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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《沙市建设工程竣工】结算备案管理—办法
!关于印发长沙市【建设工程竣工结【算,备案管理办》法的:通,知
先导区项目建】设部、高《新,。区规划建设房产局】、各区、县(市)住!建局(城乡建设局】)、:市质监站《、,产权监理处各建【设、施工、造价咨询!等有关单《。位
现【将长沙市建》设工程竣工》结,算备案管理办法【印发给你们》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!中如有问题请及【时向长沙市建设工】程造价管理站反馈 !
二O一二年十一!月五:日
第一条 为!进一步加强建设市】场监督?管理规范我市—建设工程计价行【。为有效遏制》竣工结算久拖—不结、拖欠工程款】和劳务人员》。工资:现象依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】。、建设工程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!(GB5《0500《-200《8)、建《筑工程施工发—包与:承,包计:价管理办法(建设部!令第107号)【、湖南省建设工【程,。造价管理办法—(省:人,民政府令第》。192号)、建筑工!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!(财建〔2004】〕369《号)及关于印发【湖南省建《设工程竣工结算【备,案管:理办法的《通知:(湘建价[》2011]122号!)文件规《定结合?我市实际情况制定】长沙市建《设工程竣工》结算备案《管理办法
第二【条 : 长沙市行政—区,域内办理《施工许可证并在【建设:工程质量监督管【理部门办《理竣工资料备案【的新建、扩建、改】建等各类建设工程】(,。村民自建房、城镇】。居民自建房》除,。外)竣工结算备【。案管理适用本办【法
第三条》。 本办法所称【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!屋建筑(《含建筑、仿古园林】、附:属设施、配套的【线路:、管:道、设备安装工【程及室内外装—饰装修工程)和【市政基础设施工【程(含?城市道路、公共交】通、排水《、园林、污水—处理、垃圾》处理、地下公—共设施?及附属?设施的?土建、管道》。、设备安装》工,程等)?
第四条 本【办法所称建设—工程竣工《结算是指承包人按】照合同约《。定的内容全部完【成所承包的工—程经竣?工验收合《格并符?合合同要《求后与发包》人之间进行的—最终工程价》款结算
第五—条, 长沙《市住:。房和城乡建设委【员会负责本市行【政区域内建设工【程竣工?结,算备案?的监督管《理,
由—长,沙市建设工程质量】监督站办理竣工验收!备案的项目其—竣工结算备案工作由!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!管理站实施》
各区建】设工程质量监督站】办理:竣工验收的项目【。由区住建局(城【乡建设局《)实施
各!县(市?),住,建局(城乡建—设局)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的建设—工程竣工《结算备案工作—具体:。委托其工程造—。价管理机构实施
第!。六条 工程—。竣工结算由具—有编制能力》的承包人或其委托的!具,有相应资质的—工程造价《咨询企业编制非【政府投资项》目的竣工结算—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!具有相应资质的工】程造:价咨:询企业审查》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!结算除按规定委托具!有相应?资质的工程造价【。。咨,询企业审查外还【需经法?律、法规、相关文件!规定的部门确认【工程:竣工结算应有—具备编审资》格的:编审人员签字和盖章!并加盖编、审—单位印章
第七【条 : ,。发包人和承》包人等参与项目建】设各:方要:加强施工现场的造】价控制?加强人员配》置及时针对工程合同!外的事项如实记录】并按相关规定办理】书,面变更?、签证手续施—工,中凡设计变更或【采用了新技术、【新材:料、新工艺投标报价!中没有相应报—价合同中没有明确】结算方式的参建各】方,应及时确定结算单价!需要报批《一次性补《充单位估价表的【应,及时报?市造价管理站—审批
?。。。第八条 《 工程竣《工,。后承包人《应,当在合同约定—的期限内向发—包人提交竣工结【算报告及《完,整的结算资料—合同未约定或约定】不明确的承包人应在!竣工验收《合格后30》个工:作日内?向发包人提交完【整、真实的竣—工结算?文,件承包人《如未在规定时间内】提供完整的工程竣】工结算资料发包人】应,以书:面形:式通:知承包人尽》快提交完整资料【及,报告同?时将:书面通知、催—促情况报造》价管理部门如—经发包人催促后【14个工作日内【承包人仍未提供相关!资料:或,没有明确答复—发包人可以根据已】有资料办理竣工【结算备案手》续相应责任由承【包人承担
第—九条 发包人收】到竣工结《算文件后应在合同约!定时:限内审?核完毕合同约定【发包:。人收到?竣工:结算文件后》。在约定?期限内?不予答复《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!件的按?照约定处理》
》合同未约定审核【期限的非政府投【资项目应按湘建价[!2009]4—06号文第一—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时!间执行
—。。 政府投资项【目按有关政府投资管!。理规定?的时间?执行
第十》条 同《一工程竣工结算审】核完成发、承—包双方签《字确认后发包人【不得再对同一—竣工结算文件进行重!复审核
第十—一条: 实行《总,承包的工程分包【工程造价纳入—总包管理范围结算】编制由分包人—负责竣工结算备【案归口总《承包:。人负责
第十二条 ! 发、承包双方对】工程结算有异议或】发生工程造价合【同纠:纷时应?协商解决协商不【成可向相应工—程,造价:管理机?构,申请:调解或按合同—约定直接向仲裁机】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!法院提起诉讼—
第:十三条 因工程结!算纠纷可能影响到】购房者办理产权证】的符合下列情况之】一,可办理竣工结—算,备案手续《
:。 , 1、《。双方已申请》仲裁且仲裁机构办】理了仲?裁受理?书的;
— 2、当事—。人已诉?讼,且法院办理了案件受!。理通知书的;
【 《3、双方已向工程造!价管理?机构申请调解且工程!。造价管理机构出具】了调解意见的;
!。 办《理诉讼或仲》裁的工程《最,终,结算以仲裁或法【院,判决结果为》准申请调解的以双】。方签字认可的—结算为准《
第十四条 【工,程竣工结算办理完】毕由:发包人持下列资料】办理:备,案手续?承包人、分》包人、监理单位、】造价咨询人应积【极配合发包人办理】相关结算备案手续】。
1—、长沙市建设工【程竣工结算备案表】(一式四份》并,扫描:);:
《 2、中标》通知书(扫描件);!
