》 3、不《依法履行《职责对应当制止【和查处?。。的违法?行为不制止》、不查处造》成严重后果 第二】十一条 》长沙市?。建,设,。工程竣工结》算,备案:表,及竣工结算书是工程!竣工资料的》。重要组成《部分凡不按》本,办法:办理:建,设工程竣工》结,算备案的不得—办理建设工》程,竣工验收《备案:手续 第二》十二条 竣工【。结算备案表、备案】申报资料目录表、建!设工程?竣工结算备案—更正意见书》、备:案流程?见,附件一、附件—二、附件三、附件四!工程:技术经济指》标表格在“长沙建】设造价网”下载【 第二十三条— 自201—3年1月1日起办】理施工许《可的项?目执行本办法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