《 3:、施:工合同、协议(验原!件留扫描《件);
《 4》。、审核?报告或确认》。书(:留,。。原件)及审定的【工程竣工结算—书(验原件留—电子文档《);
— 5、经承、发【包双方确认的—已付:工,。程款证明《书(留原件并扫【描):;
6、技!术经济指《标表:(标:准格式电子》文档);
】 7、资料光盘(】1-6项电子—。文档:)
第十五条 】。 竣:工结算备案机—构主要对以》下内:。容进行审《查
》 1、竣工结算编】制、审核《单位及?执业人员是》否具有相应》资质签章是否齐全;!
2、安全!文明:施工费、规费、【税金等是否按文件规!。定执行;
】。 3、人工工资【单价:是,否低于最低工资标】准;
? 4、结【算所采用的依—据是否?与,合同、?补充协议文件—、现行的《计价办法、消耗【量标准、《造价相?。关,调整文件相符合
第!。十六条 国—有投资项目报送备】案的建设工程竣工】结算或竣工建筑面】积超过中标》价或施工图面积1】0%以上(含—10:%)的工程发—包人应说明》。超标原因并提供【下列材料
!1、超?过中标价和超面积】的情:况说明书(盖单位公!章); 》
— 2、准许超面】积建设?的相应批准文件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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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3、调—。整合同价格的批【件、补充协》议、会议纪要—等,资料
— 凡提供依据不充分!。的,备,案机构将视具体情况!进行调查《并将发现的违—法违规行为报发包人!上级行政主管部【门或纪检《。监察部门依法处【。理
第十七条— 工程造价—。管理机构对资料齐全!、,符合备?案规定要求》的应在7《个,工作日内办结—备案手续对备案资料!不齐全或不》符,合规定要求需要补】正的记入长沙市建】设工程竣工结算备】案意见书(见附表】三)并发送发包【。人发包人《应当根据《意见修改完善工程】结算文件对意见存有!异议:的备案部门应—当作出?说明发包人》仍有异议的可以向】上一级建设行政【主,管部门申诉反映
第!十八条 工—程造价咨询》企业和注册造—价工程?。师在竣工结算文件的!编制、审核过程中】应严格执《行国:家和省建设工—程计:价相关规定对有违】法违规?行,为的由相关部—门依法给予处罚 】
第十九条》 住房城乡建设】行,政主管部门及其造】价管理机构在—。办理备?案或者进行监—督检查时发现承包】单位或其委托的【招标代理机构、工】程造:价咨询企业、工程】造价从业人员有【下列行为的按—照以下规定进行【。相应处理
【 :。1、对未《按规定办《理备案或提供虚假】材料申报备案的应】。当责令?其限期改正
【 2、对有【其,他违法行为应予行政!处罚的依法》。。实施行政《。。处罚同时依》照湖:南省:建筑市场不良—行为:记录公示制度认定、!上报其不良》行为:记,录记入信用》档案并向社会—公示
第《二十条 住房城乡!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及工程造】价管理机构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由其上级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责,。令改正?;情节严重的对直】接负责?的主:管人员和其》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给予行】政,处分
【1、:对备案?材料不符合规定【的予以备案;—
, 2、对【备案材料符》合规定的未》予办理或未在规【定期限内《办理备案;
! 3、不依》法履行职责对—应当制止《和查处的违法—行为:不制止、不查处【造成严重后果
【第,。二,十一条?。 长沙市建设工】。程竣:工结算?备案表及竣工结算】书是工程《竣工资料的重—要组成部分》凡不按本办法—办,理建设工《程竣工?结算:备案的不得办理【建设工?程竣工?。。验收备?案手续
第二十二】条 竣工结算备案!表、:备案申报《资料目录表、—建设工程《竣工结算备案更【正意见书、备案流程!见附件一、附件二】、附件三、附件【四工程技术经—济,指标表格在》“长沙建设造价网】”下:载
第二十三条 】 自201》3年1月1日起办】理施工许《可的项目执行本【办,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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